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妖欲醉
作者:娘城 | 分类:游戏 | 字数:5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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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可爱的固执执着
骨架没动,脑袋转了过去。“阿大,你伤的很重。”
丁骨灵眉头轻蹙,无瑕的脸蛋上表情生动。
伤成这样还能坚持,还能开口。对于人类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
不过她既然恢复了法术,那要帮阿大治伤就比较容易了。
能使用法术做到的事情,简直再欢乐不过。
就像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事儿?恰好她再有无数的钱,砸起来再爽不过。
“你!你。”阿大后知后觉的看到她的模样,睁大了眼睛艰难的指着她半天吐不出一句话。
我的天!丁姑娘也是妖怪???
随后眼一翻晕到了。
毒蝎的剧毒没把他毒死,血肉模糊的重伤没让他晕过去,她的样子就把对方吓晕了。
丁骨灵一翻白眼,抽搐着嘴角,心里拔凉拔凉的不爽。
扫视了一眼阿大的情况,她唇一抿,把毒蝎王往自己手心一贴,毒蝎瞬间爆炸,无数的鲜血及血肉涌向她。
吃了她的多少,就完完全全的还回来。没吃的?不好意思,可能你运气比较差,死亡是逃不过了。
短短几息间,她就吸了全部的毒蝎血肉。
如雪嫩白的肌肤,红润的脸蛋,纤细的双腿,苗条的身姿。在身体最后一块血肉修复后,一件紫红色的衣裳迅速穿在了身上。
毒蝎中带有剧毒,让她在修复了自己身体后,身形晃了晃。
手腕上一条黑紫色的细线存留,那是毒蝎的剧毒凝集而成。
丁骨灵果断忽视不看!给她点时间,别说这细线,就是拇指粗都能搞定。
如今这具身体真是聚万家之长了。之前妖骨人骨,妖血人血还不算,如今又加了昆虫的毒血。
她真是——回收垃圾的好地方。
踱步走到阿大身边,修长的手指往他身上一扫,血肉模糊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恢复,对阿茶也施法后。
她抱着双臂看着石壁沉思,她恢复妖力了。
不但如此,在吸收了毒蝎的血肉后,她的妖力又提升了一个台阶。
这只毒蝎王,竟然拥有六百年的妖力,只要在经过两百年淬炼,就能成为精怪。
可惜!毁在了她的手中。
而她,也不在是贾玲血肉之躯,重新塑造恢复了自己的身体。
那她究竟是为什么进入贾龄的身体里呢?丁骨灵很想不通这一点。
孟婆如果是为了让她回到这个时代,那直接把她人送回来就行啦!何必多此一举送进人类的身体里?
她想不明白,很想不明白。
看来只有回到国城去才会有线索了!
若是孟婆听到她的困惑,定会很无语。
她只是——只是法力退步了,送的过程中出现了些许意外,才会让她进入人类身体里。
根本没任何深意好咩!
然!丁骨灵不知道啊?
她以为孟婆有啥深意,所以下一站准备回国城
把阿大阿茶一揽收,就顺着毒蝎堵住的洞口出去了。
在快出洞口的时候,捡到了位四五十岁的中年胡茬晕倒在地的男人,本来她是打算忽视之。可突然想到阿大说他阿爹也来了,怕这个人或许是他阿爹,就一起捡回去了。
第二天,阳光明媚,带着点淡淡的感伤。
最先从睡梦中醒来的是阿茶,她躺在自己的床上,茫然的看着土屋顶。一下子还没回过神来!
她不是应该在洞里吗?而且差点丢了性命?现在怎么会看到熟悉的小屋。
难道!哥哥救回她了?
她一骨碌爬起来,身上的伤只剩下淡淡的痕迹,不疼不影响活动。
“啊!”一声尖叫,她遇鬼了。
昨天肯定是遇到鬼了,不然怎么可能会受伤了没留下伤痕。
不对啊!那这浅浅的印子又是哪里来的???
阿大瞬间被自己妹妹尖叫声吵醒,也是猛地坐起来。飞奔出屋,去敲妹妹房门。“阿茶,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神经大条的阿大还没反应过来昨天发生的一幕,认为这就和平常的早上一样,起床干活。
“哥!”阿茶拉开房门,她们家总共就才两间房子,一间阿大和阿爹睡了,一间阿茶闺房。
厨房就是旁边搭建的一间小房,还没有门,吃饭也是在里面吃。
至于杂物,则是用白色的布帘遮挡在院子角落。
至于避雨?沙漠哪有下雨的时候,常年大太阳照得你阳.痿,把杂物放屋子里躲雨才是笑话呢?
“阿大,阿茶,你们兄妹醒啦。”丁骨灵站在小厨房墙壁上,靠着墙壁笑意盈盈的看向两人。
“啊!”“鬼啊!”两声惊叫同时响起。
丁骨灵满脸黑线,脸色白了又青,很是憋屈郁闷,端着小碗的手捏紧。
喀嚓,碗碎成渣渣。
她——那里……像鬼了?她到要问问。
攸地飘到阿大面前,她睁大了眼睛死瞪他。“你看我哪里像鬼了?”
“没有……丁姑娘绝对不是鬼!?”阿大连忙摆手,摇头晃脑的否认。聪明人都懂得,这时候一定要说好话,顺从话。
嗯哼,这还差不多。丁骨灵傲娇脸。
瞪着丁骨灵的脸,昨晚发生的事情如弹簧般啾的弹荡在阿大脑海中,记忆潮海般涌来。
“我,我看到你只剩下……”脑袋!脑袋两字没吐出,卡在喉咙里压的难受。
他可以肯定是真的,绝对没看错。
“嘘!”丁骨灵手指压住嘴,急忙比了个嘘声手势,凑过脑袋到他耳边。“我不是坏人?不会害你。咱们就当昨晚梦一场,你什么都没看到。”
阿大呆滞,点头。
阿茶疑惑的视线在两人身上扫了扫,昨晚她出气多进气少,能捡回一条命就是幸事,根本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至于阿爹,才是最幸福的人。他只记得,他们被流沙吞了进去,然后就没了。
都说傻子是最幸福的,有时候看来果真是如此。
阿茶热情邀约,丁骨灵盛情难却,在边城留了半个月后,踏入了回乌什国国城的路。
阿大用骆驼把她送到了下一座距离大漠比较远的城池,才放她独自前行。
这时候的骆驼和现代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这时候的骆驼很高,足有两米多高,而且只是轻微的拱起两个驼背,也不如现代她看过的深。
骑在骆驼上,骆驼的两小包就相当于马鞍。别说!还挺舒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