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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宣:飞珑与君生

作者:qiannian | 分类: | 字数:82.6万

第九十六章

书名:古宣:飞珑与君生 作者:qiannian 字数:5050 更新时间:2024-11-05 07:11:46

古飞一把被郑宇成拉起,他很清楚,这是郑宇成信任自己的重要开场:“伤没事吧?”古飞捂着伤口,摇摇头,自嘲道:“我们两个真是挺厉害,对付了这么多人。”郑宇成一改他一贯看那些小头目的棱着眼睛的标签式表情,扯唇一笑:“是你厉害。”

能从这个冷血杀手的嘴里听到一句夸奖,古飞心里暗自窃喜,只要能和郑宇成拉近关系,就能慢慢掌握到犯罪集团的内部资料!

经过此次事件,郑宇成开始慢慢信任古飞,他开始发现古飞有一些不一样,混这个江湖的人,很多知识标榜义气,而实际上却未必真的是以义气为先,也许在很早的老江湖当中,一些人的确是靠义气博得了自己的江湖地位,但是到了现在的这个时代,往往是以金钱关系为主,而既然人和人的关系涉及到了金钱,就会变得庸俗不堪,这恰恰是郑宇成最嗤之以鼻的。

所以他素来看不上在易正兵手底下混的那些所谓的头目,包括黑鹰,他们只是遵照着商业规则,看在金钱的份上仰人鼻息观人眉宇,他们对易正兵和自己说话的语气永远都是谄媚讨好像条狗一样,如果易正兵哪一天不能再为他们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他们自然态度也会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

郑宇成看不上经济利益关系下的人际关系,他跟着易正兵也完全不是为了钱,因为易正兵是他的伯乐,是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恩人,他从小就是一个被人嫌弃的孩子,父母因为生育的小孩太多,将原本看上去最孱弱的他送给一远房亲戚,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而且养父母没过多久就因病双双去世,不得已他又被送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但是他得到的名号却不怎么好听,亲生父母嫌弃他回来又变成了一个累赘,当着他的面骂他是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养父母,只要稍不顺心则对他非打即骂,那时候家里所有的孩子犯错,最后受到责罚的一直都是郑宇成,那个时候的他,根本没有任何的尊严可言,活得卑微而苟且……

可是年幼的郑宇成偏偏倔强敏感,他终于忍受不了亲生父母对他的虐待,不甘屈从于自己的命运,于是带着简单的衣物离家出走。

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哪里都去不了,甚至连杂工都不要他,他只能躲进了深山,自己做了一把弹弓,每天用石子射杀树上的鸟,地上的野兔,把它们简单地用火烤制一番满足自己的五脏六腑,久而久之,他的射杀技术日渐精进,他似乎有这方面的天赋,射杀到的猎物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他开始把猎物扛下山去想换取一些金钱,因为他仅有的衣物已满足不了他慢慢拔高的身躯。

当他把一小头野猪扔到老板的面前问这可以换多少钱的时候,老板诧异的眼神将他从头到脚扫视了一个遍,他望着眼前这个破衣烂衫头发都脏成一缕一缕的年轻男孩,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郑宇成昂着头,他的眼睛里有与生俱来的傲气,即便他此刻像个野人一样,却丝毫没有低人一等的气势:“我需要钱买衣服,告诉我它值多少钱?”他伸手指着野猪。

老板审视了一下被打死的野猪,他惊讶地长大了嘴:“你拿什么把它打死的?”“石头。”准确来说,是一石头射中了它的双眼,趁着野猪嘶叫狂吼乱了阵脚的时候,他拿起一块大石头稳准狠地朝着野猪的天灵盖上面一砸——直接毙命。

这不光是靠技术就能完成的工作,还需要胆识,老板思了又想,从钱屉里取出一千元递给郑宇成:“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和我去见一个人?”

那是郑宇成第一次见到易正兵,正在打高尔夫的他,身后跟着两个随从,均是人高马大冷峻精壮,而那时候的易正兵三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穿着黑色衬衣、深色休闲裤,气质和身后的两个男人完全不同,他望着郑宇成的面容上挂着笑,看上去不像是一个犯罪集团的继承人,倒像是一个富家公子。

易正兵眼力很准,他一眼便能看出郑宇成是一个好苗子,尤其是在欣赏了他的“作品”之后,他点燃了一支雪茄,对郑宇成说道:“你叫什么?”“郑宇成。”“有没有玩过枪?”“没有。”“那我给你枪。”

说罢易正兵的一个随从便拿出一支枪递给郑宇成,郑宇成摸索了一下手枪:“这个怎么用?”随从告诉了他手枪的使用方法,郑宇成便对易正兵说道:“我现在还不能打给你看,给我一个礼拜的时间。”“好。”易正兵摊了摊手,他权当郑宇成在说了一个笑话,一个从来没有摸过手枪的男孩子,一个礼拜难道就能成为神枪手?

