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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经

作者:刀慢 | 分类:仙侠 | 字数:278.6万

第四十七章 步罡踏斗,望气司首

书名:我有一卷度人经 作者:刀慢 字数:4520 更新时间:2024-11-11 01:45:19

回到清风陵上时,已是夜深。

余琛闭上门窗,取出度人经卷。

在木雕送到李秋娥墓前的时候,傻公子王聆的遗愿就已经完成。

如今度人经上,那【诞辰之礼】的遗愿烟消云散,黄泉河畔的迷雾中,也再不见了鬼魂身影。

余琛盯着那经卷当中,沉默良久。

一直以来,遗愿完成后,那些鬼魂都渡河而去了。

到余琛一只不知晓,他们去了何处。

是就此烟消云散归于寂静,还是转世投胎重新做人?

无人知晓。

搁下纷乱的思绪,余琛看向度人经卷首之处。

金光大放。

【八品凡愿成,八品凡魂渡,赐宝书《禹步·凡卷》】

烟熏灰字沉浮之间,一本灰蒙蒙的书典从那度人经中飞出来,稳稳当当落在余琛手上。

他一打开,刹那之间,整个人又仿若被吸进了那无垠茫茫虚空当中。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余琛不再惊慌,看着那金光人影在虚空中出现。

没有多余的沟通和交流,那金光人影在虚空中迈开步来。

左脚横跨!

那一刻,明明是无比简单的一步,但却生出了仿佛残影一般的幻影!

然后,右脚前探!

又是鬼魅般的一步!

左脚侧移!

金光人影的脚步,越来越快,带起的残影,越来越多,最后竟直接让余琛的眼睛无法捕捉!

虚空中,只剩下一道金光,纵横挪移!

而更加诡异的是,随着他踏出每一步,他整个人的“势”都上升一分!

这并非单纯的内劲,也并非所谓的力量,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势”。

就像你站在汪洋边上,看着万丈高的巍峨海浪卷起,尽管无比遥远,但那股恐怖的“势”仍让你感到头皮发麻那样!

七七四十九步以后,那金光人影猛然窜到余琛身前,蓄积到巅峰的势猛然释放出来!

那一刻,明明他没有任何动作,就那样停滞在余琛面前,但余琛仍感觉自个儿面前的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座无比巍峨的巨大山岳!

遮天蔽日!

然后,几乎本能一般,余琛跟着那金光人影的步伐,笨拙地有样学样。

一步!

两步!

三步!

……

从一开始的生疏与僵硬,慢慢到娴熟,再到炉火纯青,臻至化境!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

余琛完全沉浸在这神异的步伐中,忘却了岁月的流逝。

仿若只有几个时辰,又仿佛过去了成百上千年。

当余琛完全跟上那金光人影的步伐后,天旋地转!

他回到现实!

那灰蒙蒙的书典,也烟消云散,再不留一丝痕迹了。

而那神异的步伐,却已完全记在了余琛的筋肉本能里。他走出房间,在黑暗的雪地里迈开步来!

化作一道漆黑的残影,穿梭于杂乱的坟头之间!

末了,回到屋门口时,外看墓园里,竟没有一个脚印儿!

踏雪无痕!

而此时此刻,余琛也明悟了这《禹步·凡卷》的神异!

其一,便是一门增加速度的步伐,飘渺无痕,行如鬼魅!

其二,禹步,又名步罡踏斗,以双脚踏星斗之行,短时间内演罡斗之相,可以在一瞬间让经络爆发出恐怖的力量!

——先前余琛从那金光身影身上感受到的“势”,便是这般。

“呼……”

长长吐出一口浊气,余琛微微点头。

这所谓的“禹步”不仅可以用来提升速度,在战斗厮杀中也能一瞬间爆发出令人猝不及防的力量!

而这,和那降龙伏虎一般,还仅是“凡卷”罢了,倘若是更高深的部分,那又是何等威能?

这般思索着,余琛洗漱一番,躺回床上,双眼一闭,睡了去。

.

.

第二天,余琛起了个大早。

今儿腊月初八,是一月一次衙门盈库司发银子的日子。

——别的不说,余琛这看坟人虽是下九流,但吃的却是衙门的饭。

虽说这看坟的一个月的俸禄比起床底下藏的银子来说,九牛一毛。

但蚊子再小也是肉,谁也不会嫌钱多不是?

