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
作者:王子虚 | 分类:历史 | 字数:26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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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七章 真的要修史了
大公六年七月十八日,大明京师应天府新城,大宗伯沈复专程拜见皇帝朱靖垣。
在皇帝办公室里面见了礼,沈复递上了一份自己写的奏疏:
“陛下,臣以为应该修一份罗马和泰西诸国史了。”
朱靖垣听了这句话就是一愣,主要是没有意识到修史这件事情。
然后就打开奏疏看了一下,沈复在上面写了修撰罗马和泰西诸国史的意义。
首先说明,罗马和泰西诸国不同于大理和日本。
其领土面积广阔,国家成分复杂,目前剩余的人口数量众多。
关键是有了相对较高的文明特征,有一大批能够管理社会且拥有编撰文献能力的遗民。
这些人短时间内不会全部消失。
他们会留下很多记录,甚至可能会出现民间版本的泰西通史。
如果大明朝廷不修史,等同于将罗马和泰西历史的解释权,放给了这些泰西诸国遗民们。
他们修撰的历史的态度未必会符合大明的政治立场。
与其这样,不如大明朝廷官方修撰一份罗马和泰西诸国史,可以尽可能的简略,但是可以表明朝廷立场。
以后,礼部在文化宣传方面,能够有一个基本的立场参照。
艺文部审查文艺作品时也能有一个标准。
大明朝廷理所当然的目标,是将天下生活的其他族群,有选择的纳入大明的天朝体系。
焚书、平坟、拆庙有助于推动这个过程,可以尽可能斩断其根源。
同时,给其他族群修史同样有助于推动这个过程,盖棺定论可以安抚现存的其他族群遗民的情绪。
承认对方过去存在过的事实,同时营造融入进来是大势所趋的共识。
随着其他族群移民的事实上逐步消亡,在后世逐步消减其他族群过去存在的事实的叙事。
奏疏不长,内容非常的简洁,表达的观点也非常的明确。
修史是朝廷的责任也是权利。
泰西遗民太多了,文明程度显然是比较高的,不能算是纯粹的蛮夷。
所以大明在这个方面,也就没办法和对大理和日本那样,迅速的把有能力留下记录的人处理干净。
多少都会留下一些文明的残渣和痕迹。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应该主动出面掌握解释权,将这些残余痕迹倒向对朝廷有利的一面。
将有其他倾向性的观念消除,让社会普遍认知只剩下官方口径。
然后官方不再提及这些事情。
这些知识不会在任何实际的环境有实际的需求。
最后让世界上除了最为偏门的爱好者,没有人再去了解这些事情。
朱靖垣看着奏疏的内容,心中再次回想起了前世的各种观点,某个网络键政流派中曾经流传过一句话:
“历史给皇罗的代号是拜占庭。”
最初提出这句话的人,其内心的意思具体有多少,外人无从得知。
但是却可以对位体验到很多的情绪。
东罗马后期选择了希腊化,抛弃了罗马这种整个文明圈绝对主导者的概念,成为一个与其他周边国家并列的名叫罗马的独立国家。
所以最后连罗马这个名字都保不住,在灭亡之后被外人称之为拜占庭国。
拜占庭是君士坦丁堡所在的那片地方最初的希腊名字。
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不被承认的政权,通常会用所在地称呼其为“某某当局”的感觉。
积极一点的有:苟安于君士坦丁堡,不能还于旧都罗马城的东罗马,不配被称之为罗马。
消极一点的有:抛弃了罗马文明,那你也就不再是罗马了,只能用首都所在的地方的名字称呼。
现实一点的有:自己的传承断绝了之后,自己死了之后,自己的历史就只能由别人来定义了。
同类的情况还有历史给季汉的名字是蜀国……
在朱靖垣看来,正是为了不让“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成为事实,不让日本人来给天朝下定义。
