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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逍遥小寡妇五福娃

作者:男的糊涂 | 分类: | 字数:57.3万

第132章 这人好熟悉哦,从哪里爬出来的,好恐怖的杀气。

书名:穿越古代,逍遥小寡妇五福娃 作者:男的糊涂 字数:2432 更新时间:2024-11-02 02:42:41

新的一天,就收到那么大的礼,王辛月的心情美到冒泡。

出门前,特意换了身浅粉,难得给自己插了根银簪子。

感觉还不够。

她也想戴只金的,在太阳底下金光闪闪。

可是,上次只为屯金,把这茬给忘了。

一想到她的黄金梦,对着镜子,又摇摇头。

我估计是穿越大军中,最穷的主儿。

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

这还是她从原身养母家拿回来的那支。

不得,有了钱不逛街,都快活成女汉子了。

叫上二十一,“走,今天我们出门逛街去。”

上善,长歌不放心,想要跟着,但今天的事实在太多。

正想着,陪她逛回来,再忙时,王辛月拒绝了。

“我们两个女人逛街,你们两个大男人跟着怎么回事,青天白日的,谁那么大胆,你们忙你们的去。”她虽然不能和那些高手比,但收拾几个混混不成问题。

说完,就拉着二十一,“走。”

心情好,走路时,脚步都变轻盈了。

二十一见她心情美丽,也跟着美美的。

开心地问:“小姐,我们这是要上哪啊,庄上吗?”

她立起一根手指,“NONONO,大好的天气,上什么庄子呢,不应该把自己好好打扮打扮一下,可不辜负了这美好的一天。”

二十一疑惑,“小姐,什么是NONONO啊!!!”

她嘴里时常会蹦出很多稀奇的词来。

但这NONONO又是什么意思?

“傻蛋,当然是不这意思。”

“你说我这一天天的,不是庄子就是在去庄子的路上,在家忙的还是庄子的事,睡前想的也是庄子,这日子多累啊。”

“现在有你们了,我还不得偷个懒。”

二十一想想也是,小姐明明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每天却忙得脚不沾地。

“那我们从哪逛起。”

王辛月停住了脚步,“先到外头吃个早餐,然后是衣服店,接着是首饰店,一家家来。”

“好嘞。”

两人路过一个馄饨摊子,大概旱灾的缘故,大家都裤腰带,摊子上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

她还没吃过这个时代的馄饨,“就它了,怎么样。”

“小姐开心就好。”

王辛月很不满意她的回答。

本是双十年华,却比她还老成。

“哎,你啊!!!”

往摊子走去,对着老板娘道:“老板,来两碗馄饨,我加葱花加香菜。”

她还没能从现代人转为一个古人。

大家都回头看她一眼。

好在她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极美的人,尽管很随意,大家还是很赏心悦目的。

老板娘应了声,“好嘞。”过来给她擦桌子,就开始忙碌了。

不一会,两碗热腾腾的馄饨就出来了。

还放着她最喜欢的香菜。

馄饨味道还不错,难得闲情逸致坐在外头,吹着晨风吃早餐,这是两世都没有过的。

与匆忙的人比,她这副极为享受的样子,就像一幅画。

隔壁桌来了两个男子,王辛月抬眸,两人长得极其俊朗。

尤其一人,白色东方朔偷桃图轴袍子,腰间系着丛林绿蛛纹宽腰带,留着乌黑光亮的长发,眉下是深邃的桃花眼,体型伟岸,真是血性男儿。

看好的男人,她见多了,可这么好看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关键是这人身上有着莫名的熟悉感。

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不能怪她想不起来。

在她的字典里,顾长生是已死之人。

试问,一个已死之人,又怎么可能坐在这里吃馄饨。

顾生长也看到了她。

本来觉得这人像极了他妻,当目光落在她头顶的银簪时,已经不是像,而是肯定。

她怎么在这?

孩子呢!

怎么没看见?

身边还跟着一个丫鬟。

这到底怎么回事。

他想起身,被一旁男人拉住,“别耽误了正事。”

才想起此行的目的。

又坐了下来。

王辛月只是看了一眼,又低头,继续吃自己碗里的东西。

但她的行为,让顾长生很抑郁。

这女人见到自己男人,都这么冷清的吗,仿佛全然不认识的样子。

但又不好出声,与他相见。

十几个人朝馄饨摊走来,大刀甩手插入桌上,抬脚重重踩在椅子上,“拿来。”

那架势,一看就是上门讨债的。

胆大的留下来看戏,胆小的,撒腿就跑。

老板慌了,忙上前,“程兄,您,您来了,小的这就给您下碗馄饨。”

“吃吃吃,我TM吃你个狗头,赶紧把保护费交来,要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程兄,您也看到了,如今这钱不好赚,您就再通融通融我们几天。”老板显得有些卑躬屈膝。

男人可不管,抬手就是一巴掌,“呸,你个贱民,我看你今天是不想活了是吧!”

“不给钱,把你女儿送来也行,要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话语气相当豪横。

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王辛月可没打算多管闲事。

继续吃她碗里的东西。

馄饨老板直接给他跪下了,“不行啊,我家小女已许了人家,怎么能配于程爷呢!”

“配,我呸,送与我暖床用的。”

“你还想把她许配给我。”

“也不撒泡尿照照,就你这样,能生出什么好女儿来。”

“要不是你们实在拿不出钱,当我稀罕。”

“赶紧地,废什么话,信不信我把你摊子给砸了。”眼眸中流露出猥琐的表情,说着,手边的人已经开始动手。

抬手一翻,整张桌上翻倒在地,碗筷啪啪摔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王辛月能感觉到一股寒气从隔壁桌传来。

眉头一蹙,二十一显得不舒服,压低声音对她道:“小姐,我们走吧。”

就在她们正要离开时,混愣子的手下已经朝这边走来。

所过之处,都纷纷跑来。

见隔壁两男子纹丝不动,愤愤道:“还不滚。”

那滚字才出口,顾长生的筷子就从他耳边飞过,扎进后面的柱子上。

那人回头,已入木三分,刚才要不是他闪得快,扎进的就是他的眼。

想想一阵后怕,两脚一软,扶住旁边的哥们。

为首的男人见状,走了过来,“是你们动的手。”不是疑问,而是极为肯定。

“滚。”顾长生冷冰的语气,王辛月隔桌都能感觉得到。

这种冷与常人的冷不同,那是发自骸骨的冷,极力掩藏,也掩藏不住浑然天成的戾气。

他们手上,必然沾染命案。

而且不在少数。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冷,更确切来说,那是杀气。

真倒霉,大清早的,好好的心情都被这些人破坏了。

真想把这些混愣子给踹飞。

她就坐着等看他们的好戏。

这么一想,心里舒服多了,又慢慢坐了下去。

继续吃着碗里的馄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