而恰好时间就过去一个礼拜,郑宇成焕然一新地走到了易正兵的面对,对他说道:“麻烦你打出一个球。”

易正兵微微一笑,依言而行,高尔夫球迅速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郑宇成只是迅速抬手,瞄准,射击,只听砰的一声——

高尔夫球顿时溃不成样!

第九十六章

易正兵拍了拍手掌:“好。”复而又拍了拍郑宇成的肩膀:“我喜欢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郑宇成冷冷地盯着他:“我凭什么要跟着你?”“因为你渴望被关心,渴望得到你缺失的一切,但是你又不懂得用什么方式找回它们,而在我这里,我可以弥补你,我能读懂你内心的想法,能看到你内心不惜燃烧一切、也要追寻自我的冲动,你需要一个知己,而我就是你的知己!”

当时年幼的郑宇成的知识面是贫瘠的,他不懂得如何去形容易正兵的这番话带给他的感觉,他只是内心的直觉告诉他,也许自己的价值只有眼前的这个男人才能挖掘出来,他不想当一辈子的野人,而易正兵恰好就是他最好的选择的出口。

他觉得易正兵是个有思想的男人,跟他年幼印象中所听说过的穷凶极恶的罪犯完全不同,他睿智冷静,懂得审时度势,也懂得掌控全场,他对待郑宇成毫不吝啬,似乎真的将他当做自己的亲生兄弟一般,会在所有弟兄的面前告诉全部的人这是他易正兵最好的忘年之交郑宇成。

郑宇成满足了,他要的其实很简单,他要被人尊重要被人仰视要被人高看一等,这些易正兵完全都满足了他,所以当初他才敢妄言我易正兵是最懂你郑宇成的人!

所以即使跟着他杀人,郑宇成也觉得天经地义,而且他的天赋极高,在易正兵手下的犯罪高手们手把手教导之下,他第一次作案就取得了十分完美的成绩,计划周密天衣无缝,最重要的是,他每一次的作案都是亡命之徒的心态——

他根本不怕死!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在自己的亲生父母那里死过一次了,再死一次又有何妨,死根本没有什么可怕,而他在一次次的对峙之中发现没有几个人敢拿自己的命随便去玩去博的时候,他内心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更甚一分!

以一敌十,完美的激战,他一直都面无表情,仿佛死在他面前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他从不问易正兵,为什么要杀这些人,只知道他要他杀,就杀。

已经越来越成熟的郑宇成,在感情上却仍旧是一片空白,易正兵身边的每个弟兄夜晚都是夜夜笙歌,不同的美女萦绕其中搔首弄姿,也有人想逗一下郑宇成,指示其中一个身材极好极妖艳的美女过去勾搭引诱,郑宇成反感地别开头,对方则笑了:“宇成,你的雏儿也该破一破了,要不要这个姐姐教一下你?”

而郑宇成只是淡淡的一个冷眼扫过去,下一秒,他扔掉了自己手中的玻璃杯,玻璃杯砸在地上发出碎裂的碰撞,似乎成为奏鸣战事的信号枪。

围观的人都目瞪口呆,而仰躺在沙发上的美女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遭到这般对待,她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曼妙躯体完完全全地公之于众,直到另一个姐妹匆匆忙忙取了一床薄毯盖在了她的身上……

试问谁有这个胆量,当着众人的面亲自拍摄了一出限制片,当这件事传到易正兵的耳朵里,易正兵仰天哈哈大笑三声,冲着郑宇成说道:“你小子真是不一般!”

而同样不一般的男人,现在又出现了第二个,他就是古飞,郑宇成眼中的杜淲!

古飞观察到,完成任务之后,私底下的郑宇成,是一个相当孤独的人,也许是幼年的经历让他不会轻易对人打开心扉,又也许是他的特殊身份使然,他没有朋友,集团内部的小头目们也统统比较惧怕他,大抵是因为他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气质,所以没有必要的话不会和他在一起。

为了搜集情报,古飞唯有孤注一掷,他明白眼下来说黑鹰对他已经没有多少利用价值,而更多的内部消息都只能从郑宇成身上获得,他决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从那一次战役之后,郑宇成对古飞有了很大的改观,所以对于古飞的邀酒,他没有拒绝。

时间约的是十点,但是当古飞赶到酒吧的时候,郑宇成的面前已经摆开了一排的鸡尾酒杯,古飞很清楚郑宇成的酒量相当之好,他自从跟随易正兵之后,易正兵所需要迎战的酒基本上都是郑宇成在挡,所以靠灌醉郑宇成获取少许信息这条道路根本不可行!

