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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当天,豪门继承人拉着我领证

作者:冉桑 | 分类: | 字数:41.9万

第29章 送她一枚银戒和一枚粉钻

书名:回国当天,豪门继承人拉着我领证 作者:冉桑 字数:2145 更新时间:2024-11-01 02:27:26

“你再不睡觉的话,我现在就强行和你发生关系。”凌玦威胁恐吓道。

“……那你松开我,我要自己睡。”

“不准。”

“……”

夜色融融,温情脉脉。

黎薇薇发现,他这个塑料老公越来越没上进心了,陪着她睡到日上三竿不说,张秘书打电话来问,他居然宣称自己要开始放长假,悉尼分公司的投资项目,延迟一个星期再商榷。

距离他们的婚礼还有半个多月,婚纱和礼服已经让设计师加急处理,连夜赶制。

下午的时候,婚庆公司过来和他们沟通婚礼流程的细节,黎薇薇就安静地坐在贵妃椅上玩手机,对于他们提出来的方案,没发表过什么意见。

等婚庆公司走后,凌玦忍不住了,她怎么这个事不关己的态度。

“黎薇薇,你就那么不在意我们的婚礼吗?”

“……”

黎薇薇百口莫辩,她下意识回了一句,“反正早晚都是要离,补不补办都无所谓的。”

凌玦听完,脸当下就黑了,他走到她身边,抢过她的手机,瞄准旁边那个大鱼缸,丢了进去。

“噗通——”

水花四溅,鱼缸里的观赏鱼被吓得四处游窜。

“……”

黎薇薇真的觉得够了,短短两天的时间里,他已经扔坏她两台手机了。

等等,她记得鱼缸里养的是锦鲤楼兰,之前在日本的一场品鉴会上,被拍出了两千万的天价。

这条锦鲤花色似锦,被称为游动的艺术品,御景湾里有两名女佣的主要工作就是特意照料它。

黎薇薇心生一计,他砸自己的手机,那她就吃他的鱼。

“去,我今晚想喝鱼汤,鱼缸那条锦鲤我看就不错,炖了它。”

她对着旁边的女佣发号施令。

“太太,这可使不得,这条锦鲤是上次先生去日本出差,客户送的,听说特别贵,是艺术品。”

女佣在心里直呼大事不妙,这锦鲤就是她的衣食父母,如果它被炖成了汤,那自己的铁饭碗也就跟着丢了啊。

“照太太说的做。”凌玦云淡风轻,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这……”女佣踌躇不前。

“算了算了,这鱼福大命大,刚才没被砸死也被吓死,留着观赏吧。”

黎薇薇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这条锦鲤怎么能真的拿来炖汤,就算凌玦舍得,她自己也是不舍得的。

“你赔我的手机。”黎薇薇不依不饶。

手机也就万把块钱,可是手机背面镶嵌的都是货真价实的钻石,那可值不少钱呢。

凌玦若有所思地扫了她一眼,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两枚银戒。

做工简单却很精细的对戒,没有任何的钻石珠宝点缀。

他拉着黎薇薇的左手,直接把其中一枚女戒套在无名指上。

婚戒的标准戴法是戴在左手上,因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根血管是直通心脏的,象征着夫妻两人把对彼此的爱都放在了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

黎薇薇当然不愿意他往自己手上套戒指。

“华瓴总裁居然这么抠门,送这么廉价的戒指,我不要这个,还给你。”

她一点也不领情,想要拔出戒指还给他,可是那只银戒尺寸偏小,牢牢圈住她的无名指,怎么也取不下来。

“不许取下来。”

凌玦有些疾言厉色,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好像不对,又软下了态度。

“这枚戒指是送给凌家长媳的,你要敢取下来,我就找个钉子把它钉到你的骨头里。”

补充完这一句,他又从另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枕,里边是一枚粉戒。

这枚24.78克拉的粉钻有个典雅的名字,叫做格拉芙粉红钻戒,这枚粉戒曾以4620万美元的价格在香港的苏富比拍卖会上被拍卖,被一位私人收藏家拍下。

凌玦在一年前恰好和那位收藏家有生意上的往来,便以高于当时市场行情三倍的价格买了下来。

“右手。”

他说话冷冰冰的,又执起黎薇薇的右手,把这枚粉色鸽子蛋套在她右手的无名指上。

尺寸刚刚好。

黎薇薇见惯了好东西,可这般珍贵的粉钻还是第一次见。

他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上次他们的婚礼没来得及好好筹划,新人对戒是家里长辈购置的,他们在珠宝店挑了最贵的买,只顾着克拉数挑重的有排面,戒指的款式确是俗不可耐。

凌玦好像看懂了她眼里的疑惑。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买下的。”

可能是因为粉戒本身的价值,也可能是他说的这句话,黎薇薇心里万里晴空,她眉眼带笑,举起双手,摊开手掌,手背正对着自己,仔细仰望着那两枚戒指。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准备的,那不就是在劳斯莱斯车里的时候,然后他不顾她的意愿,强行把她带回了黎家,但那时候她把自己遮了个严实,他也看不清自己啊,回黎家后,她还故意扮丑,往自己脸上整出道疤痕……

黎薇薇发现她越来越不懂凌玦了,他喜欢自己吗?不仅送她价值连城的粉钻,还送那枚只传给凌家长媳的银戒。

他否认外边有情人,他说宝格丽晚宴的蓝宝石项链是拍下来送给自己的,他吃下自己咬了一半的肉丸子,那是最亲密的人才会做的吧,他说婚礼前一晚卢清婉去酒店楼下等着他却没得到任何回应……

可是他好像也没向自己表过钟情,天天就想着欺负她,哄她做男女那种事……

不,他对她的好只是碍于她是黎家的女儿,娶了她可以让他的事业锦上添花。

不然呢?一见钟情吗?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刻意丑化自己,日久生情吗?那更不可能,他们相处得又没有多愉快。

黎薇薇得出了一个结论,凌玦对她的好,仅仅只是因为她精创大小姐的这个身份。

“想什么呢?”凌玦打断了她的思绪。

“没什么,我要给我们家何女士看,问下她这颗粉钻大概值多少钱,她是行家……”

黎薇薇想给母亲弹视频,可是发现手机安详地躺在鱼缸里和那条锦鲤楼兰为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