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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氏族

作者:我是蓬蒿人 | 分类:玄幻 | 字数:496.5万

章八一五 费县之战(13)

书名:第一氏族 作者:我是蓬蒿人 字数:3727 更新时间:2024-11-16 22:14:18

“直娘贼,明明看到我们来了,竟然还不管不顾去冲击步军大阵,真是找死!”

驰援过来的侍卫亲军重骑都虞候,眼看四千反抗军精骑破阵而入,就如野猪进了菜园、饿狼冲入了羊群,在建武军人群中掀起一路腥风血雨,不由得大为恼火。

身为侍卫亲军,他们虽然看不起藩镇军,但那是内部问题,真到了战场上,怎忍对方被敌军这般肆意践踏、残忍屠戮?

都虞候正要下令冲锋,将反抗军精骑阵列拦腰斩断,忽然听到副手失声大喊:“都虞候,右前方有晋军骑兵过来了!”

都虞候闻言心神一震,连忙转头去看,果然瞧见不远不近的地方,一支反抗军重骑直奔他们而来!对方不是单阵列,而是形成了两股队列,总人数跟他们不相上下。

只一眼,都虞候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很显然,这支反抗军重骑就是奔着他们来的。

因为彼此距离不远不近,对方肯定来不及阻止己方冲击正在入阵的反抗军四千骑,但也不会落后太多,己方拦腰冲阵的行为进行到一半,对方必然能够赶上来。

也就是说,他们若是继续执行之前的军令,确实可以冲断前方四千反抗军精骑的战阵,但只能发挥一半左右的杀伤力。

重要的是,在此之后,后面赶来的这队反抗军重骑,便会一前一后,在前面那支反抗军精骑左右,将他的队伍冲断,斩为三截!

届时,他部就会深陷险境,被两支反抗军精骑分割进攻,不说九死一生,伤亡惨重是必然的!

继续前冲,就是跟对方换命,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在混战中活下来,而且注定无法完成军令。

不继续前冲,就得坐视前面那四千反抗军精骑,冲入建武军大阵肆意妄为,军令更加无法完成。

这是个选择。

但并不难。

碰到这样的情况,都虞候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

沙场对阵不是江湖械斗更不是市井斗殴,大多数情况都有章可循,在这里没有那么多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绝大多数时候保全自身部曲是首要之选。

“转向,迎击后面的晋军重骑!”都虞候狠下心断然下令。

形势有变,军令注定无法完成,前面那四千晋军精骑他顾不得了,这不是他不遵军令,而是必须做出应对,事后也不会被多加诘难,现在他只能趁着还能转向的时候,去迎击后面那些晋军重骑。

要是自己部曲都战死了,他也不会有活着的可能。

......

“呼、呼、呼!”

王小林连直起身的力气都已没有,弯腰不断吐着粗气,感觉自己的肺叶随时都有可能炸裂,手脚也沉重得犹如绑了万斤巨石,每动一下都要耗费难以想象的意志力。

王森跟他的情况差不多,因为年龄关系还要更差一些,他已经把刀柄跟手用布带绑在了一起,否则现在可能连刀都握不住。

之前王森跟钱仲双双摔倒在地,险象环生,好在两人都是御气境初期修行者,又没有同归于尽的打算,这才及时站了起来。

打到现在,队伍伤亡惨重,小战阵被突破了好些,又重组了好些,黄土地面血迹斑斑,每个将士都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但距离完成他们预定的战斗时间,还有很长。

前面的小战阵在跟钱仲、钱小成人拼杀,王小林、王森已是不得不躲在盾牌后缓口气,他们一起盯着前方,能够看出来钱仲、钱小成也很疲惫。

但对方明显没有他们这么疲惫。

不仅没有他们疲惫,双眼还在冒火。

犹如实质的火焰里,闪烁着钢铁般的精神意志。

那是一定要击破他们,一定要杀败他们,绝不后退的意志,纵然是倒在战阵中,也不放弃进攻的野兽般的意志!

王小林觉得荒诞。

非常荒诞。

他自认为不是一个意志不坚定的人,恰恰相反,因为王森长在军伍,家中没有顶梁柱,他打小就遭受了生活的磨砺,吃苦耐劳。

但是现在,浑身大大小小的伤口火辣辣的疼,他已是顶不住了。

王小林看得分明,钱小成的伤势不会比他轻。

但对方依然酣战不休。

“他娘的是个铁做的不成?”王小林愤愤不平地想,很想揪住钱小成的衣领破口大骂,质问对方为什么跟疯子一样。

王小林也好,王森也罢,拼命是为了活命,谁会把力气完全耗尽,给自己弄到近乎油尽灯枯,半点儿余地都没有的境地?

一旦大阵溃败,跑都没力气跑。

但看钱小成这些人,好像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老爹,他们,他们怎么这么能拼命......他们,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王小林扭头问喘息喘得像是在拉风箱的王森。

对方同样遍体鳞伤,有两道口子很大,却连个包扎的时间都没有。

“老,老子怎么知道?”王森又累又无奈,连说话的兴致都已失去。

在军伍沉浮多年,什么样的战士他没见过?

