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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作者:陆双鹤 | 分类: | 字数:264.6万

五三十 吴南海的心事(上)

书名:迷失在一六二九 作者:陆双鹤 字数:3371 更新时间:2024-10-29 03:42:20

刚刚看到,起点的年度评选又开始了。身为起点作者的一员,当然希望能再得到这份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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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气总算暖和起来了。”

吴南海走出刚刚搭建好的玻璃暖棚,并没有感觉到暖棚内外有太大的温度差,这让他很高兴——这意味着外面的气温已经达到种植一些亚热带经济作物的要求,而不必局限于暖房之内了。

来山东的各人都有明确分工,土建组那帮人近来忙的热火朝天,恨不能把两只脚丫子也举起来干活儿,其他人当然也没闲着。不过由于大多数人开展工作之前需要依赖土建组先把房子给弄起来,所以基本还只能做些前期准备工作,或者因陋就简的先急就章凑合一下。只有农业组没这问题,除了这批玻璃暖棚外,他们的所有工作本来都是要在露天进行,只要老天爷肯帮忙,把气温升高一些,再给点雨水就好。

只可惜这大陆上的老天爷可不象在海南时那么肯帮忙,开春之后天气虽然暖和点了,雨水却依旧稀少。如果是这个时代只会按照传统经验种植的普通农民,少不得哀叹一声“今年又要逢灾啦”,却对此无可奈何。

但作为在后世农业大学高材生吴南海领导下的农业组,其思想灵活性和知识储备可不是明朝老农民所能相比——山不转水转,气候不适合种稻麦那咱就种些别的。刚开春的时候吴南海就组织手下农户抢种了一批速生,耐旱的粮食作物。主要是红薯。

红薯的亩产量非常大,而且成熟早,三个月就能收获。等到这批作物成熟之后,他们山东基地的粮食便差不多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了。之后再慢慢调整结构,考虑多种些果木和经济作物……那是下一步的事情,先考虑填饱肚子,这才是头等大事。

漫步走入周边田地。望着那一块块长势喜人。已经绿油油一大片的薯蔓苗,吴南海心头颇为得意。前两天他刚组织人搞了一次提蔓行动,把生出新根系的蔓条提起来,以避免在地下生出太多茎节根来争夺养分。本地有几个曾种过红薯的老农民对他这种要求很不理解。觉得红薯果子就是长在根上的,根茎越多才越好呢。

想红薯这玩意儿万历年间刚刚传入中国,迄今不过十来年,此时民间对于红薯的种植方式还只是刚刚开始摸索,哪儿比得上他在后世大学里所学的经验——根茎多,养料会被平均分摊掉,长出来薯块个头就小。吴南海曾见过本地农民自己种的红薯,实在是丢“地瓜”这个名号的脸——有些甚至只有手指头粗细,里面尽是纤维。不过相当于粗壮些的根系而已。也亏得他们还乐滋滋煮来当饭吃。

所以吴南海也不跟这帮老农争辩,只要求手下农户跟着他做就好。反正这玩意儿长得快,四月底栽下去的秧苗,到七月底就差不多可以开刨了。他这次来到山东开农场,专门从自己珍藏多年的种子宝库中挑选了几个适合当地气候水土的高产品种。准备在当地大展拳脚的,红薯也是其中之一。精选了一个名为“红心王”的品种,特点就是早熟高产,在现代条件下可以轻松达到亩产万斤以上,虽然放到这个没化肥的时代,栽培起来土壤肥力不太容易跟得上,但亩产达到五六千斤总是没问题的。

到时候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才叫高产作物……正手捻一株秧苗想的入神时,背上被轻轻披上一件丝绵小袄,一个温柔声音在背后响起:

“老爷,当心着凉。”

那是一个颇为丰腴的少妇,当初她被吴南海“捡”来时可不是这样,那时候人瘦的只剩皮包骨头,以至于农场里很多人觉得她恐怕活不了,觉得吴南海是在自找麻烦。

然而到现在已经没有人这么想了,事实上有不少人私下里都挺羡慕吴南海的好运气——要找个仆役不难,但要找个肯全心全意,把所有精神都放在自己身上的仆役,那就不是花钱所能买到的了。他们这帮现代人都是凭空出现在本时代的,传说中的世家忠仆显然还来不及培养。估计等到培养出来了,也要到他们的下一代才能享受……所以象吴南海这种情况,绝对是领先了所有人一大步!

