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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成了个丧尸

作者:胡文枭 | 分类:科幻 | 字数:50.9万

第一百三十二章 后续(有老书接着)

书名:我变成了个丧尸 作者:胡文枭 字数:2271 更新时间:2024-11-17 01:00:52

“这是暗夜联盟的骑士拥有的武器。”老爷子说道:“真的很难相信,这把刀的主人会败给银尾巨蟒。”

“老爷爷什么是暗夜骑士?”一诺好奇的问道。

“在暗夜大陆生存的骑士有很多种,但当属暗夜骑士最为有名,他们打家劫舍,和极昼联盟作对,解救穷困尘民,受人爱戴,却遭到了极昼联盟的追杀。”

“曾经暗夜骑士有一百人,各个骁勇善战,驰骋沙场,各个都是身手不凡,他们初心一致,集结在一起,依靠微薄的力量守护着尘民,他们拥有上民的基因,提倡尘民上民平等!”

“是一帮高风亮节之人,只可惜在这个时代,往往都是短命鬼。”

老爷子感叹道:“活得潇洒,走到痛快,可悲可叹,呜呼哀哉。”

“暗夜骑士被追杀的追杀,逃亡的逃亡,百人团慢慢的变成几十个,最后剩下几个,到最后几乎销声匿迹,从此暗夜骑士团已经没有了风波!”

“今天突然看到这把匕首,还真是有点怅惘。”

“原来他们都是好骑士!”一诺听完老爷子的话,心潮澎湃,“我也想成为他们那样的骑士!”

“嘘……”老爷子捂住一诺的嘴巴,笑道:“先努力活下去,长大成人再说,这种话可别乱说,成为黑暗骑士,注定要和那群黑恶官僚势力竞争到底,过着没日没夜的逃亡生活,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

“你这是小屁孩的话,我相信你长大后会不想做黑暗骑士的!”老爷子严肃的说道。

“不!我就要做!”一诺依然说道。

“你!”老爷子看着一诺坚定的眼神,突然怅然一笑,道:“这眼神……怎么那么像从前的自己……”

“爷爷您在说什么?”

“没……没什么。”老爷子将匕首收好,裹上纱布,掩盖住黑暗两个字。

“拿好了,不可以让别人看到黑暗两个字,不然小命可不保咯。”老爷子说着,随即拿着银尾走到柜台里,放好,随即从抽屉里取出一袋钱币。

“这里是五十银币,你要拿好,记住钱财不可露出。”老爷子笑着将银币丢给了一诺。

一诺紧张的接住,随即数了数,兴奋的舔了舔嘴巴。

“爷爷……我…还有个物件想要典当。”一诺想起了什么,随即将口袋里的一枚戒指掏了出来。

当戒指出现在老爷子跟前的瞬间,老爷子的眼睛陡然从一条线猛地瞪大。

“这……这是?”老爷子吃惊的看着这枚血红色的戒指。

此时血红色的戒指在一诺的手里发着红光。

老爷子活了那么大,第一次看到了这个东西,惊叹不已。

不是没见过,而是听说过,并没有亲眼看到过!

传说中,一块玛瑙血红宝石戒指,掉落在人间,下落不明。

是一位大红袍祭祀的法力戒指,据说红色宝石里面凝聚了毕生的黑暗魔法。

在与一场血族长老侯爵的对战中死亡,红袍大祭司临死前将剩余的生命魔法注入了戒指中,戒指陨落血族无法贪延之地——圣主之地!

得知后,从而一群势力开始追逐争夺。

如今戒指依然下落不明,谁料到戒指居然就出现在了眼前。

老爷子愣神瞬间,赶忙接过戒指,捂住手心,忙道:“小子,有没有什么人发现你身上揣着这个东西?”

“没有……”一诺摇摇头,不解道:“怎么了爷爷,这戒指很值钱吗?”

“臭小子!”闻言,老爷子怒骂道:“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

被突如其来的愤怒吓到了,一诺紧张的看着老爷子,道:“爷爷…你怎么突然变脸了?”

…………

老书更新:

“我需要你们定期提供人肉,新鲜的人肉,还有血液,我的手下需要,这样他们才会保护你们,明白?另外我需要一个人类领袖,你可以和我平起平坐,你为我办事,我不会吃你。”矮小丧尸西里咧嘴的笑道。

众人吓了一跳,差点跌坐在地上,原来这是圈养人类,长期提供人类!

这是赤裸裸的掠夺,这是一个比活尸还要可恶的活尸!

但是,似乎这样可以苟活,反正不是自己的血肉供给……

顿时自私自利暴露在所有人的心中,很快就有一个喊道:“我来做首领!”

紧接着又是第二个第三个喊道。

似乎这个举动一下影响了其他人,纷纷毛遂自荐。

该死的,怎么都没想过这一天会像一个活尸申请做人类的首领。

至少这些人都活的很简单很自私,似乎很贴切这个时代,人心不过如此罢了。

至于人类的首领,矮小侏儒丧尸西里选择的方式很简单,指着他们说道:“自己抽出刀砍断自己的手指,随意一根,表示你们的诚意。”

闻言,顿时周围人纷纷愣神了,砍断自己的手指?随意一个?

这他妈不是在开玩笑?

自残的方式来看出你们的诚意,侏儒活尸西里的想法很简单,要那种人类里面的狠人才算得当。

当然狠人并不能一概而论,狠人的定义很简单,虽然敢于自残来表示决心也是一种方式,但是更多的是戏耍。

西里觉得戏耍人类非常有意思。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要和你合作?

不过是换了人类的方式与人类打交道而已,丧尸的本性,谁还不清楚?

在场的人都是末日摸爬滚打苟且过来的,十分在意自己的生命,没有一个敢说自己不怕死,无非就是互相玩弄,早死和晚死,多数选择苟且。

能活一天是一天,能活一刻是一刻。

我多活一天,我就能多赚一天,反正活在这个末日世界里,明天死不死还不知道,只要爷不死,爷就继续活。

小酒吃着,女人玩着,残害同胞?呵呵,那又怎样?帮他们解脱不好吗?

早点离开这个世界也是一种快乐,人生来走来一辈子,走个过场,结束了就离开。

当矮小侏儒活尸西里说出让他们自断手指的时候,纷纷愣神了一下,多数人开始退却了,眼中满是惶恐,切掉自己手指,那得多疼啊?

断了手指以后没准会失去生活能力,关键等会流血过多没有医疗装备该怎么办?

这是一道送命题,谁都聪明的很,算的精明奸诈,可是忽然就有个愣头青走了出来,二话不说接过军刺对准小拇指砍下,眼睛都不带眨巴的,直接就是一声嚎叫,实在是疼的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