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超级加倍
作者:青瓜凉茶 | 分类:都市 | 字数:10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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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我只是想吃顿早餐而已
炮子哥回到血狼身边,脸上带着不可抑制的惶恐,昨晚的方起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他颤抖着声音,道:“狼哥,……这,这,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血狼两撇细长眉毛拧在一起,脸上浮现凶恶,心中怒气不打一处来,狠狠扇了炮子哥一巴掌。‘啪!’的一声,炮子哥直接被扇的眼冒金星,在原地打了好几个转转。
“废物!!”血狼啐了口唾沫,狠狠斜了炮子哥一眼。不再理会炮子哥这个临阵退缩的怂蛋,头一扭,望着依旧坐在凳子上,一副看好戏模样的方起。
血狼阴沉着脸,迈着重重的脚步走向方起。他的一众小弟紧跟在他的身后,所有人都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方起,气势一时无两。
要是一个普通人遇上这种阵势,一下子就得被吓得惊慌失措。面对十几个人的虎视眈眈,可不是谁都可以做到临危不惧的。
七八米的距离,硬是让血狼走了半分多钟,似乎是要在无形中摧毁方起的意志。等他来到方起身前时,脸上带着压抑的怒火,声音低沉,蕴含着隐而不发的危险气息,道:“朋友,现在这里不开张,要吃早餐,到别处去吃吧!要不然,等下可就走不了了!”
方起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一如那阳光潇洒的邻家小哥哥,给人一种没有任何威胁的感觉。
离方起的不远的常丰雅面带担忧,心中的良知促使她在此刻站出来,她不忍心看着店内唯一一名客人也被无情的赶走。
于是,她脸上带着怒容道:“血狼!这里是我的店!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你赶紧给我离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可惜,常丰雅刻意凝聚的气势与血狼等人相比,显然不在一个层次上,甚至弱到可以忽略不计。想要以女子之身对峙十几名社会人,实在是有些勉强了。
血狼理都不理会常丰雅,等自己把眼前碍事的家伙赶走,常丰雅这女人还不是任由自己揉捏!
他见方起迟迟没有动作,也不出声,拳头暗中紧握,眼里闪过一丝戾气,咬牙切齿地挤出自己最后几分忍耐:“小子,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乖乖离开,保证什么事情都没有!”
方起挖了挖鼻孔,满不在乎地说道:“我这人吧,比较懒,选在这里吃早餐,就不想走了。所以啊,不好意思咯。”
血狼再也压抑不住内心怒火,破口大骂道:“玛德,动手!!”
话还没说完,血狼直接撸起袖子,右拳狠狠砸向方起的鼻梁骨,沉重的拳头带起阵阵小旋风。
跟在血狼身后的小弟们也纷纷围上来,堵住方起的所有退路,要给眼前不识抬举的小子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不要!!”常丰雅惊呼出声,心里急得不知所措。
方起连山功德笑容逐渐淡去,双眼瞳孔中血狼的拳头逐渐放大,等到拳头距离自己的鼻梁骨还有一拳之距时,他动了。脑袋猛的望侧边一扭,干脆利落地躲开血狼的攻击,左手风轻云淡地接住血狼的拳头。
一切动作都在瞬间完成,在场所有人甚至都没看清方起的动作,就看到了血狼的拳头已经被他牢牢抓住。
方起发出一声轻叹,轻飘飘说出一句话:“拜托,你很弱哎~”
血狼瞳孔缩成针状,听到方起的嘲讽,瞬间又被怒气盈满胸口,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往后一拉,想要挣脱方起的束缚。然而,任由他如何努力,脸色都憋成了绛红色,青筋直冒之下都无法挣脱方起的手掌。
仿佛抓住他的不是一只手,而是一个严丝合缝的铁钳一般。
情急之下他也察觉到了对方的狠辣,狠狠一咬牙,吼道:“给我一起上!把这小子给我往死里打!!”
血狼的十几名小弟纷纷面露凶狠,或是拿出时刻带在身上的家伙事,或是就近抄起凳子,一股脑地往方起身上招呼,看起来倒是气势十足。
方起发出一声轻叹,摇头之下抬起右脚,狠狠踢向血狼的胸口。一记势大力沉的直踹将血狼高高踢飞,砸到几名冲上来的小弟。
“给我安心躺着吧您!”
