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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烟

作者:唐时烟云 | 分类:仙侠 | 字数:56.1万

第四十五章 鬼王之死

书名:唐烟 作者:唐时烟云 字数:10666 更新时间:2024-10-10 19:53:50

本来他就一直惦记着想得到这把上古神器青龙剑,没想到杨谅为了把林天乐收为己用,把宝剑给了他,然而林天乐并不买账,王侯将相,哪个不是都有一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杨谅便命人将林天乐和曲莲一起困在一个密封的山洞里。

禹凌素本想等二人死了之后,收尸的时候再把宝剑拿出来占为己有,没想到林天乐他们竟然逃了出去,还把守门的士兵杀了个七零八落,死的死逃的逃。

禹凌素不知道那些人是被那些江湖豪杰杀的,便把这笔账算在了林天乐身上。

“无耻之辈,仙剑大会上王爷不但对你有知遇之恩,还有赠剑之义,你却三番五次与王爷作对,真是不识好歹,忘恩负义之徒,你还有何脸面活在世上?”

不明真相的人听了禹凌素这话,还真的会觉得他义正言辞,

世间有两种道理,一种是正理,一种是歪理,林天乐听他满嘴一派胡言,想到不是因为仙剑大会曲莲也不会白白送掉性命,哪里还有耐心。

他打断他喝道:“如此说来我倒应该多谢你的引荐和杨谅的厚爱,把我困在石洞里,姓杨的若再厚爱一分,恐怕我早已成了泉下之鬼。”

世上本没有真正的对错,每个人认定了自己的道理,总会觉得别人是错的,禹凌素也是这么认为。

他大声说道:“那还不是因为你不听劝告,不识抬举,又怎么怪得了王爷,王爷待你不薄,不但赠你宝剑,还把王侯将相的机遇摆在你面前,若不是你一心与他作对,王爷又怎会将你困在洞中?”

“废话少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你我动手便是。”

林天乐知道有些道理争论起来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争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有结果,结果只会枉费唇舌,不如早点动手解决来的痛快。

“林兄弟,我这几日正闲的不自在,你且在后面观战,这个人就交给我好了。”

话音未落,花下眠已飞身而出。

刚才不曾看的仔细,现在离得近了,禹凌素也认出了花下眠,这人曾在仙剑大会上打败过差点夺魁的石二,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与他动手,自己当然不能轻敌。

见对方没有骑马,他也甩镫离鞍飞身下马,因为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还是有别于马上将军,骑着马反而会觉得是个累赘,不如身无挂碍,直来直去打的痛快。

“姓禹的,还认识我吧?”

花下眠脸上一片明媚之色,好像不是来打架,而是来会友。

禹凌素抱拳道:“原来是花公子,久违久违,难道花公子也要与王爷为敌?觉得我们王爷不如那个为了皇位连亲兄弟也杀的李贼?要知道这江山本来是杨家的,现在纵然被李贼夺去也不会长久。”

花下眠淡然一笑,轻描淡写道:“我可没想与谁为敌,也不管谁是王爷谁是皇帝,更不管谁的江山谁来坐,我只是想帮朋友打个架而已。”

“如此说来,那禹某只有得罪了。”

好话说了一箩筐,不如手上见真章,况且禹凌素也不是吃素的,他抽出宝剑,剑锋在阳光下发出冷森森的寒光。

花下眠不慌不忙展开手中白虎扇,一阵虎啸之声令人胆寒。

禹凌素的功夫若与那些武林高手比起来,那是高手和高高手的差距,可以说各门各派很难有胜过他的人物,与花下眠相比,那就是高手与高高高手的的差距了,虽然说不上天壤之别,但也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禹凌素有自知之明,所以先发制人想要抢个先机,手中宝剑对花下眠分心便刺,花下眠闪身避过并不还手,而是让他接连进攻几招。

禹凌素有些奇怪,人家不还手,众目睽睽之下只有自己一剑紧似一剑,未免面子上挂不住。

他问道:“你怎么不还手?”

