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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系笨蛋美人成为无限NPC后

作者:一只毛团子 | 分类: | 字数:46.5万

第134章 末日逃生11

书名:猫系笨蛋美人成为无限NPC后 作者:一只毛团子 字数:2266 更新时间:2024-10-20 06:46:38

宋韵之直接把手腕上流下来的鲜血喂给了小丧尸。

林默喝了一口眼睛都亮了,好喝!

喂小丧尸喝完血后他就被送到了一个布置温馨的房间内。

看着宋博士把丧尸送到刚布置好的房间,研究员们:…………

这比他们都住得好了。

他们都只能住多人宿舍呢,这只丧尸不仅有自己单独的房间,里面的东西还都是最好的。

这年头人过得丧尸都不如了。

不过……这只丧尸真的好好看啊。

林默在房间内扒拉着球球到处跑,感觉这个东西有点熟悉,好玩~

与此同时,A市的战斗早已结束,但人类的目的并没有达成。

丧尸王逃了。

这次围剿丧尸王的行动并不顺利,人类死伤大半,龙炎都受伤了。

不过他看起来挺开心的。

“那只丧尸的成长速度真是令人意外啊。”

伤口随便喷了些药水,龙炎双眸里带着浓浓的战意。

“本以为这次被宫铉羽那家伙放鸽子这个副本会很无聊呢,没想到竟然会有那么强大的丧尸王,哈……以后有得玩了。”

对那只强大的丧尸王,龙炎不仅不害怕反而十分兴奋。

“等伤养好了老子就去找音邈那婆娘再打一场。”

很显然,龙炎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战斗疯子。

…………

楚霖带着伤回去找他的小丧尸,但他的小丧尸不见了。

此刻,楚霖彻底恨上了人类。

也第一次离开了A市,踏上了寻找他小丧尸的路。

而被丧尸王惦记的对象,在研究所待了几天后就基本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不得不说他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

趁着他啃晶核的时候,宋韵之抽了一管血。

“拿去放好。”

旁边的助理连忙接过来,同时忍不住朝林默看去。

不管看多少次,都会被这只丧尸的容貌所震撼惊艳。

而且他真的太乖了,只要有吃的,吃饱了他就不会攻击人。

“还站在这干嘛?”

宋博士冷冷的声音传来,助理一个激灵立马离开了。

小丧尸乖是真的乖,就是宋博士的占有欲太强了,至今为止那只丧尸的一切实验都是他亲自做的。

连给丧尸洗澡换衣服这种事情都是他亲自动手,不允许其他任何人靠近那只丧尸。

不过……那只丧尸好像也有点黏宋博士,对其他人都爱搭不理的,只有宋博士叫他的时候才有些反应。

等实验室内没人了,宋韵之这才慢慢的在自己手腕上轻轻划开一道口子。

这次他将手腕直接凑到了小丧尸嘴边。

林默一只手拿着晶核,另一只手急切的抓住他的手腕开始舔血。

等把他手上的血舔干净了,宋韵之手腕上的伤口也开始愈合了。

看着那么快就没好喝的饮料了,林默气得瞪眼。

然后不客气的咬了一口。

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只咬破了他的皮,并且留下了个牙印。

宋韵之嘴角带笑,另一只手摸摸少年的头发语气粘稠。

“乖宝今天配合我检查一下身体好不好。”

林默:我咬!

这次,他终于咬出血来了!

少年欢快的吸血,肉他是啃不下来了。

对此,宋韵之不仅没有责怪,反而带着夸奖的语气说。

“乖宝真厉害,这次终于咬出血了。”

被小丧尸咬不仅不会传染病毒,反而带有治愈效果。

这是在第一天晚上他就发现的。

当时他的伤口还没好,带着血腥味。

被装睡的小丧尸舔了两口。

他当时都准备去找净化异能者了,却不想伤口就这么慢慢愈合了。

也因此,他对林默更加看重,不允许除了他自己之外的任何人靠近。

林默喝了点血后偷偷看了男人一眼,见他没生气又吸了好大一口。

然后才用舌头在他伤口上舔了舔。

已经有点点聪明的小丧尸是懂得可持续发展的。

吃饱喝足的小丧尸正准备开溜,却被男人搂着腰抱了回去。

“乖宝想去哪,嗯?”

“嗷~”

“乖,今天的实验不会疼的。”

不论林默怎么挣扎,终究还是被某个男人带回去了。

然后借着做实验的借口,把少年身上的衣服都给扒了个干净。

林默全身都被检查了个遍,非常不爽。

小丧尸生气了,回房间后一直不搭理宋韵之,怎么哄都哄不好的那种。

宋韵之捏了捏他的脖子。

“气性还挺大,想不想出去玩一天?”

现在他已经确定了林默的确不会传染丧尸病毒。

他的确是只丧尸,但体内的丧尸病毒和他的治愈异能诡异的达成了某种和谐,并不具有传染性。

这正是宋韵之要找的,这只丧尸会成为消灭丧尸病毒的关键。

既然不会传染丧尸病毒,宋韵之当然舍不得把他一直关在这冷冰冰的实验室里了。

他想得很好,就是在给林默换衣服穿鞋子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阻碍。

等给他换好衣服,穿好鞋后,宋韵之牵着少年的手找到助理。

“去给我重新找一副眼镜。”

助理抬头看了他,手里的试验品差点没吓得掉地上。

“宋……宋博士你怎么了?”

脸上那么多的抓痕,衣服也有点乱,还有眼镜都没了。

宋韵之捏了捏鼻梁:“没事,你不用管。”

他没想到给小丧尸穿个裤子和鞋会那么麻烦。

就连现在,某只小丧尸都暗戳戳的想要把鞋脱掉,裤子给弄掉。

此刻的林默穿着一件白色卫衣,牛仔裤,以及一双运动鞋,头顶带着黑色渔夫帽,帽沿宽大可以遮住他的脸,还戴着口罩。

宋韵之捏了捏他的手警告:“再乱动明天的血别想喝了。”

现在的林默已经能听懂一些话里的意思了。

他的确很喜欢喝宋韵之的血,每天不喝都闹脾气。

这个威胁还是挺有用的。

只是气呼呼的小丧尸趁着他不注意又在他脖子上挠了一爪子。

宋韵之:…………

这是只小野猫吗又咬又挠的。

给自己脸上喷了点药,戴上眼镜后他就带着小丧尸离开研究所了。

“乖乖的跟着我不要乱跑。”

走到门口,他将一个手环套在了林默手腕上。

盯着他手指上的两个戒指看了几秒,他尝试拔下来。

但弄不掉,像是长在少年手指上了一般。

宋韵之语气森冷:“不知道你的手指掉了能不能长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