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骗你谈恋爱
作者:公子夏南 | 分类:幻言 | 字数:2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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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
平渊王默不作声,最后手掌停留在孟茯笙的肩膀上,不轻不重的拍了三下,这件事算是同意了。
孟茯笙轻呼出一口气,随后跑出王府找苏大,把平渊王同意的消息传给在都城的流月,自己转头就跑到玲珑修炼的山头。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玲珑的眼光也蛮不错的,虽然外面被层层树枝包裹、杂草丛生,但里头的风景好,一汪泉水,不用担心别人打扰,正常人见到外面的场景就不会进来,给自己一份宁静。
孟茯笙走到后面就开始用法术了,这山头不小,就她这两条小短腿,指不定走到猴年马月去呢。
玲珑是蛟龙,喜水,孟茯笙没有多费功夫,就在山洞里找到呢某条趴着啃鸡爪子的玲珑。
她想要把通知好消息的全过程都录制下来,到时候成婚的也不能落下,孟茯笙觉得自己的主意真是太棒了,二话不说就施展法术,她做的特别隐秘,尽量不让对方发现。
“小生活过得挺滋润的呀。”
孟茯笙由衷的发出感叹,玲珑斜阳看她,不知道对方是因为什么事情放下自己的宝贝小月儿来找自己。
肯定没什么好事。
“做什么?”语气凶巴巴的,但声音软绵绵的,像是受了委屈但是硬是装坚强的小绵羊。
谁叫孟茯笙把人家夫君赶跑了,自己还和小月儿秀恩爱,现在自己都跑到深山老林里来了,怎么人还追到自己面前了?
“嫁闺女。”
孟茯笙一直把玲珑当作女孩,没别的原因,就是他长得太美了,雌雄莫辨,说的就是他本人吧。
自己犯不着嫉妒自己“女儿”,自己身边的人都长得好生俊俏,孟茯笙觉得自己的审美都提高了不少。
“什么?”玲珑不敢置信自己方才听到了什么,站起身来,把手里的鸡爪子都丢掉了。
这要是孟茯笙听到这么惊人的消息,再怎么样也不会丢掉手里的美食,太浪费了。
她可惜的看了看躺在地上沾了灰的鸡爪子,叹了口气,最终还是把视线投在玲珑吃惊的脸上。
“怎么?太高兴把自己嫁出去了?”
孟茯笙还想调侃两句,顺便还想再夸赞下自己,但是不等自己开口,对方就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
孟茯笙:什么情况?她说错什么了?这娃子是太惊喜了?
然后她就听到对方带着哭腔说话:“你怎么随便就把我嫁了?我这辈子只就喜欢墨熙一个人,你怎么可以。咯”他情绪太过激动,一个没忍住,打了个嗝。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继续诉说委屈:“反正我不嫁,我就只要墨熙一个人。”
孟茯笙感觉好笑,自己都没说让他嫁给谁,他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脑补出那么多精彩的剧情。
感觉他不去写书,都对不起他的这份能力,要是玲珑真的出书,孟茯笙绝对是投好粉丝,一口气买个一百册然后发放给同好。
但是在这之前,她想要安抚住这只到处发散思维的成年蛟龙:“好了好了,我都没说让你嫁谁,你怎么想法这么不乐观呢?”
玲珑哭唧唧,还想再辩驳几句,但是话卡在喉咙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是墨熙,暮月的皇帝,可还满意了?”
孟茯笙摇摇头,叹息眼前这位一提到墨熙,就眼神放光的成年蛟龙,真是有了夫君忘了娘。
“你怎么不早说?”玲珑嗔怪。
孟茯笙:你给我机会开口说了吗?
她也不再和玲珑贫嘴,抓着人就用法术飞下山。
明皇最后还是耐不住暮月给出的条款的诱惑,向平渊王发出一份书信。
出乎意料的,平渊王居然答应了。
明皇生怕对方突然反悔,和亲的流程与安排,几乎是在平渊王同意的书信传回来的同一时间,命令礼部着手操办的。
墨熙那边也收到了消息,开开心心要底下的人准备起来,其实一切早就准备就绪,礼部的众臣都很疑惑,中间的弯弯绕绕,还是少知道点为好,好奇心害死人。
朝华帝那边就开始怀疑明皇的用意了,现在神君出现了,搞不好对方想要借和亲的机会和对方搞好关系,把两人的书信摊开给墨熙看。
朝华现在本就处于弱势,一国就能打得他们落花流水,两国岂不是灭顶之灾。
他迅速下达命令,让边关加大防守,时刻做好作战准备。
明皇还是寄来书信,叫朝华帝放心,然后满满三页的书信,讲明和只是个幌子,大明少一个郡主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她能给大明带来利益就行。
朝华帝略微稳定下心神,但还是没有放下防范,毕竟朝华已经再也经不起大风大浪了。
“车夫,这是去大明的路吗?怎么路上没啥人呐?”
