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手机阅读

我在岛国当霸主

作者:左岸司马 | 分类: | 字数:33.7万

第14章 裁缝

书名:我在岛国当霸主 作者:左岸司马 字数:2167 更新时间:2024-11-05 02:12:34

罗志远一边用树皮泡水刷在皮子上,一边用小刀一点点地往下刮油脂。误打误撞,真就在半个月之后,制作出了一张柔软的毛皮。

抚摸着柔软细腻的毛皮,罗志远心里,说不出的激动。

他把毛皮取下,披在身上,转了两圈,越看越兴奋,自己还真是个天才!那个号称德爷的英国佬,跟自己比起来,简直就是个渣渣!

罗志远把毛皮拿到海边,用海水浸泡了一会儿。虽然海水不是生理盐水,未必能起到杀菌效果,但聊胜于无,总比不试试要好!

进入了十一月份,此时的天气,除了中午那一会儿,其它时间已经有些冷了,罗志远需要尽快制作过冬的衣服,否则的话,他只能与寒号鸟一样,悲哀地冻死在寒冬里!

消完毒以后,罗志远又把毛皮拿到小溪里,用清水冲了冲,然后晾晒起来。

回到小屋,他把泡在缸里的树皮捞出,想要扔掉,然后把缸刷一刷,放置那些熏肉。不过,他发现树皮被泡了以后,只剩下麻线一样的东西。

罗志远拿起一根,用手扯了扯,很结实!

“哈哈!天助我也!”他正愁用什么缝制衣服呢,可巧就有了这麻线!

他把缸里的水倒掉,然后把缸和树皮搬到溪边,开始揉搓、清洗、晾晒。不大会儿工夫,溪边的树上,挂满了白色的麻线。

有了毛皮,也有了麻线,马上就能做衣服啦!不对,还有一样至关重要的道具,他还没有!

没有针,怎么缝制?

罗志远想了想,这个问题难不倒咱,两万年前,山顶洞人就能制作骨针,缝制衣物,何况咱一个新时代的文明人呢!

他把毛皮和麻线收起,带回小屋旁,晾晒起来。然后找了几块石头,又吃完肉剩下的海豹骨头拿来,用石头砸开,挑选合适的碎片,开始磨起针来。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罗志远一边打磨,一边念叨着。

“悟空,给我拿点水来!”

悟空听了,颠颠地把矿泉水瓶给罗志远拿了过来。

这个东西,悟空一有机会,就会抱着它看。研究了很久,一直没有搞明白,只知道它是用来装水的!

罗志远接过水瓶,喝了几口,擦了擦额上的汗水,继续埋头苦干。直到傍晚,他才制作出一枚合格的骨针。

并不是骨针有多么难磨,主要是打孔环节,是个技术活!要不是有军刀,只怕他三天也未必能制出一根针来。

此刻,罗志远可算是万事俱备,只欠衣服啦!

休息了一晚,罗志远把海豹皮取下,用手搓了搓,虽然不像商场里的皮草那么柔软,但总算不是硬梆梆的,缝制衣服,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把晒干的麻线拿进屋里,开始搓制细小的绳子,至少要能穿过骨针的针孔。

搓了一会儿,他就发现,把麻线晾干,是多此一举,潮湿一些的麻线,更容易搓成细线!

经过两天的准备,罗志远正式开始制作皮衣。

不会裁剪?这算什么事儿!咱不是有现成的衣服吗?

罗志远把T恤脱掉,铺在毛皮上,不停地比划着。然后又把裤子也脱了下来,也铺在皮子上,拿了支铅笔,开始在皮子上画了起来。

这张毛皮得来不易,老天也不会给他时间,让他再弄一张。所以,他必须谨慎又谨慎,反复琢磨如何下料。他可不想把做裤子的料,做成一个裤头!

罗志远花费了大半天时间,反复修改多少次,最终定稿,用红笔画出下刀的路线,开始了裁剪工作。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罗志远终于把一整块毛皮,割成了数块。接下来便是缝制!

在缝制过程中,又出点儿小差错,他想把带毛一面穿在里面,但缝好裤子之后,却发现缝制的方式不对。

要想把有毛的一面穿在里面,两块皮子的拼接处,就会磨他的小鸡鸡,很不舒服!

好在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拆了重新缝制,问题就解决了。

俗话说:老天饿不死瞎家雀!罗志远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凭借求生的本能,凭借胆大心细,终于做出了一身温暖舒适的皮衣!

虽然样子很丑,但他又不需要上T台,只要实用,就足够了!

望着剩余的下角料,罗志远一不做,二不休,趁着兴趣正浓,又制作了一双鞋子。

甚至,他还给悟空做了个马甲。不过,悟空刚开始的时候却不敢穿,老是想把它扯下来。

“不识好歹的东西!小爷做的这个马甲,拿到某宝上卖,够你半年生活费!”

此时的气温,已经很冷了,虽然还未结冰,但罗志远感觉,应该在十度以下了。

穿上新鲜出炉的皮衣,罗志远顿时感觉活力满满,乐呵呵地跑到海边,嘚瑟了一圈。

彻底解决温饱问题之后,罗志远心情大好。他现在有鱼、有肉、有蔬菜、有粮食、有房子,还有一个伴儿。

不过,这家伙却是个公的!

接下来,罗志远为了提升一下生活条件,又烧制了一些锅碗瓢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打发时间了。

悟空的伤已经好了,又开始展现它猴类的天性,经常这里翻翻,那里找找,一块三角板,也能让它玩上半天。

但是,罗志远的那一摞书,它却不敢动。因为有一次它翻书的时候,把书撕坏一页,结果主人大发雷霆,把它吓得不轻,从那之后,便不敢再翻书了。

老是闷在家里,罗志远也觉得无聊,便带着悟空,出去转转。

两人沿着海边,一路向北,走了一个约莫半个小时,到达了小岛的最北端。这里恰是岛内港湾的入口处,举目四望,周围全是无尽的大海。

“这里倒是一个建造信号塔的好地方!”罗志远想起了三个月前,曾经有一艘帆船经过这里,如果当时能燃起一堆浓烟,或许就有人能发现他。

他站在一个高坡上,望着大海,想了很久,最终决定,要在这里建一个烽火台。说不定什么时候有船经过,他点起烽火,就能脱离苦海,回到人类之中。

呃,其实他现在倒也不算是身在苦海,生活得还算有滋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