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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秘:我儿子是罗塞尔

作者:萧半荒 | 分类: | 字数:41.4万

第23章 双面间谍

书名:诡秘:我儿子是罗塞尔 作者:萧半荒 字数:2729 更新时间:2024-11-06 02:43:52

纸条上的字迹颇为优美,瑞奇写道:

“消灭她的方法和咒语在第77页。咒语太长了,我只能连书一起给你们了……”

“我骗她说,会把你们带到墓园去,她想杀死你们!你们一定要做好准备,救救我!”

戈登把字条揣到裤兜,说道:“还好,这小子只是痴情,既不傻也不疯。”

“可他这样两边骗,我们怎么知道哪边是真话?”休问道。

“他应该没骗我们,否则完全可以直接瞎编一个消灭克丽丝的方法,不用搞这么麻烦。”戈登答道。“不过,你说的有道理,我们还是应该留个心眼儿。罗塞尔大帝说过,谨慎的船长才能拥有久远的航程。”

言毕,戈登仔细观察起这本书来。作为一个曾经因为古籍丢过性命和“泡泡茶壶”的人,他一眼就能看出,这也是一本真正的古籍。

这本古籍装帧十分精美,保存得也不错。暗红色的封面上,有一些烫金的古弗萨克文字。

可惜呀,文化水平不够,看不懂呀!

戈登暗自叹气,把书递给了休:“来,看看第77页写了什么吧!”

休接过书,先是扫了一遍封面,口中念道:“通灵……之书……”

戈登一听,心里咯噔一声。通灵之书?通灵,除了各种各样的自然灵,最主要的就是死灵了呀!之前我还吐槽,魔药没有直接教会魔法和仪式,还得自己想办法学!偏偏我又没有能学的渠道!现在总算是有本“教材”了吗?

我得想办法把这本书搞到手……要不明晚故意迟到一点儿?我们一迟到,那个活尸克丽丝就会发现瑞奇骗了他……估计就会干掉他……那这本书……

不过,这也太孙子了……虽说这小子傻了吧唧还害死了人,但好歹迷途知返,也是一条命嘛……而且他死了的话,也容易节外生枝。算了算了,还是尽量救下他来,大不了以后再找他借或者买吧!估计经过这件事,这小子也不敢再研究这本书了……

戈登这头儿,心里一顿算盘打得噼啪响。休那头儿呢,还在认认真真读书呢。由于她对古弗萨克语也不是特别熟悉,过了好一会儿才大致弄明白了。

休合上书,说道:“方法弄明白了!要用纯银器具穿透它的心脏,并且把它钉死在它原来的棺材里。而且,还要配合相应的咒语和灵性催动。”

“那咒语呢?”

“咒语在上面呀!但是太古老了,又很复杂……我,我得有本词典才行。最好再到图书馆查查资料……”休尴尬地笑了笑,伸手揉了揉毛躁的金色短发。

要纯银器具,这要花点钱了,不过可以找哈里森·怀特报销……还要钉死在它原来的棺材里,够麻烦的啊!但从这一点来看,瑞奇·尼尔瓦说真话的可能性又高了不少。他把地点约在奥斯顿墓园,这明显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表现……

“这样吧!”戈登略加思索,说道:“今天先回家休息。明天呢,我去解决纯银的问题。书上没说要用哪种器具吧?什么都行吗?”

“对,什么都行!”

“那就好办,交给我了。你呢,该查词典查词典,该去图书馆去图书馆,一定要把咒语弄明白。保险起见,咱们俩都要学会!”

“没问题!”

“你最好弄一份鲁恩语的注音版出来,我可是个大老粗,古弗萨克语我一窍不通……”

休不耐烦地拍了一下书的封面:“行啦,啰嗦死了!这些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我还不了解你么!”

她接着说道:“但是,这样安排,我的工作量可就比你大多了!这个案子的酬劳我可要多分一点了!”