轻歌是魂入凡间,身上半点灵力都没有,也不是她不想修,就是这具身子没那个天赋,只能仗着公主的身份胡作非为了。
车夫不耐烦的回答:“这片区域就是人烟稀少,前面就有村子了。”
轻歌感觉不大对劲,她也就不再追着这个问题了,就说自己想下来小解,车夫不想停车,说是快要到了。
轻歌说自己直接扔给对方一两银子,脸色通红,说自己实在是憋不住了,车夫见钱眼开,叫她快去快回,不然就不等她,自己走了。
轻歌连声应是,边点头,边急匆匆的拉着裙摆跳下马车,就往小树林里跑去。
一离开车夫的视线,她就抓紧狂奔,作为一个看过世间所有狗血桥段的命格簿,她觉得这个车夫绝对是个黑心人贩子。
车夫等得不耐烦,向轻歌走远的小树林喊,喊了几声都没听到答复,觉得事情不对劲,掀开车帘一看,好家伙,虽然她没拿包袱,但是银两都被带走了。
车夫知道自己受了骗,气得火冒三丈,怎么了!长得就那么像坏人吗?
车夫气得坐上马车,约莫又等了半盏茶的功夫,证实对方确实是跑了,自己也就无奈的驾车离去了。
不过缘分就是那么的美妙,轻歌还是在离开车夫的第二家村子见到了对方,震惊之余,轻歌满脑袋就是,天哪!这人怎么还追到这里来了?
太可怕了吧!
然后又是撒腿就跑。
只怪自己跑得太快,没认清方向,现在只能躲在一间破庙里,又饿又冷的,真是遭罪。
面前烤了火,身子勉强有点暖意,心里还不忘骂几句车夫,都是怪他,自己才会沦落至此。
此时,一位年轻俊秀的男子正向走向破庙,看样子是个没钱住旅馆的
赶考书生,见破庙有亮光,想要借此地休息。
轻歌见有人来,握紧袖中藏着的匕首,这是她身上唯一一件杀人利器。
本来脑袋上的那些发簪也能作为自保的武器,但是为了避免被人盯上,不引人注目,她把自己看上去就很值钱的首饰都当掉了。
只留了一件防身的匕首。
但是等轻歌看到来人的长相,觉得对方应该不是什么坏人,男子举止有度,儒雅随和,轻歌也就稍稍放下了心,对于好看的人,总是会有超乎寻常的优待。
男子自愿守夜,但是轻歌还是留了点心眼,只要对方有点大动静,自己就拔出手中的匕首,只是这一晚很平静的度过了。
轻歌对对方的好感不由得加深了少许,她惊奇的发现自己和男子同路,对方说是去投奔远房亲戚,自己一个弱女子,想着这一路就有人保护了,轻歌也就不做更多思量,两人结伴同行。
路上还是遇到了那位车夫,两人已经行至一段荒郊野岭处,步行几天都不一定有村子,好在书生的干粮和水都备的充足,轻歌不好意思的接过对方的好意。
她小口小口,很淑女的吃完了书生递过来的半张脆饼。
车夫就在不远处的树下乘凉,轻歌满是戒心,和身边的书生唠叨几句,让他也小心一些。
两个人总好过她一个弱女子对付人家一个壮汉,他们顿时变得很小心,气氛也很尴尬。
车夫气不打一处来,先前因为长相被人质疑是不是坏人,现在她还要和身边人说自己是坏人,车夫气得扬长而去。
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等轻歌站起来也见不着人影和马车了,她才安心的呼了口气,拍了拍胸口,叫上书生继续赶路。
轻歌没有看见的是,在她转身背对书生的下一秒,书生柔和的眼底泛起不一样的神色。
孟茯笙这边,玲珑已经穿上了朱红色的婚服,这是明皇让宫中的绣娘连夜赶制的。
各国崇尚不同的颜色,朝华是墨绿,暮月是大红色,而大明是朱红色,国服的最高标准是各国自己规定的。
朱红色相较于大红色会暗沉不少,也会显得人老气,奈何玲珑长得美,再老气的衣服,也能穿出皇室风范。
孟茯笙随手一挥,朱红色变成大红色,衬得本身就白皙的肤色,刚加美艳。
“这就对了。”孟茯笙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其实不管她改不改衣服的颜色,玲珑都开心的不行,一想到与自己共度余生的人,正是自己最喜欢且也是最欢喜自己的人,他的嘴角就止不住往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