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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贤

作者:侯泉声 | 分类:都市 | 字数:37.5万

第六章 兄妹对簿公堂-1

书名:商贤 作者:侯泉声 字数:4542 更新时间:2024-10-24 14:28:46

“我替韦达人个人签的!”许振方终于开口了,他的话像一枚炮仗在法庭上空炸响。

第一个跳起来的是汪少惠,他手指着许振方,对着审判长说:“法官,他说谎。”

“谁说谎了?中秋节之前你还跑到我家,叫我按照你编的谎言说,说合同是替你和韦达人两个人签的,还给我两千块钱。呸你太小看人了!谁要你这两千块钱?拿去,我虽然穷,但是昧良心的钱我不要,断子绝孙的事我许振方饿死也不干!”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票子,朝汪少惠脸上扔去。汪少惠一蹦一跳要打许振方,被法官制止了。

许振方退庭走了。韦达人夫妇、赵黎律师、韦达松及秋尔鸭业公司前来旁听的员工终于松了一口气,悬到嗓子眼的心又放了回去。

赵黎律师接着又向法庭出示了他从奇妙鸭业复印的资料,包括韦达人几年来在该公司购买鸭苗、饲料、防疫用品及交付成品鸭、收到成品鸭鸭款等单据,上面都是韦达人一个人的签字,这些材料足以证明韦达人是鸭场的老板。

法官收下这些材料后,又接着审理了秋尔鸭坊和秋尔鸭业这两个企业的投资人。秋尔鸭坊营业执照负责人一栏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韦达人”三个字,证据清晰,没有争议。秋尔鸭业虽是挂靠经营,所有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都表明韦达人是实际控制人,丝毫找不到汪少惠是投资人的影子,似乎也没有争议。

汪少惠一看形势对自己不利,站起来想争辩什么,他身旁的包律师怕他说不清楚,把他拽了下来。

因原被告父母六年前给鸭场的两万块钱启动资金究竟是借还是给,是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需要后期取证,汪少惠夫妇和韦达人股权纠纷案第一次庭审暂时休庭,最终判决留待第二次庭审。

一个月后,第二次庭审开始了。首先,法庭书记员宣读了由法官取得的证人证词。令人诧异的是,两个证人就同一件事的证词截然不同。爱女如命的母亲竟然将原来借给大儿子韦达人的两万块钱说成是送给儿子韦达人和女婿汪少惠共同兴办养殖场的。幸运的是,公道正派的韦忠毛证明他和妻子李彩虹多年积攒的两万块钱是借给儿子韦达人一人,韦达人一年后还两万块本钱时还付了利息。韦达人听了父亲证言,对自己六年前坚持不白要父母两万块钱的举动暗自庆幸。

父母证言不一致,导致接下来的法庭辩论显得异常激烈。赵、包二位律师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争得不可开交。

原告包律师紧紧抓住被告母亲的证词大做文章,一直说原告汪少惠夫妇为秋尔系企业的艰苦创业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试图以此来证明原告是秋尔的原始股东。在他看来,这两万块不管是借还是送,不管是给儿子一人,还是儿子女婿两个人,都不能排除一个事实一鸭场启动资金是两位老人的。既然是父母双亲出的钱,秋尔鸭业的原始股东就应该是韦达人和汪少惠两个人,并且韦母也确实说过这钱是送给儿子和女婿两个人的。韦达人出于孝道不想白要老人钱,并不能否定老人拿出两万块钱给儿子和女婿创业的本意。

包律师还说韦达人从一穷二白赤手空拳搞养鸭起家,妹夫汪少惠自始至终和他共同打拼,无论从资金来源来说,还是从共同创业来说,原告汪少惠都不应该净身出户,至少应该拥有50%的原始股股权。

包律师的观点赢得部分旁听人员的支持,精明的汪少惠又乘机把家庭会上讲过的那番话原封不动搬到法庭上。从六年前韦达人搞电子产品加工被骗之后身无分文搞鸭子养殖,讲到他放弃和宋肖承包盛州肉品公司发大财机会,听从岳母的安排与韦达人共同养鸭子,把他在鸭场、鸭坊吃了多少苦,做了多大贡献,添油加醋,一件不落,全部都说了出来。当初竭力反对做广告推销秋尔野鸭的往事,此时在他嘴中竟然颠倒过来,变成了他出主意让韦达人投入2000万元广告费,从而一举拿下盛州市场。同在家庭会上的表演一样,汪少惠满肚委屈,声泪俱下,博得法官和旁听人员的大量同情。

