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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爱情呀

作者:刘亦薇 | 分类: | 字数:40.6万

余一一你是魔鬼吗

书名:原来是爱情呀 作者:刘亦薇 字数:4480 更新时间:2024-11-05 02:52:03

周末正在洗着菜,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幺鸡,你穿我的吧,反正咱俩身材差不多。”

“能不能别闹?我这八块腹肌,这强大的胸肌,能穿的进去你的?余一一,把你衣服给我穿一件。”

“想得美。”

林夕撇给幺鸡一件卫衣,淡淡的说:“穿我的吧。”

幺鸡懵了,“林夕,真借我了?你的洁癖呢?这个世界怎么了?”

“别怀疑世界了,换了过来吃吧。”

我们五个围坐在自制小火锅面前,吃的津津有味,除了林夕。

他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幺鸡和周末一直贫着,他也没有多少的回应。

偶尔筷子和我碰到一起的时候,他直接当作没看见绕过。

大韩偷偷的碰了我,眼神询问我他怎么了。

我没理他。

周末笑着和林夕说:“林少爷,现在整个剧组都在夸你呢,不过你也不用这么拼,看这手肿的,筷子都拿不了,吃饭还得用左手。”

林夕淡淡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周末接着说:“林夕,你这情绪还没走出来呢啊?我这次跟组才知道演员有多么不容易,好多人拍完电影陷在角色里,久久都走不出来,好多演员还会抑郁呢。”

林夕微微的点了点头。

幺鸡摸了摸吃的圆滚滚的肚子,“我给你们带了礼物。”

说着便拿出他一直精心保护的东西。

“喏,咱们高中毕业也有五年了,你们是不是都已经把它们给忘了。”

“什么呀这么神秘。”

“噔噔噔噔,咱们的毕业册!”

说着幺鸡便拿出三个已经有些发旧的毕业册。

周末开心的抢了过来,笑着说:“毕业纪念册!我到处找都找不见,怎么在你那?说,你是不是暗恋我来的?”

幺鸡翻了个白眼,“我是帮你保管着好吧,就你,用不了两个月就扔垃圾堆里去了。”

“这两本是谁的?幺鸡和大韩的。”

“哎?林夕和一一你们两个的呢?”

林夕淡淡的说:“我的在家里。”

我有些尴尬的说:“我没有,当年走的急,也就没来的及。”

“一一,你看看你当年写的,哈哈哈哈,你是不是每一本都写的这句话啊,太深情了。”

我不记得我写了什么了,抢过一本,翻到我写的那一页。

差点晕过去。

姓名:林夕媳妇余一一

性别:林夕配偶女士

爱好:嫁给林夕生宝宝

最喜欢的人:孩子爸爸林夕

最喜欢的颜色:林夕喜欢的紫色

最不喜欢得颜色:林夕最不想要的绿色

最理想的职业:御赐林夕孩子妈妈

最想实现的愿望:林夕天天和我吃小笼包

我轻轻的合上毕业册,别管心里怎么波涛汹涌,表面上得装得风轻云淡。

“那时候不懂事,乱写的,各位别当真,咱们继续吃,继续继续......”

“一一,你看看你,三句不离林夕。”

“那时候余一一满心满眼都是林夕,我还记得咱一姐为了追林夕,还装半年淑女呢,这给咱们折磨的。”

“对对对,我还记得一一和咱们看电影化的妆,哈哈哈,我们都没认出来......”

大韩这货吃着还嘴还说的不停,我狠狠的掐了他一下。

“嗷......”

大韩向林夕控诉:“夕哥,她非礼我。”

林夕默默的吃着菜,并不理我们。

周末也冲我使眼色,我也冲她使眼色。

她恍然大悟。

“幺鸡,你看看你写的,你最大的愿望:与财神拜把子,与嫦娥做夫妻,你这太不现实了,你看看大韩的,最大的愿望:世界首富之爹,大韩这个努努力还是可以实现的嘛。”

幺鸡眦着牙,说道:“他怎么实现,我做个梦就能实现,他也靠做梦吗?”

“他比你容易实现,你那都是虚构的,人家这个是真实存在的,等首富的爹呜呼哀哉,他娶了首富的的老妈不就行了......”

“咳咳咳......”

大韩被呛的泪水直流,

“我放弃这个愿望了,我现在的愿望是世界首富之子。”

“那就不知道阿姨会不会帮你实现这个愿望了......”

