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大清?朕的大清呢?
作者:Mr木木木啊 | 分类:历史 | 字数:14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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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问题并不只是在于法律
上海裁判所就在上海市衙的不远处。
不过距离皇帝在黄浦江北的行宫还有一定的距离。
乘坐四轮马车,在上海繁忙的街道上走的并不快。
现在的上海也开始给马车挂牌了。
毕竟现在随着人口的增加,交通问题也成为上海市政的难点。
对上海市衙而言,没有什么比限制马车拍照的发行更加简单粗暴的做法了。
乘坐着马车抵达。
朱道桦和罗芳伯、赵四等人下车,然后在上海知市和江苏巡抚戴衢亨等人的拥簇下进入了裁判所。
裁判所是个大厅。
最上面的主席台是裁判长和他的助手的位置,在左边是被告席,右边是原告席。
此时都已经坐上了人。
在被告席和原告系后面都坐着一排上海的巡捕。
巡捕们穿着黑衣,头戴三角斗笠形状的帽子,身上挂着腰刀、手枪。
看起来很是精神。
这也就是上海财政比较好,才能给巡捕装备手枪。
大部分地方的巡捕别说手枪了,连刀都没几把,大多都是举着前清时候的哨棍就算了事了。
在这两排巡捕的后面。
就是旁听席了。
旁听席大概有三百多个位置。
但是来的人不多。
坐在左侧的,拿着钢笔和笔记,有穿儒袍的,也有穿道桦装的,看起来是一些报社的记者了。
在朱皇帝进来的时候就听到那些记者在议论了。
“黄四麻子这下子有麻烦了。”
“可不是么,抓人的是江苏巡捕厅,审判的是上头派来的审判长,还偏偏不用上海的,摆明了就要把这个案子做实了!”
“黄四麻子听说找了不少关系,但是人家连他的钱都不敢收。看来这案子啊,办铁了。”
“活该,漕帮这帮人欺行霸市,活该被整。”
“什么活该啊,和他们作对的洪门那帮子人不也一样?这就是狗咬狗,一嘴毛。”
“什么一嘴毛,黄四麻子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你看看这些年,多少漕帮的大佬选择投靠洪帮的,他倒好,还大喇喇霸码头做生意,人家洪帮上面有人,整他一个小小的漕帮混混,易如反掌!”
“是啊,现在谁不知道洪帮势大啊,这一红二青白莲藕,白莲藕远走西域,红背后是大明天子,这青帮就活该被欺负。”
“什么啊,他们平日里就是欺负人的,现在被人欺负,正好而已。”
一群记者议论纷纷。
听得走进来,坐在旁听席一侧的朱皇帝微微皱眉。
他扭头看向另外一边。
坐在另外一侧的是一些旁观之人。
从穿着来看应该大部分是漕帮的人,穿着锻打汗衫,一看就是劳动人民。
一群五大三粗的劳动人民之间拥簇者一名身穿长衫的中年汉子,那中年汉子脸色有些阴郁,看起来就是事主黄四麻子了。
能容纳三百多人的大厅里面,现在就是这两拨人,显得很是空旷。
由于审判还没开始。
所有人都在交头接耳。
朱皇帝一行人进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黄四本来还一脸的担心的,他的徒弟们都在安慰,都说吴律师有本事,一定可以帮少爷脱罪。
其实完全脱罪是不可能的。
不过黄四也知道吴望海的辩护策略。
就是认小罪,否大罪。
像是什么吸毒、私藏毒品之类的罪可以认下来。
以黄少爷的住处查出来的鸦片数量,判刑最多也就一两年。
而根据大明的法律规定。
三年以下的非刑事案件的监禁可用罚金代替。
虽然罚金不菲,但这对黄四麻子来说不算事儿。
只要能把自己的独生子捞出来,一切都好说。
至于贩毒这个罪名,那是万万不能承认的。
这个罪至少都是个流放。
