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之因为我是蝙蝠侠
作者:我爱沉默魔导 | 分类:科幻 | 字数:40.1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十八章 长枪挥舞,蝙蝠女侠的强大
危急时刻,蝙蝠侠韦恩立刻把两根T型拐棍合成了一根长棍,一头架在地上,一头顶住了人蝠科特的冲击,这会轮到他被人蝠科特给打得节节后退了。
在地上划拉出了一道长长的划痕之后,蝙蝠侠韦恩最终还是被人蝠科特给顶到了墙壁上,重重地撞了上去。
虽然刚才蝙蝠侠韦恩想过要利用自己的“黑色子弹”看看能不能挡住人蝠科特的,但是一个比较尴尬的事实就是,他很擅长双截棍和T型拐棍这种短兵,但是中长型兵器他却完全无从下手。
当然,蝙蝠侠的无从下手是指没有精通,用起来还是虎虎生风的。
就像现在,他跟个球一样往侧面一缩,抡起长棍转得像是龙卷风一样,向人蝠科特劈了过去。
长棍不同长枪,长枪是百兵之王,一根朴素无华的长枪自人类有了文明以来,就以碾压的姿态,战胜了其他除了弓弩这种不讲武德的兵器之外,所有的冷兵器。
冷热兵器交替时期,几乎横行世界的西班牙大方阵,里面的冷兵器兵种就是长矛手,哪怕是东方国度,在戚继光的车营里面,除了枪炮之外,用得最多的的还是长枪。
戚继光自己还在日记里吐槽,兵部发下来的火铳质量还不如长枪好,兵部那帮废物难道不知道北军的那帮同样废物的骑兵,他们除了吃空饷之外什么都不敢干吗?发这么好的长枪你让他们去冲阵呢?他们最多就是能把皇帝冲上煤山吊歪脖子树啊!
所以说带明亡得不冤。
而在明朝的神经病武术专着《手臂录》里面,对长枪的推崇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作者吴殳大概率是个神经病,对长枪的执着直接到了偏执的地步。
有个人因为藏着掖着不肯教他枪法,结果在人家死了之后,吴殳还手舞足蹈地说:哈哈!他玛的,总算死了!让你不肯教我,你的枪法绝后了吧!
虽然吴殳这神经病说的话不一定可信,并且戚继光其实也发明总结了许多战场上破枪的技术。
但是戚继光破枪的方法,比起《混元剑经》里面直接喝符水的破枪法要麻烦不少,你还不如直接同样拿把长枪一起拼刺刀击剑互刺呢。
更何况戚继光自己也把杨家枪吹得天花乱坠,一副学了杨家枪之后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让自己手里的士兵学的时候还很傲娇,说你们这帮文盲学个屁的杨家枪啊!爷给你们整个精简版就算了,更高深的我教了也白教,你们学了也白学。
他们对长枪的态度,还有在战场上的实用性,完全足以说明长枪的强势。
当然棍也不是一无是处,按照明朝一个人一根棍,单挑整个少林寺,并且还轻蔑地说一句“垃圾”的俞大猷的说法,你学会了用棍,那就什么兵器都会了!
他还反过来教了少林寺两招,要放在漫画里绝对属于奥义中的奥义,放小说里没有恐怖如斗帝强者的实力都不能学的武术招式——具体是怎样的呢?动作跟农民垦土,还有农民用锄头犁地差不多。
但是蝙蝠侠他连棍都不太会用啊,这种棍法精髓他肯定不会——顺带一提,不精通的,用起来没到大师级别的武器,统统被蝙蝠侠韦恩归类到了不会用的行列里面。
双截棍和T型拐棍,你只要会打拳基本都能触类旁通,但是长兵不行。
尤其是蝙蝠女侠,哆啦布鲁茜趁着他一棍打在人蝠科特身上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枪头一样的东西,套在了他的棍子上面。
“我不会用长枪!”
