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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冬气候

作者:莫桥 | 分类: | 字数:67.5万

第7章 相遇

书名:冷冬气候 作者:莫桥 字数:4242 更新时间:2024-11-07 07:47:30

“我也是。哦!我和我朋友下午去市区逛了逛,买了一点儿零食、蛋糕什么的。你们不介意的话可以来看看有什么喜欢吃的。”说着我就赶紧把手里正提溜着的袋子放在桌子上,并将它们摊开,好供她们选择。慕斯蛋糕我和宜尔斯吃完了,还有一个蛋糕是我刻意给舍友买的。

许华举起手中一双袜子,向我展示着她现在不能碰吃的。方絮正坐在桌前同电脑另一端的人聊天。丁莎莎坐在床上举起她手中的手机,嘴里不停地说:“有什么吃的呀!等等我,我打完这局就好!”。

我见她们都忙于手中的事务,便擅自切好后在她们桌上一人放了一块蛋糕,外加一罐饮料。毕竟宜尔斯总说,拉拢人心最好的办法就是收买她的胃!

“哇!你真好!我正愁下午逛超市老爸老妈啥也不让买,都没有零食可以吃呢!”丁莎莎肯定是个吃货,游戏一结束就立马下床冲我奔过来。性格开朗又活泼的女孩子,大多不是爱吃就是爱运动!

还好刚刚和宜尔斯只顾着喝酒,我俩没怎么吃零食,剩下好一些辣条薯片什么的,我就都放在丁莎莎桌上。我跟她说随便吃,她便不客气地在里面挑挑选选起来。见她一脸兴奋的模样,我猜她估计也是一位被家长严厉看管的孩子吧!

许华先进了洗浴室,我拿好换洗的衣物等了她一会儿。待她出来后,见自己桌上放着一块蛋糕,就冲我说了声谢谢,便自顾吃了起来。许华一边吃一边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丁莎莎吃的差不多了也继续投入到自己的游戏里面。很显然,她们俩应该是在我回来之前就熟络了一番,先打好了招呼。因为我看见她们进了同一个游戏界面,不时还有丁莎莎问她在哪个区什么之类的问题。果然,现在的年轻人,熟络的方式不是吃喝就只剩下玩儿乐了。

等到我洗完澡出来,丁莎莎和许华已经不在桌子旁,而是回到了各自的床上,但桌上并没有电脑,我猜那俩人只是换了战场。方絮也没再聊天了,但放在她桌上的蛋糕早已被解决了。我吹干头发换了身睡衣也爬到自己的床上,刚刚躺下,打开手机一看,十一点整。按正常的作息时间来说学校是要在十一点统一熄灯的,但刚开学,宿舍阿姨似乎很懂得年轻人该有的狂欢,从来不准时。

手机里有两条QQ消息,我打开一看,是宜尔斯发过来的:糖糖,你的室友们怎么样?对你好吗?

我顺手回了句:还好,大家都很客气。可能刚认识,还不太熟。

这时丁莎莎说话了:“你们知道我们明天的安排吗?听说明天班会延后一天。好像是因为还有很多同学没有赶到,而且还不止我们一个系!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

方絮一脸充满问号的表情坐了起来,望向丁莎莎的床位:“不知道呀,我没收到消息呀!”。

“班长告诉我的。他说是我们班辅导员她儿子说的:明天各自休息,班会延迟一天。”丁莎莎一脸很认真的模样,将手机举起晃了晃,但我们根本就看不清她手机里的字。

“那正好呀!明天还能再出去溜达一圈儿!我还不想那么快就要上课呢!”方絮很激动。

“这么大的消息,应该要通知一下吧!”许华终于拨开了她灰蓝色的床帘,探出那张迷人的脸庞。

突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我仔细看了看号码,是一串陌生的数字,但又似乎在哪里见过,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小心翼翼地接通电话:“喂。”。

“我是程颂。”电话那头响起一声温柔的男声。

“啊?哦......哦?你怎么......你有什么事儿吗?”我有点紧张且激动,感觉舌头也不听指挥了,总是在打卷儿。

“明天晚上的班会改到后天早上八点半。明天你们可以自行安排。”这语气......听起来,电话那头显然比我淡定。

“哦,好的。谢谢!”我正想着问问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怎么还特地给我打了电话。难不成他就是班长?

