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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生缘灭桃花月

作者:清风临沐 | 分类: | 字数:29.1万

第七十章 让我为你做一件事

书名:缘生缘灭桃花月 作者:清风临沐 字数:2541 更新时间:2024-10-21 02:19:41

第70章 让我为你做一件事

死很容易,活着却异常艰难。

“时人不识凌云志,直待凌云始道高。”

“寒塘渡鹤影,冷月葬孤魂。”

时光荏苒,只恐夜深花睡去。

每一段回忆,再拼接,再撕裂,却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

可是,有份情谊早已刻入心底,生不如死也好,死不带去也罢,时光飞逝,真爱未老。

她可以是一个无人能及的千金小姐。

她可以是豪迈万千,壮志凌云的壮士!

可是壮士断腕,谁又能知其志哉?

今非昔比,被困在大凉,心急如焚,却只能装作云淡风轻。

但是,兔死狗烹,要想做到第一,被砍,被杀,就是她时运不济。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山难容二虎。

听静妃说娘娘的眼睛不太好,她的心里豁然开朗,自告奋勇,毛遂自荐。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她找到后宫,对月妃奉献她的宝贝:

“如果你不同意,可不可以不挡我的道。这支眼霜,是我用很多种中药酿制而成。定能让娘娘的眼晴像以前一样,明眸皓齿。听说,娘娘日理万机,操心国家大事,你的眼睛需要保养哦。”

“如果皇后的眼睛光彩不能夺目,神采不能飞扬,那么下一个皇后将会是谁?那就不言而喻。”

月妃恼羞成成怒,直接把眼霜丢在地上,摔得粉碎:

“想我月妃,在大凉可谓呼风唤雨,威风凛凛,赫赫扬扬,八面玲珑,振臂一呼,应者无数。区区一支眼霜就可以收买人心?”

“我?那敢?”

“想你中原女子,应该知道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情,执子之手,不负思量,自难忘的义。怎么才几天,就和太子永志的情忘得一干二净?才几天,又移情别恋了?恋上了我家小牧歌。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我要是你,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你这攀龙附凤的本事真是作死!我最恨那种见异思迁,始乱终弃,背信弃义,心狠手辣,负心薄幸之女。”

果然不出所料,改变不了什么,只会自取其辱,落荒而逃。

白云苍狗,沧海桑田。

一切都顺理成章。

能见到你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天正蓝,风正好。

你情我浓。

见到倩桃,她的脸上写尽了落寞,委屈。

失魂落魄的她坐在地上。两眼失神。

倩桃可怜兮兮的望着他:

“谁叫我奴颜媚骨?谁叫我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母妃看不起我,甚至要至我于死地,我这条小命低如尘埃,死不足惜。随时都会灰飞烟灭。可是,太子,人要脸,树要皮,既然你母妃不喜欢我,那我们就不用举行婚礼了。”

听了倩桃的数落,牧歌的心一下子跌入了冰窖。

牧歌本是从母妃那里受气而来。

一向温柔豁达的母亲竟然为了倩桃与他背道而驰。

“说吧!有她没有我。有我没有她。胆敢娶她,躺着我的尸体而过。”

“母妃,我已不是小孩。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自古以来,婚姻是父母之言。何况,她来自中原,你了解她多少?她只是利用你的痴情而已。”

情非得已,身不由己。情不自禁,情难自禁。

“母妃,难道你没有爱过一个人吗?爱一个人刻骨铭心。爱一个人全心全意,轰轰烈烈,赴蹈倒火在所不惜。”

“你?你太让我失望了!她是我眼中钉,肉中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你迟早会被爱而毁灭。”

牧歌对她的忠言逆耳,置若罔闻。

“母妃,你这是刻舟求剑,不了解倩挑,便对她做的事盖棺定论,实在是隔靴搔痒不解中原女子的形象。”

她气急败坏,心里更恨这中原女子。

画虎不成反类犬。

倩桃摇了摇他的手臂,让他从沉思中清醒过来。

“太子,我是手无寸铁的待宰的羔羊,你母妃越是反对,我越是要嫁给你。”

“倩桃,我没有看错你。”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的决心势不可挡,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

“你已经长大了,遇事有主见,成竹在胸,而不是让刚刚萌芽的小心事而胎死腹中。”

“是啊!我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如何保天下?”

倩桃热泪盈眶:

“太子,我一定要为做一件事让你母妃刮目相看。”

牧歌心里窃喜,看来,爱一个人,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果然名不虚传。

她真爱上他了?

“太子,人急造反,狗急跳墙。我实话实说。你母妃咄咄逼人。我也是万般无奈,才出此下策。”

“太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答应我,为你做一件事。”

“一墙之隔的市场,那里有闲置的房间,我要开一家《牧歌简易坊》。”

她的目光飘向远方:

“我要让它生意兴隆,赢得民心,赢得你母妃的心。为你将来的江山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大刀阔斧的改革,大手笔。大凉是钟鸣鼎食的国家,看来你的振臂一挥,应者无数。”

“我只需要你的响应。我只要你相信我就行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

她的耳边再次想起月妃的话

“想我月妃,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手遮天,八面玲珑,威风凛凛,赫赫扬扬,却让中原女子把一切消弭殆尽。”

“我哪一点配不上你的儿子?我也是堂堂的相府千金,虽称不上才智过人,却也才思敏捷,才华横溢。”

听说牧歌要娶倩桃为妃。倾城一点也不意外。

如果她是男子,她也会娶倩桃的。

倩桃,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

她心灵手巧,无师自通,学什么,像什么。

飞针走线,绣的荷包栩栩如生。

琴谱书法无所不通。

上得厅堂入得厨房。

做出来的小点心入口即化,回味无穷。

这样的奇女子竟入不了母妃的眼?真是奇葩!

她又贴心的送来自制的眼膜贴,这一段时间,她的眼晴却实清激透亮,格外有神。

见到她的宫女,都说她越来越漂亮,自带光电设备,眼睛在放电。

既然如此,那她可以电到中原的永骐了。

而且倩桃只为她一人定制眼贴膜。

祖传秘方,绝不外传。

只为她一人?大凉只有她是最美的。

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只有倩桃!

她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晚上,夕阳西下,她坐在廊下,倩桃替她按摩眼角,额角,敷眼贴膜。

“姐姐,如果能永远跟姐姐朝夕相处,那该多好!”

“快了,会的,要不然,你跟我嫁到中原。”

倾城害羞的低下了头。

“姐姐,口是心非,你都快要当我嫂子了,还如何跟你回到中原。”

“跟你开玩笑的!心想事成!只要有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听说你母妃眼睛不好?”

“是呀?老毛病,可能跟年龄,情绪不好有关。姐姐,你见多识广,你有什么办法?”

“办法倒是有。我得亲自按摩,这是我可以为你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可是你母妃对我颇有微词……。”

“姐姐你一定有办法的。”

“那我就孤注一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