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大人轻点揍
作者:在下乃是君子 | 分类: | 字数:14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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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三营出击
哪怕武士境一重的士兵,手里握有火枪。也能在瞬间击杀一名武士境五重以上的武者。
傅有德担任火枪军大统领后,寻常只是带着火枪军的将士们去各个附庸王国那里,打打劫匪、杀杀叛兵而已。
他早就盼着来一场大战,来检验一下火枪军的真正实力。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与女真的这一仗,将是火枪军在天下正式亮相的一战!
无论如何,这一仗都要打得漂亮,赢得干脆!
傅有德双手抱拳,冲着秦昊天拱手说道:
“陛下,末将就不在这儿陪您了!”
“我这就下去,亲自带队火枪军!”
说着,傅有德一脸急切的冲下擂台!
傅有德很急切,秦昊天也是一样,他也非常想知道,火枪军在这个世界中,究竟会显示出怎样的战力。
“快快快,三段击队列,马上结阵!”
傅有德纵马驰骋,挥舞着手里长刀,在火枪军阵前来回奔跑呐喊。
无一时,上万人的火枪军迅速变幻队列,分为三排占据军阵的最前沿。
通通!
这时,又有数队巨盾手跑来,他们将手中沉重的巨盾放下,为火枪军做好防御齐军箭雨的准备。
当两军军阵列齐之时,太阳早已经高高升起,气温也随之上升。
一丝丝汗水顺着士兵们的脸颊滑落,被铠甲覆盖的身体也变得湿漉漉的。
但无论是华夏大军的士兵还是女真大军的士兵,都依旧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根本没有擦汗、休息的念头。
此刻,帅台之上,爱新觉罗龙兴有些好奇地看着远处火枪军士兵们手里的突火枪。
已经是超凡境境武者的他眼力极为惊人,所以可以清楚的看到火枪大概的模样。
他转头看向刚刚回国不久的爱新觉罗勇峰,有些疑惑地说道:
“巨盾之后的士兵手里拿得是什么兵器。”
“既不是短矛、也不是棍棒。”
“造型也颇为怪异!”
“爱新觉罗勇峰,孙策有没有将此事告知与你!”
爱新觉罗勇峰虽然只是武师境,但眼力也不错,他眯着眼睛看了看,摇摇头道:
“我也不清楚,孙策也从未对我提及此事!也许是他们新琢磨出来的一种兵器吗?”爱新觉罗龙兴皱着眉头:
“兵器?此物既无锋芒也无尖刃,怎么看都不像是兵器。”
不知怎的,爱新觉罗龙兴心里竟没来由生出几分忐忑。
秦昊天也算是东大陆的一代枭雄了。
在这等关乎国运的决战之中,他肯定不会儿戏。
这些兵士手里拿着的武器肯定不同凡响。
此时,旁边一名谋士建议:
陛下,何不派人先去试探一番。
爱新觉罗龙兴点点头,想了想对着号旗手说道:“速速下令,命甲字营、乙字营、丙字营出阵,主攻方向,华夏军阵中间位置!”
是!
伴随着号角声响起,号旗手立刻挥动令旗!爱新觉罗龙兴曾经对女真大军进行过一系列的革新。其中一项便是军阵三关布局。
第一关,也是军阵最前沿的位置,由多名百战老兵带队,主要为初上战场的新兵组成。其大营字号为天干地支,如甲乙丙丁等。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试探性攻击,尝试找出对面军阵的弱点,扰乱对面军阵的阵脚。
因为都是初上战场的新兵,所以消耗起来,爱新觉罗龙兴也不觉得心疼。
第二关,则是由经历三次以上战场的普通士兵组成,他们是每次决战的中坚力量,一旦第一关的士兵们找到对面军阵的弱点,第二关的士兵们便会倾巢出动,一举冲破对方军阵。
一般他们的营号多为:忠孝礼义廉、智勇诚信仁等。
至于第三关,则全部为百战老兵和精锐军士组成,他们是整个军阵的核心和灵魂,也是稳定军阵的大梁。
一旦战事出现胶着状态,这些百战老兵们便会作为压倒对面的最后一个砝码出现。
同时,当前方士兵出现哗变、溃逃的事情时,这些百战老兵不仅能够稳定军心,也会起到督战队的作用。
靠着这一手,爱新觉罗龙兴在每次决战中都极为顺利。
这一次,他依旧故技重施。
让第一关的士兵们去试探虚实!
当号旗手停止挥动令旗时,站在最前沿的甲字营、乙字营、丙字营的主将们立刻兴奋地大嚷:
“弟兄们,陛下让咱们先行出击!”
“大伙儿立功受赏的机会到了!”
“我知道你们好多都是第一次上战场。”
“但是,你们不用害怕,只要砍下一个华夏军士的头颅,就能赏五枚银币!”
“就算是死了,陛下也会给你们家里送去五十金币的安家费。”
“所以,都别害怕,给我闷头杀敌就是了!”随即,三个大营的士兵们挥动着手里的兵刃大声嘶吼着。
既是在给自己鼓劲,也是在发泄着心中的情绪。
甲字营听令,出击!
乙字营听令,出击!
丙字营听令,出击!
伴随着各营主官的一声令下。
三个大营将近万人的队伍齐头并进。
他们先是慢步走,紧接着加快步伐,然后渐渐小跑。
最终,伴随着士兵们嘴里的一声声怒吼,三个大营完全释放自己的速度,宛如巨浪一般,冲向纹丝不动的火枪军!
见此情景,花荣手一挥,站成三排的火枪军立刻前移。
挡在他们前面的巨盾随即翻转,给他们让出通道来。
霎时间
三个大营的女真士兵如同出笼猛虎一般,一个个脸上充斥着浓重的杀意。
而在他们的最前方,三个大营的主官更是战气滔天!
身为主官,他们必须要做到带头冲锋。
如果整个大营是一支羽箭。
那么他们就是箭簇,要在第一时间穿透对面的军阵!
杀杀杀!
甲字营主官爱新觉罗天华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大声咆哮着。
身为女真皇族的一员,他完全可以做个整天玩乐的纨绔子弟。
每天提笼架鸟、招摇过市、听曲谈戏、夜宿青楼,好不快活!
但是天华却觉得那样生活,着实有些乏味,甚至是单调。
对他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和刺激。
因此,天华选择加入到军中。
在战场的杀戮之中,天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也找到了可以让自己产生浓浓兴奋的事情。靠着敢拼敢杀,再加上身为皇族成员,他迅速获得了爱新觉罗龙兴的赏识。
并以年仅二十六岁的年龄,成为甲字营主官。
也是女真皇族年轻一代中成就最高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