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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阳都

作者:雾矢伊莞 | 分类: | 字数:53.7万

第三十五章 回忆3

书名:雾阳都 作者:雾矢伊莞 字数:2359 更新时间:2024-11-01 02:53:47

《兰比斯回忆录》部分节选:

我始终无法相信,来到丰顶镇的第一天,就会有这么糟糕的体验。

真真这个女孩,一度让我以为看到了重新活下去的希望,但也是她亲自指证我侮辱了陈佳。

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从认识到午餐,我们无话不谈,我们志趣相投,我们就像是已经认识了好几年的知己似的,她美丽、聪明,身材出众,更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一直到下午她突然向我投怀送抱,激情四『射』的在床上灵肉交融,我都不曾怀疑是否这中间出了什么问题,因为那太真实了,真的太真实了!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为何那个开灯的人会是另一个她,而和我做了羞耻的事情的对象,会是护士陈佳!

只能怪我太年轻,太经不起诱『惑』,才会一步步走向圈套。直到邵警官后来告诉我,这都是我的幻觉,才有如梦初醒的感觉。

当然,更关键的是,当时一切的证据都指向我杀了吉米叔叔。对此,我真是无可狡辩。

这是糟糕至极的一天,我以为这将是我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但是与以后的事比起来,这算不了什么。

就这样,我浑浑噩噩地在拘留室里呆了十四天,我思念我的父亲,思念我的母亲,思念我的舅舅,还思念……真真,虽然在当时我有那么一丝怨恨,为何她不听我的解释,但这又怪得了谁呢。谁又能在第一天认识你的时候,无条件地信任你呢?如果没人能做到,真真也一样。

邵警官来审讯我的时候,我向他问起了真真的情况,他没有过多地告诉我她的情况,只记得有一回带来了她的一封信,上面只有短短地几行字:如果斯科特医生的死和陈佳被侮辱的事情真的另有隐情,我愿意帮你。

邵警官对我说:“布福德.莱恩,从你的血『液』样本的里,我们化验出了麦角酸二乙酰胺的成分。”

我:“这是什么东西?”

邵警官:“通俗的来说,就是致幻剂。”

我感到脑袋里嗡嗡作响,思考了好一会儿问邵警官:“所以,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情,真的是我产生的幻觉吗?”

邵警官点了点头,用笔敲打着桌面,眉头紧锁,像是在思考着什么。然后接着说道:

“同样的,我们在吴医生,陈护士的血『液』里,也化验出了麦角酸二乙酰胺,褚金三已经走了,我们没有他的血『液』样本,所以无从得知。”

“所以,我们都中了致幻剂,对吗?是谁干的?”

邵警官摇了摇头,撇了撇嘴说道:“目前还不清楚,因为除此之外,没有从其他医生或者病人身上检查出麦角酸二乙酰胺。本来我是怀疑,你们仨中午一起吃饭时被人下了『药』,但是死去的斯科特医生体内没有发现这种东西。”

斯科特医生是否也被下了『药』我并不关心,当我听到“吃饭时被人下『药』”这句话时,我脑海里瞬间就跳出窦柏明的名字。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准确的,这都是窦柏明干的。

他让我和真真都被下了致幻剂,让我们都产生了幻觉,让我犯了侮辱女『性』罪,让我杀了斯科特医生。让真真出现了时间的紊『乱』,成为了指证我强暴陈佳的目击证人。

哦,对了,还有褚鑫,中午他恰巧也在窦柏明的饭馆吃饭,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也被下了『药』。

这一切,不就是为了悬赏我的5000银元吗!这种卑鄙的伎俩,真是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

可是,可是,可是,当时的我,仅仅想到这一层,就觉得人怎么可以坏到这种程度。却不曾想过,会有更大的阴谋在一步步向我靠拢!

非常感谢真真,在我被关押到岚州城监狱后,前来营救我,虽然没有成功,但我的心里已经认定她是我一生的伴侣,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出去,我发誓一定要和她永远在一起。

我也很惊讶褚鑫会和他的结拜兄弟——诺里亚小石城领主的世子小马尔罕——为我的事情这么拼了命的来帮我。讲真的,之前我是想不通的,我和他们没有什么交情,甚至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凭什么这样帮我?

后来我才知道,褚鑫也是为了真真,他在事情发生的半年后又来到了丰顶镇,真真告诉我,他受了很严重的伤——手掌上的伤口甚至已经能看到里面的筋骨,右脚踝韧带断裂了两根。到医院的时候鼻青脸肿,不仔细看几乎辨认不出他的模样,刚一进门就昏倒在了诊所内。

两天后,他醒了,嘴里还一直念叨着王大福和一个我叫不出名字的兄弟,神情木讷,茶饭不思,滴水不进。原来他们三人在从家往丰顶镇的路上遇到了怪物,他是唯一的幸存者。

这种悲痛欲绝的心情我感同身受。我不也一样吗?

也多亏了真真的悉心照顾,他的心情和伤口慢慢地恢复了。也正是那段时间,褚鑫对真真的爱慕之情日益增加,真真一开始对他是没有多少好感的,因为褚鑫没什么文化,又是穷乡僻壤出来的山野匹夫,而真真是岚州城人,家里条件也不差,又是西莱斯廷名牌学校的学生,两人之间的差距极大,怎么可能看得上褚鑫呢。

褚鑫这辈子都把这份感情放在了心里,从来没有开口向真真表达过。但是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赴汤蹈火,因为真真是他这辈子的第一段情愫,也是目前为止我知道的唯一一段。

这是褚鑫后来告诉我的,所以实际上,我俩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情敌。

为了自己的心头之爱,而去豁出命营救情敌,这桥段听来特别烂俗,只能在某些小说或者电影里赚人眼泪,但却真真切切的在我的身边发生了,

而且,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和战友。

她是我这辈子永远都想呵护的女人。

我又想起了小马尔罕那魁梧强壮的模样,他很仗义,无论任何战斗或者冲突,他都是抄起机枪冲锋在前的人物。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在克莱伯金的狱中,一个人徒手就能打到五个监狱守卫,而且是毫无还手之力的那种。当时的褚鑫还不是强大的修罗王,还没有桑达魔法加身,只能瑟瑟发抖地看着小马尔罕的表演。那心惊胆战的怂样,和现在狂扫天下的霸气真是判若两人。

第二次是在哪儿呢?我得想想,王大福说他在克莱伯金的大门口见过他,穿着斗篷,但是小马尔罕没有理他,他也没认出他来。

我却已经记不清第二次见他是什么时候了,反正这个大块头稀里糊涂地就出现了。还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还有,

真真,我想你。你一个人,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