花下眠似笑非笑道:“我不出手,是因为我今天不想杀人,念在你我曾有一面之缘,识趣的话你自己回去吧!”

不管有没有本事的人,都一样怕被人小看,这话让禹凌素气的七窍生烟,胡子眉毛都竖起来了,十分的功夫使出了十二分,剑招如暴雨倾注,招招索命,剑剑勾魂。

观战的程处嗣看到这一幕有些不放心了,两军对阵生死相搏,哪里用留什么情面,在他看来,不管一个人有多大本事,只要轻敌难免会吃亏,花下眠这种做法让他觉得心内焦急。

他在后面大声叫道:“花兄弟,不可轻敌,你再不还手要吃亏的。”

花下眠一见激起了这老头的火气,禹凌素一味的只顾进攻毫无防守,不禁心中暗笑,这么大年岁的人竟然比年轻人火气还旺,自己可不是一味卖弄,而是真的不屑与他动手。

见对方一招“平沙落雁”削向自己面门,花下眠脸上笑容逐渐变得缺德,手中白虎扇一挥,风中像绽放了无数白色的花朵,一朵比一朵炫目,禹凌素的剑锋竟然找不到一点可入的空隙。

二人你来我往不到十个照面,只听禹凌素“哎哟”一声惨叫,头顶正当中的白发被削去一片,好在花下眠手下留情并没削去他的头皮,剩下的头发披散开来遮住了眼目,眼前白花花一片,还怎么继续打下去。

禹凌素年岁虽大,人可不糊涂,知道这是花下眠手下留情,白虎扇往下一点削去的就是自己的脑袋了,再打下去不但自讨没趣,而且会丢了性命,面子重要,命更重要,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将身往后一跃,借机退了回去。

“禹将军,你伤势如何?”

杨谅满脸关切之色问道。

禹凌素将披散的头发拢到脑后,满脸狼狈之色道:“不是冤家不聚头,那姓程的添了这两个帮手,只怕今日咱们占不了便宜,王爷一定要多加小心。”

杨谅道:“咱们现在兵强马壮,对付一帮残兵败将,那姓程的就算有神仙相助又有何惧!”

杨谅身后的一万精兵都是从飞头族部落精挑细选而来,也可以说是有备而来,有恃无恐。

“父王,待儿臣去杀了那小子,为禹将军报仇。”

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白脸汉子,五官与其他人倒没有什么不同之处,长得也很普普通通,唯一有特色的地方就是长着一对吊梢眉,眉毛竟然是红色的。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杨谅的第九个义子,他本来姓孙,认杨亮为义父以后便连祖宗都不要了,改姓杨,叫杨抽马。

禹凌素知道杨抽马年轻气盛,加上心高气傲难免轻敌,叮嘱道:“那姓花的非等闲之辈,殿下一定要多加小心,特别是他手上那把扇子威力非凡,千万不要轻敌,占不了上风便赶紧退回来,不可恋战。”

杨抽马觉得禹凌素人老了不但事多话也多,心中大不以为然,根本没把他说的话当回事。

“禹将军尽管放心,俺手中这对铜锤也不是吃素的。”

杨抽马话未说完人已冲到了两军阵中。没等花下眠有所反应,一头小毛驴冲上来挡在了前面,驴背上正是小铃铛。

小铃铛笑盈盈说道:“花公子,你先回去休息一下,这个人交给我了。”

花下眠可不愿与女人争什么,更何况小铃铛还是个小女孩,便转身退了回去。

杨抽马骑的是一匹枣红马,这匹马比一般战马还要高上半头,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雄健。

小铃铛的神行小驴和他的马比起来刚刚到枣红马的肚皮,小铃铛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个子也小,和人高马大的杨抽马一比真的是太不显眼了。

两人的马和驴差点都凑到一块儿了,杨抽马却上看后看左看右看东张西望了半天,就是不往下看。

小铃铛知道他故意小看自己,生气的皱了皱眉头道:“好啊,你敢小瞧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杨抽马哈哈狂笑道:“啊!原来这里还有个人啊?你不说话我都不知道你在下面,我不是小看你,我是根本没看你,你这小丫头个子这么小,骑的驴也这么小,人和驴加起来连只老鼠大都没有,让人怎么看得到!”

