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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塞之贼主天下

作者:猫爵士 | 分类: | 字数:175.8万

第一百四十三章 俏阎王

书名:要塞之贼主天下 作者:猫爵士 字数:2195 更新时间:2024-11-07 02:58:16

十几万征东大军在金陵城外。加成的营寨,密密麻麻,遮天蔽日,甚至一直绵延到金陵城外四五十里之处。

当然,所有的营寨并不是紧紧的挨在一起,而是分隔开来,分成三层,每一层。着舰都会有。栅栏与壕沟进行分割。

狄青虽然在安营扎寨的时候并不知道会有来自外部的威胁,但是这种未雨绸缪的扎营方式已经刻在了他的血液,成为一种本能。

否则的话,如果将营寨连成一片,敌人甚至只需一把火,就有可能将十几万大军付之一炬。

这种愚蠢的错误,狄青当然是不可能犯的。

整个营寨最核心的部分当然是以秦军精锐组成的秦军本部大营。

而第二层营寨,则是由朝鲜仆从军和蒙古仆从军构成。

最外围的自然是有那些一路上收拢。过来的地方武装以及前来归降的绿林好汉构成。

上王村是金陵城外,40里之外的一个小山村,南面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原始丛林,而向北再走20里就可以看到滚滚东流的长江。

因为地理位置的优越,以及受到繁华的金陵城的辐射。上王村。曾经也是一个人丁兴旺的村庄曾经最盛时,整个村庄的人口将近有一千多人。

只是后来因为天下动乱,战争频繁,大顺军席卷天下,这个曾经人丁兴旺的小山村也因此变得凋敝荒凉起来。

如今整个村子除了几个垂垂老矣,故土难离的。老人之外,其余的人不是被大顺军所裹挟,就是早已逃难到他乡,整个村子呈现出一片荒凉死寂。。

而此时,在这个村子之中。驻扎着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衣甲杂乱,有人头上戴着一顶铁盔,身上却无甲。

而有的人胸前披甲,头上却无头盔。

而更多的人却是一身短打布衣,头发在脑后胡乱的挽着人人身上,很多人显露出一股彪悍桀骜不驯的气质。

而他们的装备就更加杂乱,有人腰间佩刀,有人手中持剑,还有人手中持着一杆红缨枪,也有个别一两个比较醒目的在身后背着一杆长长的火枪。

这支人马正是刚刚投靠秦军不久的一股绿林好汉。

说绿林好汉其实也是给他们脸上贴金。

通俗一点讲,他们在三天之前还是一群如假包换的土匪。

土匪这个行当自古有之,而落草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

这群土匪其实也并没有太多的特殊之处。

他们原本是在盐城附近的神门山落草。

他们的大当家匪号称作俏阎王。之所以称作俏阎王,并不是因为此人长得俊俏,相反,此人是一个身高九尺的生猛大汉,满脸络腮胡,浑身腱子肉,从外形看,绝对是爷们中的爷们,男人中的男人。

这俏阎王本名叫做王江湖,是盐城附近一个大庄子王家庄的少庄主。

王江湖他爹曾经也是秀才出身,后来因为功名无望,所以专心经营自己的庄子,所以数十年来,倒是积累了不菲的家产。

他原本想将庄子传给自己的独生儿子王江湖,希望他能够继承父业,老老实实的继续将王家庄子不断扩大。

怎奈这王江湖打小就志不在此,一心想当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江湖大侠。

所以就求着他爹回头请来几个江湖人士,作为师傅,教他刀枪棍棒,拳脚功夫。

随着王江湖年岁日长越发生长的威猛高大,性格更是桀骜不驯,路见不平,便会拔刀相助。

因此给他爹王秀才惹了不少的祸,气得王秀才经常长吁短叹,唉声叹气。

王江湖在练武一道上,天赋异禀。从小到大,经过了十几个师傅调教之后学得一身本领,无论是拳脚功夫,还是刀枪棍棒在方圆百里之内,都从来未遇到敌手。

再加上他生性豪爽,经常喜欢仗义疏财,因此才能在附近赢得偌大的名声。

不过这位王家庄少庄主,除了喜欢打抱不平除暴安良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痴情。

他曾经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庄子上的一个少女。

怎奈那少女见他形象生猛,一开始对他是避而远之。

怎奈这位痴情的少庄主却是为了赢得少女芳心,见天儿的跑到少女家中帮人家劈柴挑水,见活就干。

在他坚持了两个月之后,少女的父亲终于松口,少女也推翻了之前对他形成的偏见印象,对他产生了好感。

虽然对于儿子的这种行为王秀才赶到,脸面无光,但是儿子喜欢,他也只能寻找媒婆,到少女家中提亲。

就那世事艰难,祸福难料,就在双方准备商议好完婚日期之后的第二天,一队大顺军士兵经过了少女所在的村庄。

为首将领看见那少女姿色甚美,顿时心中升起不轨之意,将少女掳走,而将少女之父当场打死。

而少女在被掳走之后,当夜不堪凌辱也自尽身亡。

原本高高兴兴,准备当新郎官儿的王江湖收到消息之后,整个人如疯虎一般,带着几十个庄丁,趁着半夜那些大顺军士兵喝得烂醉如泥毫无防备的时候杀了进去。

将那对一百多人左右的大顺军全部斩杀,并将那个凌辱少女的大顺军将领砍下脑袋,抽骨扒皮。并且将其尸身剁成肉酱,以此来发泄心中之恨。

而王江湖的父亲王秀才知道之后,本就身子虚弱多病他更是惊吓过度,当夜便撒手人寰。

一夜之间,心爱的女人和父亲相继离世,让本就心在江湖的王江湖更是没了牵挂。

他埋葬了少女和父亲,将哪个糟蹋少女的畜生脑袋摆在少女的坟前,对天盟誓:此生要与流寇势不两立。

之后他用父亲攒下的财产招募人马,打造武器,召集了一支500人左右的队伍来到神门山落草为寇。

落草之后,他定下的目标。就是专门劫掠那些经过石门山下的。小队或者落单的大顺军士兵或者官吏。

王江湖胆大心细。做事颇有谋略,都会将首尾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留痕迹。

而且每次只要被他盯上的目标都会无一活口,因此在道上被人称作“阎王”。

并且他喜欢在劫掠之时。带上一个狰狞的面具,并在发髻上插上一朵红花,显得分外诡异妖艳,是又多了一个“俏阎王”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