征服美职篮
作者:折翼孤鹜 | 分类:竞技 | 字数:39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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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八十九章 强者生存(下)
哈勃做出了让步,并因此取消了禁止住在纽波特的人不得在汉密顿联赛打球的规定,反之也是如此。那时,汉普顿的联赛刚刚形成,很少有媒体关注这个联赛。但是,这里的人都在津津乐道一个巴巴查克现象。
杂货店里,街边的角落,流动的零售摊点、都在谈论一个8岁的孩子。谁也别想抓住那孩子,因为他实在是太能跑了,更不要说打败他。
他们说的巴巴查克就是艾弗森,在这里,他最初玩的还是橄榄球。莫尔,他现在是汉普顿大学的棒球教练,他曾经在阿伯丁执教过艾弗森,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艾弗森是速度、敏捷、和无畏、坚强的完美组合,就像他曾经在乔丹路做的那样,这个孩子无论被击打得有多么重,他都会站起来。
于是人们相信,这个男孩,再凶狠的拳头,也不会是他屈服.但安对这一切很不满意。有一天艾弗森放学回家,安冷冷地对他说,“别打橄榄球了,还是去练篮球吧。今天就去。”
“这是一个多么糟糕的消息!”艾弗森不满地嘟囔着,“我觉得篮球太面了,我是一个勇敢的橄榄球运动员。安被儿子激怒了,她站在门口,“如果你今天不去练篮球,那么,你就甭想再走进家门。”安抱着双臂,冷酷地说。
巴巴查克先是满脸不愿意的表情,然后是抽泣,开始咒骂他的母亲,但最后,他还是朝篮球场走去: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走上篮球场。
在那里,他奇怪地发现所有和他在起打微榄球的家伙原来也都在篮球场上:艾弗森坐在场边,观察了有一个小时,他在默默地领会篮球的要领,哦,那是一个跳投,他发现当一名球员在接近篮幢的位置投篮时,那是上篮。
他也记下了。当他第一次打篮球时,他只知道用他的速度,他对篮球的认识还很模糊,但是在两次练习之后,艾弗森就能够自由地做到他想做的事情。
艾弗森很快就有了极强的自信:在这里,我也可以成为最好的球员!
安从来没有结过婚,15岁时她还在参加高中篮球联赛,却在入队接受体检时查出已经怀孕。艾弗森的生父在艾弗森的一生中没有过任何意义,他在艾弗森出世前一直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他没有为艾弗森的生活支付过一美分,到前年他因谋杀自己的女友而入狱为止,他与艾弗森共只见过三次面。
然而阿伦并不是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长大,在安17岁时,她外婆也过世了,她便开始与男友弗瑞曼一起生活,而艾弗森就把他的养父弗瑞曼当作是自己的父亲一样看待。弗瑞曼在街面上有一个绰号房子老鼠,这意味着艾弗森和他的两个妹妹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过公平的社会待遇。
他经常带10岁的巴巴查克去安德森公园的篮球场打球。他会和艾弗森打一对一,每当这名1.67米的父亲把艾弗森撞倒在地时,他总会朝躺在地上的孩子怒吼,“快他妈的自己站起来!”
弗瑞曼喜欢篮球,他最喜欢的球队是有J博土在高空飞翔的76人队,因为它的风格在过于沉稳的NBA中显得独树一帜。这支球队拥有许多让人兴奋的人物,他们都有着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从弗雷到道金斯,到波士顿谋杀者托尼。更有J博士欧文把街头一对一篮球的风格带到了NBA。
网伦也被弗瑞曼领着去看了一场真正的NBA比赛。主队当然是76人这是艾弗森看到的第一场NBA比赛,他看到了篮球的创造性和自由创造的魅力。在这里,人们关注的并不是皮球是否能够进筐,而是根据他的投篮难度来欢呼。
在一瞬间,艾弗森就被告知篮球不是一种手艺,而是门艺术。在弗瑞曼和76人的影响下,从一开始,艾弗森就接触了那种完全表达自我的篮球。
阿伦开始迷恋上了篮球,常常在傍晚,人们便看见巴巴查克开始在阿伯丁小学的篮球场上和一帮比他大的家伙在打球,在奔跑。他的两个舅舅史蒂夫和格雷哥也在其中,后来加入NBA的帕克也在里面,他当时是巴巴查克的导师。
艾弗森在橄榄球场的传奇很快延续到了篮球场上。Bethe1高中的篮球教练迈克贝利听说这个巴巴查克的很多故事,知道他是比赛场上的英雄,知道这个很瘦的孩子能够盖过所有比他大的家伙,尽管就像是在百米赛跑。
贝利决定要去亲眼看看这个孩子的打球,他走进了杰菲逊戴维斯中学的体育馆,这里就是艾弗森很多传奇的故事传向外界的地方。而贝利在以后艾弗森的成长历程中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哦,巴巴查克果然名不虚传。
贝利伸长了脖子,看到一个孩子在球快要出界时机警地来了一个从背后传球,他注意到体育馆内的每一双眼睛都在盯着这个永不疲惫的孩子。事实上,在进入到NBA后,艾弗森是花了很长一些时间,大概数年才能让人们注意到了他在篮球场的成就但是在他很年轻的时候,他却早就是街道间的神奇人物,他被认为是上帝带到纽波特新闻镇的礼物。
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纽波特镇还算是相对繁荣、这里有一个船坞、在里根时代,这里的就业率很高,大约有人在船坞上班。从每天下午的四点到午夜,这里忙碌极了,它的交通往往处于堵塞的状态。
但是到了80年代末、冷战结束了,船坞的生意变得萧条。当时整个美国都是这个样子,下层民众急剧增多。艾弗森看到了他周围的成年人从一个工作换到另一个工作,但那都是些打短工的活计,他们奔波着去找新工作,往新兴的行业里扎,试图找一份好差使。
而新兴的行业对于纽波特镇的人来说,似乎就是贩卖可卡因。正如传奇性毒枭尼诺布朗所说,“在里根时代,如果你想发财,就去当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