小铃铛被气不打一处来,挥了挥手中斩影刀喝道:“虽然我的个子小,可是我的功夫高,你再敢小瞧我,看我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喂狗。”

跟自己说大话的有,说这种大话的可从来没有遇到过,杨抽马气得哇哇暴叫,手中一对大铁锤在空中一碰如同响了一道炸雷,炸雷声中火星四溅。

“小丫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这可怪不得我了。”

杨抽马的一对大铁锤还没落下来,他眼前已经没有了目标。

小铃铛和她的神行小驴一起竟然不知到了何处,犹如凭空消失了一般。

“咦,人呢?……”

杨抽马正自犹疑间,突然眼前血光崩现。

小铃铛的神行小驴快,她手中的斩影刀更快,一把刀画出两道优美的弧线,弧线过处,杨抽马两只耳朵被割了下来,等到他感觉到疼痛的时候,耳朵早就掉在了地上。

“哎哟”

杨抽马把两只大锤往地上一扔,双手捂住耳根,耳朵被割掉疼不疼?不知道的可以去问尝试过的人。

被割掉两只耳朵是件很不幸的事,幸运的是小铃铛并没有割掉他的舌头,用斩影刀去割他舌头的话,恐怕会连他的脑袋也一起割下来。

手里没了兵器还怎么打?杨抽马来的快去的更快,出场犹如一片红云,退场犹如一道红光,回到杨谅跟前还气喘吁吁,惊魂未定。

手下两员大将接连受挫,杨谅觉得脸上无光,很没面子,人在丢了面子的情况下最想做的就是尽力挽回面子,他举起手中令旗就想下令冲锋,手下这群飞头族士兵骁勇善战,无疑是他的希望之光。

禹凌素看出他的想法,忙阻止道:“王爷,且慢。咱们一路追击人困马乏,而对方以逸代劳占据很大优势,疲兵必败,不如暂且退守,让军兵吃饱喝足,稍作休整,再战不迟。”

杨谅觉得他的话有道理,自己这最后的底牌一旦掀开便没有了余地,如果失败不但面子没了,恐怕还会影响此后的复国大计,便命令军兵用弓箭射住阵脚,退后十里安营扎寨。

程处嗣本想下令乘胜追击,林天乐拦住了他。

“程兄,不必操之过急,对付这帮飞头族士兵智取为上,咱们暂且先退回去,一切从长计议。”

程处嗣有些不解道:“林兄弟,形势对咱们有利,何不乘胜追击?必可大获全胜,这样的好机会不可多得。”

“杀人一万,自损三千,而且这些飞头族不是一般的士兵,你手下军兵已剩下不到一万,经过上次交锋吃了败仗,现在他们已全无斗志,依我看没有必胜把握,我有一个办法,不费吹灰之力就可取胜。”

林天乐的语气如头顶的天空一样风轻云淡。

程处嗣一听喜形于色,连忙问道:“林兄,不知你有何妙计?”