自己的队伍打到这份上了还在力战,战阵还没有崩溃,王森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放在任何时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跟反抗军一比就不能不相形见绌。

这群不要命的疯子他是真的没碰到过。

大丈夫沙场征战,最高上的追求是保家卫国,但杨延广成为吴王不久,且吴国只是王国不是帝国,天下之主依然是赵北望,晋军才是皇朝王师,要保家卫国该为朝廷效力才是。

其次无非是求个建功立业、富贵显赫、封妻荫子。但那是将校们的追求,王森、王小林这种在军中没有背景的低级军官,死上十个也不会有一个真正出人头地。

想建功立业的普通战士,都是刚进军伍的愣头青,哪个老卒会把这个当回事?太不现实了。

再次,那就是战争期间攻城掠地后,四处劫掠大发横财,给家中大捞一笔,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这是最实际的。若能立下一点功劳,混个低级军官当当,让家人衣食无忧,那就算非常幸运。

最后,当兵吃粮而已。

也就是混口饭吃。

这些追求中,哪一条值得把命搭上?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富贵、好日子可言?将士战死在沙场,那都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要说为了保家卫国不顾生死,还有那么点可能。

可眼下大家是在中原异地征战,身后不是家乡不是妻子,输了又如何?大伙儿面对的又不是异族胡人,那么拼命干什么?

“老爹!”王小林眼看前面的小战阵被攻破,连忙喊了王森一声,握紧长刀迎了上去。

嘭,一刀砍在王小林举起的长刀上,钱小成感觉自己手臂一痛,那不是对方的格挡多么有力,纯粹是手臂太过劳累。

面色如铁的钱小成没有任何神情变化,举起长刀立马再度斩了下去。

打到现在,钱小成意识已经累得有些模糊,战斗完全是本能,反应基本靠训练、厮杀形成的习惯。

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脑海中始终有一份信念。

这份信念,叫作保家卫国。

更准确地说,是保卫家园。

“狗日的吴贼,想要抢我家刚分下来的田......狗日的吴贼,想抢我家刚攒下的粮食......狗日的吴贼,想在我家乡当狗地主,想骑在我们头上......我砍死你们,砍死你们!”

双目发直的钱小成,死死盯着眼前的王小林,就像是盯着杀父仇人,纵然身体无一处不痛,每挥动一下长刀手臂都像是要被撕裂,他依然顽强地挥刀不缀。

“绝不能,让吴军得到中原,绝不能......让吴军进入河北!要维护革新战争的成果,要严防权贵阶层死灰复燃!要让好不容易能吃饱穿暖、不受欺负的爹娘,继续把好日子过下去......奋战,奋战,奋战!”

钱仲牙关紧咬,脑海里不断循环着相似的念头。这些念头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力量,让他沉重的身体能够一步步向前。

“为了爹娘的公平,为了我们的正义,为了不回到以前猪狗不如的苦日子,为了不再卑躬屈膝,为了革新战争,杀,杀,杀!”

大牛额头青筋暴突,跳动的血管好似随时多可能炸开,双眼一片猩红。

噗通一声,王小林被钱小成一脚踹翻在地,眼看着面色如鬼的钱小成,向他投来的看生死仇寇一样的眼神,高举的长刀向他劈下来,王小林吓得想要大声惊叫。

“快走!”

王小林感觉自己被人从后面拖了回去,听到了王森沙哑的嗓音,不等他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就看到王森弯腰往前一冲,抱住了跟上来的钱小成,意图将对方抱摔在地。

王森没有得逞。

他实在没力气了。

王小林眼睁睁地看着,钱小成只是后退了几步,双手握着长刀往下狠狠一砸,刀把轰在王森后背,将他砸得面朝黄土扑倒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钱仲双手紧握长刀,将长刀调了个方向,刀尖向下,重重向来不及起身、无力起身的王森背心插去!

临死之际,王森勉强偏过头,一张脸沾满了黄土,沧桑的双眼中饱含疼爱与焦急,朝王小林嘶吼:“跑!快跑啊!”

这个队正,向他的战士下达了逃命的军令;这个父亲,向他的儿子喊出了最后的期许。

“爹!”

到了这时,他们队两侧的别队战阵都已被击溃,队中将士都开始争相转身逃命,刚刚王小林如果没有被钱小成踢翻在地,王森就会拖着他跟本队同袍一起逃跑。

王小林没有跑。

王森话音未落,他已经合身撞了出去!

当他去救他的父亲时,他枯竭的身体里爆出了一股原本没有的力量,这让他竟然能跳起来,还能在这个过程中横起身体,将钱仲撞飞,把钱小成也扯翻。

不仅如此,倒在地上的王小林,居然还能在山穷水尽的田地里,用力踹出一脚,将王森踹回了自家队伍一名刚要转身奔逃的将士脚下。

“带上我爹!”热泪夺眶而出的钱小成,向那位同袍发出了歇斯底里、饱含乞求的大吼。

那名同袍没有犹豫,拖起平日里为人和善、深受战士爱戴的队正就跑,眨眼间,他们被后续逃散的左右将士,给挤在了前面。

挣扎回身、老泪纵横,想要带王小林一起走的王森,被冲得身体歪倒,被裹挟着离王小林越来越远。

最后一眼,目光通过人群缝隙,王森只看到王小林所在的位置,一把鲜血淋漓的长刀高高举起,闪电般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