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女遭嫌弃,魏总带回家宠成宝
作者:燃烧的大麦 | 分类: | 字数:6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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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找亲生父母
梅元瑾说普通话,听不出任何乡音,大概是她会说三种方言,所以大脑里的语言系统也不知道混哪种乡音好……
港语,是她人生中掌握的第一门语言。
只是十年没接触港语了,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港语。
直到上次去欢乐园,排在他们身后的人说港语,深藏心底的熟悉感,瞬间涌上心头。
她凝神留心听了几句,发现自己完全能听懂!!!属于是语言系统又苏醒了!
踏上港城的土地,所到之处都能听到熟悉的港语,脑中自觉触发语言的“肌肉记忆” ,蛰伏在记忆中的语言张口就来。
“我从小就会说港语呀。”梅元瑾表情中带着小小的傲娇,“小时候,大人最爱听的就是港语歌,天天放,听多了,我也我会唱一些。”
“嗯?从小就会?你小时候生活在说港语的地区?”
魏川凛眉头微蹙,复杂的眼神中,充斥着疑惑,和发现新大陆般的惊喜,
他认识她时,她是玉南市人,玉南市可不是说港语的。
说港语的地区很广,距离玉南市至少一千二三百公里,跟海州到港城的距离差不多。
他也知道她换过几个家庭,但这个地理跨度也太大了。太逆天了!
“我不知道,但应该不是港城。”
她凝着手里的信封,在指尖翻过来又翻过去,模糊的记忆碎片浮现在脑海中。
“我生活的第一个家庭,在一个村子,村口有一条大水沟,村子周围的农田望不到头,一年四季都种庄稼,村口往前还有一条河。”
河水很清澈,她小时候要洗蚊帐或者床单这种大件,就会去那儿洗。
她人小手小,力气也不大,有一回洗着洗着还一头栽河里了。
还好水不深,旁边的婶子一把就把她,从水里捞提溜起来了。
婶子一边用力搓衣服,一边说:“你真懂事真勤快,我家女儿比你还大两岁,天天就知道吃零食满村疯跑,都比不上你半根手指!”
当时的梅元瑾还因为得到了别人的夸赞而高兴。现在再细品,总觉得这一句“懂事勤快”带了无辛酸……
她收起回忆,讪讪地笑了笑,“港城都是高楼大厦,哪有农田?”
魏川凛打量着屏幕里的她,她低垂着头,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宝宝,现在已经知道你的第一个家庭是港语地区,那你……有没有想过找你的亲生父母?”
知道第一个家庭,如果不是被拐卖的,应该会很容易就找到他的亲生父母。
她抬起头,一瞬不瞬地看着屏幕,神情严肃,眼神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三分坚决,四分犀利,三分无惧。
这一刻的她,像飘在空中的柳絮,不知根在哪儿,所以也在意飘往何处,有种破罐破摔,不管人死活的洒脱。
“你想让我去找,然后把我还给他们养。”她用的陈述语气,而不是反问语气。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他急忙澄清,“说过了,无论如何,我都会养你。”
“我只是关心你想不想去找亲生父母?我怀疑你是走丢或者被拐的……就是想要搞清楚当年发生了什么。不过,你要是不想去找那就算了。”
她毫不犹豫道:“不想。当年就是他们把我抛弃了!”
“好好好,你别激动,你就当我没说过。”
他担心她陷在悲伤的情绪里,急忙转移了话题,“你看了我今天寄给你的信了没有。”
她的指尖抚摸着信封上的火漆印章,浓密的羽睫轻轻缓缓地眨动,没有跟着他的话题走。
“我很小就知道我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所以每次受委屈,挨打挨骂,我就幻想着我的亲生父母能突然出现。”
她不敢奢求他们是有钱人,只希望他们能来救她,带她逃离当时的家,让她别再过挨打受骂的日子。
她嗓音没有唱歌时的灵动悦耳,听起来很正常,可是细听就能听出她的低落和失望。
“可是他们一次都没有来过,渐渐的,我就不再幻想亲生父母来救我。我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及时出现。后来,他们再出现,也没什么意义了。”
村子就那么大点地方,没有秘密能藏得住。
她被父母打得连滚带爬时,就从村人口中知道——因为自己是女儿,亲生父母不想养,才被养父母抱养。
“我不是走丢也不是被拐,村里人说我出生没几天就被爸妈抱回家了,是我的亲生父母先丢弃我。生而不养的人也算父母吗?我为什么要找他们?”