而且还没有免罪的渠道。
所以吸毒和私藏毒品这两条罪可以认。
虽然也会有犯罪记录,以后当官和竞选议员什么的就都别想了。
但是这样的惩罚对黄大少爷来说根本不算事名,只要不被流放,还留在上海继续纸醉金迷就万事大吉了。
就这样的一坨烂泥。
还当官,当议员呢。
能不败家就不错了。
就在这时候,一大群人从裁判庭的正门走了进来。
黄四扭头看去,只见到打头的是一名身材很高大,穿着路军装,但是肩膀上却没有任何肩章,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
这样的打扮在现在的大明朝还是挺常见的,许多退役之后的军官都是这副打扮。
不过让黄四惊讶的是。
上海知市宋湘也在其中,而且看起来在这一群人之中地位也不算太高,他排在了好几个人之后。
在他前面的甚至还有江苏巡抚戴衢亨。
黄四倒是经常和宋湘大交道。
其实漕帮和上海市衙的关系也并没有多坏。
和他们不对付的是洪门背景的勋贵军官。
宋湘是士大夫,儒生出身的官员,对他而言,漕帮和洪门都是一丘之貉。
第三百七十八章 问题并不只是在于法律
区别只在于。
洪门上头有人,宋湘轻易不敢得罪。
而漕帮在上海这里是地头蛇,各方面关系盘根错节,龙蛇混杂,宋湘也轻易不会和漕帮作对。
得罪了洪门,容易牵扯出上头的大人物。
得罪了漕帮,在上海各地办事可能就不安稳。
所以平日里面,宋湘无论是对洪门还是对漕帮的大佬都是客客气气的。
这两派人马,平时逢年过节,也有他上海知市的一分厚礼。
这上下勾结还是很顺利的。
不过这次抓捕黄四麻子和他可没关系。
江苏省治安厅直接派遣的捕手下来抓人的,审判也是直接中都裁判总厅派的裁判官,大明司法都是独立的,他这个上海知市也无法干预。
黄四的目光看向了那一群人中的领头的那个。
“这是谁?好大的派头,连上海知市都鞍前马后如奴仆,难道是一位国公爷?”
黄四心里想道。
“师父,要去和宋大人打声招呼吗?”有徒弟提醒道。
“不用了。”黄四摇摇头,“宋大人便服来访,而且身边还有贵人,不方便和我说话,不知道那贵人是谁呢”
上海裁判所呢。
随着一声惊堂木响起。
议论声都平息了下来。
裁判官开始按照流程进行审判了。
首先是被告出场。
被告是一名身形瘦削,脸色苍白,脸色而看起来非常害怕的青年。
朱皇帝也看向这名被告。
关于被告黄牧的所有情况,他都已经通过锦衣卫上海卫了解清楚了。
此人名为黄牧,是漕帮大佬黄四的独子。
算是名副其实的黑二代了。
但是黄四并不指望这小子继承他的黑社会事业,反而送他去了读书,不过小学都还没读完呢,就和一些黑社会分子学了一身的坏毛病。
吃喝嫖赌也就算了。
还沾染了鸦片。
不过这小子也就是吸鸦片,还不敢到贩卖鸦片这么大胆——这家伙就是被人陷害的。
不用说,。
陷害这小子的,背后肯定有朱皇帝的一些老兄弟了。
不过朱皇帝不用锦衣卫调查也清楚,这小子肯定不是贩毒的料。
要是黄四麻子这个黑帮大佬把贩毒这种事情交给这小子负责。
那怕是脑袋被驴踢了。
当廷的裁判官也看到了宋湘,同时还看到了戴衢亨,他甚至看到了兰国公罗芳伯——罗芳伯当年培训一些基层官员的时候,他也见过这位大明第一位首相。
而能让大明第一首相,兰国公罗芳伯如此恭敬的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大明天子朱道桦!!
皇帝也来看这场审判了?
难道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的吗?
不!
案子肯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
皇帝肯定只是来看看、
而且来看之前,他肯定也会了解案件情况,锦衣卫可不是吃干饭的。
本来上头还打了招呼,一定要让那小子流放到西伯利亚去。
但现在.
裁判官犹豫了。
皇帝老子在看着呢!
