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原配看到弹幕后,离婚躺赢了
作者:朝南山 | 分类: | 字数:4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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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原配不是孟建军的孩子?剧情中提过吗?】
【这个剧情都歪到什么程度了。】
【那晚晚是谁的孩子?孟建军知道吗?好惨啊,妈没了,现在爸也不亲爸。】
【不是亲爸更好吧,这样就能彻底和孟建军撇清关系了。】
孟晚怔怔地站在原地,听着佟老娘的那些话,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她竟然不是孟建军的女儿?
孟晚忍不住看向孟建军,他没有反驳,看着应该是早就知道。
亦或者,从入赘叶家开始就知道。
有些吃惊,也有怅然,唯独没有伤心。
父亲这个角色在她生命中本就无足轻重,有没有都一样。
段小洁握着她的手,担忧地看着她。
“你没事吧?”
孟晚微微一笑,“没事。天色已晚,大家都回去吧,别在外面逗留了。”
见她不像是强颜欢笑,段小洁心里才放心了几分。
“要我送你回家吗?”
孟晚失笑,“我比你还年长几岁,你在我眼里还是个孩子呢,怎么好让你送我。”
段小洁觉得自己被她小看了,嘟囔:“我才不是孩子呢。”
“好了,快回家吧,今天多谢同学们,改日我请你们吃饭。”
段小洁摆摆手,“小事,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孟晚和他们打过招呼,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儿。
她还没把自己身世这个问题消化完,心里平添几分愁绪。
沿路走到了亭山公园,她在这边坐了一会儿。
她心里有事的时候就喜欢来公园发呆。
刚坐下不久,便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现在日落黄昏,天色渐晚,公园这边人少,都回家吃饭去了。
孟晚坐在长椅上,又穿着黑色衣服,不仔细看还真察觉不到她。
而不远处的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江珊,搂着她上手的男人,孟晚觉得有些眼熟。
但想了一会儿,却实在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见过。
江珊从一开始挣扎,后来被男人哄住,手上的幅度小了,由着他亲嘴。
这个男人,年纪怎么都得有四五十了。
江珊和这样一个老男人混在一起,江行恺知道吗?
孟晚故意咳嗽两声,站了起来。
“江珊!”
听到自己名字的江珊,慌慌张张推开了陶向阳,站起来四处张望。
等目光触及到孟晚,脸色大骇。
陶向阳年长她几十岁,自然不慌,反而搂住她的肩膀安慰。
“怕什么。”
江珊咬着唇往他身后躲,“她是我大哥的老婆!”
陶向阳看向孟晚,光线昏暗,勉强能看清对面是一个丰腴的女人。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回去吧。”
孟晚没再多管闲事,说到底她现在和江珊没关系,没有立场管她的事。
她转头走出公园,觉得这件事应该和江行恺说一声。
刚回到楼下,便见江行恺大步走来,步伐急促。
“你跑哪儿去了!”他怒喝一声。
孟晚心里还装着江珊的事,刚张口,便被他吓了一跳。
看着她迷茫的神色,江行恺一颗心落到了实处。
“我听说孟建军去找你了。”
还听说了孟晚不是孟建军亲生女儿这件事。
担心她难受,连忙跑过来。
结果孟晚不在家,他满心焦急,在附近转了两圈,都没看到她的身影,差点想去派出所报警。
“我去公园坐了一会儿,孟建军是来找我了,但他的事影响不了我。倒是你妹妹江珊……”
“江珊怎么了?”
孟晚说道:“我看见她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那个男人起码得有四五十岁了。我觉得他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他是谁。”
这种明明见过,却又想不起来的感觉实在难受。
江行恺暂时把这件事压在心底,拉着她进屋。
“你吃东西没有?”
孟晚摇摇头,她想事情呢。
江行恺不满地看了她一眼,“请个保姆吧?”
至少每天回到家有饭吃。
孟晚道:“我这里住不下。”
今天周五,孟云一般回家住。
等到了周末晚上,她就会过来。
总共就两间房,保姆来了也住不下。
等参加玩高考,孟云要上大学了,自然就会搬出去,到时候请保姆也来得及。
江行恺打开冰箱看了一眼,里面添了一些菜,还有肉。
“我给你做个饭?”
孟晚本身不怎么擅长厨艺,只有偶尔会下厨。
听到他说做饭,有些吃惊。
“你会吗?”
江行恺拿了一把蒜苗,两个番茄,五花肉和两个鸡蛋。
“等着吧。”
孟晚看着他像模像样,忍不住走到厨房门口看着。
“你真会呀?”
“我之前在深市混的那些年,都是自己做饭。”
后来生意做大,实在没空下厨,基本都在外面解决。
孟晚就坐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在里面忙前忙后。
这个画面很陌生。
孟晚突然觉得,自己过去喜欢的江行恺,自以为的一往情深,其实非常片面。
她和江行恺真正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更是了解甚少。
少女时期的春心萌动,多肤浅呀。
“当年去深市之后,你在那边干什么呢?”
那时候的江行恺,才是真正的一穷二白。
只身前往特区,背井离乡,怕是过得很艰难。
江行恺手上动作不停,听到她的问题,想了一下。
“一开始到那边,才发现做生意没我想的那么简单。我一个外地人,没有关系寸步难行。就连边防证都没办,偷溜进了特区,被人抓到打了一顿,关了几天才放出来。”
孟晚一怔,脑海中突然浮现二十出头的桀骜少年模样。
他再怎么会打架,一个外地人,也没办法和当地人叫板。
“跟我一起关进去的,有个男人叫金哥,在羊城有些小势力,雇我出去后给他当打手。在他身边干了几个月,摸清了那边的情况,我才自己出来干。”
给金哥当打手的那段时间,也是认识于万川的时候。
说句不夸张的话,他和于万川真的是过命的交情。
“那时候就开始建房子了吗?”
江行恺笑了声,语气轻松:“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钱,我干过很多事,去码头搬货,去工地扛水泥,能赚钱的都干过。”
但这些都不赚钱,后来他跑去给人开货车。
一开始是单纯给人送货,后来发现带货能赚钱,便自己想办法租了一辆货车,自己拿货卖,还帮忙送。
送货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经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抢劫的,他还被人砍过好几次。
江行恺拉起衣服,给她看背上的疤。
这一道疤,几乎贯穿了整个背部。
他现在是学会了,逞什么强,该示弱的时候就得示弱,在老婆面前装可怜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真正赚到第一笔起始资金,是通过金哥的关系,拿到了一批走私截获的电视机。
拿下这批货需要的本钱很大,但有金哥作保,让他直接把货拉走了。
这批货倒卖出去,说是一夜暴富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