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贼妻不好惹
作者:公子青睐 | 分类: | 字数:32.9万
本书由笔趣阁签约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喂吃排骨
当景差再次回到房间时,除了手上端着的饭菜,身后还跟着一只白色的狗。
孟惊鸿不顾腿伤,直接奔过去,一把抱起许久不见的英俊,它认得她,在她的脸上不停地亲亲舔舔,热情得很。
景差皱眉,很煞风景地来了一句:“太脏了。”这是他的房间。
孟惊鸿道:“哪里脏了?我儿子的毛又白又亮又软,还很乖巧懂事。”
景差还是一脸嫌弃地道:“你什么时候成它娘了?我才不要做它爹。”
她纠正道:“不,我是它爹,你嘛……就勉强让它认你做干娘吧。”
景差:“……如果下次让我看见它出现在我房里,我一定会大义灭亲。”
孟惊鸿直到他讨厌狗,道:“好,那我们分房睡,你自己睡在这里,我们爷俩住另一间房,怎么样?”虽然说他们同房不同床,但是她更喜欢一个人一间房,再带上一只宠物,更完美了。
从刚才狗亲她的时候,他就体验到了一次人不如狗的滋味,现在连自个儿老婆也要被狗抢走。景差越想越气,恨不得剁了这只该死的狗来煲汤。
在吃饭的时候,英俊坐在孟惊鸿的旁边,而景差跟他们的距离有多远拉多远,直接坐到她的对面。
孟惊鸿边吃边问道:“你不吃吗?”她看见他端来的碗筷是两人份的。
景差臭着一张俊脸,没好气地道:“没胃口。”
她哦了一声,心中已经猜到了他这副样子的原因,瞟了一眼身边的英俊。这个得罪了凌阴王的罪魁祸首显然一无所知,还看着桌上的糖醋排骨摇头摆尾流口水。
孟惊鸿摸了摸英俊的头,道:“看你口水流的,来,爹给你弄点啊,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于是,孟惊鸿光明正大地用本来是景差的筷子,夹了块排骨放到本来是景差的碗里,然后放到英俊的面前给它吃。
景差的眼珠子跟着她的行为在转动,可是把这一个过程都完完全全看在眼里了。
他终于刻骨铭心地到达了人不如狗的最高境界,想必是成为了世间最惨一男的了。
景差微眯眼睛看向那只抢他饭碗的狗,英俊打了个激灵,被景差的眼神吓得嗷嗷叫,耳朵耷拉下来,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子,转眼撒腿跑出房间,躲避凶恶家长的惩罚,那速度快得连孟惊鸿拦都拦不住。
孟惊鸿问他:“你……真的不饿吗?”
今天早上在客栈的时候,看他也没怎么吃,然后就赶路回来了。
“饿,你喂我。”
狗一走,也带走了他的臭脸,现在打回原形,老狐狸的招牌微笑就出来了。
孟惊鸿本来想说“你自己不也有碗筷吗?”,但是她想起,他的碗筷被她拿来给英俊用了。
她拿起那双给英俊夹排骨的筷子,递给他,道:“这是干净的,可以用。”
景差瞥了一眼,没打算接下,转头看向窗外,暗自神伤,活像个小怨妇,道:“在你的心里,终究还是狗更重要些,我好伤心啊。”
孟惊鸿:“……”
她停下抽搐的嘴角,道:“行了行了,来,给你也夹一块排骨。”
再不妥协,她恐怕要把方才吃的饭都吐出来了。
景差看了排骨一眼,挑剔道:“我要全肉的,不要嫩骨。”
孟惊鸿按住不安分的拳头,耐着性子给他重新挑了一块,道:“行了吧?”
景差道:“这块肥肉有点多。”
孟惊鸿:“……”
这厮存心整她的吧!
她吼道:“他大爷的!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景差笑道:“好好好,听你的,我吃,啊~”
孟惊鸿把排骨塞进他的嘴里,怒火渐息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干了些什么。
在没有任何威逼利诱的情况下,她竟然关心他有没有吃饭,还听了他的话,给他喂排骨?!
景差吃完之后,还吧唧了一下,右手撑着下巴看着她那微红的脸,道:“夫人喂的,就是好吃。”
孟惊鸿把自己的筷子放到景差那边,自己则拿起给英俊夹菜的筷子,有点手忙脚乱,道:“要吃自己夹,我可不管你。”
“好。”
他这一顿吃得特别香,虽然光吃了菜没吃饭。
吃完饭之后,孟惊鸿去看看郭云谓和乐微的住房。因为她先前跟王氏说他俩是新婚夫妇,所以王氏自然而然地只安排了一间房,叫萧水院,离月碎楼不远,穿过一个小花园就到了。
孟惊鸿走到萧水院时,只看见乐微一个人在。
她问道:“乐微,云渭哪去了?”
乐微一脸委屈地道:“他说男女授受不亲,就去外面找客栈住了。”
她走到门口,左右探了探,没发现别人,关上门,拉着孟惊鸿坐下,问道:“惊鸿姐,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他的。”
孟惊鸿打趣道:“傻瓜,在客栈里的那两天,每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你满脸写着‘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所以,今早她说乐微和云渭是新婚夫妇,也有点想牵桥搭线的意思。
乐微捂住红透了的脸蛋,道:“天啊,我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我已经很努力在收敛表情了。”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你就别为难自己的感情了。云渭这小子平日里话不多,性子比较封闭,不容易接受别人。对感情这方面呢,也不会主动,可能还有些迟钝。你就要多加把劲,女追男隔层纱。你对他是一见钟情?”
乐微道:“不是。我之前不是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教会了我一句话吗?就是‘要做一个在寒天送炭,在痛苦中安慰的人’。”
看到她那娇羞的表情,孟惊鸿猜到了:“原来你和云渭认识?”
乐微点点头,道:“嗯,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是在五年前的天京城大街上。我从小无父无母,是姑姑把我一手带大的。那时我十二岁,在给一家酒楼打工。有一次,掌柜让我给一大户人家送去两食盒的菜,中途遇上了大暴雨,我又没带伞,但是为了按时送去,只能冒雨跑去,但还是比说好的时间迟送了一刻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