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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甜媳

作者:顾言希 | 分类:穿越 | 字数:122.3万

第四百零五章 冒牌货

书名:六零小甜媳 作者:顾言希 字数:3079 更新时间:2024-10-11 01:23:20

严朝宗是个极其细致的人,且记忆力极佳,基本上见过一次的人他就会印象深刻,特别是萧和平,这个被他认定为情敌的男人,可以说小到一根头发丝他都有过细微观察。

他最擅长的,就是从这些细微中找出对手的弱点,并将之一举击败!

病床上的萧和平虽然大部分地方都缠上了绷带,但唯有一处无法遮去,那就是他的牙。

严朝宗记得萧和平有一口整齐洁白的牙,形状饱满圆润,几乎找不到任何缺点,可病床上那人,宋恩礼在给他喂水的时候他注意到他的牙齿色泽明显要黄一个度,而且形状偏方,长期不可刷牙是有可能导致牙齿发黄,可从跟萧和平的接触中他能清楚感觉到这个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应该不刷牙,至于形状那就更不可能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假的。

从他看到这口牙的那一瞬间他几乎就认定这人是个冒牌货,而后续打听到的一些细节更是让他的猜测得到肯定。

萧和平是伍先生的人,这么做的目的肯定是奔着他大伯来的,收拾他大伯除了需要过硬的证据,还需要摁住他手底下的人……

透过现象看本质,一切就不难推敲了。

这是唯一一次严朝宗不想拆他的台甚至想助他一臂之力的时候。

所以那个幸存的冒牌货绝对,不能活。

相较于萧和平他们的谨慎,这件事由严朝宗来做最合适不过,在严首长眼里宋恩礼就是他最强力的动机,所以就算最后查出来这事是他干的,严首长也会为了保住这根独苗极力帮他压下。

宋恩礼回到病房,越想越不安。

她了解到的方方面面都能证明严朝宗跟严首长关系不好,可到底恶劣到什么程度,她心里没底。

她相信严朝宗的为人,可毕竟牵扯到他至亲的性命,如果严朝宗反水,倒霉的就是萧和平。

这件事关系到萧和平的安危,她不得不谨慎。

“红旗姐,你站那儿发什么愣呢?”陈小宁端着刚打来的午饭进门,一眼就瞧见怔楞在病床旁的宋恩礼。

宋恩礼猛地回过神,揉着太阳穴顺势往墙上靠,“小宁,我头好疼。”

“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头疼了!”陈小宁连忙把饭盒放下将她扶助,小大人那样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是发烧了吗?红旗姐,到底多烫才能算发烧啊?”

宋恩礼眼睛一闭,直接歪她身上了。

陈小宁吓得够呛,吱哇乱叫的喊医生。

宋恩礼一直“昏迷”着,她听见医生说她急火攻心啥的,意识悄悄离开病房。

严朝宗正在小院的书房里接见一个陌生男人,昏黄的灯光下,他的侧脸难得凝重,直到听见他说“处理掉”,宋恩礼才踏实离开,心里对严朝宗更多了份感激。

不管他是否有自己的目的,起码他帮了她。

凌晨两三点光景,有人潜入部队医院病房,“萧和平”被活活闷死在病床上,“被人叫醒”的宋恩礼听说这事,又“晕”了过去。

“嫂子!”小孙大受刺激过后,竟反常的镇定下来,只是那双猩红的眼睛看着实在叫人后怕,“严书记,我想把我们政委和嫂子送回燕北。”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前两天宋恩礼在病房里说的话,是高国庆陷害政委,是高国庆害的!他一定要找高国庆报仇!

“可能暂时还走不了,你们政委现在还牵扯到两宗谋杀案,虽然人死了,但案子还得继续调查,而且他的死以及先前车子翻下山的事都不太寻常,估计你们还得在首都再呆上一阵子,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有想法,但你听我一句劝,一切等小礼醒来再说。”

宋恩礼装晕,原本她的职责都得由严朝宗接手,除了处理相关后事还得负责接待前来慰问的部队领导,她自己倒是舒舒服服躺在病房里歇着。

燕北省那边收到消息,师长和副师长也亲自赶赴首都,除了他们,再有就是萧和平的家人。

这事是由师长亲自打电话去通知的,起先王秀英还不信,非说师长在跟她开玩笑,等到听说宋恩礼还在首都医院等照顾,她才“哇”的一下哭开。

公社办公室桌上那台稀罕的电话被她“咣当”一声翻到在地,整个人随即重重往后仰去。

萧家人仰马翻。

王秀英和萧家人最终没能去成首都,小孙已经带着“萧和平”骨灰和宋恩礼从首都回来了。

当严首长查到这事是他那宝贝侄子干下时,这事就注定不了了之,他甚至当着严朝宗的面像夸孩子一样夸了他,“好样的,真不愧是我严家人!”