“别客气。那我挂了,你早点休息。”,他的声音依旧沉着冷静。

我赶紧嗯了一声,随后便听见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的“嘟嘟”声。还处在激动中的我正为了某种独有的优越感兴奋时,室友们的手机也都陆续响了起来,随之而来就是她们挂断电话后那兴奋的庆祝嗓音。整个寝室被大家兴奋的声音装填着,然后又是一阵异口同声的话:“是不是班长打的?真不上课呀!高兴高兴!明天可以睡懒觉了!”。

“班长?是谁啊?”,我好奇地等待着那个即将被公布的答案。

“庄时叙啊!你不知道我们班班长是谁吗?”,方絮瞪大的双眼看着我,我只好默默摇摇头。

这时我才知道,好像只有我是个例外,可他为什么不是班长?

“明天下午我们寝室一起吃个饭吧!大家聚一聚怎么样!”丁莎莎突然说道。

方絮和许华都回答好,但我还有宜尔斯得带上。无论如何,她都是我不能抛之脑后的人。所以我试探性的问了问:“额......那个......我可以带个家属吗?我还有一个朋友。”。

三个目光突然齐刷刷地朝向我,似乎我接下来说出的会是一个重磅消息一样。丁莎莎目光犀利了起来,她说:“你莫不是要带男朋友吧!拒绝投喂狗粮!”。

我尴尬的笑了笑,然后说:“不是,是我闺蜜。是个女生。她性格很好,就是吃的有点多,怕你们太吃亏。”。

许华一个白眼给到我,然后又将自己的头缩了回去。隔着床帘传来了她略微清冷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你对象呢!你带着她吧,付钱的时候我们AA就好了。”。

丁莎莎:“哇!你们都有朋友呀!我当时就想着离家里远点来着,糊里糊涂就填了这个学校。我在这儿都没一个认识的老同学呢!”。

这时方絮也搭话了,她说:“那个......我是和男朋友一起填的志愿。不过我俩同城不同校,他是学体育的,我们学校没有,所以只好分开了。”。她突然很娇羞的样子。但总感觉她接下来想说的是:“我有男朋友,所以你们没事儿可别叫我。有事儿也最好别叫我。”。

我们仨异口同声:“闭嘴!”。

年轻人,就是会在不经意间就熟络起来。但我也很庆幸,大家都是善良、天真的人。彼此之间友好相处,不为名利所动,这种真性情也可能只有在学生时代了吧。宿舍阿姨开始在楼道里催促大家回寝室,因为要熄灯了!

“喂!”我在睡梦中被手机铃声吵醒。

“糖糖,你起床了吗?要不要去吃早饭”。宜尓斯仿佛是有种天生被打了鸡血般的体质,就感觉她那小小的身体里无时无刻都充满了能量!

“还没有呢!你去吃吧!”,睡眼惺忪的我,一点想要坐起来的想法都没有。

“快起来啦!大懒虫!我们今天不开班会,也没什么事儿可以做,不如我们去爬一爬那座山吧!”,宜尔斯的精力过于旺盛,以至于我有时候不是很想和她认识。

“今天不行。昨晚我和室友约好了下午一起吃饭,我还想让你陪我一起去呢!本来我们定的是晚上,但方絮的男朋友是外校的,他说晚上不太方便。”,我躺在床上懒洋洋地回答宜尔斯的话。

不出意外地,我终究还是起了个早。早上九点,我坐在校外小吃馆餐桌旁,埋着头一边嗦着面条一边在宜尔斯面前抱怨她的起早以及她那富饶的精力。

宜尓斯是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身高不算特别矮,但每每看向她,我自己是不大费脖子的。高中时,我俩经常相约着一起到校外吃晚饭。因为我俩那会儿都是走读生,下午放学仅俩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们也都不爱在学校食堂里吃饭,所以经常在学校周边搜罗各种好吃的食物。时间久了,便有了一种一到用餐时间就习惯有彼此坐在身旁的感觉。