“虽然我养父母对我不好,但如果没有他们,我早就在路边被狗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魏川凛的人生字典里几乎找不到“后悔”二字,做了任何事儿、出了任何差错,他会承担后果、会寻找解决办法,唯独不会浪费时间去后悔。
此时,他有些后悔了——看她不高兴,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就不该嘴贱提这事儿!真该死啊!
“抱歉,我不知道。我不该……”
第239章 找亲生父母
“你不必抱歉。”她出声打断了他的话,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丝苦涩,自嘲地笑着。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做错事儿的人从来没有一句道歉呢。”
“我不该提这些,勾起你伤心的回忆。”他说,“对不起,对不起。”
“你别这么想。”她抬起头,对着镜头里的她,灿烂地笑了。
“你不是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吗?你还说过‘凡事发生必有利于我’。”
她打开信封,嫣然浅笑,神情中的阴郁全都消失不见。
“虽然我小时候过得很辛苦,但是我比其他人掌握了更多的生存技能啊,做饭、洗衣、种菜……要是让我去参加荒野逃生的节目,我肯定能当领头队长。”
她尽量把氛围弄得轻松愉悦,可是魏川凛真的笑不出来。心脏闷闷的,一抽一抽的疼。
“说实话,我要是待在我亲生父母身边。我父母也不见得会像你和你家人对我这般好,也无法给我提供这么好的条件。”
她不知道魏家的富裕程度,但魏家对她如何,她心里有数。
丁家算是她见过最疼女儿的家庭了,会满足女儿各种小要求,也很少打骂训斥女儿。
可他们心底始终认为女儿长大嫁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别说像为儿买房买车一样给女儿也买房买车了,很多人家甚至都不给女儿准备一间独立的房间。
平时常对孩子说,需要用钱就问家里要。到了孩子们真正需要钱时,他们给钱时免不了说一句“省点花,爸妈挣钱不容易”。
对比之下,她认为魏家对她好到无可挑剔。
魏家才不管她有没有钱,杨冰玟每个月固定给她零花钱。
魏川凛给她价值上亿的房产,给她请老师,且她不需要养魏家父母。
她大概是花光了十八年的运气,才遇到了他。
她对着扬了扬自己手中的信封,甜甜地笑着,“而且,我大概率也不会遇到一个每天送我礼物给我写信的男人。”
眼见她心情变好,他紧皱的眉头才缓缓松开来,“对,宝宝,凡事要往好处想。”
“等你学到英美文学,程老师会教你一首诗,着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The Road Not Taken《未选择的路》。”
他躺在病床上,脸上还有一丝憔悴。
“这首诗,对我影响很深,当时的老师跟我们说,人生怎么选都会有遗憾。”
“我们不必后悔自己的选择,也不要美化未选择的那条路,应该努力让自己的选择变正确。”
“那我以后也要学这首诗。”梅元瑾歪头对他笑。
“我小时候就是因为美化了亲生父母,才会期待他们来拯救我。可是期待只会带来一次次的失望,对我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善。我的重心应该放在让自己的生活变好,而不是期待别人拯救我。”
“宝宝真聪明。”他跟她说话,语气像哄小朋友。
“我现在在看你的信。”
信纸上的字体还是电脑打印的,她的目光落在字里行间。