严朝宗脸上波澜不惊,“我说过了,我跟小礼的事情自有打算,你别跟着添乱,我想要她,但绝对不会让她被人说一句闲话。”

“应该的,应该的,只要她能好好给你生下儿子,一切都值当,这事你自己看着处理,大伯不插手,绝对不插手。”严首长欢喜的在厅里来回走动,就跟他自己有儿子了似的,没一会儿又上楼把自己锁进书房,吩咐一直在他身边照顾的警卫员,“我得好好给我孙……侄孙儿想个名,谁也别来打搅。”

“是!”

严首长不追究,伍先生那边自然是喜见乐闻,装模作样的查了几天事儿也就凉了,而高国庆他娘和郑艳丽的死也推了个人出来一力扛下,萧和平被摘得干干净净。

高国庆自是不满,他心里认定他娘和他媳妇就是萧和平杀的,一心想为两人讨回公道,可又听说萧和平也死了,竟跟内心终于得到圆满似的一下子笑开,彻底将他娘的死所带来的伤痛抛诸脑后。

“这可真是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他得意哼着小调,走路的步伐都轻快许多。

活这么大,高国庆从未觉得自己如此痛快过,那种迫不及待想要倾诉的心情比小调里“上畔下畔勤插秧”的哥哥还要欢快。

他要去找他的妹妹!

被停职后,高国庆一直郁郁不得志,得亏了善解人意的齐丽娟陪在他身边充当解语花,所以这消息一出来,高国庆第一个想见的也是她。

出门前,他还特地揣了五块钱和几张票证。

这段时间齐丽娟老给他送肉,他觉得自己也该有所表示,这样才能把人套牢让她对自己更着迷。

说真的高国庆还真不知道原来肉联厂的职工能搞到这么多肉,当时齐丽娟第一次给他送那块板砖大的肥肉时他就震惊到了,心里对这个有本事的姑娘自然更高看一眼。

齐丽娟越能耐,小周在他眼里就变得更不堪,除了拳脚相加,两口子基本已经没有任何沟通。

“高大哥!你咋来了!”齐丽娟一下班就看到等在门口的高国庆,欣喜跑过去,扎着红绳的两条小辫直晃荡,晃得小脸都红了,羞赧望向他,“你来找我吗?”

“刚好路过,早上上供销社的时候顺手买了一瓶雪花膏,送给你。”高国庆大大方方拿出雪花膏。

有过哄小周的经验,他现在做起这些来轻车熟路。

齐丽娟果然欢喜,双手握着小小的白瓷瓶子,脸红得好似天边的火烧云,“高大哥我请你吃晚饭吧?我刚申请到宿舍现在没跟家人住一块儿,宿舍里暂时又没人跟我同住,正好我能给你做饭吃,我想让你尝尝我的手艺顺便也谢谢你的雪花膏。”

“这,这不太好吧?”高国庆略显犹豫,虽然这几天他跟齐丽娟接触频繁,但也仅限于在公共场合说个话见个面啥的,最亲密的一次也只是在公园角落里听齐丽娟唱了一支啥《插秧曲》,如果去她宿舍吃晚饭,孤男寡女的万一被人看到传出啥闲话那就麻烦了。

齐丽娟不知想到啥,脸色更红,连眼眶都未能幸免,看上去实在楚楚可怜,“高大哥,我,我就是单纯的想请你吃晚饭,没别的意思,如果你要是觉得不方便那就算了,我不能让你为难。”

“傻丫头不是,这有啥为难的,大不了咱把门开着呗,咱身正不怕影子斜。”

话虽这样说,可一进门,齐丽娟不小心摔到高国庆怀里,门顺势也关上了。

“娟儿,我能叫你娟儿吗?”没喝酒,可一闻见齐丽娟身上的香味高国庆就觉得自己醉了,醉倒在她的温柔中了。

想到小周跟他俩侄子的事,眼前这姑娘简直成了他心目中的白月光。

干净,纯粹。

他觉得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

齐丽娟红着脸点头,他把她抵在门板后边,看着那双充满诱惑的红嘴唇,渴望的吞了吞口水。

家花不如野花香,男人的这点劣根性在高国庆身上表露无遗,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人的侥幸心理就会怂恿他去干第二次第三次。

他知道齐丽娟心里有他,只要成了他的人,不怕她不老实,到时候就算他不跟小周离婚,也能天天跟她好。

他捧着齐丽娟的脸,重重贴上她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