他坐在了郑宇成身边,以一种非常轻松的语气问道:“不是十点钟到吗?看你的样子,好像足足早来了一个小时。”“我习惯等别人,不习惯让别人去等我。”“听说你酒量虽然不错,但是不会轻易喝酒,或者说根本是不喝酒。”

郑宇成放下酒杯:“不是不喝,而是我有个习惯,我在杀人之前不会喝酒,酒精会影响我的子弹。”“好像也没有见过你和易先生喝酒。”“易先生心脏不好,素来不能喝酒,所以他的酒统统都是我在帮他挡,不知道我这个人是不是对喝酒有天赋,我从来没有醉过。”

古飞领会一笑,指示服务生上了两杯白兰地,递给郑宇成其中一杯:“听说你从来没有交往过女朋友?是眼界太高还是没有遇到喜欢的人?”“干我们这行的,最好不要随随便便付出感情,尤其是栽在女人的手上,更不值得。”郑宇成一饮而尽,反问道:“你呢,有没有很喜欢的女人?”

古飞稍稍一想:“有,只是,她去了英国,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她。”“能被你喜欢,这个女人一定很漂亮吧。”郑宇成饶有兴味,古飞微微一笑:“在我看来她非常漂亮,其实恋爱并不像你想象得那么严肃,如果遇到喜欢的女人,我建议你不妨试一试。”

“再说吧,起码现在在我看来,所有的女人都一样。”郑宇成的语气中有些许不屑。

“怎么会一样呢,你喜欢什么类型?”“没有。”“那你最恨什么?”“被人出卖。”

古飞的手微微一顿:“被人出卖?难道你被人出卖过?”“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出卖我。”把他生下来,却一直将他视如糟粕,如果继续跟着他们生活,也许现在的郑宇成就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只有易先生赏识我,他告诉我我身上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胆识和天赋,没有易先生,就没有我郑宇成。”

“我的境况和你差不多,我的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谁都不要我,我一个人在孤儿院长大,一个人养活自己,连杜淲这个名字都是我自己给我自己取的,我感觉我现在活得也挺好。”“所以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觉得你和我很相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行的,但是唯独只有一样。”郑宇成举起杯子,杯子里是湛蓝的液体在晃动:“没酒喝就是不行。”

两个人响亮地碰了一下杯子,那一晚,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古飞和郑宇成聊了很多很多,分外投机,他们之间的确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那一刻古飞甚至觉得,如果不是他们的立场一开始就不同的话,他和郑宇成也许真的可以成为知己成为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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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郑宇成信任的人,古飞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在郑宇成执行任务的时候陪同他的不二人选,郑宇成在出发之前并没有告诉古飞今天是要做什么,古飞也没有多问,基本上郑宇成不想主动提及的事情,他从来都三缄其口。

在心理学上来说,一场没有动机没有预谋的杀人,是警方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证据的可以称之为“完美杀人”的行为方式,郑宇成深谙这一点,走在某一个地方,迎面走来某一个人,与他擦身而过的时候只需要轻轻将匕首送进他的心脏再迅速离开,那么证据就很难被留存下来!

“要不要来一罐啤酒?”从便利店出来的古飞,递给郑宇成一罐冰镇啤酒,郑宇成却没有接过去:“我现在不喝。”

古飞没有弄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自顾自开了啤酒,而此时,郑宇成的视线却一直盯着某一处,古飞疑惑,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原来是一家三口走了过来,母亲抱着年幼的儿子,父亲则两只手提着满满当当的食品,一家人看上去其乐融融十分幸福。

而下一秒,郑宇成就走了过去,只是一个擦身,周围的人都陷入忙碌的快节奏之中,没有任何人捕捉到这个细节,也许只有古飞注意到,郑宇成手中的匕首十分精准地刺入对方的要害,被杀的男人根本没有任何的时间反应,整个人定在了那里,下一秒,他的妻子发出了尖叫,丈夫手里的食品散落了一地,吸引了来来回回旁人的目光,他们只看见一个男人倒在了那里,他的胸口满是鲜红的血液,而他的妻子和孩子无助地哭喊号叫……

郑宇成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任何嘈杂的声音,他置身事外地取出一方手帕将匕首擦拭干净随手丢弃在一个垃圾桶里,这把匕首对他而言已经脏了,没有留着它的必要。

作为目睹了全部事情经过的古飞,他停驻在马路口,一直盯着走到马路对面已经渐渐远去的郑宇成,他拿着啤酒的手慢慢攥紧成拳头,易拉罐在他的手中咔咔作响逐渐变形,金属在摩擦着古飞的手掌,而他没有去在意那些疼痛,或者说,他已经相当的愤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