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鬼,炸翻43宗逆天奇案
作者:文字怪人 | 分类: | 字数:5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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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夺命诡计 12
与此同时,姚若岚回到警局,她找到警员PC1486。
问说,“你还记得前几天那个司机撞鬼的案子吗?把那个案件的资料给我看看。”
警员取来档案,姚若岚翻阅,她的手、指着卷宗,卷宗上报案人、那个司机的口供:
晚上十点十分左右,他约了个女网友,开车到喜云村附近去看星星。
那地方很偏僻,男司机将车停下来,与女网友仰望星空,畅谈心事。
果然,那个时间,和潘珍妮遇害的时间很相近,最关键的一点,是喜云村,吴江的家附近。
姚若岚心中想着,继续盯着卷宗上的内容看:
男司机说他突然看见了空中悬浮着一个黑影,他以为他看到的是鬼。
他说那画面是什么奥特曼大战孙悟空。
不是鬼,是光的折射,
那地方是在山上,空气中杂质较多。男司机车辆所在的位置,连着一条国道公路。
国道公路在晚上十点解禁,路上都是大货车,货车发射出强光,强光可能射到某一栋房子,或者是在田间站着某个农夫正在干活,这个农夫手里刚好拿着一个铲子之类的东西。
影子被货车发出的光照射,而光在空中产生了某种折射,就正好投到了山路上,投到了几十米外的男司机车前,被他所看到。
他说那个鬼影就像是拿着金箍棒的奥特曼。
不是,不是奥特曼,不是孙悟空。
光的折射也不是照到了什么干活的农人身上,那么晚了,农人早就休息了。
姚若岚让PC1486用电脑打开地图,分析着男司机所看到“鬼”位置附近的地形。
除了几十米外的公路,那里还有一条溪,连着喜云村的九重溪。
所以真相是这样的吧——
男司机所看到的那个鬼影,其实是凶手。
倘若凶手此时正在河中,坐在一条单人皮划艇上,他带着头盔,头盔看起来就很像是奥特曼的影子。
他的手中有两个船桨,船桨的末端相连。
凶手正在溪水中快速地划桨,那画面刚好被远处公路上货车的强光照射,折射,投影到男司机的前方。
就像是有人在拿着金箍棒一样。
拿着金箍棒的奥特曼,人总是用自己最熟悉的回忆描述事物。
实际上,男司机看到的正是——戴着摩托车帽、在皮划艇上快速划船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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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的推论很快得到佐证:
吴江曾在几周前购买过一条充气式皮划艇,同时他也买了绳子、钩子之类的物品。
吴江的水性很好,也有同事说吴江最近一直在偷偷健身。
警察经过实际推算,倘若吴江是凶手,他是有可能做到“跨村杀人”的。
晚上九点,吴江回到喜云村,在小卖部买东西,让小卖部老板成为他的第一时间证人。
之后,他回到家,由于喜云村每栋村屋相隔有一定距离,又是夜晚,村民都呆在家里休息。
吴江拿了绳索,快速跑到矮山上的凉亭,耗时不到5分钟。
他用绳索勾在一棵树上,抓紧绳索,从树边快速荡下陡坡,到达十几米下、山脚的溪边,在溪边的隐秘处将事先藏好的皮划艇取出。
同时戴上了摩托车头盔,用来伪装自己。
接着他乘坐皮划艇沿着溪水划了7公里,到达仙俞村,下了皮划艇,沿着算好的路线走到潘珍妮住的房子前。
敲门,潘珍妮开门,他掏出刀杀人,杀完人之后沿原路返回。
回到皮划艇,继续划船,划7公里回到喜云村的山脚下。
藏好皮划艇,顺着绳子爬上矮山,之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家。
经过警察推算,吴江若是完成这些事,所需要的时间最快是一小时,他给自己留了一个半小时,绰绰有余。
等待十点半,女技师上门,做他的时间证人。
吴江的不在场证明被揭开了。
但推理只是推理,依旧需要实际证物。
为此,警方出动了水下搜寻队,沿着这7公里的水路寻找。
经过三日的水下搜寻,在中段位置、五米深以下的溪底,找到一把水果刀、一件包着石头、沉入溪底的带血风衣。
经过化验,这把刀与潘珍妮身上伤口的刀伤吻合,这风衣上的血迹是属于潘珍妮的。
最关键的一点,在这件风衣上还发现了另一种微量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