林天乐接着说道:“飞头族人有个特点,每到半夜子时头就会离开身体,自己飞出去夜游,过了子时再飞回来,这个时候,也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候,与白天有所不同,剩下没有脑袋的躯体毫无反抗之力,如同死人一般,在这些飞头族的人头飞回之前用布帛包住他们的脖颈,让那些飞回的人头无法重新回到他们脖子上,不出一个时辰,他们的身体便会完全凉下来,人也就死了,这是飞头族天生致命的弱点,知道了这个弱点,想胜他们容易的很。”

不止是程处嗣听得目瞪口呆,花下眠,小铃铛他们也是闻所未闻。人的脑袋可以长了翅膀一样自己飞出去,还能自己飞回来重新回到脖子上,恐怕这世上也只有飞头族可以做到。

有这么好的法子,何必再挥刀弄枪,费力厮杀,程处嗣也带着兵马驻扎下来,一心等到夜里行动,为了不走漏消息,他先不动声色让军兵们好好休息,到了晚上大家都吃饱喝足以后才下达了命令。

林天乐知道帮程处嗣出这个主意会制造一场杀戮,可是没有杀戮又怎么能叫战场呢?战场上两军相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飞头族人的命是命,程处嗣手下军兵的命也是命,不这样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大地已经沉睡,除了夜风放肆地吹着,四处寂静无声。

夜黑风高的夜晚难免会发生一些杀人放火的事,天上亮,地上黑,仿佛寒气把光也阻隔了似的。

黑沉沉的夜,犹如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地间,连星星的微光也没有,程处嗣带两千精兵赶到敌营外还没到子时,便远远埋伏下来等待时机成熟。

刚到子时,惊人的一幕便出现了,只见从杨谅的军营帐篷中飞出一颗颗人头,忽扇着翅膀一样的耳朵,先是汇聚在半空,然后如同一群黑色的乌鸦一般乌央乌央向西南方向飞去。

程处嗣他们虽然只能看到黑乎乎的一片,这样的一幕虽然在白天早就看到过,这情形大白天都能叫人看得胆战心惊,更何况在三更半夜,他们每个人都被吓得大气也不敢出,过了半天才缓过劲儿。

“我先带人除掉岗哨和守门的人,你们随后跟上依计行事,高大宽敞的帐篷不要进,那是将领的住处,不要惊动他们。”

程处嗣低声传达命令,带着几个精明强干的手下先摸了上去。一切出奇的顺利,清除了障碍,后面的大部人马蜂拥而入。

正中间有个豪华的帐篷里面亮着灯火,众人避开亮处,四散开始行动,进入那些飞头族士兵的帐篷。

开始大伙还都有些战战兢兢,后来看到那些没了脑袋的飞头族虽然体温尚在,脉搏正常,但是躺在那里毫无知觉,和死人没什么两样,便都放下了顾忌,手脚麻利的就地取材,有的用盆子将那些只剩身体的飞头族脖子盖住,也有用被子衣物之类将他们的脖子包的严严实实。做完这些还不到半个时辰,程处嗣带人退出敌营,在外面重新埋伏下来,观察后面的状况。

过了丑时,那些飞头族的人头果然又乌鸦群一般的从西南方向飞了回来,因为他们必须在身体完全凉下来之前重新回到脖子上,所以回来时飞得更快。

不过这次他们就没那么幸运了,果真如林天乐所料,他们的脖子上有的被铜盆挡住,有的被衣服包住,这些人头怎么也回不到自己的身体上,折腾来折腾去,身体越来越凉,脸上也逐渐失去了血色,愈发变得苍白,直到最后再也飞不动了,跌落在地上,而身体也早已凉透,成了真正的死人。

原来飞头族的脑袋白天离开身体,那是在有意识中离开,所以身体还有意识,还可以控制,但在夜里,头和身子分离是在无意识中所为,所以身体也失去了控制,无论他们如何骁勇,这种致命的弱点一旦被人知道,就会特别容易对付,结果便只有死亡。

接下来事态的发展,简直异乎寻常的顺利。

天亮之前,程处嗣又命人悄悄潜入,确认那些飞头族士兵都已经死了,带领部下冲入敌营一阵冲杀,乱战之中,杨抽马战死,杨谅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做了俘虏,只有禹凌素一个人逃了出去。

这场胜利也让程处嗣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曾经败的有多惨,有高手指点,胜利就是那么简单。