“咳咳咳......”

“哎,看看咱们林夕写的,最喜欢的人,吴彦祖女朋友......吴彦祖女朋友谁啊?那个混血?”

林夕低着头不说话。

“再来看看大韩的,最喜欢的人:***,大韩你看你那点出息。”

“那也比你强,你看看你写的,最喜欢的人,王母娘娘,你说你怎么僭越人妻呢,你写个嫦娥,好歹也是未婚少女啊......”

“噗哈哈哈哈......”

“哎,你们看看这还有咱们的毕业照呢。”

“你看余一一这斜眼,哈哈哈。”

我抢过照片,照片中的我们满脸青涩,笑的青春盎然,满满的朝气与活力。

照片上的林夕就站在我的身侧,这是在我印象中,他唯一一次穿校服,简简单单的白色校服被他穿的气宇轩昂,眉目之间满是自信和些许的骄傲。

余一一你是魔鬼吗

而我,站在他身边,脑袋虽然面向前方,嘴也在正常的咧着笑,就是这眼睛,怎么就没目视前方呢。

活脱脱的微信表情同款。

就是圆圆的脑袋黄黄的脸,笑得一脸淫邪那个。

太丢人了!

我斜眼瞥了瞥林夕,他依旧没有反应,低头默默的吃着碗里的青菜。

大韩抢过照片,笑着说:“那时候咱们可真青春啊,你看看这周然,多青葱,前两天我看见他,那肚子都挺起来了,头发也掉了不少了。”

“我看看,我看看,哎,你们知道不,这杨轩和李晓结婚了,孩子都一岁多了,大学毕业一手拿毕业证一手抱孩子。”

“他们两个在一起了?什么时候的事啊,上高中的时候,他们可是水火不容的,怎么看对眼了呢?”

周末薅了薅幺鸡的头发,说道:“这就不知道了吧,有些人表达喜欢的方式就是互相斗嘴,李晓为什么不和你闹,她为什么偏偏就杨轩闹,那都是有原因的,俗话说的好,打是亲骂是爱呀。”

“咱班最老实的吴大壮,原来咱们都去帮他揍欺负他的外班同学来的,现在他去当兵去了,都进了特种部队,那上天入地的,无所不能了。”

周末点点头,“不错,我看他朋友圈了,现在老帅了,那个肌肉......”

“真是海水不可斗量啊,那时候我以为咱一姐能去特战队呢。”

我狠狠的掐了幺鸡一下。

“周朵朵听说出国了,嫁给外国一个老富豪,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

“当初她还给林夕写过情书呢,不过让余一一给吃了,给她气的哭了好几天......”

我:“......”

林夕依旧淡淡的。

幺鸡这个神经大条也发现林夕的不对劲了。

“夕哥,怎么了?今天怎么这么沉默?是不是有什么事啊,有事和哥们说,咱哥们帮你分担分担。”

林夕轻轻摇了摇头:“没事,拍戏累了。”

大韩擦了擦嘴,说道:“咱们几个好多年都没这么偷偷摸摸的聚在一起了,感觉像是回到了五年前咱们一起翻墙逃课去听周董演唱会。”

“是啊,那时候给宁强气的,口水都喷眼镜上去了。”

“咱们是宁强带的第一届,也是他最好欺负的一年,现在听说不行了,什么招数到他那一眼就能准确识别了,听说现在学生的学生躲在厕所抽烟的方法都老高明了,抽烟手上有味就用方便筷子夹,身上烟味大就用味更大的方面面遮掩,中午每人一手拿着一碗泡面,另一手拿着双方便筷子,浩浩荡荡的从厕所出来。那场面宁强说他哭笑不得。”

“你们勾起我青春伤感的回忆了,你们吃着,我给你们伴奏一曲。”

幺鸡在衣服上蹭了蹭手,拿起林夕的吉他,蹩脚的弹着,抻着脖子唱起:“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感觉透不过气,你的天真我想珍惜,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哦......”

幺鸡这歌喉还是适合吓唬不听话的孩子。

周末捂着耳朵,嚷嚷着:“别唱了,还让不让咱们好好吃饭了,还是林夕唱的好听。”

“夕哥,好久没唱歌了,来一首?”