庭审形势急转直下,向着有利于汪少惠夫妇方向发展。韦达人一看势头不对,及时举手示意,要求发言。法官没有理由反对,同意被告本人发言。

韦达人不慌不忙从座位上站起来,从容地说道:“审判长,各位法官,刚才原告和他们的代理律师谈了许多原告在秋尔工作期间立下汗马功劳的事例,有的符合事实,有的夸大其词,在这里我不做纠正,因为它们对本案毫无意义。原告究竟在秋尔鸭业有没有投资才是本案的焦点,从许振方代我签订加养一体化合同,再到养殖场和奇妙鸭业业务往来的所有凭证,以及我父亲的证词等几个方面来看,秋尔鸭业投资人是我韦达人一人,证据确凿。作为雇员的原告已经拿走了该拿的报酬,是否拥有原始股与在企业工作的表现无关!“韦达人斩钉截铁地说。赵律师频频点头,心想这韦达人真不简单,谈问题一下子就抓住了要害,他如果当律师也应该是一块好料。

庭上,韦达人继续侃侃而谈:“我们知道,现代企业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好的产权制度,它把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界定得非常清楚,避免了因产权不清导致分配不均的扯皮。”他换了一个话题,试图站在法学和经济学结合的高度来分析他和汪少惠的纠纷,他正要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说,姜审判长开口了:“请被告谈具体问题,法庭上不要多谈理论。”

“好的,我不谈理论,按审判长要求谈事例。”韦达人终止理论阐述,又把家庭会上举过的例子拿了过来。当时,他只说了一半,就被韦达玲打断了,这次他讲得比较详细。他说:“比如说两年前,我花了6000块钱买了一匹小马,等到马养大了,我又买了辆马车,让马去干活挣钱。这辆马车所挣的钱应该归谁所有呢?当然得归花钱买马、买饲料、置马车的出资人所有,而不是喂马、赶马车的人。喂马和赶马车的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两个人,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报酬我已经用工资的形式支付了,我挣多少钱理应和喂马、赶马车的人无关。”

“韦达人,不许你污蔑人,谁是马呀?我是人,不是你们韦家的马!”韦达人还没说完,汪少惠就跳了出来。

“韦达人,坐下,庭上不能随意比喻,不能说侮辱人格的话。”审判长制止韦达人,韦达人还想辩护,审判长不再给他机会了。

赵黎律师不愧是久经沙场的盛州名律师,他看形势对被告方不利,立即站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原告律师刚才的陈述确实如被告韦达人所说,存在着严重的概念不清问题。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根据原始资本投入数额,而不是以劳动者付出多少劳动力来确定产权。秋尔企业的投资人究竟是谁,才是本案的焦点。”赵律师思路十分清楚,直插问题核心,“对于鸭场的两万元启动资金,被告父母究竟是借给韦达人一人还是两人,老夫妇俩说法不一,这没关系,我们还可以有另外的求证方法。”赵黎律师说到这儿,全场一片安静,每个人都竖起耳朵等着听他下面的内容。“审判长,这是我从工商银行调取的韦达人母亲李彩虹1993年存取款原始记录,我的当事人韦达人六年前借款还款在上面记录得十分清楚。”赵律师手中举着一叠材料说。

赵律师的新证据迅速扭转了被告的不利局面,旁听席上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压抑的韦达人一方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变得乐观起来。

包律师一看形势对原告不利,立即站起身说:.审判长,即便这两万块钱是韦达人父母借给他一人的,也只能证明养鸭场出资人是被告韦达人,而另外两个企业中资产最大的秋尔鸭业不是法人企业,是以承包形式挂靠在国有肉品公司下面的一个分支机构。请法庭注意一个事实,秋尔分公司营业执照上韦达人只是负责人,而不是法人代表,出资人是它的母公司,也就是国营盛州肉品公司,被告韦达人无法证明他是秋尔鸭业的出资人。”

