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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她成娇

作者:我的猫叫花呗 | 分类: | 字数:55.9万

第157章 媒人

书名:宠她成娇 作者:我的猫叫花呗 字数:2211 更新时间:2024-11-01 08:30:18

刚接受完玉氏不是想造反而是想造神这个消息的仲启阳武陵,还没回神呢就听见连央说。

神女?

连央什么时候成了神女了?

也就愣怔一瞬,下一刻武陵满脸兴奋的拍手叫好!

“阿央,你真聪明!”

日光中,封九妄满含笑意的为连央抚开搭在额前的细碎绒毛,她被养的好,就连从前枯黄发躁的头发都变的黑亮。

“朕的宝贝果真聪慧。”

有封九妄做依仗,他们无需如玉氏一般小心筹谋,在没有足够的筹码前,将自己的心思暴露,势必会招来皇家的打击。

连央就不同了,她这位神女可是过了明路,要立起来和玉氏打擂台的。

甚至因为封九妄的存在,连央可以比玉氏更高调先一步出现在大众视线中。

玉氏隐藏在暗处散落的美名,统统会落到连央身上。

连央骄傲的挺起小胸脯,扬起白净的脸,亮晶晶的眼盯着封九妄看了许久,在封九妄流露出疑惑时,连央才苦恼的问,

“神女是不是不好穿金戴银呀,要仙气飘飘的?”

和武陵不同,仲启阳可是在听见连央要扮成神女和玉氏打擂台后,就生了一丝担忧。

只看玉氏如此苦心筹谋数百年,就能看出,神权的建立会对皇权有多大的冲击。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一旦建立起神权,往往比乱世中,百姓孤苦无依下的无可选择,更为坚定。

这样天然对立的两种权势,连央就不担心,事了后被卸磨杀驴?

听见连央的愁苦,仲启阳只觉得为这个单纯的小姑娘操碎了心。

虽然皇上才是他的表弟,可身为军人自带的怜悯之心,让他不自觉的为连央担忧。

这时候连央应该向皇上表达忠诚,阐述她这个想法那也是没法子,绝对没有沾染神权的意图才对,哪里能在意神女的穿戴呢!

封九妄倒是没有笑连央,他可知道小姑娘对金饰有多痴迷,要不是一路上不安全,怕有刺客来袭,奔逃中丢了金饰会心痛,她才想不到将被他赎回的红翡手镯扒拉出来带着。

指尖展开连央紧锁的眉头,封九妄语调散漫,

“神女都富贵了,不正说明大景繁荣昌盛?”

连央本就晶亮的眼越发璀璨,一旁的武陵也添补着,

“你看佛像不都铸金身吗?你只是穿戴富丽算什么?再说了,咱们拜的财神爷那不也是气派豪阔?”

连央抿起唇,唇角止不住的上扬。

好半晌小姑娘才扭扭捏捏的拉了拉封九妄的衣袖,

“那,咱们去买些金饰?”

原是在这儿等着他。

封九妄只觉得脑仁一阵疼。

他当连央在想什么呢!

“又戴腻了?”

一路行来,也就上一个县城连央安分的待在马车中,没有上街去瞧金银首饰。

美其名曰,她不是那样不懂事小姑娘,知道为哥哥省银钱。

小小声的哼了一声,连央小脸飞红。

出宫时知道行路危险,连央除了剑兰手镯和碎星飞花,那是一样金饰都没带,就怕路上遗落了心疼。

可一路上,看见各处姑娘身上戴的金钗,簪的金步摇,连央抓心挠肝的痒痒,又不好意思说,整个人肉眼可见的蔫吧。

还是封九妄从连央可怜巴巴盯着行人身上的金饰眼神中读懂了她的垂涎,带着她一气儿买了许多金银首饰。

到底是有人疼了,这口子一开,连央就歇不下手,被那金楼老板一哄,买了许多打眼瞧着不错,实则不会再看第二眼的首饰。

好不容易熄灭了发热的脑袋,在上一个县城连央强忍着不下马车,不去经受诱惑。

“可我刚瞧了,林城姑娘带着的首饰好别致,不是花儿草儿,是纯金的小鸟哎!”

连央说自己要做神女时都没这样激动。

实在是方才匆匆一瞥,那位姑娘发间垂坠的浑圆小金鸟忒引人注目。

寻常簪子的流苏大多以丝线或五彩羽毛制成,流苏下坠珠子常见,别致些的有做竹叶摇摆,这样晃着小金鸟,实在是连央见的头一回。

就连对脂粉首饰不太关注的武陵也凑上前点点头,

“我也看见了,那位姑娘头上的簪子很是别致,身上还带着股香。”

连央的注意力全在那小金鸟上,倒是忽略了那人身上的香,心中莫名闪过一丝什么,转瞬却又摸不着头脑。

想不通的事便不再想,连央眼巴巴的盯着封九妄。

封九妄对上这样的眼神还能如何?

她只是喜欢金银首饰,又不是要天上星海底月,这么懂事的小姑娘,他还能再委屈了她?

心满意足的连央带头,问了客栈老板找到林城最大的首饰楼,可瞧遍了,也没看见什么别致的首饰。

连央好奇的问了一声,掌柜的才笑眯眯的收好手中取出的首饰,

“姑娘看见的应当是沈家姑娘,可别误会,不是咱们林城的沈家,是那金陵沈家。”

金陵沈家。

连央眉心一跳和封九妄对视一眼。

他们运气这么好?

与他们一行人有关的金陵富商拢共就着两家。

林家和沈家,都这么巧的在林城遇见了?

无巧不成书或许当真存在。

从掌柜口中得知,林菀和沈妙妙是交情极好的手帕交,因为林菀和林城长平镖局的大小姐交情匪浅,每年总要往林城跑几回,约着游玩。

据说因着林菀和长平镖局大小姐宣玮琦的这份交情,这座平平无奇的林城可是嫁了好几位姑娘去那繁华的金陵。

“掌柜的这样说,显得那林家姑娘像个媒人。”

对林菀没什么好感,连央说话也不避忌。

若不然可没有说人家未出嫁的姑娘像媒人的话。

掌柜的神情一顿,随后悄咪咪的凑上前,极为小声的说了句,

“要不说姑娘聪慧?实则林姑娘每回来咱们这儿,走时都要带上两位好人家的姑娘回金陵呢,也不知金陵哪儿来那么多不计较身份的富家公子。”

毕竟林菀每次说的都是,我有位表兄正想娶妻,不计较身份,只看人品贵重。

也有人嘀咕着这怕不是聘去做妻子主母的,只怕是到深宅高门做妾去的。

可林城不算贫穷却也称不上富饶,总归和金陵没法儿比,纵使做妾,也有大把的姑娘想跟着林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