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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经

作者:刀慢 | 分类:仙侠 | 字数:278.6万

第四十二章 帮人到底,送佛到西

书名:我有一卷度人经 作者:刀慢 字数:2463 更新时间:2024-11-11 01:45:19

肖子华?

这谁来着?

听到这个名儿的时候,余琛脑子里倒是有些印象。

似乎在很小的时候,在他爹娘还在的时候,听闻过这个名儿?

当初,这人是自个儿老爹的弟子?

也是如今渭水的总捕?

不对啊?

倘若真是这层关系的话,按照衙门判余铁生灭门之罪的尿性,虽然不至于株连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子,但肖子华的前途肯定是没了。

——毕竟谁会让一个杀人疯子的弟子当渭水的总捕?

但偏偏,肖子华就还坐上了这个位置。

你要说里边儿没点儿猫腻,谁信啊?

听罢,余琛起身,就准备走。

可谢青拦住了他:“前辈,您有所不知,据说这渭水总捕肖子华,前不久才被稽查司查出来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打入大牢了!”

余琛一顿,“所以,他现在在牢里?”

“不。”

谢青摇头,“在被关进牢里几天后,肖子华借这十多年在衙门打下的关系和未被查出来的钱财,买通狱卒,逃了,没人知道现在他在哪儿。”

余琛转过身来。

谢青立刻道:“但请前辈放心,我已在暗中追查,已有了一些消息,相信不久以后,便可找到他藏身之处!”

听了这话,余琛方才微微点头。

——这谢青,是会做人办事儿的。

“可前辈您神龙见首不见尾……”谢青面露难色,继续道:“哪怕我有了消息,怕是也难第一时间通知到您。”

虽说在余琛交代的事儿上,谢青可以说是鞠躬尽瘁。

但实际上,他心头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他不遗余力的帮余琛,除了报恩以外,还能有什么原因?

自然是想要结交这样一个虐杀那半妖大虫的大高手!

只要和眼前这位关系搞好了,那黑水帮的先天大宗师,也没那么让人头疼了。

但现在,以他和余琛的关系来看,只有人家来找他,一旦有什么事儿,他压根儿找不到人家。

这怎么行?

所以啊,谢青这是在所要能够联系到余琛的方法了。

两世为人,余琛自然不可能看不出来谢青的小算盘。

但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就是了。

毕竟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余琛一直和谢青保持来往,也是因为他能帮自个儿忙就是了。

于是,他沉吟片刻后取出几个纸鸦,交给谢青:“倘若有消息,便朝天上放出一只,我会立刻前来。”

谢青见状,立刻大喜,珍而重之地将其收起来了。

——找到肖子华的消息,只需要传递一次,但这位前辈却给了他数只纸鹤,其中意思已经相当明显了。

——除了这事儿,也能找我!

当然,帮不帮忙,就是另外一说了。

事了,余琛正准备离去,行至门口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来。

“城西旱桥有一挑夫,唤作王海,远去未归,家中妻儿老小无依无靠,若是正青帮方便,还请稍微照顾些。”

简明扼要。

但谢青却是听得明明白白,当即拍着胸膛保证,“前辈放心,只要谢青在这渭水一日,便不会让她们受了委屈!”

余琛点头,转身而去,没入风雪。

谢青望着那远去的背影,将事儿记在了心里,不敢任何疏忽。

至于原因嘛,大家都是聪明人。

别问!

谢青才不会去管余琛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儿,就像他一句都没问过余琛为什么要查十五年前的案子一样。

回了清风陵,余琛隐去森罗脸谱,洗漱完毕后,往床上一躺。

他爹娘的案子初现端倪,但具体究竟是咋回事儿,还要等找到那肖子华再说。

至于他最后拜托谢青的事儿,却也不是那王海遗愿的内容——在两桩好处给完以后,王海的魂魄早已渡河而去了。

余琛所做,不过是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罢了——那王海人没了,一家妻儿老小孤苦无依,虽有二十两银子,但也不是长久之计,更别说这混乱世道,指不定哪天就被贼匪光顾了。

这般般种种,余琛心软,见不得。

所以,才有了拜托谢青的事儿。

而有了正青帮的照顾,却是应当可以避免这样的事儿了。

反正对于无论是对于余琛还是谢青来说,就是打个招呼的事儿,也不麻烦。

想着想着,余琛双眼一闭,梦周公去了。

.

.

同一时间,城北,堂皇大宅。

还是风雪夜,还是守卫森严,还是轻车熟路。

搬尸人轻而易举绕开所有守卫,来到那间书房。

那大腹便便的胖男人坐在油灯下,翻看着一卷话本,百无聊赖。

搬尸人咳嗽了两声,后者才反应过来。

“有三件事。”

搬尸人往桌让一坐,随口道,:“第一件,季家三兄弟的事儿,我没找到谁干的。”

听罢,胖男人一挑眉头,“这渭水还有你钻不进去的犄角旮旯?还有你找不出来的人?”

“别说的我像只老鼠一样。”搬尸人翻了个白眼,“据那风尘女子的证词,我还真不晓得渭水啥时候出了这号人物。”

“那便算了。”胖男人放下书本,摆了摆手,“反正那三人,该死。”

搬尸人点头,继续道,“第二件事,有人对黑水帮动手了——五个人被拧断脖子后,烧成焦尸,同样难找到凶手。但我问了,不是我们的人动的手。”

“嗯。”胖男人点头:“那是……正青帮?”

“不大可能。”

搬尸人摇脑袋:“那谢青不是那么激进的人,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不会贸然动手——而且死五个无足轻重的帮众,除了撩拨黑水帮的怒气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我更倾向于是那个杀了季家三兄弟的摘头鬼动的手,虽然没有证据,但那家伙似乎对所谓的‘仪式’感,充满了固执。

那黑水帮的五个家伙下跪的姿势,排列的顺序,都与季家三兄弟如出一辙。”

胖男人听罢,沉默了。

仿佛在思索那摘头鬼,究竟是谁?

或者说,在这多事之秋,他是敌是友?

顿了顿,他才问道:“第三件事呢?”

话音落下,搬尸人咧开嘴,露出一排整齐的黄牙,舔了舔嘴唇,像极了某种渴血的野兽,“第三件事儿,肖子华……越狱了。”

胖男人扭过头,“他越狱了,你这般高兴做什么?”

“啧!”

搬尸人笑了笑:

“这些年来,碍于他从余老哥那儿偷来的身份,咱们让他逍遥快活了那么多年,每次我快要忍不住了,你都说没到时候。

但现他那总捕的身份没了,时候也快要到了,他还傻乎乎地从牢里逃出去了,殊不知,于他而言,大牢里才是最安全的咧!

你说我,如何不高兴?该不该高兴?值不值得……高兴?”

沉默。

听了这话,胖男人沉默了好久,最后才站起身来,他那懒散又无害的伪装被瞬间撕裂,眼中流露出宛如蛇类一般的冰冷与森寒,

“——干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