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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命格很不错,但,我用过!

作者:爱吃鸡蛋的羊 | 分类: | 字数:46.9万

第20章 落魄书生

书名:你的命格很不错,但,我用过! 作者:爱吃鸡蛋的羊 字数:2176 更新时间:2024-10-26 02:30:51

方才被孟刀送回家中,孟刀离开,他则是吃过饭后便出了门,前往杂货集市。

杂货集市在县西北处,这里空地多,拿来做集市正好不过。

这里本没有杂货集市,买卖的人多了,也就有了杂货集市。

白好书见这集市带动了峰山县的经济流通,也就没有理会,反而专门派了衙役过来管理,免得生乱。

方才隔着老远就能听到集市内的叫卖声和讨价还价声,嘈杂,又富有人烟气。

集市内有开店铺的商贩,有推车做摊子的商贩,但更多的还是随便扯了块布铺在地上,就算是一个摊位了。

杂货集市之所以叫杂货集市,就是因为买卖的东西很杂,有吃的,有用的,还有一堆不知道从哪里挖来的草药土块。

方才边走边看,手里还拿着一根冰糖葫芦,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浑身发黄的他自然引来路人的目光,但他丝毫不在意,自顾自的走着,看着。

别看摊子上的东西很多,摊主叫的也卖力,吹嘘起来更乱讲一通,反正说谎也不需要钱,搞得每一件东西都像是绝世宝物一样。

也有静静坐着,故作神秘,客人来了也不理会,好像他来此是被迫的一样,不得不将宝物拿出来卖。

别说,这样还真有用,这种摊子往往都会聚集一堆买客在那里观看着。

方才却是没有兴趣,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

这种故作神秘的,全是假货,还不如那些卖力叫卖的,他们真有一些好东西,不过方才用不到罢了。

杂货集市很长,方才走了许久才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不过他没有继续走下去,而是在一个摊位上停下了脚步。

这摊主是个中年男子,麻衣长袍,其上有几个补丁,皮肤细嫩,双手无茧,看样子是不曾干过重活,倒像个落魄书生。

见方才在他摊子面前站着,他看了几眼,这才勉强张口道:“客人,您看上什么了?”

“这些都是在下祖传的物件,绝对无假。”

方才点点头,蹲下在那一堆东西中装模作样的挑选一番,最终拿起来一个古朴的戒指,不知用什么材质打造,上面什么花纹都没有。

在方才的眼中,每件东西都泛着光芒,有大有小,这枚戒指是他看了这么久以来光芒最亮一个。

他拿起戒指,问道:“这枚戒指价格为?”

摊主看着这枚戒指,许久没有回复,眼里闪过丝丝回忆,苦笑道:“这枚戒指是在下祖父的遗物,在下不知有何用,既然客人知道,那便三十文钱卖与客人。”

方才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用火精刀将其切成两半,丢了一半给摊主:“半两银子。”

“不用找了,告辞!”

方才掉头就要走,却被摊主拉住,以为他是嫌少,面色冷了下来,刚要张口喝骂,就听摊主说道:“客人,不可。”

“你我交易是三十文就是三十文,在下岂能多收?这有违圣人之道,有违在下的原则。”

“在下虽然落魄,但也不愿如此,这是二十文钱,还请客人拿去。”

摊主伸出手,他的掌心上有两串铜钱,每一串不少不多,正好十枚。

见是自己误会了,方才的冷脸无缝衔接为笑脸,看摊主一脸坚决的模样,他将铜钱接了过来,笑道:“是我让先生难做了,抱歉。”

“先生是读书人?”

“科举四次,四次不中的寒酸秀才罢了。”摊主苦笑一声,显得很是落寞。

方才闻言,脸上的笑容越发开心了,让摊主以为他是嘲笑自己,却听他说道:“摊主岂不曾听闻大器晚成?”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摊主你现在不正是处于降大任之前的处地?”

“不必灰心,摊主你为人很有原则,即使如此落魄也不愿贪这二十文钱,若是以后你科举高中,可为御史。”

摊主看着面前这个十七八岁的年轻黄...年轻人侃侃而谈,愣了一下,嘴里喃喃说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他眼里闪过精光,大喝一声:“好一个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惹得行人纷纷侧目投来视线,本来显得怯懦的摊主此刻却是毫不在意他们的目光,上前一步,朝方才深深一拜:“李有径,谢过小友开导,不知小友尊名?”

“张文生。”方才将他扶起,微微一笑。

李有径站直,把手伸向怀中:“原来是张小友,今日得小友开导,无以为报,那枚戒指在下便送与小友。”

方才连忙制止他,说道:“李先生莫要如此,正如你所说,我们交易是如此,那便如此,改不得,你若是要感谢,那我便再挑选一件,如何?”

“呃,是是,张小友说的是。”李有径暗骂自己失了分寸,连忙起身,让方才随便挑选。

方才随便拿了个不知雕刻着什么异兽的木雕,便说道:“此物雕刻兽类我从未见过,颇为新奇,那我便选这个了。”

“李先生,既然我事已了,那我便先走一步,祝先生早日高中,告辞!”

“承小友吉言,来日再会,慢走!”李有径看着方才转身离去,直到消失在人流之中,这才依依不舍的移开目光。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父亲,孩儿定会如您一样做一名为民请言的清官,您在九泉之下就看着吧!”

李有径将地上的东西打包好,大步走回家中,将散落一地的书籍摆好,拿起一本就埋头苦读。

另一边,方才回到家中,拿着那枚戒指仔细端详着,不知它有何用处,忽的想起储物戒这种东西,或许,需要滴血认主?

他咬破手指,滴了一滴鲜血上去。

鲜血接触到戒指的一瞬间就消失不见,于此同时,方才心中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觉,他能感应到手上戒指的存在,看来是认主成功了。

他寻了石块,打算尝试一下如何将东西收进去。

经过数次尝试,方才找到了收物的方法,便是在心中默念一句收,要取出,心中知晓戒指中有什么物品,寻到那件物品的气息后,念一句出便可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