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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

作者:提笔放牛 | 分类: | 字数:155.2万

第257章 黑暗判官历城篇(终)

书名: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 作者:提笔放牛 字数:2139 更新时间:2024-10-29 02:47:32

“也就是说,你并不是因为我们发布的公告才来自首的,而是因为担心老家的父母,才选择来找我们,对吧?”叶默瞧着审讯椅上的胡金彪问道,他虽然真名叫做张大龙,但知道他这个名字的人不多,叶默更喜欢喊他这个圈子里常用的名字。

“那倒也不是,主要是因为你们发布的通告,让组织里的大哥们慌了,他们怕我自首,所以才用我父母来威胁我,最让我害怕的是,我的这张手机卡,是后来才办的,知道这个号码的人,只有参与1124杀人案的我们,但组织人员居然连我这个号码也能知道,所以,我的处境很危险,我只有来找你们,争取保住我父母的命。”

听到胡金彪的这句话,叶默瞬间皱起了眉头,因为,1124大案中,现在就只剩下没有落网的沈继明知道胡金彪的这个号码。

也就是说,沈继明,大概率已经被杀了。

想到此处,叶默随即对胡金彪到:“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父母是绝对安全的,云南警方也在大力排查可疑人员,他们威胁你,目的是怕你招供,将他们供出来,现在你已经自首,他们没必要去害你父母给自己惹麻烦,而是想着如何跑路,如何给自己留后路。”

“我知道他们的据点,知道他们所有的事情,你们一定要将这帮团伙全部剿灭,一个也不能放过,我自知罪不可恕,但绝对不能让他们再继续害人了。”毒品为什么屡禁不止,就是因为这东西暴利,不论是传统毒品还是合成毒品,这东西所带来的利益绝对是你想象不到的,当你用一块钱成本做出来的东西,就能卖一千块钱的时候,你的内心就会开始动摇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人就会铤而走险。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的赵建设严禁自己手下沾染毒品的原因,因为太暴利,手下一旦赚到了钱,就会自立门户,迅速笼络一批新的势力。

跟着你打工一个月才几万块,贩毒轻轻松松就赚几百万,谁还愿意给你当小弟?

接下来,胡金彪将他所知道的事情一一交代了出来。

原来,这支团伙的幕后老大,竟然是一食品运输公司的董事长。

正因为有了这个渠道,他才能够轻易的获得制造毒品的原材料。

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审讯中,胡金彪将自己知道的一切,一个字一个字的告诉了专案组。

为了能够确保将贩毒团伙一网打尽,叶默给公安部打去了电话,请求上级指示。

上级当即召开会议,成立特别行动小组,联合三千余名武警官兵,迅速对毒贩实施打击。

十五天后,警方在花都区的一间出租屋里,逮捕了几名犯罪同伙。

同时也从他们口中得知,1124案的参与者沈继明,已经被他们杀害,尸体就埋在郊外的荔枝园里。

经现场指认挖掘,沈继明的尸体被挖了出来。

至此,1124案中,除陈忠以外,所有的嫌疑人已经全部找到。

这十五天时间里,叶默也没有闲着,他通过各种办法对陈忠的行踪进行调查。

可即便是叶默,也完全找不到陈忠的任何踪迹。

陈忠做事滴水不漏,再加上背后强大的财力支持,他可以轻易做到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情。

他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完完全全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一月二十四日,距离春节放假还有不到二十天,济南这边天气已经很冷了,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

叶默等人都有各自的工作要做,不可能一直把心思放在陈忠上。

既然本案7名嫌疑人已经落网,意味着叶默等人也算是完成了任务。

至于陈忠,上面将派出另外的人员,秘密对他进行调查。

接上级命令,叶默等人回去安京市汇报工作。

一月二十五日,叶默,叶小雨,林萱,张小凡抵达安京市进行工作汇报。

对叶默所带领的专案组的优异表现,上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授予了功劳奖励。

晚上,叶默请大家吃羊肉火锅。

“这大冷的天,整一顿羊肉就是得劲儿哈。”张小凡搓着手,嘴里呼出的气肉眼可见。

“之前我不是和叶默去广东台山拿耿文彬收集的证据吗,当地队长请我和叶默吃了顿狗肉,感觉味道和羊肉差不多,怪不得有挂羊头卖狗肉的说法。”叶小雨从箱子里拿出啤酒,一人面前放一瓶儿,反正明天休假,可以多喝两杯。

“不是吧,狗狗那么可爱,你们居然吃狗狗?”张小凡作出一副娘里娘气的表情,有些嫌弃的看着叶小雨和叶默。

“你少恶心人了,那兔兔更可爱,为什么上次去吃饭你还点了个爆炒兔子肉?”叶小雨鄙夷的看着张小凡道。

“兔子不一样,兔子是养殖的嘛。”

“那狗也有养殖的呢,广东那么多狗场,你去菜市场看一下,那狗肉就和猪肉羊肉一样,挂在那里卖呢,我虽然不主张吃狗,但是也不能不让人家吃呀,再说了,人家请客招待我们,我要是不吃两口,岂不是不给面子?”叶小雨用开瓶器给叶默打开一瓶啤酒,一边对张小凡道。

“不错,咱们小雨这个三观就很好,哪像张小凡,虚伪死了。”林萱白了张小凡一眼。

见状,张小凡连忙解释道:“别呀,我这不是学那些爱狗人士的语气嘛,怎么样,像不像?”

“看你的样子,好像很讨厌狗是吧?”叶默拿起啤酒瓶倒了一杯酒,递给张小凡道。

“其实也不是啦,主要我妈妈以前被狗咬过,狗主人不但不赔钱,还找人砸了我妈妈的水果摊,所以一直对这类人没什么好感,实际上我个人挺喜欢狗的,尤其是咱们的警犬。”张小凡双手接过叶默给他的酒杯,然后回答道。

“我也没吃过狗肉,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对了叶默,你吃过之后,是什么感觉?”一旁的林萱问道。

“没多大感觉,就是比较有嚼劲,和羊肉差不多,吃完之后,有点燥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