留下那个故意用外语音译回来的侮辱性代称。
刘福通、朱元璋、洪秀全、孙中山……他们代代相传着兴复华夏中国的理想。
才能有“山河焉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
现在到了自己给罗马和泰西诸国下定义的时候了。
沈复说的有道理,这个定义还是要下的。
否则就算是泰西移民不下,大明自己这边有闲的读书人也可能会去下。
朱靖垣最终提笔批准了奏疏的提请。
同时开始现场跟沈复讨论,确定大明在这份历史中的态度。
首先当然是以神州为中心叙事,大明则是天下同时期唯一的正统天朝。
然后是对罗马的定义:
“有相对成熟文明体系的海外族群。”
大明认可罗马是有“文明”的,但他们还不是特别的文明,明显不如神州那么的文明。
对于罗马的名字,既然已经事实上了解了,那就没有必要继续强称大秦了。
对于已经彻底死亡的对手,多少可以给予一些最基本的尊重了。
第五九七章 真的要修史了
而且罗马死绝了,泰西蛮族要负主要责任,罗马自己作死和不争气负次要责任。
但是与神州历代王朝以及现在的大明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罗马道统彻底断绝的时候,大明这边是景泰四年,还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老农民。
所以现在直接称其为“罗马”,其国人称之为“罗马人”。
不称“国”而直接以罗马称之,意为认可其在泰西大陆上具有近似的天下共主地位。
毕竟大汉的时候,给对方下了很不错的评语:
“有类中国,诸国仰之如周京,居然大一统之势。”
但是,对于罗马的奥古斯都、凯撒、英白拉多、巴西琉斯这些称谓,绝对不能直接翻译成皇帝或者副皇帝。
罗马的奥古斯、凯撒都等头衔,跟神州的皇帝本来就不是一个性质,地位也有很大差异。
首先,两者几乎是以截然相反的思路创造出来的。
屋大维作为所谓的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其官方身份和职务仍然是第一公民和执政官。
罗马直到最后灭亡都没有自己管自己叫“帝国”。
从国号上看罗马始终都是共和国。
res publica Romana。
因为在王政时代某些不好的记忆,关键是共和国的立国基础的原因。
罗马的实际最高统治者都刻意规避君主的称呼。
凯撒表示我是凯撒,我不是君主。
屋大维表示我不是要当君主,我绝对没有想要当君主的意思!
只是元老院给我上了一个神圣的尊号叫奥古斯都,象征着我是共和国的宗教领袖。
我还要带着军队讨伐蛮族,所以我是罗马的军事统帅,英白拉多。
我还是凯撒家族的政治领袖,所以我继承凯撒之名。
总而言之,就是把一堆权力对应的头衔,加到自己的身上,实施实际的君主统治。
但是却又不以君主称呼,更加不能用万王之王之类的称呼。
所以奥古斯都、凯撒、英白拉多等头衔,只是实际的君主身份的替代品和解构的结果。
甚至可以以此怀疑,泰西贵族整一大串头衔的习惯,就是罗马人造的孽。
神州的皇帝就非常简单了,就是“是万王之王和众神之王”。
万王之王是它统治了所有的王,众神之王是因为三皇五帝本来都是神仙,现在也被始皇帝给盖过去了。
所以神州的皇帝总结式的,我是所有君主的君主,是天下共主。
所有的权力和荣耀都纳入一个尊号之下,这个尊号是我自己绝对专有且具有排他性的。
一个体系内绝对不允许有第二个人有相同和相似身份。
罗马的统领是解析列举式的,因为我有这样一个职务,所以我能够拥有对应的权力,以及对应的身份。
我拥有所有的最高职务,所以我是你们的最高领袖。
我的这些职务和头衔,也可以拿出一部分交给别人,因为本来就不是一个身份,而是一堆放在一起的头衔。
基督教时代以前,罗马的大统领与神州的皇帝,实际职权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
