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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女儿妹妹混娱乐圈

作者:川流不熄 | 分类: | 字数:58.3万

第72章 三大品牌

书名:带着女儿妹妹混娱乐圈 作者:川流不熄 字数:2189 更新时间:2024-11-05 02:05:17

要是林鹿知道了两人心中的疑惑,肯定会说我是挂壁我怕谁。

“到底多少钱?”林鹿迫不及待的问道。

毕竟这可不是几十万百来万的小钱啊,这可是一下子能够让他买几套房几辆跑车的大钱。

嗯,emm……,几十万是小钱……

“不知道那些公司是商量好的还是怎样,只有三家给你报价,并且这三家中有两家我和沐仙做主全帮你接了下来。”

“第一个就是国际顶奢,百达斐丽亚洲品牌代言人,报价4100万一年。”

!!!

百达斐丽是什么?

全世界名牌腕表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并且这个地位属于无可撼动的。

曾经作为广告圈最出圈的一句广告语:

【没有人能够拥有百达斐丽,只不过是为了下一代保管而已。】

逼格之高,装逼之傲,登峰造极。

事实上,百达斐丽也确实是全球顶奢品牌之一。

特立独行的他甚至从来不找代言人,只有一些野生的合作明星,在特定的场合去展示。

不但拿不到代言费,甚至还要跪舔才能够戴上百达斐丽的腕表。

但是现在,却是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林鹿这个“无名小卒”,一下子就是亚洲代言人。

下一步就是封顶的全球代言人了。

4100万,在欧美可能算不上什么,充其量也就是六百万美元一年的代言费。

与那些世界级的明星动辄数千万上亿美元的代言来说,算不得什么。

但是这可是在国内,一年的代言费能超过4000万的,也不足十个人啊。

而这十个人,无一不是洲际天王天后级别的存在。

“百达斐丽?不是从不签代言人吗?而且貌似不怎么重视市场啊这牌子。”

林鹿对于百达斐丽还是很了解的,这家伙就跟金庸武侠世界里的扫地僧一样。

不争不抢,但是打起架来则牛逼。

“有消息说,百达斐丽将全面进驻华国,并且开设亚洲分部。巧合的是,亚洲分部的CEO,正好是中国人,并且昨天也在现场看了你的演出。”

“然后就直接拍板决定了由你来出任百达斐丽的亚洲品牌代言人。”

百达斐丽亚洲分部老大,确实有着拍板决定不高于亚洲品牌代言人等级的代言。

只不过林鹿纳闷的是,自己魅力居然这么大?连这种人物都是自己的粉丝。

“具体什么情况可能就需要你去了百达斐丽亚洲总部才知道了。”霍熙雯说道。

“第二个,华夏手机全球代言人,代言费7600万两年。”

华能手机,当今世界手机市场份额占据了超百分之三十的庞然大物。

也是华国数一数二的科技型公司,正好碰到了上一任全球品牌代言人因为草粉,进去踩了缝纫机。

导致急需更换代言人,这是圈内众所周知的事情。

但让众人没想到的是,众多娱乐圈大佬都抢的头破血流的代言,居然落在了林鹿身上。

“你昨天的两首粤语摇滚,是让贾老选你的关键因素,这是华能公司公市场部总监跟我说的。”

贾老正是华能公司的创始人绝对掌控者,贾正飞。

说到这,霍熙雯都有些麻木了。怎么什么好事情都让林鹿给占了。

而且,怎么这么多大佬都听了昨天的音乐会?影响力真有这么大吗?

“所以,贾老还是个摇滚fans,那我什么时候去华能总部我给他在办公室来两首。”

说到这个,林鹿兴奋的搓了搓手。

对于这么大方的金主爸爸,别说摇滚了,你让我在地上滚都行啊。

那可是7600万啊,不是7600块啊,就是让他喊贾老爸爸他也同意。

(ps:作者:我也同意我也同意,我只要760万就行了!!!)

“你可拉倒吧,我怕你前脚唱了后脚代言就没了。”

林雨柔看着自己心上人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忍不住无情插刀。

“媳妇,那哪能啊,我这么稳重,我就开个玩笑啦,贾老面前,我一定是新时代十好青年,来,啵一个。”

说完,也不管林雨柔拒绝,一张大嘴直愣愣的包裹住了小嘴。

惹得现场其他两人既尴尬又无语,既无语又尴尬。

“死样!熙雯姐和仙仙都在呢,讨厌死了。”

林雨柔好不容易扒拉开了林鹿,水汪汪的大眼睛毫无威力的瞪了一眼后者,俏脸红扑扑的,差点就让林鹿敬礼了。

“额不,我们已经瞎了,你们继续。”

说完,沐仙装模作样的开始目视前方,手乱摸起来。

还别说,真挺像。

其实也不怪林鹿这么跳脱,如此激动的时刻,所有人都有着自己对应的发泄方式罢了。

“最后一个,白象!这家公司不用我多介绍了吧,国人都应该知道的。他们拿出的代言费很有限,但也达到了破天荒的1100万每年。”

严格来说,白象并不能算知名品牌,别看现在很多人都知道白象。

但是在康师傅等等这些外来资本的打压下,无论是实力还是底蕴,都担不起国内知名。

这几年白象隐隐有崛起之势,又被国外资本买通媒体,大肆造谣白象之所以用残疾人,就是为了节税逃税,享受国家政策。

等等这类的造谣,只需稍稍搜索,便能出现无数。

但是事实却是戛然相反,谣言止于智者。

就像莲花味精、营养快线这些无数本土品牌,原本都是国货之光。

但是在境外资本的打压之下,扛得住的资产大幅度缩水,卖厂卖公司求生。

扛不住的,全都销声匿迹,走时还背上了迫害国民、损害国家利益的骂名。

“告诉白象,我接!并且代言费我只要200万,且永不涨价!”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林鹿自认为自己不是那种舍己为人,拼尽自己所有也要去帮助他人的人。

但是国货,他必须帮!

华国飞速发展的同时,汉奸也越来越多,卖国贼层出不穷。

他眼睛里容不得沙子,对于华国,他爱的深沉,那么对于这些利国利民的企业,他也乐得去帮。

无非就是代言费少一点,再说了,两百万,也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