听部下兵丁报知禹凌素逃了出去,程处嗣不禁心下有些懊恼,不为别的,这人若是出去通风报信,搬来援兵在半路拦截,自己押解杨谅回长安可就没那么容易了,难免会出什么差池。

当皇帝的也罢,做官的也罢,都是颐指气使习惯了的,有错都是推到下属头上,林天乐虽不是程处嗣的手下,但官宦子弟天生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从骨子里瞧不起平民百姓。

程处嗣纵然比其他官宦后代强一些,这种心态多少也有那么三两分,加上前几天和杨谅对阵几次连连受挫,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可发,暗自想到,林兄弟只告诉我破敌的法子,不一起跟来帮我才致那禹凌素得以逃跑,反而忘了人家已经帮过他数次。

这么一想,反而令他心情变的郁郁不乐,想了这么多,他恰恰忽略了今夜的偷营劫寨为什么如此顺利,顺利的无法想象。

不知不觉已日上三竿,程处嗣命人打扫好战场,不但原来丢的粮草辎重,马匹等物品重又物归原主,还得到杨谅不少东西。

回去的路上有军兵来报:“程将军,路边发现一个人,一个捆着的人。”

路边发现一个人不稀奇,发现一个捆着的人,那就多少有点不正常了。

“什么人?”

程处嗣问道。

“是……是那个反贼杨谅的手下,禹凌素。”

这下程处嗣不由喜出望外,就像乞丐绊倒捡了个金元宝,他所担心的就是这个人逃跑了会给自己带来后患,现在人被抓到了,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一件天大的好事。

他连忙问道:“人在哪里?快些将他带上来。”

禹凌素被带了上来,可是无论程处嗣问什么,他都咬紧牙关不吐一字,后来被问的烦了索性闭上眼睛装成一条死鱼,一条离开水的死鱼。

是谁将他抓住又扔在路边,而且是自己回来的必经之路,想来定然是林天乐所为,待回去自可问个明白,程处嗣命人押着杨谅,禹凌素回到辟邪村,可是林天乐与古紫鬼,花下眠,小铃铛等人早已不辞而别。

此刻,林天乐他们已经身在数十里之外,秋高气爽,风轻云淡,本来一路处处有美景映入眼帘,可是对于一个忙碌的人或者心中有事的人来说,是无暇欣赏这些美景的。

天不亮就离开辟邪村,而且是不辞而别,花下眠多少有些不解,忍不住问道:“林兄,我们本可以天亮了从容上路,为什么要这样悄悄的离开呢?”

林天乐淡淡一笑,说道:“若不这样偷偷溜走,且不说辟邪村的村民会做一番挽留,就是那个姓程的将军,又会让我们帮他护送朝廷钦犯回长安,这样一来耽误的就不是一天两天的时光了,我自从去年离家这么久,一直在寻找爹爹的下落,直到现在还没有一点眉目,自己的事都解决不了,心中焦急,再多留一刻也是煎熬。”

花下眠笑道:“如此以来,他便是想向你说声道谢,也是没机会的了。”

“能够帮得上别人,总是件令人很快乐的事,你不觉得是这样吗?更何况他是个将军,我是一介草民,就算嘴里说感谢,恐怕也是言不由衷,还是不听的好。”

一切的一切,林天乐或是不以为然,或是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花下眠笑着说道:“如此说来,他虽是你的朋友,却不是你真正的朋友。”

林天乐抬头看看天空,已是日上三竿,阳光给每个的身上都披了一件温暖的衣裳,而秋天的阳光,温暖却不令人燥热,是四季中最好的时候。

“朋友满天下,知己能几人?真正的朋友往往可遇而不可求,人这一生能有一个便足矣,能有三两个知己,那便要靠上天眷顾了。”

他心事重重,若有所思道。

花下眠瞟了旁边的古紫鬼和小铃铛一眼,又道:“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你今生的那个唯一……唯一的知己。”

古紫鬼提醒二人道:“你们两个唠叨个没完,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到仙源山!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补天石,修复太玄宝镜?都少说几句,眼下还是抓紧赶路吧!”