赵律师从原告拿不出秋尔鸭业的出资证据和后两个企业注册资金来源于养鸭场赚取的利润这两个方面对原告进行反驳,但是包律师仍然紧紧抓住被告也拿不出出资证明这一点,试图把水搅混。从法理角度看,养殖场创立在先,秋尔鸭坊和秋尔鸭业成立在后,这两个企业的原始创业资金全部来源于养殖场,没有丝毫争议,而养殖场系被告一人创业,人证物证俱在,韦达人理应胜券在握。这一点,每一个旁听观众都可以感觉得出来。

然而,庭审现场状况却非常异常,作为主审法官的姜审判长明显偏袒原告一方,他把大量的陈述时间给了原告律师,让他大谈特谈韦达人拿不出秋尔鸭业分公司的出资证据,从而给人以秋尔产权不清的印象。赵律师很难再获得说话机会,包律师那貌似有理实质上经不住辩驳的陈述竟然得到审判长的认可。渐渐地,法庭辩论呈现一边倒的趋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审判长倾向于原告,官司胜负天平完全倒向汪少惠夫妇一边。

韦达人和代理律师对此没有丝毫准备。当法庭进入调解阶段,姜审判长逼着被告一方调解时,他俩十分被动。姜审判长的意思十分明显,接受调解可以少付一些钱,不同意调解,就直接判被告败诉。

韦达人坚决不同意调解,哪怕一审输了,还可以上诉到中院,他不相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

赵律师不同意他的观点,对他说:“一般情况下,一审判定的案件即便上诉到中院,二审也基本是维持原判。从本案的一审情况看,对方一定通过某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搞定了审判长,而且是否已经串通好中院也很难说。他劝韦达人冷静,不要意气用事。”

韦达人听了赵律师的分析,久久拿不定主意。庭审情况如此被动是他没有料到的,开庭前他一直信心百倍,以为自己稳操胜券,对于突然到来的对自己极为不利的结果,他无法接受,一时又想不出办法。他让赵律师等一等,他要一个人静一静,好好理一下头绪。

韦达人思考了几分钟,仍然拿不出什么好办法。赵律师看他着急的样子,劝他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他的意见:“韦总,我刚才的分析,你可要放在心上好好掂量掂量。目前我国的法制环境还不够完善,并不是我们常说的,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法官徇私枉法,歪理有可能变成正理。从种种迹象看,对方肯定有后台,而且后台还不小,我们一定要面对现实。”

“赵主任,你说对方后台很硬,你的依据是什么?”韦达人问。

“这是我的直觉。干任何一行都有职业敏感,我们律师也不例外。法官审案有没有偏向,偏向程度多大,一眼就能看出来。你可不要小看你这位妹夫,他的活动能力可不小啊!“赵律师说。

韦达人听完赵律师这番话,眼前清晰地浮现出一张狡诈的笑脸,那就是宋肖的。“赵主任,你的分析有些道理。据我了解,原告汪少惠和肉品公司总经理宋肖是几十年的铁哥们,宋肖这个人不简单,在市政法系统有不少关系。我记得宋肖那次找我要干股时,曾提到他在中院有后台,这人好像姓马。”他把自己了解的汪少惠的人际关系跟赵律师简单说了一下,赵律师一听说姓马的,就告诉韦达人:“你说得没错,中院有个副院长叫马洪。“随后,他又把案件的走势一步步分析给韦达人听:“如果不同意调解,一审完全可能硬判对方胜诉,二审再想翻过来,可能性连百分之一都不到。”赵律师还分析了另外一种情况,“正常情况下,法院不好判决股东强行撤股分红,秋尔系企业纯属草根企业,三个部分没有一个是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鸭场作为至关重要的首创企业连营业执照都没有,你和汪少惠又确实是创业伙伴,还借了父母两万块钱作为启动资金,在这种极端不规范的情况下,原告赢得法官袒护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我们可以据此提出另外一个方案。

韦达人问什么方案,赵律师说:“不答应分红,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为股东,不让他们撤股。”

韦达人对这个方案不感兴趣,他的头脑一下子变得乱哄哄的,问赵律师能不能让他考虑几天再说。赵律师觉得问题不大,就去找姜审判长协商,希望给被告几天时间考虑考虑。不一会儿,赵律师回来说:“姜审判长同意延缓数日再行调解,如果不行就直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