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的生活
作者:非常懒惰的猫 | 分类:都市 | 字数:6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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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这人开挂了吧!
啪啪啪。
在场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就算这说辞尴尬到了极点,主持人愣是用一副尴尬且不是微笑的笑容完。
安东平自认邪魅一笑,向着众人招了招手,这才坐下。
白毅张了张嘴,这人真是脑残!
这么爱张扬?
生怕别人不认识你?
摇了摇头,不了解这人脑子到底想些什么。
可能妖孽的脑子,跟常人总是不一样的。
所谓妖孽,白毅倒是不觉得奇怪,古往今来,那些惊艳了整个时代的人,并不是没有。
主持人的话很快,从前到后的将具有潜力的年轻人都介绍了一遍,足足百多个人,不到十分钟说完,而白毅跟安东平,就独自拿了一分钟的聚光灯。
这曝光是很给面子的。
在场的大佬们也是满头雾水,不是说好的女探险家,夏冰吗?
怎么会是个男的?
连带着主人公刘丽华都疑惑满满,正疑惑间,自己的私人手机响起,眉头微皱,知道她这个电话的人,没多少,但知道的。
她心里都有数,是个陌生的号码,看样子,似乎是阿根廷的号码,接通,对面是个很好听的女音。
“刘姐姐,生日快乐,永远年轻美丽哦,我在阿根廷祝福你,嘻嘻。”
听着活力满满的声音,刘丽华想起了那个在雨幕下,浑身沾满泥土,依旧活力满满的少女,那是华南虎被发现的一次,他跟着家里的长者去参加。
“小冰,谢谢你呢,还记得刘姐的生日。”
刘丽华少有的露出微笑,夏冰接着道,“一直忙着吗,刘姐你是不知道,我在阿根廷可好玩了,有空邀你来度假,
我家老公人不错吧。”
“你老公?”刘丽华眼神下意识看向那个年轻人,“小冰,你什么时候结婚了?都不告诉姐姐,把姐姐当外人了吧。”
“没,那会我还不认识姐姐呢。”
安第斯山脉某处,夏冰浑身脏兮兮的,宛若刚从泥巴里捞出来,满脸无奈,这老公,真会给自己找麻烦,这人情她却是不知道该怎么推回去了。
“那,姐姐替你好好招待一下你老公可好,说起来,我该叫他一声妹夫。”
听着刘丽华的声音,夏冰脏兮兮的手抹在秀发上,显得有些无奈,“刘姐不用那么热情,随意就好,随意就好!”
“怎么能随意,既是小冰老公,那有姐姐不接待妹夫的道理,好了,你忙吧,有空咱们再聚。”
夏冰听着那边的忙音,茫然看了眼自己的诺基亚,有点无奈,“真担心老公能不能应付来这帮权贵们,算了,招呼打好了,老公应该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冰,你快来,非凡物!”
听着乔的惊呼声,夏冰一溜烟从土堆上跳了下去,“等我!”
回到魔都。
年轻男女是刘丽华的子女,一番通俗的祝福之后,总算是进入到了分蛋糕环节,由主人亲自操刀分蛋糕。
在娱乐圈上流,这分蛋糕也被称之为宠爱,分到的蛋糕越大的人,都会成为娱乐圈炙手可热的新星,那怕近两年没有起势,
但有合适的机会,总能得到量身定制的资源!
安东平眼神火热,他的娱乐公司想要发展,还得需要刘丽华的扶持,才能数年内成为一股力量,再蛇吞象,壮大自己。
他是在被分蛋糕的人当中,但他不满足,他要的不仅仅是那一块蛋糕,他要全部!
环节很繁琐,简单一个切蛋糕的环节,愣是被玩出了三种不同的礼仪。
白毅对此只能表示,果然有钱人,吃个饭都有规矩!
在他眼里,这些都是虚的,倒是一旁的陈先生,激动的不像是一个中年人,而是个少年。
刘丽华的女儿亲自操盘,儿子也跟着操盘,礼遇可谓十足。
白毅出生农家,对这些礼仪不感什么兴趣,只觉得这些东西繁琐的很,真正的贵族,呵,那玩意早就被踹进历史的垃圾堆里了。
没用的玩意。
不知道干嘛!
“今日天色极好,赋诗二首,祝丽华姐福如东海,寿如青冥。”
安东平充满自信微笑着,起身拱手,做足了姿态,聚光灯自然打在他身上,大家都停下手中的动作。
论才学,安东平是公认的惊世之才!
虽然是文学方面的,但诗词歌赋,不也是文学吗?
