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明末
作者:夜半空酒瓶 | 分类: | 字数:4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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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公输传人
袁文新“哦”了一声,道:“杨练总但说无妨。”
杨煜道:“州府根基雄厚,必汇聚了我朝各种各样的能人异士,卑职还望大人能帮忙出一榜,募精通恪物之道的人一批。”
袁文新道:“能人异士有没有不知道,但精通各种杂事者倒真听说有不少,此事无防,本府虽不清楚你要干什么,但看在你的拳拳之心上,本府就允了。”
杨煜起身致谢!
事情已定,袁文新安排杨煜等人入住府前驿,休息一夜,明天再说。
安顿好了队员们,杨煜携杨冬,罗武,富田四人趁天色尚早,便逛逛梧州,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
梧州府治之地,不是容县可比拟的,一路上杨冬三人看得眼花缭乱。杨煜见惯了后世的繁华,没什么感觉。吸引他的是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物,越是看到有大型的建筑,就往那方向走。杨煜四人的发型和服装也吸引人们的眼球,他们一路走到哪里哪里的人都向他们打量。
杨煜等人的长枪已放在府前驿里由队员看管,四人把左轮手枪藏于衣服之下,表面上看去,四人都是普通人,除了发型和衣着不同外,没看出有什么不同处。
梧州话和广州话极为相似,杨煜又能说一口熟练的广州话,所到之处,和人开口相谈间很是自然。
书院离府前驿不远,杨煜等人不觉间行到此处,街道两边的店铺就多了起来,有酒楼,有小饭店,有客栈,有卖文房四宝的,有卖衣服鞋袜的,有卖胭脂水粉和一些女子饰物的……等等各种各样,多不胜数。离书院数十米的斜对面是一间装修得很豪华的春楼,上挂一大牌子,书着“寻芳楼”三个粉色大字,寻芳楼再去数间店面,开有一当铺。
杨煜看到,不禁哑然失笑,心道:“这些人不把书院里面那些学子的钱赚光真是不会罢手的,手段繁多,无所不用其极。”
杨煜忽听得身后有人道:“孟学兄,我们今天一定要扳回一局,想我们堂堂书院的学子,棋艺岂能败给一个小小的农家小子,他的棋局小弟昨晚研究了一晚,今日必能杀他个铩羽而归!”
杨煜回头看去,见是两个身穿长衫的学子,一个十八左右,另一个二十出头,两人都身材挺拔,颇有风度。
二人察觉杨煜看向他们,回视杨煜,见杨煜四人发型和服装奇怪,略一皱眉,便闪身而过。
杨煜也想看看一个农家小子如何能让学院的学子吃瘪,信步跟去了。
街口的转角处,有一株大榕树,庞大的树冠下是路人的遮阳歇脚之地,梧州府还特意的在树下摆了些石凳,供人歇坐。
正月很冷,树下却聚了一堆人。杨煜走近前去一看,见是地面上摆了三个像棋残局,布局者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皮肤晒得有点黑,他身边有一箩筐新挖出来的马蹄子,黑乎乎一个,长得饱满。箩筐上插了一个木牌,上面写着:“下棋输者买蹄子,一文一斤,赢者送一斤。”
杨煜听得旁边有人议论道:“输了也不亏啊,花钱买蹄子罢了,赢了就有蹄子吃!”
那年轻人旁边还放了一个木马,木马上骑有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那木马四条腿会动,能驼小孩一步一步的走,很是稀奇。杨煜知道里面安装了发条和棘轮之类的小机关,在后世杨煜见多了木马之类的玩具,不过后世的木马四条腿多是装饰用的,不会动,动的是木马腹内的滚动或摇摆装置。杨煜一下被吸引木马吸引了。
杨煜知道这类人肯定傲气,他看了木马几眼,便去看棋局了。
三盘棋局都是残局,杨煜细看之下,三局中只有一局是必杀局,两局和局。那两名书生正在和摊主下必杀局。必杀局看似简单,其实暗藏杀机,下错一步,必全盘皆输,和局也是如此。个中险恶,有如临渊履薄。
两个书生中年纪稍小的一个执红先走,必杀局一般都是连将获胜,那书生车马炮的将了三下,就蹲在棋盘前抓耳挠腮,举棋不定。杨煜看得出他已经输了。
没办法,年少书生只得给了一文钱买一斤马蹄子。那年长一点的孟学兄吸取了教训,重新的捋了一遍棋路,又执红先走,结果只走到第四步,就将不动了,也只得认输。旁人也在绞尽脑汁的思考破局,见有人赶了先,纷纷吸取教训,本着输也是平本的心态,陆续挑战年轻摊主。结果都是一样的,乖乖掏钱买了马蹄子。很快年轻摊主的马蹄子就不见了一半,比起正经八百的卖法快多了。
杨煜知道这种棋局不能清楚的算出六步开外的各种变数,肯定会输。他看了一阵,见暂时无人出手,就对摊主拱了拱手,作个请状,开始执红子对垒。
第一局必杀局,杨煜只走了三步,摊主就不能不认真对待起来,一改先前和别人对垒时的不加思索之态,陷入沉思。杨煜走至第六步,摊主认输,旁观者一齐欢呼。那两名书生也不由得多看杨煜两眼。
杨煜微笑着向摊主下第二盘,在第三步的时对了一车,跟着送子成将,对方吃了,红方送了一子,棋路已开,接连成将,黑方无奈,只得弃绝杀局回防,杨煜执红继续逼黑方换子。下至十二步时,双方成了对峙局面,都是攻守兼备局,谁也动不了,一动就对子,和局必成。
因残局的规矩是和局算红方胜。摊主见杨煜连胜两局,知道遇到高手,就要多送一斤蹄子给杨煜让他罢手,毕竟他还有半筐蹄子没卖。杨煜止住他,指指旁边那个木马问道:“那木马可是你所造?”
摊主道:“是我造的,一些小孩子玩意不足挂齿。”
杨煜得知确切消息,笑道:“我看你箩筐里还有半筐蹄子,我一伙人数颇多,区区三斤蹄子不够,不如你把蹄子全部卖给我,由我请客,你陪我到对面的小饭店小酌一杯,请教你一些小事如何?”
摊主见杨煜等人虽奇装异服,但谈吐间梧州话说得还算流畅,人又长得周正,谅不是歹人。况且自己身上除了有数十文铜钱外,再身无长物,估计也不怕对方起什么歹意。他出来卖蹄子自是希望能把蹄子卖完好换钱拿回家,对方既然全卖了他的蹄子,又要请他饮酒吃饭,如此好事,往日难有,略略一沉吟,也不催辞,拱手对杨煜道:“如此叨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