林天乐脸上微微一红,不再言语。

世间事往往就是这样,人越是不想要麻烦,麻烦越是会找上头来。

人越是想节省时间,越是会有事情牵绊。

突然之间,太阳消失了,方才还是晴空万里,只是一瞬间天空像被泼了墨似的,天地间顿时陷入一片黑暗。

“鬼王……”

“金眼鬼王来了……”

林天乐与古紫鬼异口同声道。

金眼鬼王白日出行,必有乌遮开路。

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中,看不到人,声音还是可以听到的。

“金眼鬼王?他是什么东西?”

花下眠问道,不过,问金眼鬼王是什么东西,显然是一种蔑视,没将他放在眼里。

黑暗中传出林天乐的声音。

“金眼鬼王不是个东西,而是一个恶鬼,一个很凶的恶鬼。”

他的声音未落,半空中隐隐约约传来一种似丝竹非丝竹的声音,开始声音很小,渐渐由远而近。

花下眠还是有些不解,又问道:“这恶鬼为什么要追我们?”

林天乐道:“因为我杀了他的儿子,无论是人是鬼,儿子若被杀了,不想着报仇那绝不可能。”

花下眠不以为然笑道:“恶鬼的儿子,当然是个小恶鬼,林兄杀的好,该杀。”

没容他们多说,乐声已戛然而止,一片绿莹莹的光亮出现在十几丈开外,光亮中可以看到金眼鬼王身后簇拥着无数鬼兵鬼将,一个身材高大的幽冥鬼在他旁边撑着红罗伞盖。

临行之前金眼鬼王让鬼卜算了一卦,知道了林天乐的行踪,但接下来鬼卜欲言又止,后来才慢吞吞说此行恐怕不利,凶多吉少,劝鬼王谨慎行事为好。

金眼鬼王为儿子报仇心切,已经等了这么久,哪里还有半点耐心,听他这么说勃然大怒,更加上他最近的炼狱烈火神功更进一层,信心满满,根本听不进这些话,命人把他关进地牢,想等杀了林天乐之后回去后再好好教训他,让他知道自己身为鬼王法力无边,必定可以逆天行事。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人鬼见面言语不通,这不通是因为金眼鬼王不想再多说废话,看到林天乐身边又多了几个人,虽然他心下有些诧异,也管不了那么多,大手一挥命令鬼卒放箭。刹时间万支阴箭齐发,如同飞蝗一般漫天飞过,这阴兵射出的阴箭,箭头都用尸油浸泡过,若是射在人身上很快就会令人皮肉腐烂,痛不欲生。

这么多的利箭,若射在人身上,会把人射成刺猬一般,可是若射在厚厚的城墙上,铜墙铁壁一样厚厚的城墙上,那就不会有一点作用了,而这些射向林天乐他们的利箭,就像是射在厚厚的城墙上。

本来以为这一通乱箭齐发,对面一二十人多人至少有一多半人会倒下,可结果很出人意外,林天乐他们没有一个人被射到,两个人站在前面,一剑一扇不停挥舞,舞成一片光幕滴水不进,更别说阴兵射出的阴箭,根本没有破防的可能。

“放地网。”

见此情景,金眼鬼王大为光火,一声令下,无数小鬼在地下拉起一张网,像在水里捕鱼一样要把林天乐他们一网打尽。

地网如果加上天罗,就算是神仙也逃不出去,但金眼鬼王只有一张地网,威力就少了一半,即使是这样,把人罩在网中也很要命。

林天乐,花下眠他们倒还罢了,十几个花使觉得整个人就像站在雨打的浮萍上一般,晃晃悠悠飘飘荡荡,想要下沉偏偏又沉不下去,想往上跳又跳不起来,心中难免发慌,个个被吓得花容失色。

打鱼的人一心想打到鱼,网中的鱼肯定不甘心就范。

小铃铛经历还少,对眼前这种场面也难免有些着急,大声道:“林哥哥,我们怎么办啊?”