早早下山,在旱桥吸溜了碗清汤阳春面,余琛就溜溜达达往城北去了。

——这儿是衙门各个部分和望气司所在,平日里余琛没事儿从来不往这边走的。

路上,已经有同吃衙门饭的差吏们三三两两往盈库司走,他们见了余琛,都下意识退了几步。

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这看坟的身份晦气,二来还是那罪户的身份,让人不想给他扯上关系。

余琛也无所谓,乐得清静,迈着小碎步儿就往盈库司去。

也没人跟他争,没人跟他挤,高高兴兴领了铜板儿就准备上山去了。

出了盈库司,走到城北奉天街上的时候,一辆灰黑色的马车,迎面而来。

那那个倒没什么出奇的地儿,就是衙门用的制式马车,但那车厢下边儿,一枚黄澄澄的八卦徽记,却吸引了余琛的注意。

第四十七章 步罡踏斗,望气司首

——望气司。

这八卦纹章,可不是什么图一乐的装饰,是大夏朝廷的非凡部门望气司的标志。

很早余琛就晓得了,这个世道可不止有人,在各个阴暗的犄角旮旯里,妖魔鬼怪等邪晦之物也是游走潜伏。

而人道之所以能长年累月够稳稳压他们一头,那自然是因为人道中也有修道炼炁,掌控了非凡伟力之人。

大夏的这些非凡者组成的官方机构,便称作望气司,专职转斩妖除魔。

当然,除此之外,一些入了邪道的丧心病狂的炼炁士,也在他们惩戒范围内。

总而言之,望气司对于诸多凡人而言,是个相当神秘的机构。

哪怕对于诸多官吏而言,也是如此。

就像渭水县的望气司,虽然名义上比县太爷低半头,但衙门实际上完全没有调动望气司的权利。

——就像当初衙门想借望气司的力量铲除那作恶的大虫,但人家一句“未成妖魔”就把人给打发有了,没半点儿奈何。

余琛脑子里翻涌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那辆望气司的马车却缓缓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那高头大马,居高临下地看了余琛一眼,打了个响鼻,偏过头去。

而那赶车的,是个身穿道袍的年轻男子,目不斜视。

紧接着,车帘被挑起,一个约莫只有二十五六的俊美男子探出头来,打量着余琛。

他哪怕没有表情,也给人一种在笑的感觉,如沐春风。

“小家伙,你来领钱?叫什么名儿?”

那一刻,余琛突然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

就仿佛眼前这个家伙,正在用目光试图将他整个人看透一样。

但隐藏在皮肉之下的森罗鬼面,立刻发挥作用,将他浑身那涌动的气血与异常,尽数隐藏。

但余琛还是答道:“罪户余琛,时任清风陵守墓人。”

“哦……”

那男子方才仿佛没看出什么问题,长哦了一声,收回目光,放下车帘,走了。

余琛倒是莫名其妙,但这一幕被周遭的官吏看了,却让他们大惊失色,朝余琛围过来!

“看坟的!福气不小啊!”

当即一个吏目便朝余琛眨了眨眼,凑近过来,也不顾余琛那看坟和罪户双重debuff的身份了。

余琛一愣,不知所以。

“你不认识马车上那位?”

吏目一副羡慕的目光,望着远去的那个,叹道:

“那可是望气司司首大人!不说别的,就凭今儿他跟你说了句话,往后你在渭水,不会挨欺负了!”

司首?

望气司司首?

余琛心头一震!

渭水地方小,修道炼炁者更是寥寥,而唯一公认的突破了先天之境,踏入那修道之途的,就是那神秘缥缈的望气司首!

也就是说,方才和他搭话的家伙,是那传闻中能驾风驭火,行云布雨,诸多神异在身的炼炁仙师!

余琛听了,鬼使神差转过头去,以那灵牛泪的双眼一眼。

就见那平平无奇的马车顶上,血气滔天,红云遍布,盈盈如盖那般!

“你这看坟的,竟有福气和司首大人扯上关系!”那吏目还在啧啧称奇,“可要把握住了!要是能被那司首看中,说不得连那罪户的身份都能给你抹了去!”