【挚爱的元瑾宝贝儿。今早醒来,望向旁边的陪护床,好遗憾,没有你,我的好乖宝,我的心头肉。我的心和那张床一样空荡荡,想你的程度,在那一刻到达了顶峰。
我们在一起,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现在我们分隔两地,时间变得漫长。俗话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现在已经隔了六个秋了。
即便现在网络科技发达,我们一天能“见”好几面,然而,隔着屏幕,我无法感受你的体温,闻不到你身上的香气,无法与你牵手拥抱,这样的“见面”比风干了一千年的死尸还干瘪。
你上课的视频发到群里,我看了又看,反反复复,勉强能安慰我的相思之情。
我没有成为那种深沉、刚强、威猛、克制、含蓄的男人,我深情柔软又爱说,总喜欢把满腔爱意诉诸于口,即便如此,我所表达的爱都不及我心中的百分之一。爱你,爱你,爱你。】
字里行间的爱意,顺着目光流淌到她的心里,像一种宽厚的蚕丝被,柔柔软软地将她包裹住。
她心里的温暖和舒坦,任何言辞都形容不来,将信纸折叠好,放在心口,精致的五官染上了甜蜜与柔情。
“我会好好珍藏你写给我的信,不对,是珍藏你对我的爱。”
“好。”魏川凛微笑道。
和前一晚一样,她在手机这头写作业,他在手机那头看书。
两人谁也不出声,中途抽空看一眼镜头,对方还在屏幕里,像是倦鸟回到了窝里一般安心。
梅元瑾的马术课需要等酸痛感消失才能继续。
于是她便和吴教授商量,能不能把课时延长到十二点,然后换一天假回海州看魏川凛。
她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但悟性很高,常常是一点就通,加之她的绘画功底还不错,创作能力很强。
吴教授对她印象很不错,给她上课也不算困难或折磨,他欣然同意她的调课申请。
陆如瑶得知她在家中上课,要到中午十二点才下课,便邀请她在里吃午饭。
“你第一次到家里来,我们就该请你吃饭,但是你那天还去上其他的课,所以才没有请你吃饭。”
陆如瑶穿着一身针织长裙,孕肚很明显,站在她面前,满面春风,眼里满是对她的欣赏和喜欢,像个小迷妹。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在我们家吃顿午饭吧。”
“这……不太好吧。”梅元瑾脸上的笑容有些牵强。
她能感觉到陆如瑶对自己没有任何恶意,但两人认识时间太短,到底没有熟络,还属于半陌生的程度。
加上会聊天擅长调节气氛的魏川凛不在,她担心两人在同一张餐桌上没话可聊,光是想想都觉得尴尬。
“有什么不好?你第一次来上课都还记得给我带礼物,我请你吃顿饭不是很正常吗?”
陆如瑶看着她,笑意变得微妙,“还是……你需要打电话请示一下魏川凛的意见?”
“这倒不需要,就是我担心会打扰到你们。”她微笑道。
实际上她担心的是餐桌上的尴尬,但学着魏川凛,换了一个利她的说法而已。
“嗐!这有什么?”陆如瑶笑道,“多个人还多些热闹呢。”
梅元瑾实在招架不住陆如瑶的热情,又想起魏川凛跟她说过“敢于尝试没做过的事儿,才会进步”。
她便不再推脱,欣然应允了陆如瑶邀请。
花西阅、保镖阿忠和司机王生,在小餐厅和吴家的佣人一块就餐。
下了课,梅元瑾跟着吴教授一起前往餐厅,只有四个人一起就餐,她、陆如瑶、吴教授和吴教授的妻子。
餐桌上摆着数十道菜肴,有海州菜系,也有港城菜系,一个浓油赤酱,一个清淡鲜美。
“听外公说,你会说港语,又从海州来,所以我就让厨房准备了一半海淮菜,一半港系菜。”
陆如瑶没有打探她为什么会港语,只是热情地招呼着她,“你快尝尝合不合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