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刀
作者:资深没溜 | 分类: | 字数:18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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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哑巴丈夫和病弱娇妻
群山之间,血雾飘飞。
这是血兔的法术,血雾中有三人:血兔、叶丰和蔡翳。
蔡翳回山汇报,言三日后神空石、神心何首乌等宝物将抵达弥道城。
血兔等叶丰修炼完成,便带他通过传送阵直接离开第十一层,与蔡翳会合后,三人便向弥道城赶去。
叶丰十分好奇:“为何非要等进入弥道城?为何不在路上动手。”
血兔他们自然也打过这样的主意,但其中有个难处。
蔡翳道:“此番护送宝物的是神人族的神子和神女,除非请动老祖,否则即使我们全员出动,也绝无战胜的可能。老祖若出动镇压神子神女,肯定会引来神人族那些老怪物的报复,会很麻烦。”
“神子神女?很强吗?”叶丰问道,“你们全员出动都打不赢?”
血兔苦笑道:“那是神人族天赋最强、实力最强的新生代,自幼便跟随至高神修炼,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当中将会产生神人族的王。尽管我很不想承认,但我们的凡境三重即使全员出动,也不是他们两个的对手。”
叶丰倒是来了兴趣,笑问道:“这么厉害?那我怎么强?”
“他们也只是护送到此,过不了多久,他们肯定要去人族领地,那里的无道之地是天下所有强者的目标,他们不会在弥道城待很久的。”
叶丰问道:“什么无道之地?”
血兔倒是十分意外:“你不知道?”
“我应该知道吗?”
血兔笑道:“其实知不知道也无所谓。无道之地是各族、各宗门、各大势力中最有天赋的新生代强者争锋之地,与我们这些普通修行者,本就没有多大关系。”
叶丰颇为不服气,但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淡淡的问道:“我没有资格?”
血兔笑道:“我承认你很厉害,不过和那些顶级天才相比,你若能迈入大宗师境界,或许还有机会。”
叶丰笑而不语,心中越发不服气了。
什么无道之地,什么天才云集,待此间事了,非要过去看看不可。
他承认与那些强者有差距,但也不至于差距那么大吧?
玄武宝体的六公主,灵耀宝体的道林,还不是都被他打败了?
——他真的有点飘了,已经只记得胜利而不记得胜利的原因了。
六公主是个被培养废了的宝体,尽管如此也差点弄死了他。
而道林则是个被封印半数天赋、实力的宝体,尽管如此,也真弄死了他。
若当初两人都处于正常状态,今日的叶丰焉能存在?
“我们能不能先去看看押送的队伍?若有机会,就在城外劫了,若没有机会,再去弥道城。”
离开幽山,落地之后,叶丰立刻提议道。
他的主要目的还是想见见神子神女,见见那所谓的真正的天才。
蔡翳正要拒绝叶丰的提议,却被血兔抢了先。
“去看看也好。蔡翳,你先去弥道城附近通知所有人做好准备,我们会在宝物进城后再去弥道城。”
蔡翳不敢不听血兔的话,只得说道:“好,两天后他们会经过河谷地。”
叶丰见蔡翳离开,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我是不是添麻烦了?”
“没有。”血兔道,“宝物进入弥道城之前,所有进出道城的陌生人都会被重点关注,我们本也打算等神子神女离开后再进城。”
“那提前出来有什么意义?你不用就乎我,我无所谓的。”
血兔笑道:“也不是就乎你,我也想看看神子神女的实力,如果时机合适的话,我们倒是可以先出手试探一下。”
叶丰露出笑意,舔舔嘴唇道:“一定要试探一下。”
两人展开身法向河谷地方向而去,在幽山之外,血兔害怕被神人族察觉到异常,也不敢使用血雾飞行。
河谷地距离他们有五百多里,尽管两人速度很快,也是花了不短的时间才赶到那个地方。
此处两边是些低矮的丘陵山地,中间原本是条大河,但早已干涸,原本应该是流水的地方,也早被踩出了一条大路。
大路上车来人往,倒是一点都不冷清。
也是这个原因,两人不敢太过于明目张胆,只在丘陵上飞速穿越,去到了河谷地北边的入口处。
这里有一个小镇,名为北河谷镇,他们打算先在镇上过夜,待押送宝物的队伍过来,再跟着离开,以寻找出手的机会。
镇子之外,血兔摇身一变,那身黑色的短裙立刻变成一身半旧的紫红色粗布长裙,掩盖了她妖娆的身姿,突出了她原本不算很大的玉峰。
“神人族还是比较保守的,我穿那一身,一看就知道我不是神人族。”
叶丰指着被挤出沟壑的地方:“你跟我说这叫保守?”
“神人族认为,这里是喂养孩子的,是神圣的。神人族确实保守,但他们的保守不包括这个地方。”
叶丰感到难以置信,道:“可以随便露?”