但是基督教时代之后,双方的差距就再次拉大了。
罗马的那些最高领袖,最适合的称呼应该就是“大统领”、“小统领”、“副统领”、“统帅”。
这契合他们的实际地位,也贴近他们的头衔本意,罗马大统领的基础就是军事统帅。
“副皇帝”让大明人无法接受,副统领就容易接受的多了。
他们的全称也直接采用“罗马大统领”、“罗马人的大统领”等格式。
罗马的所有历史,总体上作为一套专门的史书。
从传说时代开始记录,直到东罗马灭国。
内容上可以分成上中下三段,分别以共和国结束,西罗马灭亡为界限。
朱靖垣在内容叙事上的态度是:尽可能公正真实。
因为大明还没成年,这个传统的罗马就已经亡了,双方基本没有任何利益牵扯。
接下来是泰西诸国的定义:
“曾经被罗马征服并教化过的蛮夷。”
他们之于罗马就相当于神州周边满意之于中原王朝。
各个族群分别称为:斯拉夫人、日耳曼人、法兰西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等等。
在这样的叙事背景下,泰西诸国和他们的族群首脑们,也就不能再将其称之为国王了。
国王在大明是亲王级别的称号,是周代的天子称号,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不能给蛮夷用。
国王下面的那些贵族头衔,也不能对应神州的公、侯、伯、子、男的爵位。
以往翻译为国王的,以后统称为大酋长。
以往翻译为公爵和大公爵的人,以后统称为酋长。
侯爵为大头领,伯爵为头领,子爵为头人,男爵为战士,骑士为勇士。
大酋长和酋长的儿子和继承人们可以统称为小酋长。
大头领和头领的儿子和继承人统称小头领。
第五九七章 真的要修史了
公爵-酋长要么是大酋长的近亲,要么是被拉拢和安抚的半独立领主,用酋长称呼是非常合适的。
侯爵-大头领通常是大酋长手下的高级官员,或者是拱卫大酋长直辖领地的边疆领主,是大酋长的亲信下属。
伯爵-头领是大酋长、酋长、头领们身边的中层官员,或者是类似州府官员的中间层领主。
子爵-头人通常是大酋长、酋长、头领们身边的贴身侍从和低级官员。
男爵-战士们是头领身边的低级官员,或者是类似于县令的最基层的封建领主。
骑士-勇士们是各级领主们身边的精英战士。
神圣罗马帝国为僭越,改称日耳曼联合酋长国,相应的首脑同样称之为大酋长。
哈布斯堡家族的奥地利帝国同理。
露西亚帝国同样为僭越,此后改称罗刹国,首脑同样称大酋长。
汉诺威家族是日耳曼汉诺威酋长,继承了不列颠大酋长之位。
朱迪钰作为皇子受封之后开始称为“大明英国国王”。
总体上的叙事方式和思路,是站在大明和文明世界的角度上,叙述这些蛮族国家以往的历史。
酋长们那些事情本身就已经够混乱的了,没有必要再去专门加什么猛料。
不过要注意撇清他们与罗马之间的关系。
站在大明的角度上,记叙他们被罗马征服,然后反叛罗马,摧毁罗马,自诩为罗马的整个过程。
在讨论的过程中,沈复在一些细节上询问过朱靖垣。
比如要不要参考以前的历史书,给罗马和泰西诸国安一个特殊的祖先,给归拢到华夏传统体系中来。
朱靖垣直接拒绝了这个做法。
然后就特别要求,不要和传统官修史书那样,描述各种无法验证的传说性质的事情。
就算是真的有传说,也直接列明为传说,无法求证且一笔带过。
正文直接从有迹可循的地方开始记录。
不要去追求简洁度和文学性了,当然也不需要继续使用传统得文言文。
文言文是一种行文风格,是从春秋战国时代传承下来的,专门用来写文章的一种行文方式。
古代人平时说话也不用文言文。
这次修史也直接用“平实”、“详尽”、“严肃化”的白话文记叙。
也不需要太过冗长。
官修史书本来就是一本书,不是专门的历史研究材料。
朱靖垣和沈复讨论罗马和泰西诸国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讨论奥斯曼的情况。
进而进一步牵扯到波斯、大食、天竺方面的情况。
讨论波斯、大食、天竺、奥斯曼的时候,以及讨论露西亚的时候,也不可避免要提到蒙古帝国。
