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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风水之术修仙

作者:疯月讲堂 | 分类: | 字数:52.6万

第27章 斗笠男子

书名:我以风水之术修仙 作者:疯月讲堂 字数:2450 更新时间:2024-10-24 08:00:27

樵夫钟山,满口鲜血,面色狰狞的躺在地上,不停的蠕动着。

巷子口,王崇善确定‘采药司’与驻镇吏都已经走远了,便准备上前去替钟山稳住伤势。

钟山舌头被割了,此刻正血流不止,若是不及时止血,恐怕会有生命危险。

“生逢此世,一介樵夫,如何能够护住妻女呢?”王崇善小声嘀咕一句,便要上前救助钟山。

却见钟山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袍人。

“斗笠男子!”

王崇善心中猛的一激动,据妹妹所说,母亲就是把自己卖给了一个神秘斗笠男子,方才凑够一百两银子把他从驻镇司的大牢中捞出来。

也不知,是不是眼前这人。

突生变故,王崇善小心的退回巷子中,注视着斗笠男子的一举一动。

斗笠男子走到钟山身边,围绕着他转起了圈来。

犹如是在欣赏一件稀奇之物或是珍世稀宝。

足足转了四五圈,斗笠男子方才停下,蹲下身子,对钟山说道:“农户们总是喜欢修建一个小小的猪圈,然后在里面圈养着一头,两头,或是三头小猪,这些小猪整日里除了吃就是睡,不用去觅食,也不用担心天敌,只需要多吃,把自己吃得肥肥胖胖的就行,然后待到年后,再被屠夫一刀了解,你说,这圈养的猪与野外的猪,到底谁才是幸运的呢?”

斗笠男子盯着钟山,似乎在等待钟山的答复。

但是钟山被割了舌头,疼痛难忍,只是躺在地面上颤抖着。

“呵呵!”

斗笠男子自嘲一笑:“我倒是忘了现在的你说不了话,那就让我来告诉你答案吧,在我看来,野猪是更幸运的,因为野猪能够反抗,能够决定它的命运……”

“知道我为什么与你说这些吗?”

“因为我想告诉你,在我眼中,你就是那被圈养的家猪,你无法决定你自己的命运,甚至无法保护你的妻儿,你只能任人宰割而什么也无法做,这就是你一个低贱而无能的樵夫的命运。”

斗笠男子自顾自说着。

然后问道:“你想救你的妻女吗?”

地面之上的钟山,身体不再颤抖,而是缓缓爬起来,半跪在地上,满是鲜血的嘴,啊啊呜呜的想要说些什么,脑袋不停的点着。

“看来你是真的想救你妻女。”斗笠男子起身道:

“助人为乐是我一直不变的宗旨,既然你需要我的帮助,那么我就帮你一把。”

说着,斗笠男子抬起手,一根青色的小蛇从他袖口处钻出。

“来,张开嘴,让它进去。”

钟山看着青色小蛇,神色不定,甚至有一丝恐惧。

他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这条小小的青蛇很危险。

“想要救你的妻女,就张开嘴,吃了它,你会拥有强大的力量,到时候,整个玄明国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你去救你的妻女。”斗笠男子循循善诱道。

他的声音与生俱来就有一股诱惑之力,能够通过说话,让一般的普通人迷失心智。

钟山自然也不列外。

所以,他张开了嘴,青色小蛇钻进了他嘴里………

瞬间,钟山的整个脸皮就青了起来,就连头发也变成了青色,他的身子在不停的扭曲着,神色极为痛苦。

“这是怎么了?”躲在巷子里的王崇善看见这一幕,颇为好奇。

不过他并不敢轻举妄动,斗笠男子的手段很是诡异莫名,王崇善暂时不想与之有任何冲突。

很快,钟山就停止了扭曲,神色也恢复如常。

只是他似乎完全变了一个人。

他用一种妖娆的语气对着斗笠男子道:“主人,这幅躯体确实不错,常年浸泡在精华灵气中的身体,是这么的纯粹,这么的有力量,我感觉我现在的实力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了。”

“那是自然,青烟镇距离那仙园最近,精华灵气最为浓厚,生活在这里的人,体内都充斥着茂盛的精华灵气,若不是五大修门从中阻碍,青烟镇早就不复存在了。”斗笠男子略带气愤的道。

对于五大修门所制定的规则,他是不满的。

“主人,咱们捕妖司也是五大修门之一啊,为何……”

“少啰嗦,记住,你是我的妖奴,而不是捕妖司的。”斗笠男子突然冷声说道。

‘钟山’被吓了一跳,赶紧低下了头。

随后,斗笠男子就带着‘钟山’离开,只留下一地醒目的残血。

王崇善从巷子里走出来,看了看斗笠男子离去的方向,然后转身朝着‘采药司’的方向追去。

他现在首先要做的是‘夺命晋境’,只有成为一名修行者之后,他才有机会救出自己的娘。

‘采药司’的人并没有走多远,而是在距离钟山家不远的一处人家里抽血。

这是一户农家,祖祖辈辈都是种田的,家中有老有小,最小的是一个方才四五岁的女童。

‘采药司’的人不顾那些凄惨的哀嚎,强行带走了四五岁的女童。

朱玉更是抽出长刀,恶狠狠的道:“谁若是敢阻拦,人头落地。”

面对寒冷锋利的刀,女童的父亲再也生不出任何心思,他知道最坏的结果就是自己被杀了,但是女儿照样还得被‘采药司’抽血。

他一个祖祖辈辈都种地的贱民,如何能与这些官吏斗,命贱如尘埃,风起化微末。

王崇善一直跟在‘采药司’身后,这一日,他见到了何为‘百姓如猪狗’,驻镇吏不过一个小镇上的微末官吏,却也掌握着这一方百姓的生杀大权。

九品芝麻官驻镇吏,在青烟镇百姓眼中,那就是不可冒犯的‘神灵’?不,也许用‘凶兽’来形容更为恰当。

‘采药司’的人很勤劳,一直工作到暮色降临方才回到客栈休息。

而朱玉苟宝也才算是正式获得了放松的机会。

“妈的,这‘采药司’的人莫不是急着投胎,从凌晨一直干到天黑,都不带休息的,倒是连累我们俩了,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上。”与‘采药司’分开后,苟宝骂骂咧咧的说道。

“抽血一事,县令大人一直都极为重视,作为县令大人的心腹,他郑义自然不敢怠慢,不然就会失去县令大人的信任。”朱玉说道。

“朱哥,你在驻镇司干了这么多年,都没能得到县令大人的青睐,我想可能就是因为朱哥你有骨气,不愿意做这等谄媚狗腿子。”

朱玉看了苟宝一眼,觉得自己的这个小弟果然不了解自己,若是县令看得上他朱玉,别说当狗腿子了,当孙子他也愿意。

不过,既然苟宝已经把话递出来了,他自然得受着,随后说道:“好了,不说这些了,我岂会如那郑义一般,谄媚巧言,卑躬屈膝。对了,听说花香楼里新来了一批姑娘,今晚,我请客。”

“好嘞!”苟宝一脸谄媚的笑道。

两人径直去了花香楼。

黑暗中,王崇善明亮的眸子盯着两人远去的背影。

“今晚,就是你们的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