要是他敢胡乱判罚。
说不定前途就没了。
得了。
还是秉公执法算了,那小子贩毒的证据根本就不充分,只有他的口供而已。
只要他当庭翻供,谁也奈何不了他。
对这位裁判长来说,洪帮背后大佬的面子,和在朱皇帝面前树立一个秉公执法,铁面无私的判官形象,哪一个重要,孰重孰轻,他太清楚不过了。
虽然大明朝现在已经是半资本主义社会了。
但在头顶上的君王依旧是言出法随。
所以,对于任何官僚而言。
“揣摩圣意”可以说必须是无师自通的基本功了。
黄四不知道的是。
无意之中。
朱皇帝,真的成了他的贵人了。
当然,他本人是不知道这一点的。
不过,和那个裁判长想的不一样的是。
朱皇帝,并不关心这个案件的真相。
他关心的,是上海裁判庭的判官们的立场。
这个和西方司法体系类似的法庭。
他们的立场究竟是在哪一边的?
是站在维护大明帝国利益的立场,还是在死板僵化的背法条?
裁判庭上。
唇枪舌剑。
那个吴望海确实是个能言善辩的律师。
这样的人无论是在现在还是在未来都是能混得开的。
而朱皇帝其实并不关心裁判廷的判案的流程是如何的。
在挺上众人唇枪舌剑,进行一场近代化的法律辩护的时候。
朱皇帝在思考的,是帝国司法体系的优缺点。
以及
补救的办法!
现在的问题摆在了朱皇帝的面前。
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首先,是选择一个比较独立和公正的法律体系。
还是建立一个不那么独立,也不那么公正,但是却能对大明帝国的敌人重拳出击的法律体系。
一个比较独立和公正的法律体系也许是建立一个资本主义强国的必须。
因为这样一个体系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私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这也是一个国家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
否则,若是和前清、前明一样,一个小小的知县就能让家产几十万的大商人灭门破家。
那资本还敢光明正大的在市场上流通吗?
但与此同时。
一个过于独立的法律体系。
又在对付大明帝国的内部敌人的时候过于软弱。
法律,应该为皇帝,为国家利益服务。
这是每一名法官,甚至是律师都必须知道的事情,当然了,这个法律体系在表面上必须要是独立,而且公正的,必须是能在表面上抱回所有人的法律体系。
否则,资本保准被吓跑,谁还敢来投资啊。
朱皇帝现在是处在“既要又要”的两难阶段。
打个比方。
在历史上。
沙皇俄国的那些造反派们,包括伟大道师和雌父都被沙皇的执法部门给逮捕过。
如果沙皇的执法部门知道对于这些威胁到沙皇帝国的敌人不能讲究什么程序正义,直接安插个什么罪名在这些人身上,证据什么的也不需要讲究,把他们统统宰了。
这样就能保证沙俄的江山铁桶万年吗?
似乎
也不可以。
沙俄覆灭的根本原因,不是沙俄的官僚体系不够忠城。
问题。
是多方面的。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沙俄的农奴、工人们的生活水平太差了。
时刻处在生存威胁的边沿。
这才给了革命以突然。
沙皇的鹰犬哪怕再卖力。
恐怕也维护不了底下烈火油烹。
“皇上,要起立了。”
罗芳伯在朱皇帝耳边低声说道。
原来已经要宣判了。
现在大家都站了起来。
朱皇帝现在是微服私访,可不能摆皇帝的架子。
所以也跟着站了起来。
裁判长不经意间看了看朱皇帝的位置,大声说道:“本庭经过合议,被告黄牧,贩卖鸦片之指控,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被告人吸食鸦片、私藏鸦片之罪名,证据确凿,本庭予以宣判:依据【刑法典】第8章第17条、第22条之规定,处被告黄牧,拘役一年,或罚款元之处罚!”
裁判是公正的。
裁判官也很能办事。
但是朱皇帝却不怎么满意。
或者说。
在他看来。
对付漕帮这种有工会性质的团体,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此案,大办特办,把这个帮派连根拔起!
不过
朱皇帝也想的有些眉目了。
后世的米帝、欧洲等国也是资本主义国家。
为什么他们的工人没有什么造反的动力呢?
也许,问题并不只是在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