而对于吴南海本人来说,尽管他内心从不将对方视之为仆役,但这么多年下来,对于那一声声温软的“老爷”称呼也已经心安理得了。平时的日常生活也大都依赖对方照拂,如果某一天没听到这声“老爷”,还真有些不习惯的感觉。此时听到这声音,回过头去拍了拍对方的手背,呵呵笑道:

“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碰面也是在这种番薯地里。”

“当然是记得的,老爷,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女人喃喃道,脸上飞起一阵淡淡红晕,显然是想起了更多。

气氛正好的时候,旁边却忽然又一阵风般跑过来一个小丫头,隔的大老远便大煞风景叫喊道:

“呀呀呀,老爷老爷,怎么出了玻璃房子也不喊我一声,当心着凉哪!”

一边喊着,一边毛手毛脚的举着一件军大衣便想要往吴南海身上套。结果吴南海刚好站起来,他这身胚这两年来愈发往“横向发展”,远远望去就像尊弥勒佛,重心倒是很稳当,那小丫头一脑袋撞他背上,吴南海本人只是稍微晃了晃,小姑娘却摔了个四脚朝天。

背后那女人立即着紧起来,慌慌张张上去拉起自家女儿,又作势在她身上打了几下:

“诶呀呀你个死丫头,怎么老是这么毛手毛脚的。走路总不长眼睛似的,才让你拿个衣服,就一天要撞上老爷两三回。这连伺候人都不会,将来可怎么嫁得出去!”

嘴上这么骂,手上动作却更多像是拍打灰土。小姑娘显然也习惯了,嬉皮笑脸地搂着母亲胳膊撒了一阵子娇,然后便抱着吴南海的军大衣紧紧跟在他背后,安心尽一个小丫头的责任。

——当年那个被叶孟言形容为“小老鼠”似的女孩子如今也长这么大了。眼下其实距离那时候也没多久,但小姑娘已经完全忘记了过去那段畏畏缩缩,看见一小块地瓜干还要抱起来躲到角落里慢慢啃的艰难岁月,变得出奇活泼好动,甚至都有些过头了……最近一段时间开始学着她妈妈的样子,跟在吴南海身边帮忙做事,却笨手笨脚的常常碰到吴南海身上,以至于她的母亲常常在后面追着骂疯丫头。

但吴南海却能从中感觉到一丝异样,作为当事人,他能觉察出,那小姑娘的碰撞至少有一半都是故意的,这女孩子当初被他从草棚里抱出来,背回农业组宿营地时轻巧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可这才过没几年,却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开始渐渐有几分大姑娘的样子了。

而这小女孩儿的心思也表露的愈发明显……小时候就总爱在他身上挨挨擦擦,吴南海一直把她当小孩子看,又是现代人,没什么男女大防之念,那时候常常抱着她一起出去玩儿,每次都让小姑娘开心不已,抱着他的脑袋亲上几下。后来等长大一些,吴南海自觉不方便再做这些亲密动作了,但小女孩却依旧对他亲密如故,见了面总伸出手来要抱一抱。有时候趁着吴南海不注意,还会扑过来在他脸上亲一口,然后咯咯笑着跑开——这些习惯直到现在也不曾改掉,只是稍微收敛了些,不再当着她妈妈的面这么做了。

她的母亲其实也经常看到这些动作,但那个纯朴的女人从没往别处想,只以为是孩子对父辈的依恋罢了——从某种程度上说,吴南海这些年来确实取代了这个家庭中父亲的角色。那女人也曾试探着想要自家闺女喊吴南海作“爹爹”,后者也答应了,可小姑娘本人却死活不肯,宁肯跟着妈妈一起喊“老爷”,而且语调还刻意的学着母亲,喊得又软又糯……

现在想来,这些动作未必仅仅是孩子气的胡闹啊……吴南海无意中回过头,却正看见小姑娘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见他发现了也不羞涩,反而送过来甜甜一笑,反倒让吴南海有些尴尬,低下头来,装作没注意到。

这丫头心思大了啊,吴南海心下有些烦恼,作为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他知道自己应该找个机会和那小姑娘好好谈谈。告诉她某些想法不过是少年人进入青春期以后正常的心理萌动而已,不应该放任其发展下去。如果觉得当面说破不合适,也可以找个机会正式认她做干女儿,把父女名份定下来,小女孩的幻想自然会慢慢消失。

总而言之,这并不是一件很难处理的事情,即使吴南海不象胡雯大姐那样专做妇女工作的,却也可以有好几种办法轻松将其解决掉。

可是,然而,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吴南海却并没有任何动作。他也知道这样拖下去很不好,那个女孩儿甚至将这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当成了两人的小秘密,某种暧昧情愫正在他们之间逐渐增长。可每当他想要就此事彻底做个了断的时候,却总有某种莫名情绪阻止了他的行动,使得他一直没有朝想要解决这件事情的方向真正迈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