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他的摇滚乐
作者:卡灵顿舞王 | 分类: | 字数:2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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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bass is the best
第57章 bass is the best
宋殊有些惊住,连忙下了架子鼓把位置让给那位鼓手。
毒蛇乐队的鼓手直接坐上架子鼓,将两根鼓棒在自己的背心上擦了又擦。
高磊介绍道:“这是我们的鼓手麦克,性子有些急,大大咧咧的,你们不要在意。”
废话没有多说,麦克擦完鼓棒之后就直接踩起底鼓,没有像Jim那样的在开始之前还要来一段技巧展示,麦克的鼓就是简单直接的“打鼓”。
麦克粗壮的臂膀加上他挥舞鼓棒的幅度之大,军鼓的鼓面被敲的剧烈震动,看上去下一秒就会被击穿。
这是一段会在重金属或者死亡摇滚中会出现的solo,在保持力道的同时,还要保证乐曲的速度和节奏,同时鼓手在切奏时还要干净利落,一定不能拖泥带水。
快到solo的结尾,麦克加快了手速,他的臂膀甚至出现了残影,在结尾出麦克又使出浑身解数,连续的双踩还转起了鼓棒,最后的结尾鼓点也收的斩钉截铁。
一顿鼓打完,麦克脸上甚至都没有出一点汗,他将鼓棒直接丢给宋殊,宋殊踉踉跄跄接住鼓棒。
“该你了。”麦克面对宋殊,面无表情。
宋殊虽然还没有打鼓,但已经被麦克的技术震惊到无话可说,看得他是满头大汗,他支支吾吾着,想说点什么却挤不出来两个字,然后他才终于鼓起勇气回答。
“我、我不会……”说完宋殊低下了头。
“切,不会来瞎凑什么热闹。”麦克轻蔑地啧了一声,撞开宋殊的肩膀就径直走出棚子,然后和毒蛇乐队的成员击掌示意。
高磊有些故作姿态地走到超音速乐队的面前,耸耸肩说道:“不好意思,麦克就是比较莽撞,你们不要介意。但按照规矩来说,我们已经赢了,但如果你们还想继续我们也可以继续比下去。”
在他身后的毒蛇乐队成员互相击着掌,庆祝这场轻而易举的胜利。
“我都没出场怎么就结束了。”
“早知道我第一个上了。”
“你们这么对一群小朋友,真狠得下心啊你们。”
“……”
林风此时的内心已经汹涌奔腾,但他却克制住自己的脸上出现任何表情。
“按规矩我们确实输了,我们……”
“等一下!”一个声音从身后传出打断了林风的话。
这句话的源头正是林雨,林雨看着身旁低垂着头的宋殊,心里五味杂陈。自己用了一整晚的时间来开导的失去信心的人,自己看着拼命练习了几个月的没有音乐天赋的人,自己相处了多年的长辈也是现在最信赖的朋友,绝不允许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被不认识的人给欺负了。
林雨走出了棚子,走到毒蛇乐队的身前,眼神坚毅,紧咬嘴唇。
“你们,随便选一项,随便来几个人,我奉陪。”
毒蛇乐队的成员先是顿了几秒,随后面面相觑爆发出巨大的笑声。
鼓手麦克走到林雨面前俯视看着他,“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说话还跟个小孩子一样?”
高磊走到两人的中间,把麦克拦在身后,“我记得你,安妮昨天还夸你的贝斯弹得好,安妮,既然是你夸别人弹的好,那就你来吧。”
安妮就是毒蛇乐队里弹键盘的那个女子,也是昨晚深夜在走廊碰到的那个人。
“可我弹的是键盘,他就算弹得再好也是弹的贝斯啊。”安妮慢慢走过来,走到林雨的面前,眼神复杂地看向他。
“我键盘贝斯都OK的。”林雨回答到,心想其实键盘才是自己的主业。
高磊稍微思考了一会,说道:“我也不想欺负你们,我们也派一个贝斯手来应战吧。老马,你来吧,我看你都等急了。”
一头长卷发、瓜子脸的贝斯手从高磊身后走来,他一脸笑嘻嘻的样子,咧着个嘴巴。
“嘿嘿我先来吧,好久都没有机会弹solo了。”老马脸上的笑意就没有停过,他转向鼓手麦克对他说道,“麦克。帮我打个底呗嘿嘿。”
麦克虽然一脸不情愿,但还是坐上了架子鼓,拿起鼓棒看向老马。
一阵急促猛烈的鼓声响起,老马上来就是一段经典的slap技巧。在大家印象中贝斯手一般是乖乖站在吉他手身后搓着贝斯,但此时的老马摆动的身体幅度巨大,右手勾弦的动作也快速。
鼓点越来越密集,贝斯的声音也不堪示弱,老马长发随着身体摆动而四处飘逸,右手也勾出了残影,最后鼓和贝斯同时戛然而止,留给听众无尽遐想。
鼓手和贝斯手总是习惯性地被捆绑在一起,不仅是两个乐器之间的适配度高,如果一个乐队中两个人的默契培养出来了,那绝对能将乐队的下限提高很大一个档次。
毒蛇乐队的老马和麦克无疑就是默契程度很高的一对节奏组兄弟,并且具有丰富的现场演出经验。
林雨也由衷地为对方献出了掌声。
宋殊有些紧张了,他问道林雨,“小雨,你也需要我配合你吗,但我们没有练习过啊。”
林雨笑着摆摆手,“没事,况且拼技术我也弹不过对面那个人。”
“啊?”宋殊有些吃惊,同时他也感到有些自责,“都怪我,鼓打得太烂了,不然也不会落的现在这么个尴尬的局面。”
林雨双手放在宋殊的肩膀上,坚定地直视着宋殊的眼睛,“老宋,虽然我总是说一个乐手的基础最重要,但真正能左右大众喜好的,一直由都是真诚和情绪的,而这些都是我从你们身上学到的。”
宋殊有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小雨你放心,我不会再因为这些挫折就心灰意冷的。”
“嗯。”
林雨拍了拍宋殊的肩膀,抱起贝斯插上了电线。
他并没有走向老马那样迅猛的节奏,而是走舒缓节奏流,各种切分节奏指弹和点弦和技巧,林雨埋着头,手指在低把位上快速的爬动。
有人说贝斯的魅力在与其与鼓的配合,负责整首歌的低音部分,融合进入鼓的节奏,诠释重音,重点在于让歌曲更有质地感。
但在林雨看来,贝斯的魅力不在于它作为辅助的作用,贝斯本身作为一种乐器尽管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像鼓那样粗犷聒噪,也不像吉他那样尖锐刺耳,贝斯沉闷、性感、律动,牺牲自己背负骂名从而粘合整个乐队,贝斯是最能直击心脏,引发共鸣的声音。
林雨带着自己对贝斯的理解,融入自己的感情,来了一段律动感稍弱但共鸣强,旋律棒的旋律,每一个音符伴随着林雨在品格上不断爬动的手指飞出,让在场的大家听入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