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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贼

作者:木子心 | 分类:都市 | 字数:60万

第52章 老人的礼物

书名:文贼 作者:木子心 字数:2367 更新时间:2024-10-21 10:11:36

呼日勒的嗓音很浑厚,像极了蓝天白云下一望无际的草原,雄壮、辽阔,马头琴声悠扬,还带着一丝苍凉。

李云的词曲中带着回忆、向往、遗憾、思念,许多说不出道不明的情绪。

两者的结合,让整个车厢里的旅客如痴如醉。

“如今终于,见到这辽阔大地,

站在这芬芳的草原上我泪落如雨。

河水在传唱着祖先的祝福,

保佑漂泊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

老人听到这,微笑的眼睛里闪着泪花,这首歌写到了他的心里,漂泊半生,父母的遗愿还未达成。

自己却已经垂垂老矣,好在,还是在有生之年回到家乡,还是和心理的印象一样亲切,熟悉。

甲子归来,没有物是人非,自己乡音未改,却也华发丛生。

呼日勒还在继续,看他的样子,仿佛也沉浸到了自己的歌声里,不能自拔,离家三年,虽然与老人相比大大不如。

但思乡之情却是每一个在外的游子抹不去回忆。

“虽然已经不能用,不能用母语来诉说,

请接纳我的悲伤,我的欢乐。

我也是高原的孩子啊,

心里有一首歌,

歌中有我,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

歌中有我,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

母亲的河,母亲的河……!

一曲歌毕,全场无声,整节车厢一片安静。

前后的两个车厢处也挤满了闻歌而至的人群,直到马头琴拉完最后一个音节,现场依然还是在一片安静之中。

好一会,老人的抽泣声响起,女孩连忙拿起纸巾为老人擦去泪水,车厢内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小胖子,唱的真好,这首歌太棒了,你一定会成为一个歌星的。”

“再来一遍吧,我是专业的摄影师,咱蒙省就缺一首让全国人民都喜欢的歌曲,这首歌太能宣传咱们蒙省了,再来一遍吧!”

在旅客们的要求下,李应点头同意,小胖子润了润喉咙,再一次拉响了马头琴。浑厚的歌声再一次在车厢中响起。

这一次,老人也举起了手机,对准了小胖子,点开了录像。

……

小胖子很开心,他爱惨了这首歌,每一次演唱,他都能将自己的情感毫不费力地代入到歌曲当中。

这也许是每一个离家的蒙省人自带的天赋。

唱到最后,副歌部分,全车厢的人也跟着一起合唱,虽然有些跑调,但浓烈情感却让这首歌深入到每一个旅客的心里。

相信,在某一刻,这首歌响起来的时候,所有听过这首歌的旅客都会想起这一段不平常的旅程。

时间会一瞬间定格回今天的场景,这里是蒙省人的家,蒙省人的歌。

……

火车一刻不停地行进着,终于在某一个小站时,老人与家人们下了车,在临下车前,老人从包里拿出两本书,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递给了李云及呼日勒。

老人回乡,要找到自己的家乡,但曾经的游牧民族就生活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每一处,都是自己的家乡。

老人要找到和他梦里相近的地方,有一片碧绿的草原,有一条奔涌的大河,还会有一顶洁白的帐篷,和一群远远看去像云一样的羊群。

当然,也要有一只脖子上带着铃铛,跟着老人身后跑来跑去的小羊羔。

男生和女生都加了李云和呼日勒的联系方式,这是他们在大陆最先认识的朋友,宝岛是他们的家乡,他们最终也会回到宝岛,但宝岛也最终会回到大陆。

没有多久,小胖子也下车了,他没有向李云索要这首《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这首歌,尽管他非常非常喜欢这首歌。

初次见面,虽然一见如故,但张嘴讨要,总归是有些冒昧。

李云也没有提授权呼日勒演唱这首歌的事情,有些事,总不能凭着性子来,有多少娱乐圈的好友,因为作品原因分崩离析,想要让一见如故的友情长久下去,在娱乐圈,总是要把一些可能发生的事情说到前边。

个人的力量敌不过资本,这首歌在将来的某一天一定会火,一旦火了,那就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李云可以只授权给呼日勒,但呼日勒能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向资本妥协吗。

李云知道不可能,呼日勒也知道不可能,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来有一天,呼日勒签定一家娱乐公司后,通过买卖的方式用合同确定授权。

利益明确后,才能保证友谊能长久地延续下去。虽不好听,但却是事实。

……

火车到了终点站时,已经是晚上,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酒店入住,长途旅行,在踏上站台的那一刻,李云终于有一种脚踏实地的真实感。

将歌曲注册完版权后,李云向呼日勒报了平安到达终点站的信息后,便开始翻看《匆匆那年》上映的情况。

与李云料想中的相同,这部电影让那些正值青春,有过青春的观众们破防了,官方网站留言高达十余万条。

有的怀念逝去的青春,那段美好岁月留下的遗憾,还有淡淡的小幸福。

有的庆幸自己正拥有青春,也拥有同样青春的她或他,发自内心的全部幸福。

李云想了想,打开了自己的主页,然后上传了一张官方海报,并且添加文字道:

“《匆匆那年》真的匆匆,从呱呱坠地,到青春年少,就好像弹指一挥间,幼年时光一闪而逝,我们就成了少年、青年。

幼年时喜欢蝴蝶,仿佛生命里就只有那只蝴蝶在现实中或是在梦里飞来飞去。

小学时喜欢风筝,是因为那只蝴蝶最终还是飞走了,而风筝始终会在我手中,我相信只要我不放手,它就永远不会飞走。

中学时喜欢学校后边山上的大榆树,夏天逃学时就会躲在那里,听着学校里上下课的铃声,觉得自己随时可以处于红尘,又随时可以脱离红尘。

高中时,我喜欢一个女孩,就像《匆匆那年》里的一样,我努力学习,希望可以与她考入到同一所大学。可是我突然间发现,我原来喜欢掌控的一切都渐渐地离我远去,不知不觉间,我为了我喜欢的东西开始改变自己。

这也许就是青春,有不甘,有遗憾,有失落,有满足,正当我觉得我悟透了一些人生的至理时,我又发现,一直在我身边的青春,正以我能预知的时间悄悄地、光明正大地从我身边缓缓走过,改变着我,却又不曾回头看我一眼。

幸好,青春还没走完,无奈,青春搂着我的肩膀正在准备慢慢离去。

好在,无论走多远,青春还给我们留下了一些东西,让我们失去她时还可以慢慢回忆,体会那心痛的快乐。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