青龙剑在手,法子自然想也不用想,林天乐运足力气用宝剑往四周地上划了一圈,金眼鬼王的地网立时破了个大洞,成了一张破网,网中的人自然也都安全了。

金眼鬼王的地网在离魂谷的时候就被林天乐弄破了一次,费了一番力气缝缝补补一番,好歹还能用,今天被划出了这么一个大洞,地网算是被彻底毁掉了,让他不由得又心疼又着急,人一着急会急火攻心,鬼一着急也会上火,火……想到火,想到自己的炼狱之火已练到第七层,现在连铁石都能融化,何况眼前这帮凡夫俗子。

林天乐的本事他还是知道的,自己一把火放过去,还不把他们烧的渣都不剩。

只是他想到自己的法力精进了,却没想到别人的本事比他提高的还快。

金眼鬼王口中念念有词,地上升腾起五色火焰,眨眼之间就有数丈高,愈燃愈烈,像是被狂风推送着往林天乐,花下眠他们身上卷去,众小鬼看得兴高采烈,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古紫鬼说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水克火,对付火的法子当然要用水。”

林天乐点点头,不由得又有些犯难,实在想不出自己会的哪种法术可以破地狱之火。

花下眠见方才林天乐破了金眼鬼王的地网,自然也不甘落后,听古紫鬼这么一提醒,将白虎扇一展,凭空立起一道水墙,足足有数丈高,两三尺宽,阻住金眼鬼王的炼狱之火,离水墙近的地方雾气蒸腾,热气还是不断逼近,花下眠又立起一道水墙才完全阻住蒸腾的热气。

古紫鬼见花下眠的水墙只能阻住火势,觉得自己应该助攻一下,念起冰心咒,无数大大小小的的寒冰自天而降落在炼狱之火上,开始是噼噼啪啪一阵爆响,爆响过后,眼见火势越来越小,冰块还未化完,火势已完全熄灭。

小铃铛看得目瞪口呆,看看林天乐,又望望花下眠和古紫鬼,无限羡慕的道:“哇!你们都好厉害啊!我也好想学会这些法术。”

金眼鬼王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林天乐突然之间怎么变得这么厉害,而且身边又多出这么一个厉害的帮手,恐怕自己今天真的讨不到什么便宜。

人是爱面子的,鬼也一样爱面子,特别是那些大人物,把面子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作为鬼域之王,丢面子的事当然不能接受,特别是在这些大鬼小鬼面前更不能丢了面子,否则以后还怎么服众。

金眼鬼王这次出来带了十万阴兵,他的心底暗暗盘算了一下,自己命这些手下就是这么硬冲过去,不管林天乐他们有多厉害,也会被踩成烂泥。

想到这里,金眼鬼王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他将手往空中一挥。

“大家给我往前冲,谁杀了那小子,我就封他为鬼域的小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样的重赏,比金钱更具诱惑的多,不想当鬼王的小鬼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小鬼,能做上鬼域的小王,那也是无上的荣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有什么东西是没有的?为此拼命那是最值得不过的事。

于是从鬼将到鬼兵鬼卒,一个个嗷嗷怪叫着冲了过去。金眼鬼王绝对没想到,从古至今最厉害的四件神器青龙剑,白虎扇,玄武鞭,朱雀弓此刻全聚集在这里,别说是他手下的阴兵,就是天兵天将也一样对付得了。

冲上去的小鬼嗷嗷的怪叫变成了惨叫,惨叫过后便是连鬼都做不成了。

无论人也好,鬼也好,动物也好,怕的就是悍不畏死,就算是一条狗只要它不怕死,咬住你就不松口,即使你能打死它也是件令人很头痛的事。

林天乐他们就遇到了这样令人头痛的事,杀这些小鬼虽然很容易,可是涌上来的小鬼越来越多,杀了半天这些小鬼只见多不见少,这样下去恐怕小鬼没杀完,他们都已经被活活累死了。

