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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同世界学技艺

作者:那月十五日 | 分类: | 字数:64.1万

第266章 在娱乐圈里学演技(十三)

书名:我在不同世界学技艺 作者:那月十五日 字数:2186 更新时间:2024-10-28 02:21:03

在离开前,周晓辉很是舍不得,他说:“星离,你以后还来影视城吗?”

他知道沈方时肯定不会一直当群演和替身,但这也太快了,果然珍珠是不会蒙尘的。

沈方时算是他在这里交的唯一一个朋友,周晓辉不知不觉都有些依赖沈方时了。

“当然来。”沈方时顿了顿,说道:“如果我以后进了娱乐圈,你愿意来做我的助理吗?”

他这样说不仅是知道周晓辉人品很好,只是脑筋有些直,想拉他一把。

毕竟周晓辉当群演又不是为了逐梦演艺圈,总是在影视城当群演也不是个事儿。

还是因为自己以后当演员,确实需要一个助理帮自己。

加上娱乐圈是个名利场,争权夺利是常有的事情,助理最好是一个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不需要多聪明,能够听话、保守秘密就行了。

周晓辉怀疑自己听错了,好半晌才结结巴巴道:“星离,你,你真的愿意让我来当你的助理?可,可是我不会……”

沈方时说:“不会可以学,到时只要听我的话就行了。”

周晓辉不再迟疑,眼睛里满是坚定,“好,星离,既然你不嫌弃我,我一定会好好做好你的助理的。”

竟是一点都没有怀疑沈方时能不能当上演员,比沈方时对自己都要有信心。

沈方时跟周晓辉说好,等确定好自己下一个角色,就来找自己。

————

沈方时换好衣服准备回去继续学习,刚走出片场,就看到前面站着一个熟悉的人。

男人西装革履,身形高大挺拔,一手插在裤兜,骨节分明的手指夹着香烟。

飘渺的烟雾拂过凌厉逼人的脸庞,看到沈方时出来,狭长的眼眸微眯,掐灭了烟蒂,慢悠悠地过来。

沈方时率先喊了句,“裴总,好巧。”

裴明商嘴角扬起淡雅的笑容,嗓音低沉惫懒,“不巧,我在专程等你。”

事实上他已经来了这个影视城四五次。

因为他不知道沈方时的名字,甚至长相也因为画着难民妆,有点描述不清。

所以他只让方助理查查两人遇到的那天,都有哪些剧组拍了类似难民的戏。

影视城大大小小的电影、电视剧都在这里拍,其中正好拍难民戏的剧组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少,一共有五家剧组。

跟其他人描述不好沈方时的长相,他只能抽空来影视城一个剧组一个剧组的找,只要见到真人,他肯定能认出来。

其实他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和手段快点找到,只是他下意识不想用那种方法。

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费心费力地来找这个人,可能是因为那个苹果太香了,也可能是那双眼睛太好看了。

他并没有表明身份,只是弄来了一张影视城通行证,这张通行证可以让他去影视城任何一个剧组探班,他并不经常在外露面,所以一般人都不认识他。

这个《云清传》剧组他之前也来过一次,只是那次他并没有找到沈方时。

本来都要放弃了,今天他心血来潮又来了一次,结果居然真的又看到了这个“小难民”。

已经不是难民了,而是一位武功高强的俊美公子。

和那日可怜巴巴的“小难民”不同,和人对战的沈方时就如同出鞘宝剑,异常的锋利和危险,实在令人震撼。

在沈方时受伤的时候,即使知道是假的,但他的心还是不自觉抽了一下。

沈方时适时露出惊讶的表情,“等我?裴总堂堂裴氏集团总裁找我一个小群演做什么?”

裴明商眸色变得幽暗危险,“不先自我介绍一下?”

沈方时看了看周围,这是剧组门口,人来人往的,实在不方便谈话。

“找个安静的地方吧。”

裴明商并没有意见。

两人找到一个附近的饭店,开了一个包厢。

沈方时点几道两人都喜欢的菜,几个世界了,这人的口味都大致没有变过。

把菜单递给裴明商,“还要吃什么,自己点。”

裴明商接过菜单,看了看沈方时点的菜,意外挑挑眉,都是自己喜欢吃的。

又看看沈方时,见这人也正看着自己。

裴明商呼吸一滞,眼前这人穿着一身简单的白T恤,没有戴眼镜,面容干干净净,他也没想到露出了真容,这人居然能这样好看,清冷却明艳,美到极致。

暗自感叹,他的眼睛果然好看,清亮如同映着月色的泉水,要是进娱乐圈,即便当个花瓶也能红。

更何况这人并不是个花瓶,虽然他只看了这人做武替的打戏,但就是这么一段,也能看出他的演技,以及对演戏的认真专注。

裴明商又想,这人好自来熟,对他这么主动,难道是喜欢他。

不,不对,听说娱乐圈的人私生活很乱,有很多潜规则别人,也有很多小明星经常为了利益主动找人潜规则。

难道这人找自己是想……

裴明商表面神色淡淡,内心却很是不平静。

沈方时看着裴明商,这一世的他长得有点凶啊,不知道性格是不是真凶。

“裴总,你来找我有事?”

裴明商回过神,掩饰般地拿起一杯茶喝了一口。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沈方时眉梢一扬,嘴角漾起浅浅的弧度,伸出手,“裴总你好,我叫落星离,表字经年,以后请多指教。”

裴明商看着眼前修长如玉的手,迟疑地握了上去。

他曾经花高价买过一块玉石,那块玉柔和细腻,温润光泽,握在手中滑腻生温。

但现在他觉得握着眼前这人的手比握住那块白玉还要舒服。

其实沈方时的手,练过剑、做过木工、下过厨、医治过人,一般而言肯定不会不长茧的,但他是修士,如果不特意维持,身上一点疤都是不会留下的。

沈方时抽回手,手心的触感消失,裴明商无意识地摩挲了下手指,莫名觉得失落,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消散不见。

裴明商转而问道:“字?你还有字?你长辈给你取的吗?”

他有些诧异,现代居然还有人取字,这是很少见的。

不过看沈方时一言一行都透着古韵,裴明商莫名觉得“经年”二字与他很是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