余琛听了,敷衍了两句,就走了,回了清风陵。

这次偶遇那望气司首,只是个插曲儿。

但却让余琛确认了几点信息。

第一,那炼炁修道之人,可保持容貌不老。要知晓,传闻那望气司首已经在渭水任职二十年有余了,但今儿一看,只相当于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

第二,见微天眼无法分辨透炼炁修道之人——方才看那司首血气的时候,余琛同时开了见微天眼,想看看这炼炁修道者到底多强,但却完全无法看透。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自个儿还是先天,未曾踏入炼炁之道的缘故,具体如何,还待后说。

第三,哪怕是炼炁修道士,似乎也无法看透森罗脸谱的伪装,否则方才那司首倘若看出自个儿体内沸腾的气血,应当不会是那个态度。

毕竟嘛,这算是余琛遇见的第一个炼炁修道之人,他便多想了一些。

至于那吏目所说的,让他和那司首大人打好关系,免除罪户身份的事儿。

余琛却是压根儿没往心里去。

因为说句不好听的,第一眼看见这司首大人的时候,不知是否是因为他想看透余琛的底细的原因,余琛下意识里相当排斥这位初次见面的司首大人。

总感觉他那平静又温和的表面下,藏着些什么让自个儿反感的东西。

这种感受,没有来由,但却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余琛也相信,它不是假的。

——毕竟那如滚滚红云一般的浩荡血气,就足以说明这位司首大人并非表面上看起来这般温和。

晃了晃脑袋,余琛将这些纷乱的思绪甩出脑海,就准备生火做饭。

但突然之间,一只飞鸟破天荒地从天上落下来,稳稳当当站在余琛的窗户边儿上。

后者一愣,手一伸。

就见那飞鸟,落在余琛手里,化作一只栩栩如生的纸鸟。

余琛眼睛一眯。

停下手里的活儿,又下山去了。

——这纸鸟,正是他当初交给正青帮老大谢青的!

对方承诺帮江南寻找越狱逃走的肖子华,找到便会以纸鸟的形式通知余琛。

今儿看来,是有消息了!

.

.

同一时间,渭水城外,官道上。

大夏王朝,幅员辽阔,为了更加紧密地让各道各州联系在一起,互通有无,所以先皇命京城望气司的大能以移山填海之神通伟力,在整个大夏的疆土开辟出一条条平坦通顺的官道来。

让每一道,每一州,每一县,彼此相连,方便马车与商队通行。

——传闻是这样的,真相究竟如何,却是没人晓得,毕竟那都好多年前的事儿了。

而官道之上,每隔百里,便有一驿,可吃茶歇息,可喂马休整,同时也是州府之间传递情报和消息的重要站点。

渭水城外,百里之距,青山驿站。

一个五大三粗,不修边幅的高壮汉子坐在驿站外的桌旁,仿佛饿死鬼投胎一般,吸溜着碗里的面条儿。

白水煮的面,就加了点盐和油腥点子,就让这壮汉仿若吃到了人间美味珍馐一般,一连干了十来碗,方才打了个饱嗝,又咕噜咕噜喝了几碗凉水,舒服地吐出一口气儿来!

道一声“舒坦”。

那驿站老板高高瘦瘦的,也算是半个朝廷的人,只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多半是孤单坏了,也不顾壮汉那脏兮兮的外表,就在他旁边儿一坐,打趣儿道:“吃那么多,不怕肚子撑坏了?”

高壮汉子憨厚地挠了挠头,“哈哈哈!吃饱了好好干活儿嘛!”

“你是做甚的?”驿站老板好奇问道。

“嘿嘿!”高壮汉子拍了拍脑门儿,指着渭水城的方向,“咱在城里搬尸咧!”

听闻这般下九流的行当,驿站老板也没嫌弃,摆了摆手:“我这驿站,三教九流,来者是客,尽管吃喝——当然,这子儿可不能少!”

“那是当然!”搬尸人哈哈大笑!

正当这时,一只信鸽从远方盘旋而来,往桌上一落。

驿站老板脸色当时就变了。

他在这驿站,见多识广,自然能看出这信鸽训练有素。

若是什么商队使用,倒是不出奇。

但一个搬尸的下九流,凭啥能用这种信鸽?

搬尸人从信鸽腿上取下个条子,一看,笑了,放下十几个铜板儿,“老板,走了,来活儿了!”

驿站老板揣着手,也不揭穿,只是笑问道:“这方圆十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有什么尸给你搬?”

“自然有!”

搬尸人站起来,咧嘴一笑,“——有人啊,十五年前就应当是具尸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