相较于四大神器,小铃铛的斩影刀反倒杀的小鬼更多,这就叫物有所长,不过她一个人杀的再多,也应付不了前赴后继冲上来的小鬼。

混乱之中,胡乱使用法术恐怕还会伤到自己人,这样打下去又不是办法,林天乐心下不免开始着急。

“擒贼先擒王,天乐,咱们先冲上去把鬼王杀了。”

古紫鬼离林天乐最近,大声提醒道。

二人目光一对视,林天乐明白了她的意思,金眼鬼王死了,没了指挥,这些小鬼自然不战自乱,一个个定然自己逃回去,他们也不用这么费力的杀来杀去了。

金眼鬼王离他们二三十丈左右,以驭风术冲上去,那和近在眼前有什么分别,二人心有灵犀,不约而同向金眼鬼王扑了过去。

金眼鬼王自然也不是善茬,见林天乐和古紫鬼冲向自己,抽刀先发制人向二人砍了过去。

他这把无影刀也是把宝刀,可是和林天乐与古紫鬼的青龙剑和玄武鞭比起来可就差的多了,好在不管怎么吃力,他还能勉强敌住二人。

花下眠明白了古紫鬼和林天乐的意思,也突破重围冲了上来。三个高手围殴一个人,本就很难令人招架,三个手持上古神器的高手围殴一个人,那几乎没人招架得了。

金眼鬼王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没听鬼卜的话,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就是后悔两个字,虽然很吃力,他还是不得不强打精神应付三个人,因为他知道只要能撑上片刻,手下那些鬼将鬼卒便能过来给自己解围。

可惜林天乐他们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三人出手太快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解决了眼前这个大麻烦,剩下的小麻烦就不叫事了。

金眼鬼王已没了招架之力,心中暗暗着急,心中暗骂年轻人不讲武德,连使用法术的机会都不给留一点。

这种情形下,实在容不得他多想什么,花下眠的白虎扇削在金眼鬼王的头上,他便只剩下半颗脑袋,半颗脑袋上只剩下一张嘴,金眼鬼王本来就很难看,这下更是变得不堪入目。

天天乐的青龙剑也不慢,万点灵犀将金眼鬼王刺成了透明的筛子,隔着他的身体都能看到后面的风景。

古紫鬼无疑是个很好的助攻,玄武鞭下更不留情,数鞭下去,金眼鬼王连半个脑袋和筛子一样透明的身体也没了。

人死为鬼,鬼死为聻,无论金眼鬼王死后会不会变为聻,这鬼域之王从此他肯定做不成了。

人世间最悲惨的事,莫过于死了做鬼,更悲惨的事,就是连鬼也做不成了。

鬼域老大,唯我独尊的金眼鬼王就是这么悲惨。

金眼鬼王死了以后,他手下那些臣子鬼卒逃回去之后,从此开始争权夺利,谁都想做新的鬼王,开始互相残害,相互争斗了百年,使得许多恶鬼趁机逃了出去投生人间,从此鬼域为之一空,这些投生的恶鬼成人以后造成了后来的安史之乱。

杀了金眼鬼王,事情却没往林天乐他们预料的方向发展,没想到那些大鬼小鬼更加前赴后继疯狂围了上来,不但是悍不畏死,而且近乎到了疯狂的地步。

金眼鬼王活着的时候,杀了他们可以做鬼域的小王,现在金眼鬼王死了,杀了他们自然就是鬼域的大王了,毫无疑问,这筹码已经变得更大,诱惑力也更强,所以他们也更为疯狂。

杀的越多,漆黑的天空变得更黑,空气仿佛也变得浓稠,那么多大大小小的恶鬼,恐怕三天三夜也杀不完,纵然杀得完,恐怕到时他们也会被活活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