安东平押韵许久,缓慢念着,白毅听着,那怕是他这个农家小子,也不得不说,这家伙还是有水平的。
这两首诗,是课本上从来没有学过的,但水平,不亚于那些传唱了千年的诗,足以成为传世之作。
白毅觉得自己耳朵出茧子了。
这两首诗,虽然具有传世之作,但风格却迥异非常,白毅听不懂什么风格,但能听出,这两首诗,不应该出现在一人身上。
不对,应该说,这两首诗,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当中。
并不是说诗不好,而是诗太好,好到他们同时存在,却有种违和感。
白毅这样的不懂风雅的人都听出违和感,但是在场的,却有人熟悉,一名戴着眼镜,地中海花了大半边,穿着衬衫西装,很朴素的打扮。
但在国内文学界,这人具有一席之地,着名剧作家、文学家,曾经参与改编四大名着,仅存的国内四大文学奖都拿到的人。
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知名度,诸多学者的好友,郑楚河,细细体会安东平做的两首诗词,久久不能自拔。
刘丽华带着期待的目光看向郑老,五分钟后,郑楚河回过神来,起身鼓掌,看着那年轻人,“好,太好了。”
众多大佬面面相顾,郑老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地位,在国内也是泰山级别的存在。
随着郑老鼓掌叫好,一众剧作家文学家们也跟着奉承起来,人吗,都是互吹的,文学界尤其这样。
名气与声望,谁不喜欢?
“小子拙见,让郑老见笑了。”
安东平谦逊笑着,但声音中的睥睨之意,是所有人都能听出的。
“少年豪气,却是后生可畏。”郑楚河微笑不已,刘丽华含笑看向安东平,只听前者继续说道,“前者,应当是楚辞,战国诗歌,
却浑然天成,后一首,当是汉乐府风格,不错不错,间隔数百年,风格迥异的诗词,
虽有违和,但合璧起,却也是颇具一番意境,安小友有无兴趣,来大学,咱俩能成忘年交。”
听着郑老的话,众多大佬都是耸然一惊,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眼前的安东平,从青年作家,一举上升到了国内顶尖的层次,那不是财富、权力能达成的,
而是一群老古董们的认可。
人有钱了,求的是什么?
是面子!
是里子!
是内涵!
大多传统艺术与东西,在普通人看来味如嚼蜡,但在这些有钱的人看来,这是家学渊源,书香世家,有品位的表现。
有了外壳,自然需要里子。
也就是说,眼前的安东平,当如那李太白般,能令人青史留名。
听着旁边的人的碎碎念,白毅有些恍惚。
这家伙,跟李太白一样?
他只想起了捡了一个历史大漏的汪伦,历史如烟,浩瀚如海,在这烟尘之中,能用酒肉留下名号的,他汪伦是独一份!
舔狗的最终境界,且看汪伦也。
哦不,还有一个嫪毐,不过人家那是浑然天成的,求不来,但汪伦,真的是换谁去舔,舒服了李太白,都能把汪伦换成某某某。
刘丽华眉开眼笑,说是笑颦如花都不过分。
这两首诗是送给她的,青史留名,这又是什么吸引?
现代以来,能青史留名的,无不是有巨大贡献的,而她百年之后,也能位列其中。
人有了钱,再多不过是数字。
人有了地位,求的就是名望。
从那史圣司马迁,着作史记起,这名留青史,万古闻名,得是多么大的诱惑?
岁月的尘埃中,有一粒属于她,记录在册,供后人学习瞻仰,那怕是寥寥几个字,那也是千金万财都难求。
财富两世人或许就没了,但青史留名,那怕是千年、万年!
也不会消失!
白毅看着安东平,这家伙,随口就来两句令人传世留名的诗,这不是妖孽不妖孽的问题了!
这家伙,完全是开挂了吧?
“拙作,拙作。”安东平嘴角勾起一抹邪魔笑容,看着刘丽华的脸色,他已经知道了,这个上位者,娱乐圈女皇,已经被他打动了。
既如此,这娱乐圈,也到时候换个姓名了!
再看向白毅,眼中充满挑衅!
自得之色表现在脸上。
“是好诗,这是我半生来,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刘丽华笑着,她功成名就,致力于建设娱乐圈,为的是什么?
不是财富,而是留名。
在这个时代中,留下属于他刘丽华的名号。
如今,却是成了。
她能明白,这两首词本就出色异常,再有自己手中的资源,老学究自然会把它们搬到史书上,是的,搬上去!
后人所创的楚辞汉阙,却是符合史记中的记载,风格、寓意、含义,透过了岁月,展现了当时的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