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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病美人和反派才是真绝配

作者:一个小枫叶 | 分类: | 字数:34万

第77章 圣子被血族始祖强制爱[7]

书名:快穿之病美人和反派才是真绝配 作者:一个小枫叶 字数:2622 更新时间:2024-11-14 02:19:46

温沐清看过去,那狼已经快扑到面前了。

忽然,从侧面飞扑过一个人,银质匕首刺入狼的肌肤。

不管是狼还是吸血鬼,都最讨厌银质物品。

看清来人,温沐清心里一跳,连忙把希切克利和那头狼分开。

“你还在这干什么?”

希切克利眸子阴狠,抿着唇没说话。

温沐清叹了口气,从希切克利手中抢过银质匕首,冲了上去。

银质匕首对吸血鬼和狼人的伤害都是不可逆的,温沐清感觉手中灼烧地厉害,幸好匕首柄外有层木质的外壳,不然还没挥两下,手就穿了。

现在只能加快速度,快点结束。

伤了三四头狼后,包围圈出了一个缺口,温沐清把匕首一扔,搂起希切克利,以极快地速度飞了出去。

吸血鬼的速度和狼人不相上下,温沐清担心对方追上来,一刻不敢怠慢,直到进了黑森林才慢下来。

手心生疼,温沐清没看,绝对被灼烧一片。

血族古堡。

温沐清直接把希切克利放到了床上,关紧门窗,一溜烟就到了地下室。

温沐裘正在研究圣子血改良的药,忽然研究室的门被撞开,温沐清晃晃悠悠地走进来,差点摔倒了地上。

“哥!”

温沐裘连忙跑了过去,扶住温沐清,

“哥!你怎么了?”

温沐清本就苍白的脸色更白了,

“手......帮我治疗一下。”

温沐裘打开温沐清右手的手心一看,一片灼伤,逐渐腐蚀,渐渐发黑。

“这是,这是银质品伤害的痕迹。”

温沐清眸子逐渐转红,指甲也变为血红色,不断喘息。

温沐裘心里一跳,这是长期没有饮用鲜血,过度使用魔力,身体到了极限的特点。

“哥!你需要喝热血补充能量!”

温沐清摇了摇头,闭上了眼睛,

“别说话,让我休息一会儿。”

温沐裘见温沐清这样子,心里气得直冒火,

“你不喝热血你会死的!你受的伤都不能自愈,你到底在坚持什么!就非那个血仆不可吗?

他血液里的狼人基因被激发了,就算我把药研制出来,也变不回去,一股狼味儿,根本就不好喝。

哥,你清醒一点吧。”

温沐清叹了一口气,

“手能不能治?不能治我走了。”

“你!”

温沐裘对上温沐清那双倔强的眸子,也说不出来话了。

“很难治疗,银制品对血族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我只能暂时缓解你的疼痛。”

温沐清点了点头,

“快点吧。”

西西在识海里抹眼泪,

[爹爹,右手心以后就这么丑了,恢复不了了。]

[没事。]

[但是丑。]

[不丑,在右手心,平时没人看到的。]

温沐裘往温沐清手心倒了点药,疼痛感确实缓解不少,一直在腐蚀的情况也停下来了。

温沐裘见实在劝不动温沐清,也认清现实了,

“哥,你怎么就非那个血仆不可呢?”

在吸血鬼眼里人类就是食物,温沐裘怎么也想不到堂堂吸血鬼始祖,会喜欢人类。

就像人喜欢上了炸鸡腿,甚至有想和鸡腿上床一样离谱。

正常吸血鬼都没有这个脑回路。

温沐清也知道这个道理,没有过多解释,

“你当你哥口味独特吧。”

希切克利乖乖地在温沐清的卧室待了整整三天,尝试过开门或者从窗户离开,但是都从外牢牢紧闭,寸步难行。

希切克利躺在床上,脑海中不断想起温沐清烧焦的掌心,他怎么样了?去干什么了?

第四天,希切克利等不了了,敲了敲门。

“有人吗?”

没人回应,希切克利有些担心温沐清把他给忘了。

心里的不安逐渐扩大,莫名的,一见不到他就焦虑烦躁,更担心温沐清会抛下他。

“有人吗?”

吸血鬼的领地意识很强,温沐裘就住在地下室,见不到阳光,每天合上棺材就睡,乐得自在。

平时不会往楼上走,毕竟那是他哥的私人空间。

吸血鬼习惯独居,长老还有血族其他的事要处理,除了始祖刚醒的时候跟在始祖身边,其他时间有自己的住所。

温沐清身体濒临极限,只能先沉睡来减缓能量消耗。

温沐裘在抓紧时间做药,最好能把狼人的基因也抑制了,这样他哥喝血的时候口感会好一些。

希切克利的声音有些大了,温沐裘动作一顿,他好像听到了其他人的声音?

看了眼在棺材里熟睡的亲哥,温沐裘打算上楼去看看情况。

希切克利按了下门把手,还是打不开,正思索着,门被从外打开了。

面前的人有一头银发,冰蓝色眼睛,希切克利愣了一下,问道,

“你手上的伤还好吗?”

温沐裘眸子一冷,向前迈一步,走出阴影区,

“你怎么知道我哥受伤了?

他不会是为了保护你才受伤的吧?”

希切克利向后退了一步,面前的人与温沐清长得有七分像,刚刚站在光线昏暗的地方,确实容易认错。

“温沐裘?”

血猎和温沐裘斗了好几年,不可能不认识。

温沐裘凑近希切克利,眸中满是怒火,

“他一定是为了保护你才受伤的,我真想杀了你。”

希切克利知道温沐裘是温沐清的弟弟,再说确实是为了保护他受伤的,他不占理,便站在原地,没有反抗。

温沐裘见希切克利这乖顺的样子,瞬间感觉索然无味。

他生气能怎么样?他哥就喝这一个血仆的血,他还能把希切克利杀了,断了他哥唯一的口粮吗?

“气死我了,他居然把你带回来了。”

温沐裘气得直转圈圈,秉着眼不见为净,踹了一下门,打算离开。

“等等,温沐清他还好吗?”

温沐裘气急败坏,本来就烦,这个血仆话还多,

“不好!快死了!”

希切克利一愣,

“怎么会?”

手心的伤应该不致命。

温沐裘冷笑一声,

“怎么不会?快饿死了,他睡了那么长时间,从苏醒到现在,就没进食过,现在晕着呢。”

希切克利觉得心脏被一双无形的手攥紧,

“为什么不进食?”

“还能为什么?

他就要你一个血仆,跟个大犟种一样,宁愿饿死也不咬别人一口,真不明白他在坚持什么?

要不是留着你有用,我现在就把你杀了。”

听到这话,希切克利心脏更疼了,沮丧地说道,

“我的血......他喝不了。”

温沐裘揉了揉脑袋,把自己一头秀丽的银发揉成鸡窝,

“我知道,这不是在做改良你血质的药吗?”

温沐裘说着,就走出门,啪地一下要把门关上。

希切克利按住了门,眸中急切,问道,

“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他?”

“等我的药做完,你血质改良好,现在他不能醒,必须沉睡,不然能量消耗过快,没几天就死了。”

说完,门彻底关上了,又上了锁。

希切克利心里空落落的,为什么只喝他的血?

即使他的血不能喝,做药改良,快要饿死也只喝他的血?

人饿极了连树皮都啃,饿到需要沉睡都要忍住的理由是什么?

希切克利脑袋一抽一抽的疼,努力回想自己空缺的那段记忆。

直觉,那段记忆和这个理由有关,也与那个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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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子们,多多书评!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