“喂小孩的时候,可以。这是神人族最标准的打扮,神人族中有身份的富裕人家,在外面还会戴着帽子、蒙上面纱、戴上手套,总之就是包裹的严严实实,除了这个地方。”
“我需要改一下吗?”叶丰问道。
叶丰身上穿的还是从道林那里得到的可替死一次的衣服,在他身上变成了适合武者短衫,这种服饰因为方便,不管人族还是异族都有,所以叶丰倒是不用换衣服了。
血兔又服下一枚丹药,那丹药进肚,她面色瞬间变得苍白,且有些扭曲。
标志性的血红色眼睛变成了普通的黑色,身上更是再没有半点修行者的气息,任谁看此时的血兔,也都只会觉得她是个普通的弱女子。
血兔一个踉跄,叶丰赶忙伸手搀扶,问道:“你怎么样?”
“我封闭了所有力量和气息,纵然悟道者也不能发现我有修为。”血兔苦笑道,“我是魔修,神人族对我们的气息很敏感,不这么做,根本不可能躲过他们的感知。但这样做也麻烦,我现在,比普通弱女子还要弱。”
叶丰哈哈笑道:“那岂不是说,我可以为所欲为了?”
血兔白他一眼,道:“你背着我走。”
叶丰严重怀疑自己听错了:“哈?”
“从现在起,我们的关系是夫妻!你是生活在神人族境内的人族,我则是天生体弱多病——神人族并不禁止和人族通婚,但一般神人族也不会找人族作为伴侣。我体弱多病,而神人族认为体弱多病者为前世不修,病弱的原因则是神的惩罚,你明白吗?”
叶丰点头道:“你体弱多病,神人族的男人不要你,所以就便宜了我这个流落在此的人族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来自边境的村庄,镇上的教士说弥道城神殿可以治好我的病,所以我们不远千里要去弥道城,为的就是朝圣和治病。”
叶丰点点头,道:“这些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血兔忍俊不禁,道:“简单告诉你让你有个心理准备就好,你的身份不仅是人族,还是哑巴,所以你什么都不用说。”
叶丰道:“哈?为什么我非得是哑巴?”
“神人族和人族基本没有区别。不过他们会根据头发来区分高低,金发神人族是地位最高的,其次是银发,黑发则是地位最低的。他们通常做十分辛苦的工作,也不会像人族的普通人那样留长发。生活在此的人族,状态和黑发神人族很相似。你身体强壮,留着黑色短发,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形象上就很贴近了。”
血兔喋喋不休说了一堆,但和叶丰的问题显然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这和我装哑巴有什么关系?”叶丰忍不住再次问道。
“形象上几乎没有破绽,但你了解神人族的生活习惯吗?问你个最简单的问题:你知道神人族见面怎么打招呼吗?你知道怎么拜神吗?”
叶丰闻言,立刻点头道:“好,我装哑巴。”
“背着我。”血兔扶着叶丰的肩膀,就要爬到他的身上。
叶丰吓了一跳,忙问道:“你干啥?”
血兔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吕星凰,叶丰和她不熟,背她有点过分亲密了。
就算叶丰不矫情,也很难接受与不熟的女人如此亲近。
血兔无奈的道:“你们人族就是事儿多,不拿我当女人不就行了?”
“事实上,你是女的。而关键是,我们不熟。”
血兔故作悲伤道:“你好冷漠啊!不过,我们现在在做事啊,我的男人!”
“做事你也是女的呀,难不成做事的时候你还能变成男的?”
“只有你们人族才会把男女看的那么重,我告诉你,我们做事的时候就是不分男女的。”
“分不分的,事有事在。”叶丰并不认同。
“那好,再问你个简单的问题,你会因为敌人是女人就放过她吗?”
“不会。”叶丰回答的干脆利索。
“这个时候你怎么就不分男女了?”
“男女都是修行者……我明白了。”
“所以,背着我吧,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你记住,从现在起,我是你的妻子,你是我的丈夫,我们来自一个贫穷的小村庄,要去弥道城的神殿拜神和治病。为表示虔诚,你背着我走了上千里路才来到这里,明白吗?”
叶丰郑重的点点头,猛然跺脚,激起大片尘土,血兔惊呼一声,就想逃出去,却被叶丰死死拉住。
两人很快就搞了个灰头土脸。
血兔很不满的大叫道:“你干什么?脏死了!”
叶丰指指自己的嘴巴,拍拍满是灰尘的脸,咧嘴露出一个质朴的笑。
血兔立刻就明白了叶丰的意思。
两人不远千里步行来到此处,身上怎么可能连半点尘土都没有呢?
就这种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的模样,才更符合他们的身份。
“我差点忽略了这个细节,你还挺细心的嘛。”
说着血兔也擦掉了胭脂,甚至特意弄点尘土扑到脸上。
叶丰什么都没说,他已经进入角色,从现在起,他是血兔的哑巴丈夫。
血兔趴在半蹲的叶丰背上,脑袋无力的趴在肩膀上,从现在起,她便是叶丰的病弱小娇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