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征服美职篮

作者:折翼孤鹜 | 分类:竞技 | 字数:395.8万

第四十六章 国际青年

书名:征服美职篮 作者:折翼孤鹜 字数:2304 更新时间:2024-11-14 14:11:59

92年观看梦之队比赛时,诺维斯基只有14岁,这个来自德国小镇的青年第一次被这项运动所征服。

诺维斯基出生在德国的体育世家,从小擅长打网球和收球,如果不是因为梦之队而爱上篮球,他现在恐怕是一名出色的收球运动球。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篮球是女生玩的运动,因为我的姐姐和母亲都是篮球运动员。我当然知道这没有什么逻辑,但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然而当我看到了梦之队的比赛时,一切都改变了,他们让我爱上了这项运动。”诺维斯基说。

“人们与他们合影,在他们下榻的酒店门口等候,我记得他们的比赛打得相当轻松,能很容易就统治比赛,我也忘不了巴克利的话,‘我不知道什么安哥拉队,我只知道他们有大麻烦了’。”诺维斯基还想着很多当年梦之队的场景。

“皮蓬在场上可以做任何事情,他太全能了,可我一直没有机会和他说,刚进联盟的时候,我英语水平不怎么样,而且我很害羞,但我现在有机会可以告诉他了。”就像很多德国年轻人一样,诺维斯基把德国球星施拉姆夫当作自己的偶像,但他最喜欢的球员却是皮蓬。

像诺维斯基一样的青年还有很多,92年的时候,阿根廷人吉诺比利15岁,西班牙人加索尔12岁,土耳其人奥库和特科格鲁都是13岁,法国人帕克只有10岁,巴西人内内和巴博萨也是10岁,维尔京群岛的邓肯16岁,加拿大人纳什18岁。

所有这些年轻人各有各的梦想和擅长,但在梦之队出现之前,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去打职业篮球。

他们就像全世界所有的体育爱好者一样,都在观看梦之队的比赛,这种效应是难以用语言所描述的。

“梦之队的影响力是巨大而深远的,打个比方,就像当时披头士乐队席卷全球的状态是一样的。”小牛队的总经理尼尔森说。

“梦之队是体育史上最有影响力的球队,当时在全世界,有多少孩子观看了那些比赛,有多少人会说,这项运动比足球还好看。”立陶宛球员说道。

NBA曾做过一个调查,几乎所有的国际球员都说,他们是因为看了92年梦之队之后才开始自己的篮球之路的。

因为梦之队的出现,世界篮球发发展速度至少加速了20年,也因此,NBA成了全球的NBA,因为梦之队的出现,NBA的全球扩张取得了重大的成功,你几乎能在世界各地感受到NBA的影响力,这其中创造的价值和财富是空前巨大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作为一个和球员共享利益的联盟,在NBA打球的所有球员,也自己都因为梦之队而获得了好处。

从篮球比赛的角度上说,梦之队尽管在所有的比赛中都摧枯拉朽般的击败了对手,但他们并没有摧毁这些运动员的勇气,以及他们对篮球的爱,正好相反,这样的比赛鼓舞了更多篮球运动员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

“说真的,我们们一直觉得NBA是篮球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是上帝,想赢他们是不可能的,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不错的挑战,每个篮球运动员都希望和最好的对手比赛,只有这样,他才能变得最好,更重要的是,他们让我们明白了,自己该朝哪个方向努力。”西班牙球员说道。

就像国际篮联主席斯坦科维奇所说的那样,在此之前,很多球队都像苏联一样练习篮球,一味强调身体,而不重视运球和投篮的技巧,直到梦之队出现,人们才发现那些技术动作的重要性。

战术思路也是如此,在此之前国际篮联的比赛里,通常习惯于使用联防,而美国人让人们开始思考,一对一防守的重要性,那种防守更加激烈,也更有活力。

另一点让世人印象深刻的,是梦之队的亲和力和成熟的处世态度,没有一个巨星会轻视对手。

对于世界,梦之队留下的都是美好和积极的回忆,可对于美国篮球界来说,事情就未必如此了。

由于梦之队的规格实在太高了,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太过强烈,以至于从此之后,美国队只要一集结参加国际比赛,人们就会自动为他们加上梦之队的标签。

94年的那支球队简直就是场灾难,这是一支年轻人的球队,他们都充满了天赋,可在当时他们还只是半成品,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那根本不是一支值得骄傲的球队。而最糟糕的部分是国际篮坛的对手们也是这么认为的。

对手们从追着美国偶像要合影,要签名,变成了把美国人叫做恶棍。在比赛中,大家已经感觉不到一丁点儿篮球的快乐。

而92年之后,致使梦之队成色急剧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新一代美国球员对待比赛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他们更崇尚个人的表现,而不注重球队的整体。

包括乔丹在内的老一代NBA球员都是接受团队篮球训练,可这并不是年轻一代美国篮球运动员的价值观。

或许有人会说,这个趋势从乔丹开始就出现了,因为乔丹作为个体实在是太过强大了,而他的影响力又如此之大,深深地影响了一代美国年轻人。

而在这个过程中,NBA的市场营销策略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80年代开始NBA着手打造球星,他们更愿意宣扬球星的个人价值,于是在NBA里球星个人逐渐成了主导力量,而不再是球队。

而我们的孙琦在92年的时候还仅仅是个天天和泥玩的傻小子,篮球!对他而言是个完全陌生的运动,最多就是偶尔踢踢足球,还踢得不怎么样,但他的父亲俨然当时是个球迷,一个只喜欢看比赛而不会打篮球的球迷,因此孙琦也是毫无打篮球的运动基因而言。

96年他们再次赢得了奥运会金牌,可给人的感觉却不一样了,这支梦之队没有了令人惊喜的地方,也失去了惊人的魅力。

“我参加这支球队是因为他们给我打了电话,坦诚的说,我仍然觉得那是我应尽的职责。但这和梦之队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叫他们梦之队,但实际上,真正的梦之队只有一支。”斯托克顿说。

“那就是一场噩梦,原本我是不打算参加的。”巴克利对这支球队的评价更加直白。

也正是从这里开始,国际篮球逐渐缩小了和美国篮球的差距,从另一个侧面,他也展示出世界篮球在梦之队的深远影响之下已经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