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美职篮
作者:折翼孤鹜 | 分类:竞技 | 字数:39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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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瞬间或永恒(上)
执教一支叫做RBK球队的教练蒙斯特,小的时候就住在附近的房子里,他经常从窗户看这边的比赛。他觉得商业化非常好,他的球队就是锐步运动鞋公司赞助。
“这里的摄像机根本没有改变一切,相反它告诉世界最好的街头篮球运动员能够对抗世界上最好的职业篮球运动员。”
是的,即使是NBA的顶尖运动员来到这里,也不会讨得多大的便宜,蒙斯特说,“在这里打球是困难的,因为球迷们太疯狂了。”
科比清楚无误地明白这一点。上个月,他来到洛克公园,被球迷热烈地欢呼,他和其他三名NBA球员与这里的街头运动员打比赛,他要全力防守主要目标和骨头收集者。
科比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他上半场只得了14分,还有一次扣篮扣失败,最终因为倾盆的大雨阻止了下半场的比赛。
科比来到这里的时候,和海蒙德热烈拥抱,后者和科比的父亲乔布莱恩特曾经在一起打过球。科比说,“我听过很多关于你的故事,把你的魔力刮下来一点,匀给我吧。”
海蒙德回忆说,这是一个周一的夜晚,洛克公园灯火通明。RBK队的骨头收集者用他惊人的速度多次甩开防守者,震撼了观战的球迷。当他在空中把皮球快速旋转时,观众沸腾了。他用跨下双腿之间的交叉运球把防守者骗得东倒西歪。观众已经被这个小伙子征服!球迷们完全沉醉于街头篮球的巨大魅力之中......
洛克先生46年就创办了这个联赛,在换了好几个比赛地点后,洛克65年把它迁到了一直保留至今的洛克公园。但不幸的是,那一年38岁的洛克因为癌症死去。
80年代NBA薪水激增,职业球队为了怕受伤禁止他们的球员参加街头篮球,街头联赛一度萎靡不振。83年,前说唱乐歌手马瑞斯创办了现在的EBC全新联赛,他开始邀请职业和业余的篮球运动员加入,他还邀请说唱乐歌手现场助阵。
“我只是想把职业和街头的人联系到一块。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想的是把这里变成巨大的商机之地。”
谁敢说洛克先生不喜欢现在的联赛呢?因为他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些说我们已经不再说洛克先生哲学的一部分的人是对的,但是谁能够否认这个事实,我现在的这个联赛让洛克先生传奇色彩一直再生?”马瑞斯骄傲地宣布。
据说卡特到中国北京来一阵宣扬“放克文化绝对是HIP-HOP现象的一个小枝檀,街球真正讲究的是一个Showmanship.也可以粗略地翻译为做秀能力,了不起的街头高手都有自己的绰号,即可以广为流传、还可以世代继承下去。
记得美国有部大片叫做《永恒和一日》,很有意思大致反映了永恒和一日有时岂非根本就是同生?好像美国街球头前两年有人写过篇千文《牺牲》很轰动,大致是痛斥98年NBA劳资停摆的。
题图赫然是一帮美国街头小子手拿篮球,黝黑的皮肤上结满汗珠,一脸桀骜不驯的臭屁样,债青味的钢筋丛林,冷色锈白的铁丝与护腕、不远处警笛声和霓虹灯闪烁师栗,球鞋与沥青地面摩擦时发出的吱吱轰鸣,夹杂着密密匝匝的人群为惊世骇俗的杂安动作喊出的阵阵尖叫...纯粹的另类享受。
这是一个如何疯狂的世界你无从猜度,但这就是美国街头篮球的真实,或是全部。
我们说的是美国街头篮球,属于不入流但真正能震撼你未梢神经的那种,或者说这是60-70年代纽约的洛克公园街球伟大时代的一个缩影。
好像现在颇流行这样种说法:挺多篮球打得好的美国小子未必把NBA当回事,他们宁愿好好地在街头当王,前提是不能太把钱当回事。
虽说现在美国街球已难见当初和张伯伦与贾巴尔分庭抗礼的绝世英雄,但连7岁的小女孩都能随便耍出威廉姆斯的不看人背后传球,很多所谓的NBA高手在街头只能给人提鞋,这里绝对神秘深邃,至少前网队中锋杰森对街球英雄的评语值得商榷。
“这是一帮脱离数字化被高估的家伙。”但在很多美国人眼里,这些街头英雄绝对比NBA巨星来得伟大亲切。
美国街球到底有多强?大概无从知晓。光是让他们与联盟的顶级巨星对撼就绝对够噱头,好像有点儿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估计这种刺激有人得犯心胜病,上代奇人的丰功伟绩由于没有电视转播和任何影音资料,大多只能沦为野史,但口眼相传,星散片断的追忆倒也蛊惑了我们的儿分想象力。
不过随便挑出几个就足以骇人听闻,什么有人可以轻讼地把25美分的硬市从篮板顶上打下来,从罚球线双手扣篮,甚至能跳过汽车,最骇人听闻的就是有人可以跳起来把同一个球连续扣进低筐两次,有人运起球来好像球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背后变向运球永远要比你这辈子最快的体前变向还要迅捷,甚至可以把篮球当作武侠小说中回流自如的暗器来耍。
据说贾巴尔就曾被山羊在公立高中联赛上打得一败涂地,张伯伦独得100分被认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但街头篮球有位高手却在一场正规比赛中独得了135分。
托马斯在NBA大红大紫两夺总冠军后,一次在街头和人斗牛,结果在不知名的街球高手亨德森手中把自己心爱的球鞋都输了。
甚至连佩顿也不得不承认那个街头高手HOOK其实要比他和基德、莱德尔加起来还要NBA,因为他能飞过一辆小汽车扣篮成功。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就是:老飞人欧文在纽约街头斗牛时,被一个姗姗来迟的家伙,在他身上得了50分,而且只是在半场的时间里。厉不厉害?
当然这是他早年的故事。难怪有个纽约街霸曾放言:“让乔丹,魔术师和大鸟一起来,打一盘24分的斗牛,先让他们22分,我还是照赢没商量。”但愿这不是诳语。
一个街头小子手握篮球,象征着独立、尊严和希望,绝对够永恒,至少现在正打篮球的人都这样认为。
我一直觉得所谓哈林篮球和美国街球完全是两回事。都是重视杂耍性,可文化背景完全是两回事,每个人都知道HIP-HOP是黑人文化,什么所谓?曾有人写过本书名作《嘻哈美国》,把美国街球捧为盛典。
很有意思先说点历史60年代末期,美国政府盖了经过都市化的大楼,把黑人移居进去,希望能够减低黑人贫民意的扩张。但由于这些计划措施不当,黑人宁想回到贫民窟去,社会阶级不均状况愈加严重。到了里根时期的反毒品计划,黑人只能陷于囵围。为了延续文化。建立自我社群的认同,他们配合牙买加的音乐素材,与黑人独有的天赋,陆续发展了街舞、饶舌乐和喷画艺术,这此都叫做嘻哈元素。
RAP是黑人的CNN嘻哈HIP-HOP就是黑人沟通的方式。原来如此,所以造就了70年代以纽约为首的美国街球的空前繁荣。苏联篮协曾经得到过一盘美国街头篮球的录像带,经过研究后致认为是经过技术处理的,因为攻防转换速度非凡人所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