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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一鬼,炸翻43宗逆天奇案

作者:文字怪人 | 分类: | 字数:58.3万

第169章 醉杀局中局 8

书名:三人一鬼,炸翻43宗逆天奇案 作者:文字怪人 字数:2249 更新时间:2024-11-07 02:21:08

十三妹缓缓走到阳台边,来到李美的左侧。

她探头看了一眼下方的阿来,一辆轿车驶来,碾压而过,继续行驶。

阿来死不了,不痛,可也动不了,再无可移动的肢体,就像是一个植物人,或者说更像是有意识地“孤脑”。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十三妹说。

“你是谁?”

“我是梦境警察,我在人世间的同事正在跟进你的案子。”十三妹看着李美,“所以,你终于完成了三任丈夫的全杀计划,是吧?”

“他们都该死。”李美咬牙切齿。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吗?”

李美呼了口气,事到如今,说出来也无妨。

她开始陈述:

我的父亲李大民很爱我,也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

除了猎人,他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是盗墓人。

父亲和我都是赫古族氏的后人,最后一代了。

数百年前开始,我们这个族一直都在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于是只能盗墓,借此生活。

数百年的相传,我们族对于盗墓有着非凡的本领。能够极快知道所处地方附近是否有宝藏。

但我们深知,盗墓是对死人的不敬。

赫古族氏的规矩是:

每次盗墓,哪怕是潜入再大的墓穴,只能盗一些普通物品,例如钱币,瓷器之类。大的,贵重的物品,绝对不能盗取。

换来的钱能够解决温饱就行。

父亲是赫古族氏剩下的唯一的盗墓人。

1963年,我随父亲来到余洛村,父亲一直以打猎为生。

在余洛村,父亲认识了我的第一任丈夫,阿来。

他是看着阿来长大的,觉得阿来又穷又可怜,于是收他做徒弟,教他打猎。

父亲把阿来当成养子对待,也将盗墓的本领传授给阿来。

而我,在十五六岁时,与阿来日久生情,我爱上了阿来,但对于这段感情,父亲一直持反对态度。

我是他的掌上明珠,他认为我应该找个更好的人。

而那时候我在念书,学业紧张,就将这份暗恋搁置。

我念书的成绩还行,考上二类的大学不成问题,可是父亲希望我有更好的未来。他看中一所国外的贵族学校,学费贵得不行,但父亲执意想送我去国外念大学。

我知道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父亲想要彻底掐断我和阿来的爱情。

可面对高额的学费,父亲根本没有钱,为此,父亲决定盗墓。

他一直都知道,在余洛村附近有一个大墓,可是这墓穴内的机关极多、且复杂,一个人、两个人都无法完成。

他保守估计需要三人。

而这时,谭昆和叶炳良出现了。

他们都是孤儿,铁路边拾荒的流浪汉,也都很年轻。

父亲打猎时与他们有过接触,觉得二人可怜,观察了一段时间,父亲决定带着他们还有阿来共同盗墓。

“但是”,李美叹了口气。

1977年,在盗墓的时候,父亲死在了墓穴里,是被暗器射死的。

阿来和叶炳良、谭昆逃了出来。

这个消息是阿来告诉我的,他说我的父亲死了,我悲痛欲绝,想要领回父亲的尸体。

阿来按住了我的手,“不行”。

盗墓是重罪,如果父亲的遗体被发现,那他到死后都会背上盗墓贼的恶名。

而这么做,也会连累阿来坐牢。

为此,我只能忍住这个秘密,对余洛村的村民说我父亲一走了之,不告而别。

在我最伤心的时候,阿来一直陪着我,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也决定结婚。

我也放弃了念大学,婚后在家务农,阿来打猎。

日子虽然清贫,可我知足。

但阿来不这么看,每次夜晚,他给我忙农活一整天的手涂按摩膏,涂着涂着,他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知道阿来爱我,他恨自己没用,不能让我过好日子。

1978年末的一天清晨,那是令我第二次悲痛欲绝的日子。

是谭昆和叶炳良来找我,之前我和他们俩认识,但是不太熟,只在祠堂吃过饭。

但是这两人和阿来关系较好。

他们低着头,支支吾吾地告诉了我一个沉重的事实。

昨夜,他们和阿来再次去盗墓,东西得手了,可是就在逃走的时候,阿来不幸掉落沼泽泥潭身亡。

我嚎啕大哭,谭昆捂住我的嘴,压低声说,“不能哭,要是惊动了邻居就完了,盗墓是重罪。你不想阿来死了也要背上这罪名吧,那么他死就没有价值了。”

叶炳良拿出一个背包给我,那个背包上脏脏的,上面全是污泥。

这次盗墓所得的物品分成三份,这个背包里的东西,就是阿来用命换来、为我留下的。

“我们短期内不会再见了,记住,守住这个秘密。”

谭昆和叶炳良说完后,匆匆离开了余洛村。

我悲痛了整整一周,每次想哭,就用毛巾塞住嘴,抱着阿来留下的那个背包、布满烂泥的背包。

一周以后,我控制好情绪,去警局报了失踪,说阿来失踪了。

这件事必须要做,拖太久,就会引起怀疑。

而后日子过去,警方对于阿来的失踪案一直没有突破进展,我也一直孤零零的生活在余洛村。

那个谭昆,对我不错,有来看过我几次,给我带好吃的。

后来经常来,他很照顾我,我一个孤独的女人对他渐渐有了好感。

于是在1984年,我嫁给了谭昆。

就在出嫁前夜,我独自在家收拾物品,第二天就要搬家,搬到城里,搬到谭昆的豪宅里。

在收拾物品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个日记本,上面是父亲的字迹。

这个本子里详细记录了——1977年他决定盗墓,那个大墓的位置图,墓穴入口,以及墓穴内的结构。

看着父亲的字迹,思念之泪涌出。

我已经决定离开余洛村,在走之前,我想见见父亲,见见他的遗体,给他磕头。

于是,深夜,我根据那本日记,走到了几里外的荒山,一棵树下,扒开杂草,用铲子挖了半米,看到墓穴的入口。

我打开了墓穴之门,是一个只够一人通行的圆洞,在圆洞向下行了五米,掉了下去,下面空间很大。

壮观的墓穴出现在我的眼前。

墓穴里散发着怪怪的、令我想要呕吐的气味。

但那气味又令我想哭,因为那味道是……是我父亲李大民的尸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