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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从跳槽百万次开始

作者:单机侠 | 分类: | 字数:60.1万

第129章 陷阱连连

书名:首富从跳槽百万次开始 作者:单机侠 字数:2199 更新时间:2024-11-06 03:09:03

丁德义将龚自强的表格随手放在一边,摩挲了半天,这才缓缓道:

“既然要自己买车,那也可以,但我们公司要求服装要统一,衣服,头盔还有箱子押金350,全国统一价,这个你能接受吧?”

龚自强点了点头:“这句话意思是问我什么时候能入职,对吗?”

“呃……”

丁德义很想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但可惜他就是这个意思。

这个月离职的骑手已经有十几个了,再招不到人入职,他这个站点的评估等级就要被下降,福利待遇自然也会跟着降。

不然他也不会一直盯着后台的信息,龚自强的申请才刚弹出,他就打电话邀请来面试了。

而且来面试的人不论怎么样,他都会要。

坑不坑得到卖车钱先不论,至少要保住站点等级,至于那些人能不能干,能干多久他一点也不在乎。

大不了下个月继续招,做不了自己走人的人多多了,也不多这一个,只要能熬过这几天就行。

再渣的人,呆两天总能的吧?

想到这里,丁德义决定不再为难龚自强,点了点头:

“虽然你的条件和我们公司的要求稍微还有些差距,不过我这个人非常好讲话,也喜欢给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一个机会。”

“没错,你可以来上班,而且为了让你能更快的上手,我会安排人在这两天带带你,熟悉下业务。”

“刚开始呢可能会有点难,但你要有信心,作为过来人我也给你交个底,别看咱们这行外人瞧不起,但我们这里可是有人能一月赚到一万五千多的!”

说完,丁德义得意地盯着龚自强的双眼。

每当他对面试者说完这句话时,对方总会露出兴奋和激动的眼神,幻想着自己也能月入过万的美好生活。

之后这些人再怎么苦和不适应,都会坚持着做一阵子,直到被现实打醒后才会离职。

然而龚自强的眼神却是古井无波。

一万五?

呵呵?

老子蹬三轮收废旧都比这赚得多,瞧不起谁呢?

丁德义见龚自强不为所动,心中暗想。

这小子怕不是个傻子,连幻想和YY都不会的吗?

一万五啊!

坐办公室的白领都没几个能有这么多!

他就不心动一下,表示感激之情么?

算了,傻子也好,凑数而已。

然而龚自强却是突然开口:“对了,合同有吗?我想看一看。”

合同?

丁德义楞了一下。

这个词他多久没听到了,不过既然有人问,他不拿出来也说不过去,于是拉开旁边桌子的最后一个抽屉,抽出了一沓崭新的合同。

“有的有的,咱们可是正规公司,大家签的也都是这个,你在这里签字就行了。”

龚自强拿起一看,顿时皱起眉头。

《外卖配送承揽服务协议》?

果然和网上说的一样,连劳动合同都没有。

要知道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必须要给他上五险一金,而这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

比如你工资是6000,实际上公司却要花一万左右!

那多出来的4000,由于不是现金许多人都不在意,但那却是实实在在属于你的钱,是公司必须要花的。

而那些无良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往往选择避而不谈,直接不给你交,甚至以多给几百块为由打发人。

那些人还沾沾自喜以为用保险变现是赚了,但等养老、生育、医疗、工伤还有买房子的时候,他们就会后悔了。

龚自强手里的这份协议则更为过分。

那些不帮交五险一金的还有地方投诉,但这个协议只要一签,你和人家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也不属于人家的员工了。

别看你拿着人家的钱,但法律上就是这么认定的,一旦出事,所有责任都和人家无关,更加不要说原本要给你交的五险一金了。

这是一种非常鸡贼的方法,也是一种非常无奈的现象。

鸡贼在公司避免了自己的责任,节省了用人成本,无奈在这种关系完全合法,出卖劳动的人光凭自己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改变这种现象。

龚自强自然不会觉得自己是那个人,扫了几眼后,龚自强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黑而已,他又不会干多久,也不指着这个赚大钱,一切都是为了系统的任务罢了。

况且……

拟这个协议的人貌似水平不怎么样,龚自强就发现了好几处漏洞,想要占他便宜?

年轻!

看到龚自强干脆利落地签下名字,丁德义咧嘴一笑:

“欢迎加入我们公司,对了,你是刷卡还是现金?”

那副急不可耐的样子龚自强司空见惯,掏出手机随手一扫。

【您已收款,350元!】

“呵呵,装备都在隔壁房间,你自己去拿一套就行,至于上班时间……”

丁德义摸了摸下巴。

“明早九点半,骑上你的车到这里集合,到时我安排人带你,没问题吧?”

龚自强点了点头:“那丁站长我先走了?”

“去吧,记得买辆电池容量大点的车!”

摆了摆手,送走了龚自强之后,丁德义重新坐回椅子上,揉了揉眼睛。

“最近是不是太累了,怎么刚刚好像看到那小子的余额都出现重影了,那么长……”

而龚自强把衣服和头盔都塞进了那个泡沫箱里,就这么一路抱着回到了院子。

衣服的质感还行,某宝大概五十块钱能拿下,头盔的话三四十左右,泡沫箱就更不用说,多蒙了一块帆布而已,成本绝对不超过二十。

但就这三样东西就收了龚自强三百五十块,不可谓不黑。

至于丁德义说这只是押金什么之类的,则更像哄小孩的。

协议上可是说了,这个押金在离职的时候可以退,但如果有破损、陈旧的话则会扣除一定的费用,最后能退个二三十估计就不错了。

想全部拿回来?

你觉得衣服穿上身,干了几天活后还能保持原样吗?

更为离谱的是,如果到时候你没东西退,那就要双倍赔偿。

就这些东西的质量,能不能撑到离职都不一定,怎么退?

说白了,这就是坑钱!

“看来,送一个外卖真的不容易啊,到处都是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