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神探
作者:辛白 | 分类:悬疑 | 字数:21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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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章 吊儿啷当的队长
宋朗过足了烟瘾,这才返回现场,问彭斯珏情况怎么样。
“男『性』,五十岁以上,死亡时间不超过两小时,身上只有这一刀,体表几乎没什么血,可能是血『液』淤积在肺部造成窒息死亡,具体原因还得带回去做解剖,这是在死者身上找到的东西。”
彭斯珏递过一个钱包、一部手机。
钱包里有几千块钱,一串很小的金属钥匙,还有一张照片,看上去像是一家三口在旅游景区拍摄的,上面的男人正是死者,一张身份证上写着死者的名字——何泰扬。
手机被摔了一下,开不了机。
宋朗再次向尸体投去视线,尸体被置于一个敞开的尸袋上面,为了便于观察同时不破坏伤口,被摆成了侧卧状,很明显能看出他的正面很脏,前两天才下过雨,小巷地面有些泥泞,宋朗注意到地上有一道长长的擦痕。
“中刀之后他挣扎着爬行了一段距离,出于本能人会朝凶手的反方向爬行,检查一下那里的脚印。”宋朗指着林秋浦现在站的地方,林秋浦吓得赶紧退后几步。
“不,从死者脚印朝向和凶器切入角度看,他是从上面中刀的。”彭斯珏说。
“从上面中刀?他当时在蹲着系鞋带吗?”宋朗看了一眼死者的双脚,是一双皮鞋,“又或者被凶手揍了一拳弯下腰,然后从上面挨刀……”
“队长,死者的右手腕。”林秋浦以为宋朗没瞧见,指出来。
“看见了。”宋朗淡淡地说,“死者当时提了一个箱子,箱子被抢了。”
“难……难道不是手表吗?”林秋浦惊讶地说。
大常笑道:“新人,你就别班门弄斧,队长说是箱子,肯定就是箱子。”
宋朗从死者的钱包中提出那串小钥匙,说:“这是手铐的钥匙,那种形状的勒痕一般是手铐留下的,看过电视剧没有,提着装有贵重物品的箱子,有些人会拿手铐把自己的手腕和箱子铐在一起……啊,我突然想到了,地上的拖痕也许不是死者爬行时留下的,是凶手拽这个箱子,将死者拖出了一段距离。”
“但是死者的手铐钥匙还在身上啊!”林秋浦提出异议。
“哈哈,你以为手铐多难开?”宋朗笑笑,从林秋浦的腰上摘下手铐,戴在自己的手腕上,然后向彭斯珏要了一个针头,轻轻挑了几下锁眼就挑开了。
这一手让林秋浦大感震惊,对偶像的佩服又上了一层楼。
宋朗将手铐掷还给他,“这还是警用的手铐,民间能买到的那种,一根铁丝就能捅开。”
宋朗站起来,摘了手套,从烟盒中掏出一根烟,“死者应该住在不远处,他深夜提着贵重的箱子,可能是进行一场不怎么光彩的交易,或者是被人勒索了,凶手是知情人……新人,你和大常拿上这张身份证,去附近找找他的住处。”
“队长,我叫林秋浦。”
“我知道啦,快去!”
林秋浦和大常结伴走了,离开小巷的时候看见宋朗懒洋洋地抻个懒腰,说:“饿了,叫外卖吃吧!”
彭斯珏说:“你的作息习惯什么时候能正常一点。”
“你管我?你是我老婆啊?”宋朗反唇相讥。
林秋浦小声问大常:“队长和彭队长的关系不错啊!”
“他俩是多年的老朋友,交情自然没的说,咱们这位队长是不是印象深刻啊?”大常笑着问。
“果然非同一般。”
“其实他真的不怎么会当领导,但他破过太多案子了,如果真心想往上爬,现在可能已经是副局了,上任队长调走了,他百般不情愿才当上这个队长,整天就这么个吊儿啷当的样子……不过我们二队都很喜欢他,发自肺腑的。”
在附近转了一圈,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大常不耐烦地说:“不找了不找了,深更半夜的查案?凶手可能还在附近晃呢,先回去睡觉吧,案子明天再查。”
“可是队长托付的任务……”
“哎呀,你要是这样较真,那以后指不定多辛苦呢,队长只是让你找找,又没说一定得查到,回家吧!这都几点了。”
“我想再去前面的小区打听一下。”
大常苦笑,“你去吧,我到那边便利店吃点东西,等你。”
林秋浦向小区物业问了一下,物业人员在电脑上查了一下,称没有这名业主,林秋浦道谢离开,站在街上茫然四顾,不知道要去哪里找。
突然他的视线被一个金字招牌吸引了,街角有一家泰扬典当行,低头一看手中的身份证,死者就叫何泰扬!
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林秋浦一阵兴奋,跑到那里去敲门。
典当铺的卷闸门紧锁着,敲了几下,以为里面没人,正打算走的时候,一个女子打开卷闸门上的小门走出来,上下打量一身警服的林秋浦,说:“你找谁?”
“何泰扬住这儿吗?”
“他是我父亲,他怎么了!?”女子惊讶道。
“是他吗?”林秋浦给她看身份,女子点头,神情越发紧张起来。
“他被人杀了,尸体就在附近,我们刚刚发现的。”林秋浦告知真相。
女子大张着嘴,恸哭起来,见此情形,林秋浦十分尴尬,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
“他现在在哪,带我去见他!”
“他应该被带到了局里,不过我不知道家属能不能去,我得打个电话问问。”
“求你了,他是我亲生父亲啊!”
“好……好吧!”
女子回去换了身衣服,把原本穿在身上的牛仔裤夹克衫换成了一条黑『色』的连衣裙,还带了一副手套,林秋浦暗想,这女孩很讲究嘛!
林秋浦自己没有车,叫上大常,带这女孩坐上两人巡逻的车,开到局里。
大常叫林秋浦去和队长说一声,林秋浦说:“他现在在?”
“有案子,他肯定通宵在这儿。”
林秋浦敲开宋朗的办公室,进门一看,宋朗桌上摊开一堆外卖,糖醋排骨的味道特别香,他正捧着一大碗米饭在吃,见到林秋浦表情有点吃惊。
“这不是夜宵,是晚饭,我晚上没吃。”宋朗解释。
“您一个人吃这么多啊?”
“我有选择强迫症,所以每样都点一份,你要是饿了也可以来一口。”
“那个……我找到死者的女儿了,带到这儿来了,您要不要见一面?”
宋朗把筷子一拍,夸奖道:“哇,第一天就这么能干,保持这个干劲你一定能坐到这个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