“没问题,多分就多分,先解决了案子再说。为了犒劳你的辛苦,明天晚餐我请!咱们在“红狮与太阳”碰面!”戈登很大气,他现在最关心的东西,早就成了《通灵之书》,而不是案子的酬金了。

商量好计划后,由于公共马车早已停运,两人只好步行回家了。戈登先把休送到乔伍德区康罗登路17号,然后再回了自己家。

这多半只是因为顺路。戈登很清楚,像休这样随身带着三棱刺的小姑娘,就算是凌晨三点,也根本不需要男人送回家。

不过,结束了一整天的辛劳,两人走在夜深人静的街道上,倒是都觉得挺轻松惬意的。

第二天一早,戈登先是去了一趟东区铁碳街的“道格五金店”,买了一把刃长17cm的纯银匕首,又买了10发纯银霰弹。

既然纯银器能杀死这个活尸,那么纯银霰弹应该也有用。另外,银匕首虽然家里有一把,但是很小,全长不过12cm。这个长度想钉死活尸是肯定不够的,只好另买一把。

这些一共花费了6金镑15苏勒,不过好在哈里森·怀特承诺报销,戈登倒是一点儿不心疼。

买完武器装备,戈登悠闲地买了些食材,回家给自己做了一顿适口的饭菜,好好犒劳了一下自己。

饭后茶余,他用圣夜粉和安曼达纯露制造了灵性环境,随后开启“桥头堡”,再一次用自己感知起“泡泡茶壶”来。

其实这件事他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要做一次,就为了“监控”缝合怪的位置。如果对方回到贝克兰德,自己必须第一时间得知。

对于这件事,他万分谨慎。万一缝合怪回到贝克兰德,自己却不知道,怎么办?万一他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或者通过某种神秘学方式知道自己复活了,又怎么办?

所以,每隔一两天感知一次“泡泡茶壶”,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还好,“泡泡茶壶”依旧远在感知范围之外,看来缝合怪还没有回来。

经过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与休在“红狮与太阳”餐馆吃过晚饭后,戈登和休一起来到了奥斯顿墓园。

与此同时,瑞奇和克丽丝也已经到了墓园附近的树林里。

夜色中,克丽丝挽着瑞奇的手臂。她换上了一件新的白色连衣裙,离远了看,的确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女子。

但近在咫尺的瑞奇肯定不这么认为,这些天,克丽丝变得越来越“不一样”。她的皮肤开始出现大块的黑色斑纹,身上开始散发恶心的臭味,之前那些伤口更是久久没有愈合,还会淌出黏液。

“瑞奇,你会保护我吗?”克丽丝望向瑞奇,问道。

“当,当然……”

“那你能把那把枪给我吗?”克丽丝抚摸着瑞奇的脸颊。“毕竟,他们的目标是我,我很害怕,我需要保护自己……”

瑞奇紧张得连连深呼吸:“好的……”他缓缓掏出腰间的左轮手枪,递给了克丽丝。

正当克丽丝伸手要拿走手枪时,瑞奇突然想把枪收回去,却被克丽丝一把抓住了手腕!

此时,克丽丝凶相毕露:“瞧瞧你,这一路上,你一直紧张得像个找不到妈妈的小男孩儿……我就知道你在骗我……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克丽丝猛一发力,瑞奇就差点疼得握不住枪了。

“克丽丝,放开我,我会开枪的,你不要逼我……”瑞奇吓得快要握不住枪了。

“开枪啊!你这个懦夫!你以为我真的爱上你了?笑话!你不过是我堆放糟糕情绪的垃圾桶,是我想玩就玩的小木偶……”

“砰砰”两声枪响,浑身发抖的瑞奇扣动了扳机。但很可惜,活尸克丽丝的力气比他大了太多,他根本没能转过手腕对准目标。

克丽丝强行将瑞奇的手臂弯曲过去,把枪口塞进了他的嘴里。

“不,不……”瑞奇还没来得及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就被子弹洞穿了脑袋。

克丽丝踹了踹瑞奇的尸体,确认他死去了。随后拿起左轮手枪,头也不回地潜入了树林阴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