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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大明,开局嫁老朱

作者:汝花雅 | 分类: | 字数:45.7万

第151章 清明雨祭亡魂

书名:人在大明,开局嫁老朱 作者:汝花雅 字数:2175 更新时间:2024-10-26 02:39:10

朱元璋借叶兑敲打心思浮动的江南儒士一伙,接下来的工作顺利展开。

清明节前,战事休整。

朱元璋回集庆过节。

先前战死的士兵,尸身完好者,集体送回各自家乡安葬,尸身破损无法辨认者,则由同僚割下一缕头发,尸体火化,将头发送回故乡统一安葬。

清明节前,雨落纷纷。

集庆下了一场小雨,无数百姓身着麻衣,胳膊缠着一条指宽的白麻布,面容肃穆,表情沉痛,行走在大街小巷,朝城外涌去。

遇到左邻右舍,大家彼此点头,当做打招呼。

巷子里的酒肉铺子外,悬挂着白幡。老板娘四十来岁的年纪,牵着两个小孙孙,带着年轻的寡妇,关上店铺门后,加入人潮大军,向着同一个方向前进。

寡妇的丈夫早就死在了元军中,但她被婆母和公公照顾得很好,视若亲女,不曾在吃喝穿戴上少过一分一毫。

她年轻的脸庞挂着忧愁,哀叹道:“婆婆呀,我们走到什么地方去呢?”

水泥路面湿润磨脚,薄薄的布鞋浸透了,里面潮湿难受。

恨不得将裹脚布洗一洗再放在大太阳下好好暴晒。

她是小脚,足长不过三寸,脚尖儿裹成畸形,趾骨折断卷曲在脚心里。

脚尖行走时间过长,便是钻心刺骨的疼痛。

裹脚起源于北宋,而兴于南宋,到了元朝时期,统治者为了统治目的,大力鼓励汉族女子裹小脚,特别是江浙、岭南地区,以不缠足为耻辱。

可寡妇的女儿,已经到了裹脚的年纪,行走间奔如脱兔,活泼好动:“娘亲,你和阿奶好慢啊。”

小姑娘穿着双便于行走的鞋子,蹦蹦跳跳。

在她这个年纪,寡妇已经被家里人裹了脚,撕心裂肺的痛哭。

自打朱元帅打下集庆,赶走元庭,在此定都后。

集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男人们不再害怕抓壮丁,只要肯干活,就能养活自己。

女人们可以去工厂里做纺织女工,赚钱补贴家用。

以前朝廷鼓励缠足,女人行走不便,带着小脚成了男人的拖累,一家好几口人全靠一个顶梁柱。

如今在朱大帅的推动下,大部分女子进行放足,除了那些高门大户,不需要下地劳作,将缠足视为上流的氏族外,底层百姓对此从抵抗到接受,从接受到支持。

因为好处肉眼可见。

家里多出能干活的人了。

男人们不用再那么辛苦了。

女人也不用为了迎合男人的审美而伤害身体。

其实欣赏三寸金莲的都是些自诩风流的书生,手里有几个钱的土财主,还有那些高门大户。

打救济所进行几场缠足危害的宣传,称天足才是真美丽,咱们家夫人就是天足后。

将朱大帅夫妇二人视为恩人的百姓们自然而然转变了立场。

利益,才是最实在的。

寡妇温柔慈爱的目光望着女儿:“路滑,你慢些。”

“知道啦,阿娘。”

她穿梭在人群中,不小心碰到行人,便冲对方甜甜一笑,说声对不起。

这样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就像雨夜里生长的青青嫩草,带来勃勃生机。

谁舍得生气呢?

“娘亲……”冷不丁,撞进一个如铜墙铁壁般坚硬的怀里。

“小姑娘,小心啊。”

那是个身强体壮,少了个胳膊的年轻汉子,面容宽厚,目光温和,稳稳托住小姑娘的胳膊拉了一把扶稳了。

啊,这个叔叔好高啊。

踮起脚尖,脖子都酸了,小姑娘嘀咕道:“叔叔,你好高啊,那么高,那么大,有三个王小狗大呢。”

男人沉默不语,温柔抚摩小姑娘的头。

“妮儿。”身后传来一道着急的声音,一大一小同时回头,喊话的妇人微微一愣,目光落在男人脸上,皱眉思索片刻后,恍然大悟:“你是上次来咱家铺子里吃肉喝酒的汉子?”

男人怔住:“你……”

妇人连忙解释道:“柳家巷子,卖肉食的铺子,咱男人元兵的那个!”

男人眼神恍惚,回过神,喃喃道:“是嫂子啊。”

妇人很高兴:“你那些兄弟呢?”

男人抿了抿嘴唇,眼里闪过痛苦的光:“都死呢,死在镇江了。”他们兄弟几个里面,就活下来他一个呢。

活下来,胳膊也没了。

“啊。”妇人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神色慌乱:“你,你别太伤心了,咱不该问的……”

“没事。”男人反而不在意:“他们家里人,得了抚恤银子,现在过上好日子了呢。”说着,将自己断了一只胳膊的身体展示给妇人看:“你看,虽然这条胳膊没了,但像咱们这样活着退下来的伤兵,不能回军队的话,可以到当地的工厂干活。等做完清明法祭,咱就跟工厂里的师傅学手艺去。”说出自己的打算,男人脸色轻松不少。

妇人鼓励他,说:“工厂里的师傅,技术很好的,你跟着他们好好学,将来不愁娶不到媳妇,少个胳膊断个腿的常见的很,再说咱们这边不歧视丘八,好些媒婆说这些退下来,能学技术,在厂里有固定工作,会赚钱养家的士兵更受欢迎呢。”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后面裹着小脚,行动不便的寡妇追了上来,气喘吁吁:“婆婆,你等等咱呢。”

妇人指着自己的儿媳妇,介绍道:“这是咱儿媳妇,早些年家里老大被抓壮丁死在了战场上,就剩下她孤零零的,带着个娃娃。”

男人闻言下意识望过去,绵绵春雨中,那一袭白衣的寡妇面容清秀,颜色寡淡,像是察觉到陌生男人的视线,头一抬起来,四目相对,两人同时愣住,继而不自在挪开目光。

“咱们一块儿出城吧。”

妇人眸光转动,左右打量,心里微微一动。

她这媳妇什么都好,就是死心眼,年纪轻轻非要守活寡挣贞节牌坊。

现在这个世道,守贞节牌坊给谁看呢?

原本这孩子和老大青梅竹马,在他们老两口眼皮子底下一块长大,后来遇到战乱,颠沛流离,她便与家中走散了。

她不光是他们的儿媳妇,更是当女儿看待。

一行人结伴而行,继续踏上出城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