相对于罗马和泰西诸国,蒙古与大明的关系更加的密切。
神州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可以说是从诞生之初开始,就一直与中原文明如影随形。
蒙古帝国正是这个草原文明的巅峰。
这让朱靖垣忽然意识到,现在可以正儿八经的修一个蒙古史了。
大明早期修撰的元史,可以说是历代官修史书中最为粗略的,基本上是直接辑录了元史材料就成书了。
当时北元皇帝还在草原上呢。
关键是元朝所属的蒙古族群,涉及到的地域范围过于广阔。
以大明初年的情况和能力,根本没有办法弄清楚元朝所属的这个体系有多么的庞大。
正常修一朝史书,正常要把开国皇帝的祖宗弄明白。
最起码从有爵位的那一代开始讲,也就是所谓的肇始立基的祖宗。
可成吉思汗这个祖宗太厉害了。
修铁木真到忽必烈这一家的历史,差不多相当于修当时的世界历史了。
当时的明朝人显然弄不明白蒙古帝国涉及到的范围有多大,甚至于北元自己可能同样搞不清楚。
反正也弄不清楚,那就凑合一下得了。
大明朝廷修撰这本史书的目的,就是宣告元朝的灭亡这件事情。
不管本身成色如何,最终修出来就行了。
到了现在,大明已经掌控了所有蒙古人到过的地方,也掌握了详实的实际资料。
已经可以站在更加广阔和全面的视角上修一份蒙古史了。
或者可以说是一份草原帝国史。
而且这份历史比什么罗马和泰西诸国历史重要多了。
曾经的大明人是大明人,现在的蒙古人也是大明人,这是大明人自己的历史。
这是神州大地的历史,是神州文明的另一半。
朱靖垣和沈复讨论了许久,最后决定要将蒙古史作为未来的重点任务。
不过这套史书的名字不适合用蒙古国史,因为朱靖垣和沈复都觉得应该列入其他的草原政权。
最终决定参考《泰西诸国史》这个名称的模式,以地域名称加上当地情况统称命名为《蒙古草原诸部史》。
埃及、波斯、大食、天竺、奥斯曼这片区域的历史,也根据区域和文化统称为《天方诸国史》。
蒙古草原诸部的部落、贵族、官员名称采用古制,天方诸国按照传统使用音译,如苏丹、埃米尔等。
每一部史书内部,按照国家或者部族分篇,每一个国家有一份半独立的史书。
这样三份地域和族群总结式的史书,加上罗马专有的《东西罗马史》,总共修撰四套大型史书。
这不是对一个国家和一个王朝的总结,而是对一个区域的多个族群,对存在过的很多群人的盖棺定论的通史。
加上神州自己的历史,就是整个旧世界的文明史了。
不过这四套史书在性质是有截然不同两种的。
蒙古草原诸部落史,是站在修自己家历史的立场上,尽可能的找原始档案作为参考。
也就是要力求展现最真实的历史。
至于另外三套史书,那就是站在旁观者的俯视角度看热闹了。
不需要太过在意原始档案,不需要太过在意最原始的真相如何,关键在于大明人对他们的印象如何。
历代王朝的人,现代的大明人,对他们的观念是怎样的,那就按照这个观念去写。
我感觉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或者说,我需要你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在基本的方向上的讨论的最后,朱靖垣还要最后再确认一件事情,这次修史的规模具体要搞多大。
修史这件事情,看工程规模和消耗的时间的话,上限和下限之间的距离堪称巨大。
《元史》修了一年,《明史》修了九十年。
《隋书》只有十一万字,《新唐书》三百七十万字,《宋史》八百一十四万字。
现代搞的清史字数可能要超过三千五百万。
朱靖垣考虑了一会儿,最终把这个问题的一半交给了沈复。
让沈复回去组织人手,编撰四套史书的基本框架,评估大概得成书字数和费用。
如果任意一套史书字数不超过一千万字,那就直接开工修撰这一套。
当然,修史的大纲仍然要交给朱靖垣看,朱靖垣也会给出任何可能的意见。
如果任意一部预计可能要超过一千万,那就先做一个更详细的方案,说明为什么需要那么多。
面向相关部门走一个专门的说明和申请流程。
这是一个工程统筹的问题。
沈复也直接应下了,然后告退回去安排。