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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心脏

作者:不吃饭的沓子 | 分类: | 字数:53.9万

第44章 困时动懒腰

书名:诡异心脏 作者:不吃饭的沓子 字数:2571 更新时间:2024-11-05 02:14:20

弹指之间,到了永安十五年。

经过三年征战,皇帝终于打下隔壁大雍朝一州之地,为惨死的十万将士报了血海深仇。

大军班师回朝,鲜红地毯铺出十里远,沿途百姓夹道相迎,高呼永安帝万岁。

皇帝论功行赏,许明阳重回丞相之位,封许国公。

一时间,许家如日中天,威风无两。

同年,大炎朝开科取士。

通过郡试、州试、殿试这三关,可称天子门生。

各地学子摩拳擦掌,都想在这乱世谋得一个稳定的铁饭碗。

而张傲天也足足在扒皮司待了两年,日夜接受萧四爷教导。

“能教你的,我都已教了,去吧,日后能翻起多大的浪花,便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明日便是郡试之期,张傲天收拾完行李,恭敬跪在卧室门前磕头道:

“四爷教诲,弟子定当谨记于心。”

仅仅两年时间,张傲天像变了个人,从内到外散发着书卷气息,不论作揖,还是跪礼,在礼仪方面,一丝不苟,无可挑剔。

萧四爷出自皇家,从小接受严格教育,走路步伐,吃饭穿衣,都要经受训练,每一个细节都要矫正,一举一动必须符合皇家风范。

出了门,站在人群里,哪怕他一言不发,百姓也知道他非富即贵。

世家贵族千年传承,区别于庶民之处,重在一个礼字。

如今,张傲天得萧四爷教诲,已是脱胎换骨,有了世家子弟的气象。

再加上孩子两年来不断喝灵泉,吃灵物,身体的亏空已补上,个头往上窜了一茬,身形远比同龄人高大。

去参加郡试,往那一站,便可让考官眼前一亮,给个出类拔萃的评价。

萧四爷盘坐在石床上,平静吩咐道:

“日后若有人问你来历,不要提我。”

“弟子遵命。”

孩子又磕三头,背上行李,出了四号扒房,见雷鹏在走廊里,顿觉头大。

两年来与雷鹏每天都见,张傲天对他还是有些怕,总觉得这位金甲伯伯会怒发冲冠,一巴掌将他脑袋打稀烂。

这二年雷鹏比较暴躁,也来了几个不守规矩的扒手,暗中私藏妖魔器官,没少当着孩子的面动手。

“雷伯伯好……”

张傲天强装镇定行礼。

雷鹏黑着脸说:“马六真是好狠的心,两年都不回来,也不怕你死在扒皮司。”

张傲天小声解释道:“六爷知道雷伯伯你会照顾我。”

雷鹏冷哼一声:“只怕我是中了他的奸计。”

人生在世,许多事情,其实都可以推算出来。

比如,马六长时间不回扒皮司,雷鹏定然来找。

比如,王狼没有拿回奇石交差,许家门客定然会查一查前因后果,派人盯着书铺探一探端倪。

而雷鹏把张傲天带回扒皮司,凭着昔日交情,萧四爷定然会护孩子周全。

再日夜相处下来,总会教孩子些道理和能耐。

马六用心良苦,已使尽全力给张傲天铺路,能走多远,日后全看他造化。

雷鹏表面粗犷,实则心细,过去这么久,又岂会猜不出老六的心思?

他心里气归气,但张傲天这孩子,其实他也挺喜欢。

“你此番参加科考,努力过就够了,我不能保证你高中,但只要你有真材实料,就不会被埋没。”

雷校尉结交广泛,满朝文武一多半都是他的朋友,已给孩子暗中打了招呼。

“多谢雷伯伯。”

张傲天面带感激,知道雷鹏面冷心热,也晓得自己能接触到这些顶级人士,都是因为六爷。

雷校尉亲自将孩子送出扒皮司,叮嘱道:

“若你没有上榜,也不必气馁,回扒皮司来,像你六叔一样当个扒手,学得一身修仙术,来日说不准也能长生万古。”

“……”

张傲天打了个冷颤,本来很感激,现在只想跑。

当扒手,怕不是嫌命长?

“我还是比较适合读书。”

匆匆回答一句,孩子闷头跑出辑妖衙门。

走在宽阔的大街上,张傲天深吸一口气,只觉空气无比清新,内心有一种学成出师,高手下山的既视感。

等他回到菜市口大街,望着正在营业的书铺,铺子里还坐着个人,登时一愣。

“六爷!”

孩子大喜过望,一见马六,什么礼仪都忘了,谆谆教导抛之脑后,大步流星朝铺子跑来。

马六笑着打量孩子道:

“两年不见,长高了,像个小大人了。”

“六爷,你这两年去哪了,怎么连个信都没有。”

张傲天很激动,望着马六不变的容颜,脸上丝毫没有岁月痕迹,惊叹修仙之人驻颜有术,还像小时候一样,很享受马六抚摸他脑袋的亲昵。

“六爷这两年做了很多事,也像你一样用功,夯实基础,期待有朝一日厚积薄发。”

两年来,马六走遍了大炎朝各地,化名“洪十”,积德行善,惩奸除恶,已将周身怨煞完全消尽。

他看过三千头妖魔的记忆,脑海里有着无数的知识,但毕竟不是自己亲身经历。

总要踏足江湖,看一看这世间诡道,才能将那些记忆转化成自己的阅历。

张傲天搬个小凳子,坐在马六身旁,用手托着下巴,满脸向往道:

“六爷,你这两年有什么趣事吗,能不能给我讲讲。”

“都是些尔虞我诈之事,没什么可讲。”

马六摇头,想了想又说:

“不过倒是遇见个故人,也不知他受我一掌,死了没有。”

“故人?”

张傲天好奇。

马六点头说:

“这故人名叫孙龙,曾与我结怨,半年前……”

半年前,马六游历至葵仙宗山脚下。

见镇子里有一大户人家娶亲,平日里又乐善好施,常接济贫苦百姓,风评不错,便混进院子里蹭了顿喜酒。

谁想正用着饭,席间有人捣乱,噌一下站起来大喊:

“谁偷了我五千两银子?”

喊完不依不饶,非要这大户人家赔钱。

反正钱在你这丢的,不给我就赖着不走了。

大喜之日出了这么档子事,给谁都闹心,主家好说歹说,才把这无赖劝至一旁,免得打扰了旁人雅兴。

结果好话说尽,五千两银子,一毛钱都不能少,不然我就在这闹,非搅黄这场婚事不可。

古代乡绅,大多圈养地痞流氓,一般无赖不敢在他们家放肆。

可这无赖有来历,乃是是葵仙宗某位弟子的侄子,恶事做绝,无人能治。

最过分的莫属强暴完民女,把父母杀了,又将这民女卖去青楼,愣是没人敢管。

主家无奈,惹不起,只好掏钱息事宁人。

而马六也从旁边人嘴里,听了无赖的事迹,觉得这顿喜宴不能白吃。

尤其这无赖站起来大喊时,唾沫星子差点飞他脸上,不能忍,当场从怀里掏出银票往桌上一拍。

“这五千两,我出了。”

主家和无赖都愣住了。

“您是……?”

主家左思右想,也想不起这人是谁。

无赖可不管那么多,只当这人是主家的朋友,帮着解围的,一把夺过银票,验了验,真的,立马喜滋滋给马六作个长揖:

“谢谢您嘞。”

“您甭谢,钱拿好,收着点嗓门,不要惊扰了别人。”

无赖依言,乐呵呵出了门。

于是。

当晚。

他就被活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