他大喊一声,然后二话不说就把变成了长枪的长棍扔给了刚刚从人蝠科特身上跳下来的蝙蝠女侠布鲁茜手上,自己则是在她身边擦身而过,手掌行云流水一样从她的腰带上拿出了一个血清注射器。
幸好他们一个带了两瓶血清以备不时之需,不然现在对付人蝠科特他们就没有子弹可以用了。
不过蝙蝠侠韦恩定睛一看,这个血清注射器里面居然没有了血清!
蝙蝠女侠布鲁茜接过长枪之后,也是一愣,她刚就把带着血清的枪头套在了长棍上面,蝙蝠侠韦恩只需要往人蝠科特身上捅过去就完事了,现在你把长枪给我是怎么回事?
但是现状不容她思考太多了,她只来得及对蝙蝠侠韦恩说一句:“好好看!好好学!”
然后就脚踏怪异的步伐,围着人蝠科特转起圈来,同时她出枪的手法也很是奇特,完全不是一般的咸鱼突刺,她能够从自己面前的所有方向出枪。
原来李书文说的长枪三式完全就是基本功啊!蝙蝠女侠布鲁茜的枪法完全是神乎其神,前一刻正面突刺,下一刻就在滑杆之后从上往下刺人蝠的腿,接着又再次滑杆,捅它的头。
这三枪,加起来的时间绝对不超过一秒钟。
再搭配她神乎其技的步法,还有不知道摁了什么地方,让长枪愣是长到了差不多三米长的长度,居然硬生生地把人蝠科特给压制住了,现在人蝠全身上下都是她枪头戳出来的小窟窿。
终于,在抓住了人蝠科特的一个破绽之后,她对着人蝠的肩膀位置用力地捅了进去,力道把握得刚刚好,让血清打进了人蝠科特的身体里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发狂的人蝠一把抓起长枪枪杆把蝙蝠女侠布鲁茜给甩了出去,结果刚摆脱了布鲁茜,蝙蝠侠韦恩就在它背后给了它一击背刺,把自己最后的一瓶血清也打进了人蝠科特的身体。
当蝙蝠女侠布鲁茜收拾好那两根棍子,捂着自己的老腰走回来的时候,蝙蝠侠韦恩已经把郎斯通夫妇摆在了一起,就等着打包送回去GCPD了。
“连长枪你都不会用?你当什么蝙蝠侠?回去当你的富二代吧!”把棍子扔回给蝙蝠侠韦恩,布鲁茜喘着气讽刺道:“我真想象不出你在你那个城市里怎么干这行的!还干了这么久!”
“我的错!”韦恩摘下自己的头套,破碎的蝙蝠眼,上面的玻璃渣扎得他难受:“你回去之后可以教我,我学习很刻苦的!”
布鲁茜走到他身边,又叫了一辆蝙蝠战车过来:“你不是说你大学都考不上吗?”
韦恩嘴角抽搐:“不是考不上,当时是出了点事……我的分数是碾压所有考生的好吧!而且我家里又有钱!就是当时知道了些不应该知道的东西,整个人浑浑噩噩了而已。”
布鲁茜看着缓缓驶来的,她之前一直开着的,在未来被谜语人的盾构机摧毁了的蝙蝠战车,猜测道:“是不是发现你父母都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干净?”
韦恩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是发现了我父母,或者说我的整个家族,都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脏得多!”
一人扛一个人蝠,扔在了蝙蝠战车的后备箱里面之后,布鲁茜突然拍了拍韦恩的肩膀:“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是吗?”
“我觉得以我们的财力和地位,说这种话和无病呻吟差不多。”
布鲁茜愣住了,随后点点头:“确实,人总要学会满足……”
她学不会的,只要是蝙蝠侠都学不会满足,正版的蝙蝠侠会让兄弟眼拥有自我思考的功能,这是他个人作为一个侦探的探知欲望。
而正版的蝙蝠侠也不会满足于哥谭市这个百万人口的都市,每年犯罪死亡人数在一百人左右,这是他对正义的执着。
“把郎斯通送到GCPD之后,就赶快回去吧,我想吃阿尔福雷德做的龙虾了!”
“我也可以给你做!”
“不了,你的手艺没有阿尔福雷德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