“他的手都肿了,还是别弹了吧。”我说出口之后就后悔了,偷偷瞥了眼林夕,他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大韩说:“夕哥手肿成这样,要不咱一会儿去医院看看吧。”

林夕淡淡的说:“没事。”

说着便站起身,拿过吉他,靠在床下,坐在地板上,轻轻的拨起了琴弦。

“风里飘雪的花,在记忆中发芽,那些红色绿色我们的青春年华,志向无限远大,转眼已各奔天涯,独自走在街上,只看见曾经的晚霞。时间似流水,催促我们长大,年轻的心有了白发,当初的人啊,你们如今在哪,是否也在寻找梦里的家......”

我记得第一次看见林夕弹吉他唱歌,是高一暑假我们班和隔壁班组织夏令营。

那天的夕阳特别的好看,像个香香甜甜的鸡蛋黄。

大家围着一团篝火,开篝火晚会。

我拿出梅梅给我装的两个煮鸡蛋,剥了壳分给周末一个,这丫头竟然嫌弃社会主义鸡蛋。

她正直勾勾的盯着隔壁班的少年,那位少年穿着白色校服,带着团徽,圆圆的脸蛋儿被火烤的红彤彤的,正在声情并茂慷慨激昂的朗诵着《我爱长江我爱黄河》。

我撇了撇嘴,“怪不得你不想吃鸡蛋,看脸蛋呢,那脸蛋红扑扑的一咬肯定满嘴是汁,肯定比干巴巴的鸡蛋好吃多了。”

“余一一,你是魔鬼吗?”

大韩凑过来说:“咱们班和二班PK节目呢,宁强问一会儿谁上啊?”

周末奇怪的问:“还用问吗,林夕呗。”

“说了,林夕不算,他是压轴得表演嘉宾。”

“那谁去啊?”

我一口把半个鸡蛋吞了下去,哽咽着说:“周末和幺鸡说相声去呗。”

幺鸡囧着脸说:“可别闹了,这是红歌会,歌唱祖国的,我们俩上去,宁强头发都得给我们拔下来。”

周末摇了摇头,“不是我们,是你。”

我喝了口水,用手背擦了擦嘴:“大韩你们三个上吧,演个话剧座山雕,你演雕。”

“我说余一一,你把我们都安排了,你做点什么呢?”

“我?为你们鼓掌,为你们呐喊,为你们加油助威,我的嗓门一定是最响亮的。“

“既然你的嗓门这么响亮,不能浪费了啊,下一个就是你的,准备上场,我去告诉宁强。”

我慌了,“大韩,你给我回来。”

大韩像肥版窜天猴似的一溜烟就窜到了宁强跟前。

然后宁强用一种欣慰的目光,穿过人群,慈爱的看着我。

“下一个节目,高一一班余一一,大家热烈欢迎。”

“一一,上吧,咱们还从没听过你唱歌呢,你会篮球会打架,唱歌肯定也好听,上去露一手,震震他们。”周末鼓着腮帮子,对我说。

“你吃啥呢?”

“话梅,给你留着,快去吧。”

“那我去震震他们?”

“去吧,话梅给你留着。”

“那我去去就回。”

我站起身来,扑棱扑棱身上的土,挺着胸,走到了场中央。

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

我这个人吧,只有打架的适合不怕人多,其他的适合人一多我就紧张。

我咽了咽口水,算了,早唱完早完事。

我接过主持人手中的话筒,偷偷告诉他让我放个配音带。

前奏了,我挺起胸膛,扬起高贵的下巴,张开嘴,开唱!

“一送里格红军,介支个下了山,秋雨里格绵绵介支个秋风寒。树树里格梧桐叶落尽,愁绪里个万千压心间......”

我远远的看见周末一口水喷在了前面幺鸡炸着的头发上,而幺鸡傻愣愣的望着我,都没顾得上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发型。

大韩和宁强也嘴巴长得老大了,能塞个鸵鸟蛋。

其他人都憋的想笑不敢笑,有几个笑出声的连忙捂着嘴。

嗨,这有什么的,想笑就笑被。

我不就是唱歌嗓门大点,每个字都不在调上么。

这是我们家祖传的优良传统,我奶奶当年就是靠着洪亮的嗓门不在调上的吆喝,才由推着车子叫卖熏猪蹄变成了余家猪蹄专卖店,才有钱供着老余上大学,老余也是凭着谁也够不着的嗓门不着调的语音才会受学生们的欢迎,评上了教授,才有今天的我和我最爱吃的猪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