他首次站离凳子,面对这帮小混混的攻击丝毫不惧,面容冷静,主动迎击,游走于小混混之中如入无人之地,每次抬手弹脚之间都必定有一人倒地不起。
‘砰砰’的拳肉交击声响起,仿佛一曲别开生面的交响乐。三分钟后,十几名小混混全都躺倒在地,发出痛苦的哀嚎。
常丰雅已经看得呆了,她第一次看到那么彪悍、那么能打的人。手上还拿着手机,屏幕上赫然是拨打电话的页面。
方起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施施然重新坐回凳子上,对着常丰雅一笑,又恢复了之前温和无害的模样,道:“老板娘,现在能给我上早餐了吗?”
常丰雅从惊愕中回过神,望着方起的眼神有些慌张:“啊!哦!好的!稍等!稍等!!……”
“啊!……”一声痛嚎响起。
血狼单手扶着胸口,挣扎着从地上站起,大口喘着粗气,望着方起的眼神带着几抹惊惧。
方起脸上的笑容略微消散,望着血狼,语气平淡道:“你怎么阴魂不散的,是嫌刚才的力度不够吗?”
血狼毕竟也是要面子的人,虽然心中惊惧,脸上却重新摆出凶狠表情,道:“小子,你可知道我是谁吗?在天南街这一带,惹了我,你可别想那么容易脱身!!”
方起挠挠头,自己只是单纯地想吃一顿早餐,怎么就这么难呢。
血狼见方起不说话,以为他是怕了。脸上露出得意神色,嘿嘿一笑道:“小子,你是不是想替这女人出头?年轻气盛是好事,不过把自己搭进来就不好了!
不怕告诉你,这女人欠了我一屁股债,马上就到还钱的日期了。到时候这女人还不了钱,还不得乖乖任我处置!
任由你再能打,你护得了她一时,可护不了她一世!”
方起右边眉毛高高扬起,猛地站起身,走向还在滔滔不绝的血狼。
血狼的声音戛然而止,仿佛被掐住脖子一般,看着方起走过来的身影,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几步,色厉内荏道:“小子,你要干什么!?我可告诉你……”
方起一把打断血狼的话,“告诉个屁!!老子只想吃早餐!!”
他一把拎起血狼的衣服领,瞅准大开的门口,轻轻一抛,百来斤的血狼就这样被他轻飘飘地扔出门口外。几秒钟之后,传来一声物体落地声。
随后,他转身望着躺在地上的众混混,淡淡声音传遍每个人耳朵:“还用我动手吗?还不赶紧滚!”
躺在地上的小混混纷纷动作利索的一站而起,低着头慌忙逃出门口。
一众小混混离开之后,店里瞬间便宽敞起来,方起的心情也略微好转。
几分钟后,店主常丰雅端着一屉包子、几根油条和一杯豆浆出现。她将早餐放好在方起的桌子前,站在一旁,神色拘谨,眼里又带着感激道:“谢谢你,如果不是你的帮忙,今天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方起听着常丰雅的话,心中想到了之前血狼所说的话,本着好事做到底的态度,他决定把这件事情了解清楚。
于是他问道:“之前那血狼说,你欠了他的钱?”
常丰雅肢体一僵,随即有些无力地扶着桌子边,脸上带着挥之不散的愁容。沉默了好久,发出一声叹息后,缓缓说道:“这家早餐店,是我丈夫生前留下来的。我丈夫死后,我就一直经营这家早餐店。
可是,因为竞争激烈,早在一年前早餐店就已经经营不下去了。”
“后来,血狼找到了我,说同意借钱给我,帮助我解决资金上的困难。走投无路之下,我只能接受了血狼的建议。谁知道……”
说到这里,常丰雅闭起眼睛,神色有些痛苦。
方起也不催促,一边默默吃着早餐,一边听着常丰雅的阐述。
过了许久,常丰雅才重新睁开双眼,望着门外的景色,有些彷徨无助道:“谁知道,从那里后,血狼明里暗里在我店里捣乱,吓得客人都不敢来这里吃饭,生意反而比之前更加惨淡。这时候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是血狼的圈套!”
听完常丰雅的话,方起也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血狼垂涎于常丰雅的美色,借机下圈套,一步一步将常丰雅拉入深渊中。
而实际上,以常丰雅的紫色,在天南街可不止血狼这么一个虎视眈眈的饿狼,明里暗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对其有想法。只是,血狼下手比较快,也比较明目张胆罢了。
回过神的常丰雅看着正在吃早餐的方起,哑然一笑,有些自嘲。原本还存在的一丝幻想也逐渐泯灭。
两人只是萍水相逢,对方能够出手相助一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自己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又怎么能奢望对方继续帮助自己呢。
或许是,自己这一年来被血狼折磨疯了吧。好不容易看到一线希望,她下意识想要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