我的高中,除却读书休息的部分,其余时间大多是我们俩一起度过,从未分开过的。虽然中间也有过一两次小吵闹,相互也会不理上对方几周,但我们都没有刻意向方道过歉或是服过软,只偶尔不经意间的一次触碰,误会便又烟消云散了去。

“你陪我去呗!我们寝室的同学都很好的。”我问过宜尔斯,早晨她在电话里并没有应下我的要求,但也没有明确拒绝,所以我并不死心。

“嗯......好吧!认识认识你的同学,以后好串门儿!哈哈哈哈!”果然,宜尔斯还是同意了。比起请她吃一顿早餐,对着她撒娇才是我的拿手绝活儿!她终究如此不负我望!

宜尔斯知道,我不喜与人交往,所以她并不会像我这般,拉着我去同她的室友交往。只在偶尔我去找她的间隙碰见了她室友便顺带向我介绍一下。但比起她,我与她的室友大抵是不相往来的。

“你们也明天班会吗?”对于宜尔斯爽快的回应,我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不都是一样的嘛,学校统一安排的呀!论坛昨晚就发了通告,你没看啊?虽然我们寝室的人倒是都到齐了。”。宜尔斯对我的无知早已习以为常。她嗦完最后一口粉,若无其事地擦了擦嘴上的油渍。

我真的是对生活中的琐事一窍不通。并不是因为什么养尊处优,而是我根本就没有那方面的意识;除了学习,别的事情对我来说都是麻烦。家里人对我的生活技能从不加干预,我能做便做一点,不能做那就任其自然;懂一点是一点,不懂也无关痛痒,至少对他们如是。同学们对我的评价也是以冷漠、不好相处之类的词语居多。刚听到这样的评论时,或许会有一点失落,但自己同自己相处的时间久了也就释然了。所以,即便我对认知以外的许多事都充满好奇,却也从不直言不讳讲出来,压抑便成了跟随我一生的“朋友”。

吃完早饭,宜尓斯回寝室拿她的背包,我回寝室找我的室友。大家约在公交车站,等待着一同坐车去市中心逛逛,再寻找一些吃食。

方絮一大早就起来洗漱,化了妆去找她男朋友。我们四个人则坐着公交车沿路看看风景,顺便搜寻有什么可供游乐的地方。路途中,宜尔斯透过车窗看到了那座她今晨想邀我同去攀爬的高山。山间修了一座天梯,从山脚直通山顶,没有一辆缆车。天梯上稀稀疏疏有几个人影,有的停步歇息,有的手拉着手艰难爬行,有的正展开双臂站在石阶上,等待着下方举起手机的人给他拍照留念。在这一番热闹情景下,宜尔斯那跃跃欲试的模样早已爬上了她的面颊。

H城是一座雨城,浪漫而又优雅,是一处赋有诗情画意的地方。这里的人们生活节奏感相对来说没有大城市那么快。又因为大部分时间都下着小雨,出行便只好让人放慢脚步来,否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的服装装饰上不属于衣服本身的花纹了。

到了市中心,我们大家从中心点开始往外找。丁莎莎一下车就拉着许华去逛服装店、饰品店、小吃摊,我和宜尔斯全程默默跟在她们身后,偶尔碰着感兴趣的东西也会稍带看上一两眼。逛了差不多快两个小时,方絮发来了消息,她和她的男朋友找到一家餐馆,是一处火锅店。顺着方絮发来的坐标地,穿街走巷的我们终于找到了她们。

火锅店紧邻着江边,我们吹着江风,一边涮着火锅一边欣赏着江边景色。介于彼此之间还不太了解,所以谁也没提喝酒的事儿。但宜尔斯实在忍不了,就问了大家一句要不要喝酒。我当然说好。其他人相互看看,没作回应。最终,考虑到桌上有一位男士,所以最后我们还是选择了饮料。不过,幸好这顿酒没有喝到,晚上才能有我们俩小会的机会,以及和另一个人一起坐下来闲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